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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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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章比率不到50的人12小时后可以正常阅读^^“你看那边”另一个老吏揉揉眼睛似乎看到远处草丛间有一个白白的东西一闪而过,“是头羊?”

“哪里?哪里?”这老吏马上精神起来,回到马前取下弓箭,跑回来道:“在哪里?你指给我看?”

另一个老吏又仔细看了一番,笑道:“可能是我看错了现在城外哪还有人放羊啊?”

怜奴跑回到河滩边的草屋内他刚才去城门口没有看到令官,想必姜元一行人还没到这里。乐文移动

此时河水还很少,浅浅湿个脚面涓涓细流叮叮咚咚流过河滩中的细石,一尾尾手指长短的细小鱼苗仿佛是水面的银色反光一闪而逝,让人看到都疑心是看错了。

怜奴没有食物他什么也没带,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是偷来的,他只从蒋家带出了一把短匕是蒋淑平时放在枕下的,他潜到蒋淑的房间时把它偷了出来,藏在怀里。

这把短匕非常好用刀口锋利只开了一面刃。他当时问蒋淑为何不开双面?蒋淑道:“这一面留到最后再开等我要开它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他不懂什么是生死存亡,在他看来每一天都是,过不去就没有第二天。蒋淑听他这么说,奇异的看着他,“难道蒋家令你这么恐惧?”

怜奴摇头,他所指不是蒋家,而是他自己,“如果我退后,我很快就会死。所以,每一天,我都告诉自己不能退。”

蒋淑大笑,说他能这样想也不坏。

怜奴以前不肯称蒋淑为父,蒋淑问他可是心中有怨,他道:“非是有怨,只是若称了父亲,怜奴就不再是怜奴了,我宁愿只做怜奴。”

蒋淑那天道,“只怕这世上,只有你才是我的儿子。”

怜奴将短匕放在湿石头上磨利,突然手指一疼,一丝血丝滴在青黑色的石头上,落到水中散开。

这把匕首,已经双面开刃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退路了。

河中的幼鱼就是怜奴这段时间的食物,除此之外,夏天刚到,河滩荒原有不少淡黄色的田鼠蹿来蹿去,初春时田鼠产下的幼仔此时已经长得够大了。原来居住在此地的山人消失之后,田鼠就成了此地新的主人,还有更多被田鼠幼仔吸引来的鸟兽,全成了怜奴的盘中餐。

茹毛饮血,令怜奴彻底脱去了蒋府公子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的野性。蒋淑曾告诉他,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赵人。

“赵国多水多山,那里的女子腰细腿长,歌声甜美,所以就有人去赵国抓来相貌殊丽的女子卖到他国。你娘就是这样来到我身边的,我本想替她寻找家人,可她说早就不记得家人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小时候每天都在山里跑。”

怜奴有时会觉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活在他身上,他会想:活下来的到底是我还是她呢?怜奴这个名字,是替她自己取的?还是替我取的?

等离开了蒋家,来到这荒野上,他才仿佛找到了归处。这里天高地阔,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家,他的世界。

这里比蒋家更适合他。

等做到蒋淑交给他的事之后,他要回到这里来。

去赵国也行,看看赵国的山、赵国的水。

怜奴一边想着,眼角扫到有一抹土黄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闪而过,他合身扑上去!一把按住了一只狂奔的小老鼠,那小老鼠吱吱的叫着,一身奶膘。

幼鼠在,鼠群就在!幼鼠不会离开鼠群太远!

四下寻找之后,他掏了一个老鼠窝,抓到了十几只小老鼠和一只大老鼠,全都串在树枝上烤熟进了肚子。

他用草堆了个窝,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草梗子有点扎,不过清香扑鼻。头顶上弯月初升,天空一半黑,一半白,黑色的天幕上,几点弱小的星子正在闪光。

这片荒野往前足有百里都无人烟,前几年那场大战已经让这周围的村庄变成了空屋。

怜奴躺在草堆中,闭着眼睛,轻轻哼着小曲,这还是他跟蒋家的歌伎学的。那歌伎是个郑国人,被郑人送到蒋家,她常常会做几个饼请怜奴吃,还唱曲给他听。

怜奴曾问她:“你想让我娶你吗?”

那歌伎大笑,“你身上一块金子都没有,拿什么娶奴?”

他才知道原来这歌伎是在同情他,在她的眼中,他甚至比她更惨。

“月儿弯,星河闪,归人路,照归人”他来回哼着这几句,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地在颤抖,他立刻钻到草堆中,屏住呼吸。

渐渐的,零星几骑从远处奔来。他们到了河滩就停下来,放马去饮水,有几个骑士跳下马也扑到浅浅的河床上,嘶声道:“痛快!”接着就大口饮水,也不管水早被他弄脏了。

怜奴一动不动,看着这几个人还把衣服全解了在水里扑腾,本来马儿也在河边歇息饮水,此时也走远了。

怜奴眼中一亮!

马儿身上挂着弓箭与粮袋,还有包袱。

他等这几人解下粮袋,就着河水吞下干粮后,也不擦身就这么走到河滩外的草丛中就地一滚,瞬间就扯起了呼。

有两个人没有睡,也是赤身**走到岸上,席地而坐,一人道:“明日就能进城了。到了合陵,老子要先找个温柔的女儿,洗澡、吃饭、好好睡他一觉!”

另一人就笑道,“这么多事,你想耽误几日?”

岸上一人还没睡着,插话道:“高兄,你高看马兄了,马兄这些事就睡觉要花上几个时辰,前面的半个时辰都用不了就完了。”

顿时岸上诸人暴发出大笑声,吵得远处夜宿的渡鸟都惊飞了一群。有个人看到夜鸟,欣喜的跑到马前拿出弓箭准备射,可惜夜色昏暗,在他迟疑间,鸟儿们又都落了下来,看不见了。

姓高的人唤道:“你射它作甚?”

“某肚饿,打个野祭。”那人道。

姓高的道:“回来回来,明日到了合陵城,我请你吃烧鹅。”

那人笑道,“有烧羊更好!”

“没见过吃请的人还挑菜的!”

“快回来!赶紧合上眼睡一觉,明日一早起城。”

几人再不说话,那人回来后也躺下,仿佛都累极而睡了。

怜奴还是不动,他就这么趴在草堆中间,一直趴到了天边泛白。

此时,在角落里靠在河岸边上一块大石上的人才缓缓倒卧在地上。

见这个人也睡着了,怜奴才从草堆中轻手轻脚的爬出来,绕过他们,往远处跑了。

高叟听到动静睁开眼,看到一抹白在草丛间一闪而过,想是兔子,虽然想吃肉,却实在懒得起来,想想到合陵就有饭吃了,便又合上眼睛继续睡了。

怜奴一气跑到了附近的山里,这里是原来山人居住的山坳,四处可见散落的石砌,推倒的石灶,倒塌的木屋草房。

他站在山背面,嘬唇吹起口哨。

河滩边上,几匹马聚在一起睡着。它们都挤在一块,漂亮黑亮的大眼睛合着。此时,一只黑色的马长长的睫毛突然抖动了几下,睁开了,它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着,它睁着大眼睛,发出轻轻的喷气声。

其他的马也醒过来了,它们转着头,有的马儿低头嗅了嗅还沾着露水的野草却没有吃。

突然,那匹黑色的健马轻轻迈开步,像云朵一样轻盈的绕过那些在河滩上睡觉的人群,慢慢走到远处,突然一跃,奔跑起来!其他的马儿似乎听到了号角声,也都跟着它跑了。

河滩上睡着的几人马上就被惊醒了!几人从地上弹起来,看到马儿们都跑了,全都吓坏了。

“马!马!”有人捂住鸟去追,有人弯腰拾捡衣物,还有人忙着穿鞋,只有高叟什么都不要了,直接拔腿去追。身后的人看他这样,再看看越跑越远的马,干脆也扔掉东西去追马了。

怜奴绕过山坳,跑到山的另一边,继续吹口哨。过了好一会儿,那匹黑色的马一边欢快的叫着,一边向他跑来。

他昨天就发现了,这是蒋家的良州马。他几乎是跟这群马一起长大的,有段时间还扮作马奴与马同吃同卧,还被蒋彪嘲笑呢。

他想要一匹马,但蒋淑没给他,他说:“我给了你,你养在何处?”整个蒋家,只有蒋淑这里有他的容身之处,而他不能将马养在蒋淑的卧室里。

蒋淑教他:“我不能给你,但你可以去抢,抢到就是你的。”

他就骗了蒋彪,让他把马输给了别人,而那人遵照约定把马给他,却道:“你若是养不了,就再给我送回来吧。”

怜奴骑了那马一天,把马还给了那人。因为他不能把它带回蒋家。

这匹马与那匹马很像。

怜奴迎上去,抱住这匹马。那些人中有蒋家人,可他才不在乎呢。他不在蒋家了。他可以要这匹马了!

他翻身上马!

“驾!”他喝道。

马儿撒开四蹄奔向远方。

高叟远远看到有个人跑去抢了他的马跑了,不由得狠狠的握了下拳头。

怜奴向着这些人来的方向跑去,“走吧,马儿!”

姜元就在那里!

不过这车倒是一直没人动,也没有人要闯进来。直到外面的人声从远处渐渐涌到车前来,少顷,姜奔在车外道:“爹,抓住一个人。”

他等了很长时间,才听到姜元在车内说,“什么人?”

姜奔犹豫了一下才答道:“一个少年。”

另一辆车里,姜姬把刚才藏进怀里的饼掏出来,问姜虎:“小孩子?”

一个小孩子来刺驾?

“是附近的人吗?”姜姬不相信这是个刺客,说不定是附近的人跑错了。

姜武也在怀里藏了不少饼,此时一边拿出来一边吃着,说:“不知道,我没见过。那孩子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

“没有衣服?”

“跑的时候扔了吧。”姜武很了解这个,跑的时候衣服是很碍事的。

姜姬看看自己身上的裙子,刚才她其实也想过脱掉它的。

蒋伟匆匆而来,一眼就看到被压趴在地上的怜奴,跟着就被怜奴吓了一跳。在蒋家也是锦衣玉食捧大的,他还见过蒋淑给他梳头呢,怎么才几个月没见就成野人了?

只见怜奴浑身**,头发乱糟糟在头顶抓了个髻,用野草胡乱一绑,四肢俱是泥污,如果不是看脸,他可真不敢认了。

姜元还缩在车内不出来,蒋伟扬声道:“何方小儿?胆敢犯驾?拖去砍了喂狗!!”

怜奴在地上动了下头,没有出声,也不求饶。

姜元在车内看到,心中倒是一动:此儿或可一用。

如果说姜元现在信谁,那就只是姜奔几人了。等他归国后,身边的人只怕都来自各家,各有其主,他需要更多忠心于他的人。

他掀起车帘,朗声笑道:“蒋公休怒,我看这小儿年纪幼只怕并不懂事。”他一手握着匕首藏在背后,一手对着趴在地上的怜奴招手,“小儿,过来。”

按着怜奴的人放开了手,怜奴抬起头,露出瞎了的一只眼睛。

姜元愣了一下,笑得更加和善了。

怜奴这才站起来向他走去。迎着日光,他浑身像玉一样莹白生光,那泥污丝毫不损他的美,他的手脚修长,仿佛亭前修竹,姿态落落大方,不似猥琐之人。只是那瞎了一只眼睛令他的脸变得扭曲起来,眉目都皱缩着,可另一只完好的眼睛却如秋水一般,让人不免去可惜,如果双目完好,这将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少年。

姜元观他身姿步态就知道他不是农家子弟,这样他的眼睛更让人好奇了。

他道:“你可有姓名?”

怜奴拱手施礼,“无姓,生我之人为我取名:怜奴。”

这个名字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姜元叹道,“我观你不似凡人,为何到此?又为何见我?”

怜奴露出一个狰狞的笑来,突然大声道:“我听说蒋淑那老匹夫死了!我是来鞭尸的!!”

蒋伟恰到好处的吼了一声,“竖子可杀!”说罢拨出剑就冲了上来!

姜元顿时大惊失色!谁知道蒋伟冲过来杀的是谁?他慌忙要往车内躲,却见怜奴手无寸铁,悍然迎了上去!

勇也!!

姜元在心中赞道。

蒋伟当然冲不过来,冯甲、冯宾、冯瑄和其他的人早就扑上去抱腰抱胳膊抱腿了。冯甲把蒋伟的剑夺下来扔在地上,转头问怜奴,“小儿,你与蒋淑有大仇?”

怜奴仰头道:“蒋淑欺我母!”

有道理,子为母复仇,虽说要鞭亲爹的尸,也算勇壮。

冯甲道:“可我观你言行举止,蒋淑对你未必无恩。”这说话做事又不是天生就会的,怜奴这样说起来,比后面的姜元还像样呢。

怜奴:“一饭之恩罢了。怎可比杀我母,毁我身之恨?”

这样说就更合理了,如果说杀母之仇不够,瞎了一只眼睛这仇怎么也够了。

蒋伟此时“突然”想起来,指着怜奴大骂:“原来是你这贱畜!原来你还未死吗?”说完就要挣开拖住他的人,继续锲而不舍要杀怜奴。

这仇看来结的很深啊。

周围的人都想看蒋家的笑话,一听原来还是蒋淑的儿子,他儿子恨他恨到要鞭尸,啊,这八卦很有意思啊,一定不能错过。

在两人的骂战中,大家很快拼出了前因后果。

话说,在蒋淑是个六旬老翁的时候怜奴称其为老畜生,遇上了一个赵国来的歌伎,歌伎年轻貌美,一下子就倾倒了蒋淑,令蒋淑强取豪夺,把这歌伎给霸占了。虽然歌伎身份低贱,但人家年轻,不想侍候这么老的蒋淑大家认为这很正常,就一直反抗,反抗不了,愤而自尽,可她却已经被迫生下了怜奴。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晚安,明天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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