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嗤”, 黑色的长·枪毫不迟疑的刺入人体, 肋骨和心脏一同被枪尖锋利的锯齿搅得粉碎。
吕布左脚后退一步,健硕的身躯一扭, 那串在枪上的乌桓兵就被扫成一个圆弧, 撞翻了周围一圈至少四个汉子。其中一个甚至被直接撞下城墙。“啊”的一声惨叫淹没在周围的厮杀声中。
“谁给你们的胆子敢来攻打襄平?真当我大汉无人吗?”吕布发出两声短促的嘲笑, 长·枪如同黑蛇,在人群中飞快收割生命。划过脖颈、割开肚肠、刺穿胸膛……招招毙命, 带着一种傲然的狂气。
吕布赤·裸的上半身已经被别人的鲜血沾染,加上他自己出的汗, 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将最后一个敢上前的敌人挑飞, 然后舔了舔嘴唇。
“还、有、谁!”
冷兵器时代的正面厮杀, 勇武无敌。所以来犯的乌桓人胆怯了, 鲜卑人也胆怯了。后退是溃败的开始。
吕布站在襄平城墙上, 美滋滋地享受辽东豪族敬畏的目光。“吕太守真是英雄啊。”“这次多亏了吕太守,襄平才得以保全。”“明日我家坞堡设宴, 不知吕太守……”春风吹在他赤·裸的胸膛上,比桃娘子的酒还要醉人。
可惜好景不长。
战场还没有打扫干净,曹家前来避难的队伍就到了城下。
“奉先,你怎么在襄平?”
上一秒还在摆造型的大英雄瞬间就垮了气势, 蹭蹭蹭跑到阿生的马前, 小眼神乱飘。“主……主主主公, 我今日轮休……就带几个弟兄来转转……”
阿生打量着他,从光溜溜的上身一直看到腰带上方露出的可疑红色布料。她眯起了眼:“大连没有女闾,委屈了咱们吕太守。”
“我不是, 我没有!”
阿生叹气:“下次说谎前,别把人花娘的巾帕放身上啊。”
吕布愣了愣,在自己身上搜了半天,才在亲兵的帮助下找到了那条巾帕,扯出来扔地上,欲盖弥彰地踩了几脚。
这时候,阿生已经为曹嵩找了一座临近城墙的民房,她让一半士兵在此守卫老弱伤残,另一半和伤医们去帮忙打扫战场。她其实不该去在意吕布逛女闾的事情,作为主公,眼下更重要的,是这次乌桓暴动能否为她扩大势力范围提供机会。
“二郎……”吕布期期艾艾地挪过来,给阿生递水递毛巾,“我就喝了点酒,还没……乌桓人就打进来了。”
阿生被他身上的汗味血腥味熏到了,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回去把梅毒三期症状抄五十遍。”
吕布脸都绿了。
“虽然我不至于因此罚你吧,但你恶名在外是娶不到贤妻的,吕花酒。”
吕布撇嘴:“反正我儿女都有了。”
没错,吕布的一儿一女都养在大连,不过孩子们的母亲已经被吕布送人了。每次出征前就遣散妾室,与喝花酒一样,也是吕太守广为流传的奇闻异事。
对此,阿佩表示:“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垂下眼,跟在妇医们中间,往城中街道上去了。城西受损最严重,被砸毁了不少民居,财物撒在大街上,还有受伤和死去的平民躺在断壁残垣中。
吕小布被莫名贴了一个“坏东西”的标签,暴脾气也上来了。“那女人谁?”
“阿佩啊。她小时候你还带她玩来着,忘了?”
“啊……”吕布一瞬间有些恍惚,“这都多少年了……”
十六年物是人非,当年的小少年成了冷酷粗暴的悍将,当年的小女孩成了愤世嫉俗的寡妇。
曹佩板着一张死人脸,套上一件白色大外套,和城中妇女一起,接受紧急包扎的培训。她做得虽不算最好,但也不算坏,至少还能获得伤患的感激。
“多谢女郎。”
“若活命,必相报。”
……
随着工作的忙碌,曹佩的心慢慢平静。她小时候还懵懂,但越长大就越羡慕二兄,或者说,大姊。大姊不用担心这个男人不好那个男人不好,因为没有男人可以伤害她。
曹生自己就是最好的,她不需要依靠男人,男人无法伤害她。但她曹佩不行,她资质平平,既不聪慧也不能干,除了当个贤妻良母她什么都没有学习过,她没有办法依靠自己过活。
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直到她来了辽东。
曹佩给最后一个伤患清理完伤口,脱下工作服,在井边净手擦脸。此时太阳已经偏西,橘红色的光芒洒在街道上,破损的房屋里升起炊烟,晚风中飘散着粟米和肉的香味。
真好啊。
劫后余生,百废待兴,都是鲜活又温暖的词汇。相比在死气沉沉的锦绣中腐朽,这样的生活才是充满生机的。
曹佩板着脸,穿过残破的大街小巷,往西边曹家的宿营地走去。然后,她看见了一双脚。
光秃秃的双脚沾满泥土,趾关节粗大,脚指甲又厚又破。
有人躺在断墙之后?
曹佩走上前去,手扶住木墙的断口,探出头。还没有等她看清什么,就被人掐住了脖子。巨大的力道把她拖到墙后,然后按到地上。扑面而来是熏人的羊骚味。
乌桓人?
曹佩反应过来之前就开始挣扎,她不想死了,她想在辽东活下去。但对方的手臂像铁一样坚硬,粗糙的手指掐着少妇纤细的脖子,仿佛要将脊椎一起掐断。
曹佩眼前一阵一阵发黑。“真恶心。”她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这样想,“这人手心出汗了,湿热的触感真恶心。”
下一秒,脖子上的力道松开了。
遮蔽阳光的男人的身影倒下。“咳咳咳。”曹佩剧烈地咳嗽,同时一脚将那人踢开。出乎意料的,刚刚还不可战胜的乌桓男人的躯体很轻,踢到墙角只有不大的一团。
“阿佩,没事吧?”
曹佩抬头,看见一张曾经多次在她梦中出现的脸。仿佛无忧无虑的童年在看不见的地方蠢蠢欲动。
“阿佩,你胖了。”已经开始留胡子的吕布笑着说。
曹佩一脸冷漠。
“小时候胖那叫天真可爱。你现在这个年纪,再胖,就成母猪了。”
曹佩一脸冷漠。
“你看,你都胖得起不来了。听说你夫君对你不好,肯定是因为你不好看了。”
曹佩再也忍不住,一巴掌糊了上去。
这是一个温暖又充满希望的春天,但远在南方交州的士燮并不是这么想的。
交州一直在中央朝廷的视线之外,在雒阳那群人看来,交州比幽州还要乡下,还要野蛮。幽州辽西,好歹是战国七雄之一的燕国故地,在秦始皇之前就是中央王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至于交州,那个时候还是比南蛮还靠南的南南蛮呢。秦朝灭亡后,秦将赵佗割据岭南,称南越国,这一割据就是五代国王。等到交州并入大汉版图,已经又是一百年后的事了。
因此,交州在大汉十三州中,排名最末,任命官员也最晚。青州的曹操都上任一年准备起兵了,交趾太守士燮还在上任途中。
与士燮同路的,还有南海太守、苍梧太守、合浦太守、九真太守等等。交州没有黄巾,所以暂时也没有州牧。
五月不是在南方丘陵地带赶路的好季节。连绵的雨水将本就狭窄的山道糊得泥泞不堪,加上不知道有多少厚的腐叶层,更是对人忍耐力的考验。两边的山地高耸,如同胁迫山谷的怪兽。
士燮是本地人,相比倒霉的同僚们要更有经验:“诸位,此处不能停留。若是遇上山石崩塌,可是会有殒命的危险啊。当初交州刺史朱儁,就是在这段路上遇到了泥石崩塌,三百人被尽数活埋,至今尸体都没有找全。”
真是造了什么孽啊。
但几位太守能到交州上任,自然也是抱着天高皇帝远的小心思。这个时候只能硬着头皮上。
马蹄踩在经年的枯枝落叶上。路旁每一片翠绿的树叶上点点往下滴水,树下是密布的蕨类植物,而灌木丛中不时响起可疑的沙沙声。
是蛇?是毒虫?还是猛兽?越想越让人发慌。
然而事实要更加残酷一些。伴随着一声诡异的笛音,两侧高山上落下无数滚木和箭枝。道路前后亮起火把,因为充足的油料而在细雨中旺盛地燃烧。
三百人?四百人?不,更多,至少有一千人的山林部队将他们团团围住。
丛林勇士们像捕猎的猛兽,抽出了腰间的钢刀。南岛出产的宝刀,士燮曾经从田大郎那里收到过一把当做礼物。那把钢刀削铁如泥,但因为不够美观,被他赏给了家臣。
而现在,士燮看到了一千把钢刀,每一把都不下于他当初收到的那把,切断人体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等到士燮回过神来,同行就剩下了他一个活人。周围都是残肢断体,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铁锈味。
“好久不见了,士家府君。说起来,您算是我的长辈。”领头的年轻人将沾满鲜血的钢刀收回鞘中,用雒阳雅音说道。他有着一张让士燮感觉似曾相识的英气面孔。
“你……我记得你叫太……”
“太史慈,字子义。”年轻人点头,“这些都是董贼所委任的乱党,我奉交州父老之命,在此阻挡他们入境。”
士燮这个时候也慢慢缓过神来,明白了眼下的状况。他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交州父老……什么时候外来的曹家也能代表交州父老了?”
太史慈没说话,他就像一个尽职的武将一样立在雨中,一动不动。倒是队伍后面响起了一个略带磁性的男声:“交州人口两百万,我曹家独占三成,怎么就不能代表交州了?”
队伍分开,走上来第二个年轻人。他没有留胡须,也没有束发,所梳的是所谓的孩童发式,一身白衣大敞,面容倒是清秀腼腆。
太史慈行了个礼:“士公,请让我为您引见。这位是曹五公子,曹玉,现住番禺。”
士燮抬起眼:“你就是那位传说中的曹家子?倒是让人意外了。”
曹玉轻轻摇头,但并没有作出更多解释只是让人送上纸笔:“还请您上表,保玉为合浦太守。”
士燮拿着笔苦笑:“还有呢?一并说了吧。”
“阿慈是南海太守,劳烦您了。这回就先这两个吧,一次把交州的太守都安排完了,董贼该认为您割据交州了。”
那是我割据吗?明明是你们割据好吧。朝廷的太守有用吗?还不是被截杀在半路上。立不立太守有差别吗?交州还不是从此姓了曹。士燮心中虽然转过无数念头,但半句话不敢说,按照曹家的模板把奏表写好了,按上自己的印信。
曹玉将这份奏表塞进衣袖里,清了清嗓音:“玉第一次见士公,但二兄感激初来时士家的情谊,所以,苍梧郡还是您家的苍梧郡。至于别处,还请不要做让我等为难的事。”他说完这句话,就绕过士燮,命令士兵们收拾尸体,伪造现场。
士燮坐在地上,心底一阵一阵地发冷。他想起同样死在这里的朱儁,所有人都以为是泥石流,但真相,恐怕……
“苍梧郡,你们也拿走吧。”
“什么?”
“老夫有一孙儿,年四岁,聪明伶俐。听说南岛有曹学学堂,我想让他入学。”
曹玉扭头笑了笑:“四岁幼儿,离家在外,不太好吧?”
“曹家一船一船的孤儿往南岛上送,最小的也是四岁上下。别人可以,他怎么就不可以了?”
放弃眼前的侥幸,换一个未来。即便不是后世家喻户晓的名人,士燮也当得上是一个枭雄了。是曹家在交州的部署,没有给他发展壮大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把曹佩的线收起来了。
接下来就送阿生去找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