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这个婊……”
话刚说到一半,绝灭天的眼角就撇到了王志燃假装扒饭,可实际上却在竖起耳朵偷听的模样,立刻抬起了右掌,只听“啪”的一声,一个巴掌抽飞了王志燃。
“哎呦!”
王志燃吃痛地叫了一声,整个人都被抽飞到了地上,而绝灭天也乘机改口道:“有机会,我倒是想去见见这位‘天山神女’。”
“大小姐,应该是有机会的,嘿嘿嘿,”灵簪发出了人性化的笑声,说道:“小王的模样可真逗,看着他我就会想起一位老朋友。”
“行了,小王,快点把碗里剩下的饭吃完,别浪费!”绝灭天一边看着从地上爬起来的王志燃,一边自己也吃了起来。
重新坐在位子上的王志燃揉了揉自己的脸颊,重新拿起碗吃了起来,今天的饭菜,可都是自己烧的美味,怎么可能浪费!
但从刚才灵簪和绝灭天的对话中,王志燃明显察觉到绝灭天认识天山神女,她刚才没说完的话里,“婊”字后面肯定是个“子”字,说明绝灭天很讨厌神女。
但这就奇怪了,绝灭天显然是第一次来光武大陆,那么她怎么会与光武大陆上的人产生交集?就算绝灭天神力无边,能够通晓一切,进而了解神女的底细,也不至于讨厌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吧。
说到交集,那枚灵簪是怎么回事?无论灵器的意识再怎么强,也不应该知道世界之外的东西吧,绝灭天可是刚来光武大陆,灵簪是怎么认识绝灭天的,还有她口中的老朋友是谁?为什么我总感觉很熟悉?
就在王志燃思索间,绝灭天又开始与灵簪对话了。
“灵簪,你知道我在光武大陆上的身份吗?”说话间,绝灭天细细品味了一口牛肉,然后点了点头,对王志燃的手艺表示认可。
“当然知道啦!”灵簪发声道:“你是江湖中最有名的隐藏门派,遁昆派的新任掌门唐云蒂,唐大小姐!”
啊!
听到这话的王志燃差点被嘴里还没咽下去的饭给噎死,在喝了一口汤,将饭给咽下去之后,急忙开口问道:“大小姐,你怎么会在光武大陆上有自己门派的?还是掌门?”
“这很奇怪吗?”还没等绝灭天开口,灵簪抢先回答道:“遁昆派并不是瞎编出来的门派,而是在很久以前就真实存在的一个门派,只不过这个门派向来低调,很少出世,所以知道的人不多罢了。”
“不过,这并不代表该门派很弱,相反遁昆派是属于那种不鸣则以,一鸣惊人的门派。”
嗯!遁昆派曾经在光武大陆上一鸣惊人?王志燃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
灵簪也继续说道:“许多年前,遁昆派的前任掌门李大少,就曾经现身于江湖之上,然后挑唆江湖与朝廷对抗,令整个光武大陆陷入战乱之中。不过,后来幸亏有英雄出世击败了李大少,这才让光武大陆恢复和平。”
李大少?还挑唆江湖与朝廷对抗?王志燃心中叹道:既姓李,又能有这种心计和手段的人,怎么这么像狂傲天(本名李天傲)?
还有,遁昆派挑起这么大的纷争,这不是武侠小说中的反派经常干的事情吗!
“对啊,遁昆派就是江湖中有名的反派!”灵簪看出了王志燃的想法,发声道:“就因为上次的事件,遁昆派无论在江湖,还是朝廷中,都是属于人人喊打的类型。”
听到这里,心感不妙的王志燃赶忙问道:“那么我算什么身份?”
灵簪毫不犹豫地发声道:“你不就是遁昆派最底层的喽啰么!”
“我怎么还是喽啰!”
王志燃明显对自己的喽啰身份非常不满,可惜绝灭天却把刚吃完的空碗递给了王志燃,命令道:“小喽啰,盛饭去!”
“渣!”
王志燃本能地接过了空碗,盛满了饭之后,递给了绝灭天,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真成喽啰了!
“小王,你也别难过了!”只听灵簪发声道:“就你这点儿微末功力也只能当当喽啰,难不成你还想当大侠么!再说了,你只要肯承认你是遁昆门的人,好歹还有大神帮你撑腰呢。”
此话有理!
王志燃立刻茅塞顿开,绝灭天这尊大神肯定是天下无敌的,我只要狐假虎威还怕没好处拿么?
毕竟,比起那些所谓的名声,还是实打实的好处更重要,谁叫里子比面子更重要呢!
想通了的王志燃,拍了拍腰间装满了土匪财宝的便携黑洞,脸上的表情也堆满了笑容。
片刻后,酒足饭饱的绝灭天表示打算在这座山寨里休息一夜,明天再出发前往汴封县,王志燃当然不会反对,刚刚得了那么多的财宝,也该好好数一数不是么,毕竟钱财在手中滚动的感觉,是多么美妙啊!
然而,大发横财的王志燃根本不知道的是,那位追杀他们的黄剑黄大人,已经带齐人手,快马加鞭从大路冲到了菏泽郡的首府汴封县。
黄大人一到汴封县,就派人告知了郡守高渐离,他的儿子被人宰了。
同时,因为黄剑在大路上没有找到王志燃和绝灭天,所以他认为这两人走的是小路,比他自己更早到汴封县。于是乎,便在汴封县内大肆搜捕二人,却根本没想到绝灭天竟然在土匪老窝里睡觉,而王志燃则是一脸兴奋地在床上数钱,直到第二天中午……
一脸兴奋的王志燃顶着一对熊猫眼,跟着绝灭天出现在了汴封县的南门入口。
什么,王志燃那一对熊猫眼怎么来的?
谁让他数了一晚上的钱呢!
不得不说,汴封县毕竟是菏泽郡的首府,比之前的郓城县繁华不少,行商也更多,只是……
王志燃看着县内许多正在大肆搜捕的官兵,皱起了眉头,便拉着一位站在路边的本地人,问道:“这位兄台,这么多的官兵在忙活些什么?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通缉犯,窜逃到汴封县来了?”
这位本地人说道:“可不是么!就是因为有罪大恶极的通缉犯,流窜到了本县,所以郡守大人的心腹黄剑黄大人,才会出动官兵对全县进行搜捕。”
王志燃接着问道:“究竟是什么通缉犯这么厉害,能让这么多官兵一起出动?”
只听这位本地人说道:“通缉犯残忍地杀害了郡守高渐离高大人的儿子高衙内,你说郡守大人能不怒吗?”
然而,听到这些话的王志燃当场表情一抽,话说杀死高衙内的人,不就是我身边的绝灭天么!
“听说,通缉犯为一男一女,女的身穿紫红色的衣服,似乎是大户出身的贵妇,而男的是贵妇的仆人……”
说话间,这位本地人注意到了王志燃和绝灭天的打扮,立刻瞪大了眼睛,后退了两步,开口道:“一个身穿紫红色衣服的贵妇,和一个男性仆人,你,你们难道就是通缉犯!”
话还没说完,本地人就屁滚尿流地转身跑了,王志燃拉都拉不住……
看着本地人远去的背影,王志燃的心就“咯噔”了一下,一个平民就能把我们给认出来,那么碰到官兵不就完蛋了吗!
然而,绝灭天却似乎毫不在意,依旧在看着自己的手指甲。
呵呵,绝灭天你是大神,什么都不怕,可我是凡人啊,那些官兵冲上来抓我怎么办?
凉拌!
这两个字直接印入了王志燃的脑海,还没等王志燃想争辩些什么,就看见一群官兵向他们围了过来。
“大人,就是他们!”
原来是那位本地人告状去了。
至于官兵的头子,看见了王志燃和绝灭天的打扮之后,也不多问,直接命令手下道:“把他们抓起来!”
然后,这位官兵头子的脑袋就爆炸了。
官兵头子毫无征兆的死亡,令周围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纷纷愣在了原地,只有王志燃显得比较蛋定,谁让他天天看见这种脑袋爆炸的场面呢,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习惯了。
至于刚刚杀人的绝灭天,这尊大神对杀个凡人可不会有任何感觉,而是对着王志燃很自然地说道:“小王,走我们去县城里逛逛。”
“渣!”
说罢,王志燃就想跟着绝灭天一起走。
就在这时,只听一声大喊:
“贼人,哪里走!”
接着,一位身穿长袍,手持长剑之人施展轻功从天而降,稳稳站在了王志燃与绝灭天身前。
周围的官兵显然认识他,纷纷叫道:“是黄剑,黄大人!”
黄大人看了一眼地上官兵头子的尸体,便对着眼前的王志燃大吼道:“高衙内的尸体也是被人爆了头,果然是你这个小子干的!”
怎么又是我!
王志燃瞬间扭曲,我就是一个内道三重的喽啰,根本不会有这种手段的好不好!
想到这里,王志燃眼角撇了一眼绝灭天,心道:你这什么黄大人,估计也是因为感觉不到绝灭天身上的内功,所以才把我这内道三重的当作了凶手。
拜托,大小姐身上的力量乃是混沌神力,远比你们的什么内功强上千百倍,可你们怎么就是不识货呢!
无论王志燃内心怎么呐喊都没用,黄剑已经认定了王志燃是凶手,所以他立刻挥舞起手中的宝剑,刺向了王志燃,同时喊道:“拿命来!”
宝剑未至,光是剑气就已经将王志燃的脸颊割出了一道伤口,这要是全中那还了得!
王志燃已经看出来了,眼前的这位黄剑,比先前自称内道八重的土匪老大独眼还要强上一分,自己若是与其交手,必死无疑!
怎么办?
千钧一发之际,王志燃立刻高喊:
“大小姐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