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我也有我自己的计划
“再见了,西撒。”
话音刚落,十三便对着西撒挥下了剑,西撒也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那一刻。
然而,就在这时,一旁突然伸过来一把长剑,挡住了十三!
“王志燃,你做什么!”
十三瞪着捡起神皇祝福之剑,挡住自己的王志燃,喝道:“你为什么要阻止我?西撒他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忠诚受到了动摇!”
“我知道。”
王志燃看向十三,说道:“但西撒并没有叛变不是吗!他甚至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忠诚发生了动摇,这说明他对自己的情况非常了解。这是好事啊!”
“我们真正该警惕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忠诚已经动摇!毕竟,没有一个叛徒会在他的脸上写我是叛徒。相反,每一个还没有被抓出来的叛徒,都会竭力伪装自己,把自己打扮成最忠诚的人,不是吗?”
“但是,我的母团,血鸦的母团是一个叛变战团!”西撒看着王志燃说道:“我算什么?”
王志燃看着西撒,缓缓说道:“是的,你的母团叛变了,但是你没有,你依旧忠诚于皇帝不是吗!”
“在我的家乡有一句古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意思是前代人的能力与其后代的能力,并没有直接联系。西撒,无论你的母团如何,只要你自己坚持忠诚,不要叛变,那就足够了!”
说话间,王志燃将那把神皇祝福之刃,递给了西撒,开口道:“皇帝陛下知晓一切,但他依旧将代表希望的神皇之光赐予了你,因为帝国需要希望。所以,西撒,别轻易地浪费自己的生命,好好使用那股力量吧。”
西撒听着王志燃的话,沉默了半响,终于开口道:“牺牲是帝国的基石,我随时愿意为帝国牺牲,来证明我的忠诚。但现在看来还没到时候。”
说完,西撒就站了起来,接过了神皇祝福之剑,说道:“谢谢你,小王,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对帝国与神皇的忠诚,现在我们应该继续前进了!”
看着西撒越发坚定的眼神,王志燃笑了,十三也收起了手中的长剑。
我们的西撒回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西撒似乎注意到了王志燃左手中指上的创可贴,开口问道:“小王,你的手指怎么了?”
“哦,手指,你不说我还忘了。”王志燃举起左手中指说道:“我昨天为夺魂者云蒂的一位灵族朋友动手术,结果划伤了手指。这本来就是小伤,现在已经不痛了,估计是好了。”
王志燃就撕掉了左手中指上的创可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笑道:“嘿,好的真快,连伤口都消失了。”
十三探头看去,王志燃的手指果然光滑如初,原来的伤口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小王,没想到你居然还能动手术,”十三看着王志燃,问道:“那么你能告诉我,你的手指是怎么受伤的吗?”
“这个啊,”王志燃说道:“那位灵族的腹部被混沌星际战士的链锯剑砍伤,我动手术把镶嵌在伤口里的碎片都拿了出来,我的手指也是在这个时候被碎片划伤的,怎么了?”
“不,没什么,”十三说道:“我们离开这里吧。”
“好。”
说完,三人就出发了。
于此同时,塔耳塔洛斯东部城镇中,在狂傲天居住的贵族宅邸里,弗劳娃已经将班恩战败的消息告诉了这位傲慢之神。
“哦,狂傲天,你的杀手锏好像失败了哦。”一旁的绝灭天毫不留情的出言嘲讽,不愧为绝望之神,不给别人一丝希望,哪怕是自己的同伴。
不过狂傲天倒是对此毫不在意,轻描淡写地说道:“我从没指望过班恩会杀死西撒,我的目的就是在西撒心中种下怀疑的种子,这就够了,反正来日方长,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他内心中的怀疑种子生根发芽之后,西撒就会成为我们混沌的一员。”
“好,就算你这个回合达到目的好了。”
绝灭天饶有性质地看向狂傲天,笑道:“那么纳垢的使徒芈莱,你打算怎么办?以她现在的情况,恐怕根本无法继续参战了吧。”
“唔!”
听到这话,狂傲天当场眉头紧锁,之前那趾高气扬,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一去不复返,只能喝道:“芈莱这个傻瓜,叫她不要轻举妄动,结果还给我乱来!差点坏我好事!”
其实,按照狂傲天的计划,混沌一方将那些无辜的平民抓起来之后,会发动血祭仪式,召唤强大的混沌恶魔,来支援部队作战。
而主持这血迹仪式的第一人选,自然就是纳垢的使徒芈莱,毕竟这次行动就是为了救出纳垢的手下大不洁者乌凯斯。由芈莱主持仪式,召唤纳垢手下的恶魔也是理所应当的。
毕竟,四大老牌邪神之间并非铁板一块,相反矛盾重重,指望其他邪神的手下帮助纳垢根本不可能!
可如今,以芈莱目前的情况,无法主持血祭仪式。事实上,芈莱因为黑死失控,现在正被关在贺娅特的千变迷境之中,如果她被放出来,那么她身上失控的黑死,恐怕就会毁掉整个世界。
可以说,因为芈莱的私自行动,差一点儿就把狂傲天设的局给破坏了。
但是,差一点儿并不代表真的结束了,因为狂傲天早就准备好了第二手准备!
只见狂傲天很快就恢复了以往的从容,傲慢的笑容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不过没关系,”狂傲天对着绝灭天笑道:“虽然芈莱不能行动了,但是芭莎可以!”
血腥武圣芭莎,乃是战争之主杀戮天恐孽的使徒,在四大老牌邪神之中,恐孽与纳垢的关系相对较好,况且作为战争与杀戮之神,恐孽最喜欢的就是打仗,他的手下们自然也继承了这一点。
因此,尽管芈莱受创无法召唤纳垢手下的恶魔,但是只要有仗可打,恐孽手下的恶魔们是绝对不会拒绝参战的。
接着,狂傲天就走到了窗边,对着窗外的广场喊道:“是时候了,芭莎动手!”
只见广场上摆满了被混沌军团抓来的无辜群众,他们密密麻麻地聚集在城镇的广场之中,惊恐地看向四周身穿狰狞铠甲,荷枪实弹的混沌星际战士。
很快,一位身披猩红色铠甲,身高过两米,体型壮硕,有着一头棕黄色头发的女性来到了塞满平民的广场上。
她正是血腥武圣芭莎,奉狂傲天的命令,开始残忍的血祭仪式!
只见芭莎右手高举,一把外型残破不堪的双手斧就出现在了她的手中,这把斧子正是她的主人杀戮天恐孽赐予她的神器:嗜血狂斧。
而这把战斧的威力有几何?
那些平民们马上就知道了。
“颅献颅座,血祭血神!”
随着芭莎的一声大喝,她手中的战斧,就重重地落在了广场之上。
那一瞬间,嗜血狂斧就绽放出了无穷的力量!
那一瞬间,在广场上所有的无辜平民都在这股力量之下化成了一滩脓血!
那一瞬间,广场的地面上出现了恐孽的印迹,将那些无辜平民化成的脓血全部吸收殆尽!
“吼!”
吸饱了鲜血的恐孽印记仿佛拥有了生命一般,不仅放出了紫红色光芒,同时发出了一声轻吼!
接着在广场上,一只猩红色的巨爪从地面伸出,然后是长着犄角獠牙利齿的头颅,接着是长着一对肉翅的庞大身躯!
很快,这头身高过八米的巨型恶魔就出现在了广场之上,它手持好似一幢小楼的巨斧,对着天空大声咆哮,宣誓着它的到来!
这是嗜血狂魔,杀戮天恐孽最精锐的手下,它的出现,甚至能够改变一场战争的走向。
“安静!”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并不响亮,但却足以让任何人都能清晰听到的声音盖过了全场,就连那头嗜血狂魔在听到简单的两个字之后,也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狂傲天,你就不能管管绝灭天吗!上次我手下的那些噪音战士开派对,声音略微吵了点,结果就被她一怒之下全杀了,害得我都成了光杆司令。
弗劳娃,你不想死的就少废话,绝灭天的精神能力或许不算特别强,但只是监听我们用精神力对话还是够的。
“你们俩在做什么?”
绝灭天似乎感受到了弗劳娃与狂傲天的暗中交流,看向了他们说道:“我不喜欢噪音!”
“这我知道,我也不喜欢噪音。”
脸上在笑的狂傲天,心中在骂娘:绝灭天你丫的,要是你一个不开心,把我们辛辛苦苦召唤出来的嗜血狂魔给作了,那我该怎么办!让我堂堂傲慢邪神冲上前线,亲自动手么!
绝灭天号称绝望之主,本身就是代表绝望的邪神,因此绝灭天的做事风格历来先斩后奏,与喜欢利用蝴蝶效应布局玩弄对手的狂傲天完全不同。
再加上绝灭天与那四大老牌邪神关系极差,所以如果绝灭天看那头嗜血狂魔不爽了,搞不好还真会直接出手,先杀再说。
正在狂傲天头痛间,绝灭天却开口说道:“好了,狂傲天,我在这里也呆烦了,所以打算去别的地方看看。”
听到这话,狂傲天先是一惊,接着一喜,惊的是没想到绝灭天会选择这个时间点离开,而喜的则是这个煞星终于走了!
绝灭天将狂傲天表情尽收眼底,一步就跨到了他的身边,将双唇凑到狂傲天的耳边,呢喃道:
“虽然我做事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布局,但并不代表我不懂如何布局。我早就知道,要不了多久,你的太太,也就是另一个我马上就会到来,难道我要在这里看你们两个人撒狗粮么!”
狂傲天眉头一跳看向绝灭天。
“不用看我,我对你的局不感兴趣,而我也有我自己的计划!”
说完,绝灭天的身影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