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星魂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仰望着璀璨的星空。
一颗流星划过。
他想起很久以前教他用剑的人说过的一段话: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
今夜,他看到了流星,那么蝴蝶又在哪里?
夜里是看不到蝴蝶的,尤其是在这种荒僻的地方。
想看,也只能看到丑陋的蝙蝠。
果然,一只蝙蝠扑棱着肉翅,歪歪斜斜从他头上飞过。
孟星魂是个杀手,他却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身份,甚至痛恨杀人。
每当他杀了人,就跑回孤独的小木屋中呕吐着痛哭。
到现在,他已流不出泪,无泪可流,但每次看到杀人的剑上沾着的粘稠血浆,他还是要躲起来,压不住涌自心底的厌恶恶心之感,呕吐个不停。
这样的人也配享受永远的春天?也配做一只美丽自由飞翔的蝴蝶?也能如流星般灿烂?这种幻想对他这种人来说,简直是可耻的。
也许暗夜之中丑陋的蝙蝠才配得上他,要么去吞食蝇营狗苟的虫子,要么叮咬在无辜生命上吸血。
永远见不到光明,只能藏在黑暗中自惭形秽,这才应该是他的宿命。
一个不喜欢杀人的人,却不得不去做杀手,对于一个将剑锋刺进别人心脏,感觉不到血脉贲张,只有极度失落和自我否定的人来说,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就好像蝙蝠,不能逃避吃下恶心的虫子,也不能逃避吸血。
他也同样不能逃避杀人。
手中握着一张字条,那张字条里有他要杀的下一个人的名字。
他不想去杀那个人,但又不能逃避,只能把自己暂时藏在夜色的阴影之中,就好像一个害怕吃苦药的小孩子将自己藏在棉被里。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亮了,随着黑夜逝去,光明之中的现实痛苦也随着曙光的脚步跟来了,如影随形。
晨雾笼罩了大石头,清晨带着草香味的湿润空气沁润着孟星魂的脸颊,让他因宿醉生出的头痛感舒缓了些许,他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咬着牙去面对重新开始的一天。
孟星魂慢慢地从大石头上起身,拖着脚步慢慢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树林旁边,天已蒙蒙亮,但小木屋的灯却还未熄灭,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而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
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也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也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响。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近乎完全光着身子的人,那是几个娇艳如花的年轻女孩子。
女孩子见到孟星魂推门进来,娇笑着起身迎上来,全然不顾春光业已乍泄,那一抹白在空气中颤动。
她们开心地笑着,完全不知道出卖自己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些女孩子太年轻了,年轻到不懂得去考虑未来。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盂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夜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
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唉,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一个声音遗憾地叹息道。
软榻上躺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赤裸的上身肌肉如同黑铁铸造般棱角分明,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孟星魂宿醉之后记忆有些模糊,他依稀记得昨夜跟他一起喝酒的男人没这么年轻,而且,那男人还有一把刀,一把紫金鱼鳞刀。
即便已经记不住那男人的脸,孟星魂却还记得那把刀,刀要比人出众得多。
那个男人刀不离手,就好像他不穿衣服都可以,但不能离开刀。
但面前的年轻男人却没有刀。
孟星魂警觉地看了他一眼,道:“你是谁?”
那人笑了:“看来你还没喝断片,你请的客人已经被我送走了。”
孟星魂不懂那男人说的“断片”是什么意思,他的脸沉下来了,不请自来者,往往来者不善!
“你也滚!”
那人脸色变了,跳起身冷声道:“你最好管住那张嘴,上一个这么跟我罗锋说话的人,脸都被我打扁了,到了地府阎王都认不出他是谁!”
孟星魂嗅到一丝血腥味,他对血腥味十分敏感,朝着气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具没有脸的尸体倒在墙角,尸体的嘴竟已变成了软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没有了鼻子。
紫金鱼鳞刀就握在无面尸的手中。
孟星魂道:“是你杀的?”
那人道:“当然。”
孟星魂压抑着怒气道:“为何杀他?”
那人道:“因为他跟你一样嘴欠,嘴欠也就罢了,怼他两句还想拿刀砍我,犯了我的忌讳,所以我打烂了他那张惹祸的嘴。”
孟星魂道:“你杀过多少人?”
这人眼中露出困惑之色,认真地想了半天:“十几万?不对,上次搞出的生化瘟疫就灭了鞑子全族,起码上百万了,实在算不清。”
孟星魂凝视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这人话虽荒诞,但孟星魂直觉地感到他说的竟是真的!
他觉得杀人是一件极为痛苦事,他想不通世上还有人把杀人当吃饭喝水一样毫不在意!
他痛恨这种人犹如痛恨毒蛇!
那年轻人却笑了起来:“今天我却不想再杀人,反倒要送你一场大造化。”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但脸上的笑意却丝毫不减。
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打向了他的脸,他没有等到更猛烈的第二拳,甚至没有感受到疼痛和恐惧,因为这只拳头已经被挡下了。
被一根竖起手指。
中指。
这根中指竖了一阵,对着孟星魂晃了晃,然后微微弯曲,轻轻一弹。
只是这么一弹,孟星魂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脚步踉跄,鬼使神差地坐到了软塌上,坐在了他最为痛恨的人身边,坐得就好像两个人是勾肩搭背的好朋友。
那人搂着他的肩膀,道:“别冲动,你还不懂杀人为救世的道理,我不与你计较,我只要你听我讲一个故事。”
孟星魂不想听什么故事,但他不得不听,一个能用一根手指挡住他拳头的人讲的故事,哪怕再无聊,他也得听完。
“看得出来,你不喜欢杀人?”
那人得到的回应只有孟星魂冷漠的凝视,他不以为意:“其实,我也不喜欢杀人,那么我就给你讲一个‘不杀之誓’的故事。”
那人自顾自地讲下去:“从前,有个富家少爷,他家里是极富有的,他爹爹姓韦,号称‘韦半城’。不过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他父母死了,被一个强盗杀死在他面前,要知道他们住的那座城可不是什么太平安乐之地,这样的强盗比阴沟里的老鼠还多。”
孟星魂忍不住道:“这真是个无趣的故事,后来那个富家少爷拜师练武去报仇了么?”
“这个富家少爷的确拜师练了武,他也找到了当年杀他父母的仇人,但他却没有杀了他。”
“为什么?”
孟星魂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能放过杀父仇人,哪怕他痛恨杀人,但若有人当着他的面杀了高老大,他也绝不会放过那人。
“因为那富家少爷起了誓,不杀之誓。他后来成为了大侠,不知道有多少江洋大盗折在他手上,让他绑了送官,却没有一个人被他亲手杀死。”
孟星魂道:“这世道,送官和直接放了又有什么两样?”
“没错,那些江洋大盗果然没多久就从牢里出来了,或是逃出来的,或是请讼师,或是买通县太爷直接放了出来,然后他们再结伴去找大侠报仇,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孟星魂叹口气道:“那位大侠最后肯定死得很惨。”
那人呵呵一笑,摇头道:“他没死,那些找他报仇的江洋大盗再次被他打败,送回了牢里。”
孟星魂道:“这么说那位大侠的武功很高。”
那人摇头:“那位大侠武功大概还没你高。”
孟星魂道:“这不可能!”
那人道:“当初武林中人听说小李探花战胜了上官金虹,也是这么说的。”
孟星魂恍然道:“那就是江洋大盗们武功很差。”
“那位大侠的敌人,无一不是江湖上的顶尖好手,其中有一个号称‘北丑’的疯子,擅用暗器机关,出手阴毒无比,让人防不胜防,且诡计多端,漏算无遗,将官府江湖都玩弄于股掌之间;还有一个号称‘毒王’的狂徒,一身毒功出神入化,靠着毒药催发功力,可以达到先天之下,后天巅峰的境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力大无穷!”
孟星魂连连摇头:“我对上这种人物都必死无疑,比我武功差的人又怎么能屡屡将他们擒住,这比杀他们还难!”
“这些恶棍也算人物?区区蝼蚁而已!这位大侠曾对上过的最强的敌人可是被称为‘人间之神’的武林神话!”
孟星魂一凛,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一个人能被称为“人间之神”,那他的武功该有多么出神入化?
“那‘人间之神’武功已经通神,轻功可以飞天遨游,硬功练到别说弓弩,就是投石机砸大石过去都如同蚊蝇叮咬,出手速度比光还快,你还没看到,就已经中招了,一拳打去城墙崩塌,楼台尽毁,一脚踏下,大地震颤,土石翻涌!”
孟星魂听得心旌神摇,却又有些不信,天下能有武功高到这种地步的人?这已经不是人了,只怕比陆地真仙还要厉害,怪不得被称为“人间之神”。
他忍不住问:“你说的那位比我武功还差的‘韦’大侠竟能赢过‘人间之神’?”
“他没赢,但也没输。二人大战三百回合之后,英雄惜英雄,不打不成交,变成了可以生死相托的至交好友。”
那人道:“另外,那大侠姓布,不姓韦。”
“他爹不是姓韦么?”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那位大侠姓布,名鲁斯。江湖人送他一个外号——蝙蝠大侠。”
蝙蝠大侠?
不杀之誓?
孟星魂心中一动,仿佛感到冥冥之中自己的命运线微微一颤,滑向了另外一个未知的方向,难道昨夜看到的蝙蝠,竟是一种天上的预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