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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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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说:“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钱。客狗住店,一夜两百文钱。”

“什么?”凤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狗比人贵?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伙计解释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规矩,识大体的,但是狗就不一样了,万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钱,是做为赔偿基金的,放心,不该收的钱,小店绝不会多收一文钱!”

一本正经的保证,凤歌却是皱着眉头,完全不想相信他。

“这个报价,有夏国的户部审核记录吗?”凤歌问道。

伙计一脸骄傲的扬着头:“我们这可是夏国大王的亲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开的,绝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报帐,小店还可以提供正经官府盖印的住店凭证。”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说了。

伙计在前引路,凤歌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样,你什么竟然比我还要尊贵了?”

虎子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嘴里还咕噜咕噜的发出幸福的声音。

“到了。”伙计停下脚步。

到个鬼啊,周围还是一片黄沙万仞山的戈壁滩,凤歌默默的看着那个伙计弯下腰,从地上掀起一块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铁环。

伙计又拉动铁环,凤歌只感觉到整个地面都在颤抖,从地下发出了“咔咔咔”的齿轮转动之声,然后停住,一块巨大的钢板,从黄土地下抬了起来,露出向下延伸的台阶。

“尊贵的客人,这边请。”伙计十分客气。

怎么,这旅店还是在地下?凤歌有些疑惑,现在她可明白了,伙计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当指路牌,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鬼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旅店?

“别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见他们家的招牌,怎么你们家这么隐秘?是不想赚钱吗?”

“呵呵,客官说笑了,开店哪有不想赚钱的呢,这里一到晚上,就会起怪风,地上的什么东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伙计笑着,引着两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过这条地道,可比荒村那条军队修建的质量要高出太多了,那里连个照明都没有,在一条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简直是挑战人类的心理极限。

而这里就不同了,台阶上似乎有什么脚步感应的装置,每隔五步的墙面上,就会有两只壁灯,人还没靠近,壁灯就会亮起来,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过之后,壁灯又会自动熄灭,简直是太省事了,如果这个技术能用在皇宫之中,那么那些宫女太监也不用赶着时间掌灯,以及赶着时间熄灯了。

“这个灯,它为什么自己会亮?”凤歌问道。

前方引路的伙计说:“这个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馆建成的时候,老板找了国都里的甘大师做的统一装修。”

“甘大师?现在还能找他吗?”

“哎,不行了,甘大师去年已经仙逝了,我们这黄沙旅店,是他最后的作品。”伙计在惋惜间,还透着一股子的骄傲。

“那,甘大师还有徒弟吗?”凤歌追问道。

“有的,在国都里打听甘南馆,都知道。”

说话间,眼前已是豁然开朗,嘈杂的声音也同时如风浪一般涌入耳朵,凤歌环视着周围,许多衣着各异的人在厅里坐着,高谈阔论,多数是西夏国的服色与北燕国的服色,在墙角一处的阴影里,还坐着一个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国子民常见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办完手续以后,将凤歌的房间牌子递给她:“在看什么?”

“没什么,一路走来都没有人,忽然发现这里人头济济,有点不太适应。”

高真北点点头:“嗯,这是距离三国边境,最近的一处下榻地点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进入西夏的第一个镇子,错过了这里,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风暴吹上天。”

“放好东西就出来吃饭,这家的黄焖鸡,还有酥鱼儿做的不错。”高真北的房间先到了,临进门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再往前两间房,才是凤歌的房间,推开房门,门里的灰味熏得她差点没睁开眼睛,实在是太惊悚了,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寒碜的房间。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她方才听见高真北对掌柜的说,要的是这里最好的房间。

没有看过其他的房间,也许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吧。

起码这房间的家具看起来还是齐全的,以及,也是她一个人单间睡的,刚才从另一头传来吵闹的声音,那应该是大通铺,一个房间里睡着二十多个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种搅人清梦,想想就更是可怕。

凤歌放行李放好,床上摆着的床单被子看起来颜色有那么一点可疑,她将被子掀起来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尘扑扑的飞满天,这被子原来可能是粉扑扑的嫩红色,现在已经是黑灰黑灰还带着一点陈旧的土黄色。

这样的床……实在是睡不下去啊,凤歌深吸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觉。看着那枕头,也实在是脏得吓人,好在她带出了四条布巾,原本计划着一条洗脸,一条洗手,一条洗身上,一条洗脚,这样差的住宿条件,实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条布巾来,覆在枕头上了,不然,谁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觉得鼻子里全都是灰味儿。

好在她是那种好日子过得,差日子也过得的人,并不娇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努力将住宿条件变好一点之后,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满,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经点了三个菜,还有一坛酒,坐在桌边等着她,关林森想必还没有吃饭,该怎么样才能从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饭菜回去给关林森吃呢?

偷几个馒头,说自己晚上会饿?好像不太合适,而且,关林森也不能只吃馒头不吃菜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忽然发现围着长条桌拥挤的人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关林森已经自己出来找吃的了,看来,自己是不用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么能把自己给饿死呢。

凤歌的良心顿时不会觉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给点的菜,虽然都是大锅炖,但是闻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说这边的酥鱼儿很好吃吗?没有点?卖完了?”凤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黄焖鸡,一碗猪肉炖茄子,还有一碗里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么。

高真北指着那碗凤歌没看出是什么的东西说:“喏,就是它。”

“这是……鱼?”凤歌仔细看了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鱼,这么细细巧巧的,倒有几分像太湖的银鱼,但是太湖银鱼是半透明状的,还有黑色的眼睛,这鱼总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没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经与身体化为一体了?

凤歌还在乱猜,高真北已经挟了一筷子猪肉炖茄子,就着馒头吃:“尝尝不就知道了,实践出真知。”

嗯,说的很有道理。

凤歌夹了一小根,放进嘴里,嗨,什么酥鱼儿,那就是面搓出来的东西啊,比寻常面条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面须糊糊。

“来,浇上这边特制的酱,特别好吃。”高真北将另一碗配着的酱推到她面前,虽然凤歌对面食的感情一般,不过这酱闻着确实不错,她盛了半碗酥鱼儿,又浇了一小勺酱,拌匀,酱里还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萝卜丁还有茄子丁,仔细看看,还有些碎肉末,拌在面里,将本来无味的面须,沾得满是香气。

凤歌吃了一口,感觉比起宫里吃过的东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来这家沙漠里的店这么厉害,我以前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凤歌看着酱没了,还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为这里的东西好吃,是你饿了,早上出来以后,一路除了喝水,就没吃过东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馒头:“什么最好吃,饿字最好吃。”

以前听说过这样的论点,不过凤歌却有别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哒,看着父皇每次从朝会上下来之后,就直奔丹凤殿,一头扎进小厨房的那模样,简直就好像是饿了几天不曾吃饭,哪里是什么皇帝,比灾民还要惨烈一些。

“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高兴?”高真北问道。

“我父……亲有时候晚上会饿醒,家里没有东西吃,就会,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鱼,或是一些鸡,实在不行,烤个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发着光一样。特别有意思。”凤歌想到父亲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家不是挺有钱的?能弄到通关令的人家,再怎么也不会穷困潦倒成这样吧?”

“其实,家也不是真没有东西吃,只不过,想要吃什么,需要通知厨房里的人,又是通火做饭,又要处理那些食材,厨房晚上是没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过一次,厨房里的人就会担心他以后还会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里值夜班,我父亲他不想折腾别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凤歌捧着脸,一双眼睛笑得弯弯,想起父皇身为一国之君,站在厨房里一边做着菜,一边自我安慰:“治大国若烹小鲜。”然后还特别讲究个摆盘,有时候自己正好能赶上父皇偷偷吃东西,就会在他还没有摆好盘的时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强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点别的什么东西给补上。

“看来,你和家里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举起酒坛,向粗瓷碗中,满满斟了一碗,仰头一口喝干。

凤歌笑道:“那当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里是独生女吗?”

“当然不会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得听我的。”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高真北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却没有喝,只是双手捧着酒碗,低着头,晃着那碗酒,这里的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种剧烈的酒精刺激感,不过是给这里往来的客人在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点温度罢了。

不知怎的,凤歌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忧郁,这个块头极大的男人玩起忧郁来,让凤歌不由想起曾经在山中见过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围的一切。

凤歌小心翼翼问道:“你不开心?”

“没有,只不过……吃多了,有点撑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还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凤歌点点头,应了一声。

她坐在那里,看着关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几个颜色发黄的馒头,个头仅有拳头那么大,连个下饭的咸菜都没有。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子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说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子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子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说:“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说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说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小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你们大恒国的人,真是小气又抠门,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发乞丐?”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凤歌此时才想起,对啊,在路上看见的乞丐,似乎就是这么拿着一个破碗,然后就有人会往他的碗里倒一些吃剩下的饭菜。

自小在皇宫长大,从来都觉得将没动几下筷子的饭菜拿去赏人,那是受赏者的无上光荣,一般的人,谁会想得到他们啊,看来,自己的观念是得改一改,不能总是以皇家的标准来接触外面的世界。

凤歌刚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黄焖鸡过来,不就是二两银子嘛,我给!

关林森却摇摇头:“不必了。”

坐在阴影里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关系,得罪人家了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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