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汉疆域西出阳关、玉门,越过几个附属的彝族番邦之后,就进入了匈奴与它的属国势力范围之内。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与草原之间,这儿有三个较大的国家,与汉朝、匈奴犬牙交错,地势复杂。
这三个国家分别就是大月氏、姑师还有楼兰,其中楼兰国力最强,国中有近万精锐,并且都是彪勇善战之士。而且,楼兰王夜白更是一个凶残的家伙,把杀人截货,当成了一种乐趣。
楼兰王手下聚集了一批和他一样的人,其中就有十二个最著名的部将,纵横在这片区域之间,其凶残程度,无论是附近的邻国,还是过往的客商,都闻之色变。
当一个国家,成为一个暴力集团,不受任何规则和情理的约束了,在这世间,绝对是一件最可怕的事。
在夜白的意识中,不论是匈奴还是大汉,他都从来没有心服过。大汉的疆域就算是再大,国力就算是再强盛,又能怎么样呢?我的地盘我做主!既然来到了楼兰,就要守他定下的规矩。如果那些汉人识趣,肯乖乖的把所有财物马匹都留下,那就好办,可以放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不懂规矩,那也好办,人杀了,物留下!
看着大队人马出现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夜白面甲下的脸上,露出残酷的冷笑。风沙骤起,战马嘶鸣,手下的兵士和将领,都拔出了弯刀,只待楼兰王一声令下,冲锋和杀戮即将展开。
还隔着十几里的距离,红雪就已经感觉到了风中夹杂的气味异常,它打了个响鼻,低低的发出一声嘶鸣,对主人作出了警告。
其实,不用它的提醒,走在最前面的霍去病凭着天生的敏觉,也早已察觉到了前方的异常。从风中传来的,是隐隐的杀气和大批战马聚集的气息。
“怎么回事?前面是什么情况”
纵马赶过来的张骞,看着在马背上用小望远镜仔细观察的霍校尉,紧张的问了一句。
“十里之外,发现敌情。有大队不明来历的披甲士卒,挡住了我们的去路。看情形,来者不善。”
霍去病放低了望远镜,交给张骞,他连忙接过来,向那片沙尘之下看去。半响之后,他喃喃的低语了一句:“应该是楼兰人。在这个地方能以这种形式出现的,也只有他们了。恐怕形势不妙啊!”
张骞脸色有些沉重,他从怀里掏出贴身收藏的那张地形图,这是当初离开长安的时候元召交给他的,上面的山川河流都标注的很仔细。他找到了现在使团所处的大体位置,认真的估算了一下。
“越过楼兰边境的这片草地,再有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可以到达大江发源地了。在那儿,有小侯爷安排的船队会接应我们的。没想到,楼兰人竟然出动了,这个国度的军卒,据说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霍校尉,我们应该怎么办?”
经过大宛国的事情以后,年轻的霍校尉已经成为了这支队伍的主心骨。副手赵破奴以下的五十名汉军,更是以她马首是瞻,这时听说发现敌情,都聚到了她的身边,虽然也都有些紧张,但却无人害怕。
虽然心中并不畏惧,但看到那些人马也足有上千人之众,而且都是骑兵,虽然不知道战力如何,但在这样敌众我寡的形势下,如果硬拼,显然是极其不利的。
“那边有座较高的山丘,使团的所有人先退到那里去暂避。留下一车珠宝,黑鹰军随我断后!”霍去病当机立断就做出了决定。
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容不得多想。对方已经摆开了阵势,随时都会冲击。为了避免使团中人有所损伤,要先保证他们有一个安全的所在。
张骞是羽林军侍卫出身,也是弓马娴熟的人,他对副使孙远大声叮嘱几句,让他赶快带人转向而行,目标,一里之外的小山丘!
孙远不敢怠慢,连忙组织人马,赶快行动起来,几十辆马车滚滚向前,使团的随行人员都跟在后面,迅速的离去了。
虽然隔得还有些远,但对方派出的游骑也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动向,飞马回报之后,楼兰的大队骑兵在楼兰王刀锋所指下,开始发起了冲锋。
几十名黑鹰军在霍校尉的吩咐下,迅速的把留下那辆马车上的珠宝,洒满了这附近的道路,然后也骑在马上开始撤离。
不过十几里的距离,片刻即到。十二个楼兰将军率领着亲卫冲在最前面,他们都是楼兰王的心腹爱将,也是这个国家最勇猛的人。远远地看到汉人开始逃跑,他们催动胯下的战马,高高举起手中的兵刃,做好了杀戮的准备。
在道路边、草丛里,有些闪闪发亮的东西,引起了冲在最前面骑士们的注意。当发现那是些金银珠宝的时候,疾驰中的马匹开始减速,有骑兵开始停下来,惊喜大叫着跳下去,贪婪的去捡地上的宝贝。
都是些劫掠惯了的家伙,看到汉人的马车翻在路旁,这些财物丢的到处都是,显然是惊慌失措的逃跑而造成的。这些愚蠢胆怯的汉人,为了逃命,连散落的财宝都顾不得收拾了!
越来越多的楼兰骑兵停了下来,疯狂的四处搜寻着,惊喜兴奋的狂叫声不断响起。发财了,发大财了!就连那几个将军也顾不得先追敌,大声喝令部下,赶快!尽最短时间把这些珠宝收拾了,不要让那些汉人跑太远了,追上他们,得到的会更多!
冲锋的队形乱了起来,停下来搜寻珠宝的前锋队伍,阻碍了后面前进的速度。但以王者风范待在中间的楼兰王夜白,却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手下这些勇敢的士卒们之所以效忠,不就是因为自己能一次次的带领他们取得意想不到的财富嘛。就耽搁这一小会儿,也不怕那些汉人跑了,在这楼兰地界上,想从自己的手上逃脱,哪儿有那么容易的事!
楼兰王和他的手下,虽然都是些彪悍狠辣之徒,其战斗力也非常强。可惜,他们没有读过兵书,确切的说没有读过中原的兵书。他们从来不知道,在古老的中华兵家智慧中,有一条计策叫做“欲擒故纵,欲取先予!”,还有一句话叫做“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在霍去病还是那个黄毛丫头小冰儿的时候,她的最大目标,就是想学得一身厉害本事,好打趴下那些总是欺负她的孩子。
当她在某一天夜里,被元召从流云帮那些人手里救出来,伏在高高的屋脊之上,看他大杀四方,以一把刀杀掉所有坏人的时候。她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人,除暴安良,做个大侠客!
可是,再到后来,她得偿所愿,拜在元召门下为弟子,勤学苦练,终于学得一身好身手的时候。师父告诉她,学剑,最多不过是百人敌,而他对她的期望是,万人敌!所向无敌!
当她第一次听到师父对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感到心中既吃惊又迷茫,这个目标太高了,她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达到。
那天,元召对她说起这些话的时候,长乐塬大木厅门口的那几棵榕树,正纷纷的落叶。她看到师父手中拈着一片叶子,回过头来,脸上带着笑意,有些奇怪的神情浮现。
“天地无形,春发秋落,万物自有规律。你只要掌握了这其中的规律,这天下,在你眼里就不会再有什么奥秘。你本来就是九天之上的龙凤,即便没有师父的教导,将来也必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好好去做,我会在后面看着你一次次的成长……。”
那些话,她一字一句都记得很清楚。所以,她为了不辜负在身后的那双注视目光,一直都很努力。刻苦磨练意志,认真的记住他写给自己的那些兵书战例。将来,会有用的!师父说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夜袭匈奴骑兵,杀鸡儆猴于大宛,只不过是一个小手腕,并不值得如何夸耀。而在这儿, 当第一次真正面对两军战阵冲锋的时候,有些曾经记在脑海中的东西,就突然浮现了出来。
避其锋芒,击其懈怠,就在此时!早已领会了主将作战意图的五十黑鹰军勇士,整齐划一的随着她的动作,拨转了马头,刀柄与剑鞘击打在马屁股上,这只小小的队伍,便化作了一把尖刀,狠狠地插向了毫无防备的楼兰队伍。
一些捡到了珠宝的楼兰骑兵,兴高采烈地开始上马,而后面来到晚的,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心中不免怏怏。几个将军大声喝骂着没出息,让他们赶快自己去追杀,汉人那儿还有的是!
当马蹄声骤然响起的时候,后面已经发现敌情的楼兰将军厉声示警,呼喊着赶快上马迎敌!有汉军冲过来了!
楼兰王夜白心中一愣,催马冲过几个护卫,向前面看去时,果然,有一小股汉军骑兵,风驰电掣一般,转瞬就杀到了眼前。前面混乱一片的楼兰骑士,匆忙之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惨叫声连成一片!
楼兰王大怒,把手中黄金战刀一挥,全军前冲,给我杀!杀光他们!
却见乱军之中,有一人一马,剑光挥成一道闪电,挡者纷纷落马,无一合之敌!马如跃海蛟龙,人似初生乳虎,几个眨眼的功夫,已杀破千军,冲到了这位一身黄金战甲的楼兰王马前。
“汉军校尉霍去病在此,敌将授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