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汉未央宫庞大的建筑群中,有一处特殊的所在,格外引人注目。因为那座以香木为主要材料的宫殿,就是母仪天下的大汉皇后居住之处。
这座宫殿,最开始是先皇文帝为他一生挚爱的皇后阿萝特意修建的。整个内殿的装饰都采用了粉红色彩,温暖柔和。它的名字叫做“椒房殿”。
之所以命名为椒房殿,是因为宫殿的墙壁上,使用花椒树的花朵所制成的粉末和泥进行了粉刷。
这是此时的匠人们一项独有的技术。不仅色彩好看,还可以保温保暖,并且具有芳香的味道可以保护木质结构的宫殿,有预防蛀虫的效果。
取花椒使用,却还有另一层寓意。因为花椒多籽,取其“多子”之意,期盼居住于此的女子为皇家开枝散叶,多子多福。
文帝皇后阿萝,就是后来的窦太后。她与汉文帝在此度过了二十年美好的时光。后来文帝驾崩,深情从此阴阳两隔,巨大的哀伤使她不忍再多看这旧时景物一眼,搬离此处去往长乐宫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一次。
再后来,窦太后把这间宫殿赐给了自己的外孙女,即现在的皇后阿娇,做了她的寝宫。
可是,“多子多福”的美好寓意,在这位从小就比公主还要娇贵的阿娇皇后身上,好像并没有起什么作用,这么些年了,她依然没有为汉室生下一个皇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悲哀。
时光若电,岁月如梭,光阴能改变一切,自然也能改变感情。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谁都对此无能为力。
中国历代王朝的后宫,历来是众多的美人侍奉一个男人,就是天下至尊的皇帝。皇帝可以随意宠幸这些美人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样的关系中,所谓母仪天下的皇后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没有什么更特别的地方会让皇帝长久的忘情专宠。
皇后阿娇失宠已经很久了,这是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的事。虽然表面上没有人敢流露出来,但彼此心照不宣。
春暮夏来,杏花落尽看桃花,桃花落尽,又看过了梨花,可她等待的人一次都没有再来。
流年伤,泪千行,新人旧颜谁难忘?也无人诉衷肠。忆过往,夏日长,团扇扑蝶蝶成双。缘尽叹迷惘!
椒房殿中,落寞的女子把手中的团扇撕成了一条条碎片,看着它们被风卷入空中,一如她此时此刻的心境,空空荡荡,没着没落的。
那些恨啊怨啊,已经累积了太多。但妾意犹在,郎心似铁,一切似乎无可挽回。
阿娇比起别的失宠的女子却更多了一层哀怨。皇帝刘彻是她从小的伙伴,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也是她一直十分相信、十分信赖的朋友。
刘彻移情别恋,对她的逐渐冷漠与疏离,无异于是对他们童年纯真的背叛,是无情的撕裂了他们那段美好的毫无功利色彩的感情。
阿娇曾经那么全身心的拥有过那个男人,享受过宫中任何女人都不曾有过的专宠独爱。但仿佛只不过瞬息之间,多年构筑的彩色金屋便土崩瓦解,欲哭无泪。
每当回想起这些,阿娇的心如同刺进了利剑,在一刻不停地滴着血……。
自小便看着她长大的奶妈阿姆,见皇后又在流泪,禁不住叹了口气。暗自埋怨老天爷不公平,本来是一对多么好的佳偶,硬生生的弄到了今天的地步。如果老天早点赐给皇后一个皇子,一切都会与现在不同了吧!
“娇娇啊,来,快把这碗莲子粥喝了吧,阿姆已经熬了快一个时辰了,整天吃那么少东西,身体可怎么受得了啊!”
虽然跟着入宫这么多年 ,但这般亲昵的称呼,却一直保留着。她把小姐的一切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阿娇摇了摇头,转脸看向自己的奶妈,盈盈含泪,目光有些呆滞。
“阿姆,他……他最近又有了新的美人了吗?还是……还是一直去建章宫啊?”
阿姆见她执意不喝,只得把那碗费了不少心思熬好的莲子粥放到一边,用一方丝帕,替她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痕。
“那倒没有。听说皇帝最近迷恋神仙术,宫中请到了一位姓李的仙师,据说懂得长生之法,又会炼制仙丹什么的。皇帝下朝以后,便一直在甘泉宫露台那边,与这些人修仙问道呢。”
阿娇听到刘彻没有去别的女人宫中,心中的怨尤好似稍减了几分。听到阿姆说起这些,不免多问了几句。
“阿姆,你说这世上真的会有神仙吗?那些宫中的仙师真的有传说中的本领吗?”
“我的皇后啊,这些虚无缥缈的事,岂是阿姆这样孤陋寡闻的人所能知道的呢!不过,心诚则灵,民间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可多着呢,倒是不可不信啊!”
见阿娇忧伤的神色有所缓和,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奶妈连忙继续说下去。
“这次请来的这位李仙师,据说还是有些神通的。相传他已经有几百岁年纪了,外表却还只是三四十岁的样子,说不定是真的懂些长生之术呢!听宫中的侍卫们说,这个人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海上遇到过仙人,当时那仙人给了他一颗比南瓜还要大的鲜枣儿,他吃了以后,从此面容相貌就只保持在那个时候的样子了。都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阿姆只是为了哄她开心,随便拿些有趣的事来说给她听的。阿娇听在耳中,却不由得心中一动。
“阿姆,不知道能不能想办法接近这位仙师呢?”
奶妈愣了愣,有些奇怪。
“娇娇,怎么了?莫非也对那些仙术感兴趣起来?”
阿娇嘴角露出苦涩的笑意,她从铜镜中看了看自己有些清减的容颜。
“阿姆,现在我哪有心思想那些啊!如果有可能,只不过想问问仙师,有没有什么求子的药方之类的,也好……唉!”
奶妈恍然大悟的样子,暗骂自己为什么就没想到这个呢。
“娇娇,你不要着急,那仙师既然留在宫中,总会有机会能接触到的。待阿姆替你想想办法,去问问有没有这样的好法子,若是真有这样的仙方,那可真是太好了!”
两人说到这里,心中不由得又有希望的火苗升起来,皇后只要有了自己的皇子,那当前的尴尬局面就会大大不同了。奶妈连忙趁机让阿娇多进点吃食,这位还只是正当青春年华的皇后一边小口喝着莲子粥,一边又有些憧憬的期望在心中慢慢的翻涌。
就在皇帝刘彻一面雄心大志的整顿朝堂,一面向往神仙之道的时候,元召终于打理好了一切人情,暂时离开长安城,来到了自己的封地~长乐塬。
他现在的身份有些奇怪,本身除了担着个闲散侯爷的名头外,并没有什么官职和差事。但皇帝给了他一道特旨,准许他在长乐塬所要做的那些事,除了定期向皇帝本人汇报进展之外,不必向任何人负责。
而且,在听完元召关于这次北疆之行与匈奴骑兵接触而得到的经验,并且准备在接下来有一些军事方面的想法后 ,皇帝大手一挥,就把驻扎在长乐塬上那支八百余骁骑营军士的指挥权交给了元召。
按照皇帝刘彻的说法就是“小子啊,这支骑兵,就交给你去调理了。无论你拿他们做怎样的实验,朕都不管,只希望你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给朕一个惊喜!”
按说这么精锐的力量,怎么能授予私人呢?虽然只有八百骑,不多,但这相当于成为了长乐侯本人的私兵了啊!这是朝廷制度绝对不允许的。
要知道,汉制规定,勋臣贵族之家的私兵是不能超过五十名的,这还是前朝出了刺杀大臣袁盎的事以后,皇帝才批准的特权。私人武装超额的话,那可是有谋反嫌疑的!
可是,这一次,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人提出一点异议。因为他们都已经详细的听过羽林军校尉曹襄所回报的详细情况。元召带去的十几名骁骑营骑士,在掩护突围之际,片刻的功夫,竟然就在跑马飞驰的空隙里,射杀了近百匈奴骑兵!
这样的战力对比,与马力无关,与骑术无关,更与各人武勇无关,之所以战绩如此,是因为他们手中多了一件杀人利器~九臂连环弩!
这种由长乐侯亲手设计的弩箭,已经正式献给了朝廷,开始批量打制。经过对阵匈奴人的实践,效果奇佳。果然是骑兵作战的杀手锏,冷血无情的夺命武器。
可以预期,假以时日,大汉边军都装备上了这种弩箭,无论是战力的提升,还是战术的配合,那提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那么简单。
在皇帝陛下领着一帮军中将军和朝中大臣,去御苑校场亲自检验过九臂连环弩的威力后,没有人敢不服气!
于是,在皇帝刘彻和大臣们心中,对名叫元召的小小侯爷,都有些更多的期待起来。交给他这一营骑兵,他会再创造出什么奇迹呢?
长乐塬上,风轻云淡,天高气爽。一身青布衣袍的主父偃站在树荫下,笑眯眯的看着那位小侯爷自远而近,打马驰来,脸上神情仿佛是在迎接离家已久的孩子。
今日归来,与旧时不同。那个少年不再是众人口中因缘际会下侥幸封侯的幸运儿,而是名动长安,传誉天下的英雄!
空城设奇计,三箭退强敌,一刀削三首,焚火六千骑!再加上其中的神秘莫测传说,无论是早就跟元召熟识的主父偃、聂壹、赵远、卫青等人,还是后来结识的司马相如、徐乐、苏建之辈,此时此刻,对这个马上身影都添加了全新的认识。那些正在劳作的前流云帮众们更是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眼中有崇拜,有畏惧,有黯然,有期待……。
过了这么久,付出了如许心血,长乐塬早已不再是从前的荒凉模样。此时初夏,万物生长,一派繁荣。
“好了,从今天起,我们大家,终于可以有段安稳时间做一些耽搁了许久的事了。呵呵!”
跳下马时,元召脸上露出开心的笑。抖了抖袍襟上的土,仿佛抖去了北国的烟尘,也抖落了朝堂的繁琐,浮名尽去,人在此间,归来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