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 春
在上海的西南角, 在徐汇区和卢湾区的交界处,在一条幽静的马路上有一幢房子,红瓦粉墙, 尖尖的屋顶, 椭圆形的钢窗……透过花园的栅栏,还可以看到大片浓绿的植物, 几棵参天大树从栅栏顶上探出头来。
到了晚上,一扇窗户映出温婉的灯火, 隐隐约约会飘出轻曼的钢琴声。
“……兰兰,班上同学们都想要出国留学,咱们咋办?咱们可是大三了呢。”汪东升抱着正随心弹着钢琴的女朋友——莫兰兰, 穿过薄薄的白色的春衫能感觉到她平坦的小腹,他的手顺着她的臀|部滑下去。
当年他最喜欢撩|拨坐在自己前桌嫩生生的小女生, 一打听, 才十岁呢,可还是无法阻拦他想欺负她的小心机, 拉拉长辫子, 戳戳小后背等等。
四年后,他们从高中毕业了, 自己得下乡,父亲安排他到兰兰的莫家村当个民办教师,而莫家村大队长的亲孙女莫晓红被母亲安排进了矿卫生所当临时工,这是私下交换的结果。
而兰兰则被母亲安排去了市里的红医进修班, 一年之后就成了县城医院的小护士;堂哥莫大宝因为出身好,便找关系去了公社当临时工。
“出国啊,这个太热门了吧,咱们别跟风,还是考研吧。”莫兰兰侧头亲了下他的下巴,建议道。她是无所谓啦,出国名额不多,争来抢去的,怪没意思的。
还是在学校里混着最舒服。
汪东升抬高她的下巴,亲下去,莫兰兰勾着他脖颈热情回应着,小舌头在他嘴里嬉戏着,如同小洞穴内的小鱼苗,活泼又调皮,小尾巴一甩,便是一根根银丝被牵出来,拖得又细又长。
然后猛然地断掉了,挂在莫兰兰嘴角上,汪东升面带陶醉的一一舔去,才故意苦着脸,委屈巴巴的道:“可是不工作,总是感觉钱不够花呢。”
莫兰兰先是‘扑哧’一笑,接着拍拍男朋友的脸,认真分析道:“大家都差不多啦?咱们还有两年前爸妈给买的这一幢老洋楼呢。还有我用古董在北京换来的四合院呢。这些以后很值钱的啦,不是还收了些小玩意吗?”
“不够吧。一直念书,那咱们什么时候才可以结婚生孩子啊?”江东升将脑袋埋进女朋友的肩窝,手却放到了她的胸口,沮丧的道。
莫兰兰一时未说话,抬起他的头,与他对视,他好像是真的沮丧,轻叹一声,再一次将自己的嘴唇贴上去,相互摩擦,先是浅吻,慢慢加深。
莫兰兰吻了一阵,停下来,贴着不动。下一秒,汪东升自然而然的回敬过来了,像是要把她嘴唇咬下来。
一吻毕,莫兰兰好气又好笑的道:“笨,研究生是可以生孩子的。要不,咱们暑假回厂里摆酒席吧。”一个大男人还怕自己抛弃他似的,总是希望她一年能增加两岁。
可,他也不想想,自己与他高考毕业不久就滚进了玉米地里。当年才多大啊,十五岁吧。
然十五岁的她已经开始发育,身高已是一米六七。
今年她十九岁,身高已有一米七三。
相对她出色的身材,五官就只能算是一般般,端正而已,好在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可以加加分。
“好。还要去领结婚证。”汪东升垂下眼,小声嘟囔着,目光却从她的领口看了进去,一对白嫩嫩的如同牛奶般的胸|部被黑色的半杯文胸托着,挤出一条深深的沟。
汪东升觉得心里有一团火在渐渐升起,兰兰身边不知道有多少狂蜂浪蝶呢。
明明是医学院的学生,却吸引着别校中文系的才子为她写诗,为她弹吉他,他不知道私下‘挺身而出’过多少次呢。
这个名份啊,还是得早早的定下来。
在县城时,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够够的了,可是一到上海,就算是有房有车,还是觉得被兰兰别的追求者们比了下去。
“这个,好像不可以的吧,还得等两年呢。”户口档案在学校呢,已经结婚的,学校也没有办法,在校期间去结婚领证,好像是不成的吧。
“唉,考研,考研,我想换个别的专业念念。我喜欢挣钱……”汪东升孩子气的道。
“行行行,你就去念经济吧。我这个临床专业还是婆婆选的。”莫兰兰拍拍他的头,推开他一些。
学什么不是学啊?
当年,高中毕业后不久,婆婆送她进了市里的红医班,当然是在她与汪东升滚过玉米地之后啦,婆婆这般精明的女人哪会无缘无故的付出呢。
一年后,回到县城就是医院里的正式工。
多了一份工资之后,便可以名正言顺的补贴家里头的几个弟弟妹妹。
可以说,弟弟妹妹们都是她一手培养出来的。
如今一个个成绩突出,如同开了挂般,这一切都是那些年她在夜间教育的结果。
“兰兰,咱们早些睡觉吧。”汪东升牵着莫兰兰的手,撒娇道,喷出的热气,使莫兰兰的耳朵发痒。
“嗯。”莫兰兰看着他的侧脸,英俊中带着几分孩子气。
汪东升没有浪费时间,将莫兰兰背了起来,上了二楼主卧。
窗帘一拉,两人也不知道是谁先主动,一下子抱在了一起,倒在了大床上。
卧室内,顿时回荡着两人的喘|息,和嘴唇纠|缠在一起的水声。
1980年,暑假,矿长家属区
莫兰兰躺在不过十来个平方米的小房间内发呆。
上午她在里水县逛自由市场时,遇到了这个世界的男主角——
姜超英,年纪轻轻便是个排长。
说起来是他除了本人够努力够拼外,还是个军三代,他爷爷是个老革命。
男主角与莫兰兰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与男主角有关系的是莫兰兰的堂妹——莫欣欣(莫家三叔的爱女)。
男主角有个弟弟,叫姜超美,与莫兰兰的堂妹莫欣欣自小青梅竹马的长大,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一生美满幸福。
同人,不同命。
而与莫欣欣的美满幸福相反,原主与堂妹一比,便显得极为不美满不幸福。
这不幸福的根源来自于木从军与古盼娣这一对极品加奇葩的夫妻。
她们由着旁人作践自家的闺女,非得生出儿子才罢休。
可惜,一连生下了莫兰兰,莫香香,莫绣绣,莫花花之后,古盼娣就再也没有怀上过。
分家不久,在莫小宝上小学时,精明强干的大伯莫随军便将自己的小儿子莫小宝过继给了二弟莫从军。
从此以后,亲生的四个女儿也比不上过继来的一个侄子,
而莫兰兰从小被父母亲念叨着弟弟如何如何好,可不包括这个只比自己小一岁的莫小宝啊。
可,胳膊扭不过大腿,莫兰兰还是得任劳任怨,当牛做马的下地挣工分,培养着莫小宝念书。
莫小宝也算是小有出息。
可惜没有出息到能够影响到原主嫁个好婆家,二十岁那一年她嫁给了一个电焊工,自己在超市当收银员,生了一个儿子,日子虽然不算富裕,可还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也许是从小操劳过度的缘故吧,原主不过四十出头就被检查出得了胃癌,老公立马和她离婚。
离婚后,房子直接归儿子,她在亲戚们的资助下,做了一次手术,可惜还是没有活过五十岁。
(完)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故事,《六零年代的小弃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