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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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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觉第一次见到李不琢的时候,正仰头看向枝头开放正盛的木棉花。那一年的花期迟了,直拖到三月底,木棉花才燃成了一片火,和旁边香樟树的花撞上。

沉默地等在和别人约好的地方,那人却迟迟不来,他眉间流露一抹淡淡的无奈。

他穿挺括的白衬衫,扣子系到顶,衣摆规矩地收进长裤,一根黑色皮带分隔人体黄金比例。一个俊俏挺拔的青年,模样很是沉得住气,有种老派的英俊。身边等待交通信号灯的人群里,不时有朝他偷偷瞄去的视线。

拂晓下过一场雨,地面还没干透。

樟树的花并不起眼,散发出的甜糯香气弥漫在潮湿空气中,带着微醺的醉意。

几个中学女生从对面走来,中间那个没背书包,如瀑的长发随风掀起,笑得明媚招摇。而后一辆银色汽车急刹在她们面前,拦住了路。

林锦承从后排跳下来,伸臂挡住中间的女生,理直气壮地说着什么。

对方不理会,仅仅盯着他。

林锦承说了许久,那女生连皱眉都懒得,挽过其他人的手臂又回到路的那一边,索性不与他照面。

直到她身影再看不见,林锦承才转过身,一脸怏怏。他抬眼见到沈初觉,又忙不迭换上毫不在意的神色,兴冲冲地跑过来。

“嘿嘿,是她。”

沈初觉点头,“嗯。”

“其实你过来还要赶课程,我不该耽误你,但她实在太难搞了,我也没有办法。只好求你帮帮忙啦!”

他这话说得实在给面子,看来是真的没办法,才露出少有的低姿态。

沈初觉和他的交情并不深,只不过他父亲林善培曾经攀上沈家,带儿子到家中拜访过几次。对于林善培言语间毫不吝惜的赞美,沈初觉自然明白那只是场面话,不能作数。但谁又想到三年后他不得不离开香港,辗转来到澍城。人生地不熟,沈初觉只认识林家,他不抱希望地去找林善培,意料之中地被拒。

好在林锦承不介意,私下接济他,解决他初来乍到求学和安顿的难题。

他比沈初觉小几岁,言行间有种被宠坏了的骄纵轻浮,但一身少年人的爽利,不算难相处。

沈初觉答应他,帮他写“李不琢观察日记”。

那时庄佩茹和李鹤染走到婚姻末路,在家里一碰面开始吵架,加速消耗彼此仅存的感情。他们还不关门,像是担心不能闹到众人皆知那样,声音充斥一整层楼。

从狭小的电梯厅出来,左转第一扇门是李不琢家,沈初觉住第二扇门。

沈初觉自小不是凑热闹的人,每回经过往里打量时,心中满是叹息。但隔三差五总有那么一回,他看见李不琢坐在餐厅的饭桌上写作业,把身后剑拔弩张的父母当作背景,充耳不闻。

他们甚至在她背后砸盘子摔碗,把茶几上的报纸撕成漫天雪花,她依旧不管不顾。认真地拨弄计算器、翻书查找公式定理,仿佛那与她是两个世界。

于是他忍不住多看几眼。

又看几眼。

看她改短的夏季校服,膝盖露出来,沿交叠的小腿往下,白净脚趾像细腻的羊脂玉。肩头长发垂落,缠住他的目光。

后来沈初觉居然梦见,她柔软馥郁的身.体在他身下婉转承欢。夜里惊醒,他怀疑自己被鬼迷住心窍。

*

李不琢家里那根弦只绷了一个月,断了,门也紧紧合上。

那天下午庄佩茹找过来敲门,焦急地说家里跳闸了,不知道停了多久的电,冰箱里的乌骨鸡开始化冻。

沈初觉便跟着去看,凭着仅有的一点电学知识判断是家庭线路短路,需要万用表做进一步检测。他给小区物业打电话,因为搬来时受林锦承特别关照,物业立马派电工上门,十几分钟解决。

庄佩茹兴高采烈地煲鸡汤,留他吃饭。

沈初觉迟疑着,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因为他发现,庄佩茹和李不琢眼梢有如出一辙的含笑风情。

除了家母和佣人,他没有和异性共处一室的经历,包括长辈,于是端肃地坐在餐桌前。

庄佩茹是自来熟,见他拘谨,坐下同他聊天。从哪里搬来,读哪所学校,多大了,家中几口人,热心肠的居委会主任口吻。可沈初觉言简意赅,愣没让她问出个究竟。

她别有深意地笑,主动说起刚离了婚,身边只有一个女儿。

“她叫李不琢,名字我起的,是不是很特别?”庄佩茹恍若二八少女,胳膊支在桌上,手捧着脸,看着他笑,“是你想的那个意思,‘玉不琢,不成器’,我快愁死她了。”

沈初觉纳闷,不自觉溜出声:“那不该叫‘李琢玉’吗?‘不琢’的意思是还没加工打磨。”

庄佩茹僵了僵,脸上的笑意迅速枯萎,备受打击地呢喃:“难怪了,我说怎么那么难教,一点也不听话,竟然犯了这种错误。”

稍微振作后,她又说:“其实最早,她不叫这个。”

庄佩茹当初怀的是双胞胎,可惜快生了才发现,其中一胎被脐带绕死了。她太难过,便没有用一早准备好的名字。

“各人有各人的命,现在想想,也许命中注定她不该叫那个名字。”庄佩茹顿了顿,看出沈初觉眼中不经意流露的好奇,朝他勾了勾手指,“你过来,我告诉你叫什么,除了她和她爸爸,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知道了。”

对别人家事向来没有兴趣的沈初觉,在那一刻,靠了过去。

怀着一点微茫的欣喜,他想,还是有林锦承不了解而偏偏他知道的秘密。

*

行到最湍急的河道,被或深或浅的涡流冲击着,两眼昏黑,仿佛天地变色。任是沈初觉有再好的耐力,也情难自持地叫出声:“啊……啊……”

或许他本来不该忍耐。

“携乐……携……乐……”他声音忽高忽低,被激烈的动作扯走了调子。

扶住他肩膀的那只手,在他全身颤栗着攀至九霄之上,指甲深深掐进肉里。

又痛又快乐。

沈初觉累得不行,心想这下是再没力气爬到床上去,索性抱着李不琢地躺倒。他闭上眼睛,怀中人拱来拱去的一阵动静,终于找到舒服的位置才停下来,伸手摩挲他的下颌。

“剃得好干净。”

“嗯。”

“刚才怎么想到叫那个名字,我都没反应过来。”

“我一直想叫叫看。”

“那你平时怎么不叫。”

“我在心里叫过。”

“……”

而后他慢慢想起,那时庄佩茹略有自得的神情,

“我查过字典,‘撷’是摘下的意思;‘携’指牵挽、随身带,不过也有离散的意思。我选后一个,希望快乐与她常伴,至于会不会离散,看天意喽。”

——天意最是靠不住,我会让她快乐。

抵不住持续袭来的困倦,这便是沈初觉睡意转浓时,最后的念头。

*

那日之后,林锦承安静了月余。

李不琢一忙起来,脚不沾地,连考虑三餐的心思都没有,更顾不上他。但她总觉得,他肯定还有别的动作。

几天后,她坐在员工餐厅吃饭,从手机弹出的本地新闻扫到“澍城街头两辆豪车相撞”的标题。事故现场的图片一放大,李不琢太阳**突突地跳起来。

那不正是林锦承的宾利慕尚吗?

任车子撞得再惨,那串只有“6”和“8”的车牌数字,还是一眼能辨别。

她晚上下班后和沈初觉去澍城另一边的影院看电影,这是他们约了很久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时间。路上不可避免地提起这件事,沈初觉眉一挑,佯装不满地哼道:“看不出来还很关心他嘛。”

李不琢一撇嘴,鞋跟蹬了蹬地面,递去一个幽怨的眼色。

沈初觉笑着伸臂揽她,“好啦,我说错了。”

等怀中人彻底老实后,他才慢吞吞地又说:“那辆车确实是林锦承的,另一辆车的主人,是金源老板阮昀斌。”

李不琢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隐约记得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却一时想不起来。

沈初觉接着说:“你应该听说过林锦承去年想收购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却被人半途横刀夺走。”

“听说过,喻融进森会所的时候,餐厅有人说到这个。”

“那家半路插手的公司是金源。”

“哦,原来是报仇,这非常‘林锦承’。”

“没那么简单。”沈初觉搂着自己女人,心满意足地说,“这个阮昀斌原本只是金源的二把手,在林善培的帮助下才成功上位。”

李不琢狐疑地嚷起来:“为什么要帮他儿子的对手?”

“林锦承也和你一样困惑,于是他用了一些手段,确定了一件事。他收购失败,全是拜他老子所赐。”

“你是说……”

“阮昀斌是林善培授意,与那家公司提前接洽。他并不希望林锦承日后能够独当一面。”沈初觉眸光黯了黯,“林善培并不信任他,宁愿他做一辈子纨绔。他无处发泄,找人去撞阮昀斌临时停在路边的车,这场事故他们或许会私了。”

影院在前方的购物中心,两个人的脚步不约而同慢了下来。

正是华灯初上,夜晚的帷幕刚刚拉开,人们鱼群一般穿梭在城市街头。

李不琢停住,扭头问:“这些都是喻融告诉你的?”

沈初觉抿唇笑了一下。

“但是这些事情,算林锦承的伤疤,他怎么会随便说?”

沈初觉敛起眉间的愉悦,平静地说:“因为关璞知道,这是关璞对喻融说的。”

人在太震惊的时候来不及做夸张的表情,五官会瞬间凝住,忘记说话。李不琢这样张口结舌地看沈初觉微微拉长了眼尾,

“你没想错,她和喻融搭上了。关璞她,和你想象的,可能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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