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复之间,虽然只有这几句话在重复,却已经足以感染身边所有的人族。
就见,此刻凡事看到了这一幕的人族,全部都跪倒在地,向着公孙乘龙而去的方向,跪拜不叠。
公孙,作为人族第一代雄主,团结与统一了整个人族,他受得起这些百姓的参拜。
公孙,作为人族第一个,在众目睽睽之下,修行仙道有成的人。他,也受得起后辈的敬仰。
可是,公孙自己的心里,却仍旧有许多放不下的地方。
公孙轻轻的用脚,点了点踩着的应龙的后背。完全显化出应龙本体的蜃龙,再一次轻易就读懂了公孙的意图。
随后,伴随着一阵时空变换,蜃龙与公孙,便消失在了天空之中。
人族的百姓,只道是公孙已经飞升仙界,离开了人间。便各自带着激动的心情,投入到了往日的劳作之中。
事实上,公孙与蜃龙,此刻已经来到了一处陌生的地方。
这个地方,公孙与蜃龙也是第一次来,却并非是第一次见到。
若是仔细去看的话,就会发现。这里,正是当日被公孙隔着光门击毙的那个,长得十分像女累的女子的地方。
公孙来到了这里,什么也没有寻找。或者说,公孙需在寻找的东西,根本就是无形无质的。
沉默了良久,似乎是在回忆与沉思,又像是在忏悔与祈福。公孙终于完成了对自己本心的交代,与蜃龙离开了这个地方。
公孙去到的第二站,便是青要山的山脚。
或许,是终于要离开人间了。公孙也还是想要去与曾经帮过,甚至可以说是救过自己的人,告别一声。
奈何,当孙正打算寻着山路走上山的时候,却看到了山脚下,立有一块石碑。
那一块石碑上,四个大字镌刻着“男人止步”。余下的小子部分,详细说明着,男人如果不听警告,执意上山,会发生的各种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事件。
公孙似乎在这一瞬间,就明悟了什么。最终,公孙也没有上山,而是叹息了一声,离开了青要山。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公孙与蜃龙打扮成了两个凡人,开始游历暌违一百年后的人间。
不得不说,颛顼是一个称职的人王。如今的人族百姓,就生活质量而言,已经比公孙禅让人王之位给颛顼的时候,好上太多了。
只是,公孙一面肯定着颛顼的功绩。另一边,也对蜃龙说道:“就是,这人间的刀兵气息,太过浓重了一些。”
正说着话,公孙忽然见到,眼前有一个身穿米黄色麻布长袍的人,正在帮助别人处理尸体。
如果说,仅仅是一个帮助别人掩埋死去的家人的人,公孙并不会给觉得稀奇。
公孙被他吸引的原因是,那个人身边围着许多人,都在等着那个人帮忙。而这个人经手的所有的尸体,全部都是横死之人。几乎就没有任何一具尸体,死的时候,可以留下全尸。
这个身穿连帽长袍的人的工作,就是将这些散岁的尸体,拼凑起来。并且用手中的麻线,将他们仔细缝合好。
公孙好奇的凑上前去,轻声问道:“敢问,您这是在干什么?”
那人似乎因为工作太忙,头也不抬地说道:“看不出来么?我在为这些死于刀兵之祸的人,缝合尸体。愿他们若是能有来世,不要投胎成残疾人。”
公孙听后,微微一阵沉默,再次开口问道:“为何只有您一个人在做呢?”
那人这次,手中的工作稍微停顿了一下,随后,叹息了一声说道:“年轻时泄露天机太多,我这是在赎罪。”
说罢,那人转头看向公孙。
公孙与那人目光一个交汇,两个人都愣住了。原来,这个帮人缝合尸体的人,恰恰就是博。
博在看到公孙之后,干笑了一声,说道:“想不到,这么快就见到了。”
公孙也干巴巴地说道:“一百年了,还嫌不够么?”
博苦笑道:“够了,早就够了。既然如此,今天,我就不妨再泄露一次天机。若是见到你,便是我赎罪工作结束的时刻。只不过,这也便意味着,你也不会太好过……”
博说到这里,似乎还有话没有说完。却忽然听到一声,能将凡人震得接连摔几个跟头的雷声,凭空响起。紧接着,一道粗如石柱的闪电,从天空落下。不偏不倚,正好砸到博的脑袋之上。
公孙本能的顺着闪电落下的方向看去,却看到天空之中,出现了一张狰狞可怖的大脸。
公孙认得,这张脸的主人,本来应该是奢比尸。只是,在公孙的认知之中,奢比尸应该已经死在了能量潮汐之中。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次出现。
为了确认那张脸是怎么回事,公孙与蜃龙轻轻一迈步,便来到了天空之中。
怎料,还没等公孙说话,那张脸却主动开口对公孙说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对于我这第二份礼物,你还满意么?”
公孙双眼微眯,冷声道:“这么说来,还有第一份礼物咯?”
那奢比尸的脸孔,再次尖笑着说道:“第一份礼物,不是已经被你自己打死了么?”
公孙一瞬间就明白了,奢比尸说得是什么礼物。想到了这里,公孙当即就爆发了积攒了一百年的怒火。
就听,公孙怒吼道:“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今天就再杀你一次,权当是给你回礼了。”
公孙说罢,一拳就打向那张怪脸。可是,那张怪的一句话,却让公孙的拳头,出现了迟疑。
就听,那脸说道:“我现在是这人间的天地意志,你毁灭了我,就如同毁灭了整个人间。”
听了那脸这样说辞,公孙举起的拳头,终究是没有落下。
那脸见公孙如此举动,当即就大笑出声,说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你也知道,我的本体是一枚虫卵。不过,你或许不知道,咬破我做的卵的那只虫子,后来道行高了,自己演化了一个世界。换句话来说,我其实也可以算是一个世界的卵壳。我真的应该感激,这个名为人间的世界,演化得太过繁复与庞大,以至于天地意志还不是很完整。这就给了我,可以与它融合,并入主进去的机会。实不相瞒,这一百多年来,我一直在等你。现在,来看看我为你准备的第三份礼物吧。”
那脸说到这里,一瞬间就弄出了一大片的雷海。
这种雷海,公孙并不陌生,那是人间的天地意志,惩罚破坏人间规则的人的时候,所降下的天雷劫的出处。
只不过,有了奢比尸的融入的天道意志,似乎更加冷血了几分。这雷海无论是规模,还是潜藏着的威力,都是比之前的天雷劫,要霸道了许多。
或许,以公孙如今已经成仙,即将飞升仙界的修为,对抗人间的天地意志,并不是什么困难。但是,那仅仅是针对之前的天地意志而言的。
公孙心里十分清楚,被奢比尸融入之后的天地意志,已经与公孙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公孙今天想要全身而退,恐怕是很难的了。
似乎是看出了公孙的顾虑,奢比尸怪笑着说道:“你知道的,活下来的方法十分简单,就是直接毁灭我。不过,我想你不会这么做。你还是舍不得人间那些如蝼蚁一般存在的凡人。不过,我倒是挺希望你能毁灭我。因为,成为了天地意志之后,我便不能随意对人族出手。你毁了我,我带着整个人族陪葬。这个结局,是多么的皆大欢喜?你,喜欢么?”
公孙根本不知道说奢比尸什么才好,公孙只来得及呵斥奢比尸一句“疯子!”
奢比尸却并不觉得公孙是在骂他,反而嬉笑着说道:“是不是不好做选择,没关系,我帮你选。你不毁灭我,我就毁灭你。换句话来说,我是在逼你毁灭我,顺便毁灭你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人族。”
奢比尸说完,公孙身边的雷海,便仿佛沸腾了一般。
一开始,公孙还以为,这天雷不过是寻常。公孙在一百年之前,便能硬抗天雷。这一百年来,公孙身上全部的伤势都修养好了,修为还更进了一步,自然不会惧怕天雷的攻击。
遗憾的是,当第一道天雷劈中公孙的时候,公孙深切的感觉到了痛苦。公孙十分清楚,这是一种,足以让公孙经历死亡的痛苦。
可是,公孙却不能还击,因为,毁灭天地意志,就等同于毁灭了人间的天道。也便等于是毁灭了人间一切生灵,赖以生存的法则。
表面上看上去,公孙或许是在摇摆不定。或许,就连公孙自己都不知道,公孙其实早就在心底做出了决定。
早在,公孙可以燃烧灵魂与生命潜能,将能量潮汐送入地心身处的时候,公孙便已经做出过一次选择了。
这一次,公孙也一样,坦然接受了自己地命运。两眼一闭,便任由雷电击打到了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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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去了良久,公孙一直在等待着雷电加身的痛苦。可是,公孙却没有等到。
在公孙终于等的不耐烦,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公孙眼前,是一把镌刻着日月星辰,山河社稷的宝剑。
没错,这把剑,正是轩辕剑。
当日,公孙在赴死之前,送走了轩辕剑,希望它能自己找到一个好的主人。今日,公孙与轩辕剑,终于再一次见面了。
只不过,公孙与已经有了剑魂的轩辕剑,根本就来不及叙旧。轩辕剑,便再一次替公孙挡住了杀身之祸。
刺目的雷电,终究有消失的那一瞬间。雷电过后,突然出现的轩辕剑,就好像是一截漆黑的枯树枝那般,坠落向了人间。
公孙就好像是突然失去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朋友那般,眼里含着泪就想去追赶轩辕剑。
却终究无奈的被蜃龙,拉住了胳膊。
蜃龙急切地劝解公孙道:“你若是真心疼轩辕剑,就别让她的努力白费,咱们这就去仙界吧。”
其实,去往仙界又未尝不是一种好的办法。奢比尸不能自己对凡人出手,公孙他们只要从人间消失。奢比尸便没有“自杀”以毁灭人族的机会了。
公孙心知,蜃龙说的办法,是此间最好的办法。是以,公孙二话不说,一手抓着蜃龙,一手凭空撕开了人间的空间屏障。一闪身,便带着蜃龙去到了仙界。
此刻,正在准备二次攻击的奢比尸。一看到公孙消失,顿时就气得七窍生烟。
就听,奢比尸用如闷雷一般的声音,大声吼叫道:“公孙,自此以后,人间凡事有修行仙道得道的修者,我必用今日这般的雷霆,将他们劈成灰烬。以报你当年,将我的门徒一一打成飞灰之仇!”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