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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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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说起鸳鸯阵,他还是知道一点的。

鸳鸯阵的阵头应该是站着一位盾牌手主防,后面站个拿狼筅的主攻,接下去就是辅攻补刀的。

赵明轩之所以能记得个大概,是因为当年他和小伙伴们看到狼筅这个看不懂的词语时,曾经热烈讨论过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度娘以后才知道狼筅就是没有砍掉枝桠的大毛竹。

这东西又粗又长,枝桠又多,攻击面很广,扎过去可以扎到一片,属于就地取材、价廉物美、大开大合的战斗好武器。

不过,狼筅的缺点也很明显。能挥得动这种长兵器的人臂力必须过人,要是士兵拿着狼筅没走上几步就累瘫了,还打什么打,到时候只能任敌人虐了。

比较前期的冷兵器战争其实就是两帮人拿着武器互相对砍,纯粹是靠个人武勇取胜,后面各兵种发展起来了,协同作战的阵法也开始层出不穷了。戚继光的鸳鸯阵长处是在各兵种小规模协同作战上,完全能够做到在局部战场上以多打少,真的按照他的方法来挑选训练士兵的话,实战威力是不用担心的。

若敌人是弓兵,有盾牌手在前护卫全队,后面跟着的只管埋头前进杀去近处灭了敌人;若敌人是刀兵,一寸长一寸强,光是狼筅的那些枝桠就够他砍半天了,很难一下子闯到近处,在敌人试图突破时肯定就被后面补刀的同伴给灭了;若是敌人也用长兵,就是两个长兵对扎,狼筅的长度不会输给任何长兵,而且那些枝桠容易架住敌人的兵器,又有补刀的同伴在,几个人打一个敌人,赢得胜利问题不大。

比较麻烦的就是对上骑兵了,小规模骑兵大概能扛住,不过大规模骑兵就悬了,据说戚继光被调到北方战场后,为了对付草原骑兵,再次改进了鸳鸯阵。

赵明轩从来就没有认真研究过鸳鸯阵,手头也没有戚继光的兵书,凭着他脑中那些模糊的记忆,只能搞出一个山寨版的,很多功能未必能够齐全。

这种简陋山寨版鸳鸯阵遇上大部精锐骑兵冲锋的话,恐怕会一触即溃。在冷兵器战争时代,对阵的双方有一方前军溃败,返身冲击主阵的话,就算主将是名将重生,也很难翻盘。

“高家兄长,不知道郡中有多少骑兵?”他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思考了半天,有些下不了决心。

搞鸳鸯阵的话他好歹知道一点,就算画虎不成反类犬,好歹能提升一点灾民的战斗力,比起就这么让他们乱糟糟地冲上去和对手互相砍肯定强点,那种对砍其实是在用血战挑选好士兵,砍到最后要么淘汰出百战雄兵,要么在淘汰过程中就全被灭了。

但是对手是骑兵部队的话,在己方没有骑兵的时候,长枪方阵恐怕更靠谱一点,至少长枪方阵的阵线很厚实,不容易被骑兵一个冲锋就冲垮。

高大个看着赵明轩一边问他营中的情况,一边在纸上画了一个小人,就是一小一大两个圆,手和脚都是一条线那种特别简单的画,待会儿又画了一个类似的小人,一共画了五个小人才停手。

他忍不住要去想这些小人是什么意思,难道赵明轩年纪小还没学会写字,只能用这些小人来代替,如果真是这样,他就被周弘给坑死了,哼,不能便宜周弘,一定要让他把赵家大郎给吐出来,实在不行,一天隔一天来他这里也行。

他正忧伤着,听到赵明轩问他骑兵的事,忍不住嗤笑了一声,说道:“哪里还有什么骑兵,陆府君在的时候还有百来骑,陆府君被奸臣害死了之后,那些军马早就被人分光了,现在骑兵毛都不见一根了。”

他想了想,又说道:“说起来,陆府君与阿轩的老师应该是同宗吧?”

陆府君又是谁?

赵明轩心中疑惑,脸上的表情却纹丝不动,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若是陆府君还在的话,肯定会让人赈灾的,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模样了。”高大个的情绪瞬间有些低落,“可惜好人不长命,朝中奸臣当道,不给好官活路,也不给我们这些穷人活路。”

杀头的买卖,做都做了,现在也只能继续做下去了。高大个的忧愁不过是一晃而过,比起最后活活饿死,能够有机会做个饱死鬼也算不错了。

“阿轩问骑兵干嘛?”他很快就恢复了精神,好奇地问道。

“没有骑兵就好。我想起了一个小小的阵法,叫鸳鸯阵,可以让大家试着练习一下,让兄长手下的那些老弱兵在战场上也能有个用处。”赵明轩将示意图指给他看,详细解释了一番。

第一个小人,赵明轩在旁边写上盾牌手,力大;第二个则是狼筅手,也是力大,第三第四个则是长/枪手,老弱也行,第五个则是短兵手,老弱同样可以胜任。

整个阵法就是以五人为一伍,盾牌手做伍长,率领小分队协同作战,如果五人对付一个人还是打不赢,那就没办法了。

高大个一开始听得一头雾水,不过听着听着,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好,阿轩实在是太聪明了,这个办法好。”他哈哈大笑起来,本来那些老弱只能充作炮灰,一旦发生战斗,很快就会被消耗掉,打仗时主将们真正依靠的是亲兵壮丁,但是赵明轩的方法却让那些人也有了用处。

这么一算的话,他本来只有两百人是能拿来真正上阵拼杀的,现在直接扩充到五百人了。

“这是家师的朋友,戚继光戚先生的阵法,家师曾经说起过,我不过是学到了一点皮毛。”赵明轩并没有把功劳据为己有,他这个年纪,表现得太妖孽了不好,装喵要被汪咬,做人还是得学会低调。

当然,陆游和戚继光,犹如关公战秦琼,身处不同时代,肯定不是朋友,他只是为了忽悠高大个随便说说的。

“陆先生是大才,戚先生更是大才,不知道戚先生现在何处?”高大个对这位戚先生一脸向往,恨不得马上就将他抢到自己麾下。

“我没有见过戚先生,听家师说他也有许多年不曾见过戚先生了,或许云游天下去了吧。”赵明轩毫不犹豫就把这个问题了断了。

没人知道,谁都不知道,看你怎么找?

做人不要太贪心,有他效力还不够,竟然还敢宵想名将戚继光,大个子同学,你的脸够大!

赵明轩暗暗鄙视他,不过他抬头看到高大个的脸盘,的确很大,比旁人都要大,忍不住捂住了额头,无语长叹。

哎呀,大个子同学的脸看起来的确够大,怪不得他这么敢想了!

见赵明轩作怪鄙视他,高大个也不生气,笑呵呵地一把抱住他,就把他扛在了肩头。

“走啰,咱们去挑人造册,今天的活还有很多。”

“放我下来,我要自己走。”虽然被抱着走很省力,但是形象,他要营造的睿智小名士形象,被高大个抱着在营里走上一圈,马上就要完蛋了。

“哈哈,就不放,靠你的小短腿,要走到什么时候?”高大个也对他表示了鄙视,还是很幼稚的那种鄙视,赵明轩真的被他给打败了。

高大个的人缘挺好的,这一路上,碰到的人都会和他打招呼,打完了招呼就好奇地打量一下被他抱在怀里的赵明轩,打量完了再挤挤眼睛,问道:

“大个子,这是你儿子?”

谁是他儿子,你才是他儿子,全家都是!

碰到第一个这么问时,赵明轩的内心充满了愤恨,默默问候了此人的全家。

碰到好几个以后,他就麻木了。

等到了第九个,还是第十个,竟然问道:“大个子,这是你的小孙孙?”

他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活该,长张大叔脸还敢故意作怪破坏他的形象,被人直接打脸了吧。

可惜,高大个的神经极为粗犷,不管别人问是儿子或者问是孙子,他都笑呵呵地回答道:“这是我部的军司马赵明轩赵小郎,以后大家要是看到赵小郎迷路了,就把他送我那边去。”

然后,被介绍的那个人就直接呆滞了。

军司马算是校尉的副手,能管部里几乎所有的事,让这么个小娃娃担任,高大个的脑子还正常吗?

不管别人怎么呆傻,高大个就这么抱着赵明轩,一路哼着小曲儿向右部的营区而去了。

甄别的工作其实没什么难度,赵明轩画了张表格,按照姓名、年龄、身高、体重、特长等等登记一下,根据2+3原则,将他们划分成了一百个伍,两伍为一什,五什为一屯,曲就不设置了,其实高大个这个校尉也就只有一个曲的手下,多出来的人都归入辅兵屯,分别选出了伍长,什长,屯长,整个建制就算完成了。

真正困难的是训练部分,甚至训练还没开始,为了准备防具和武器,他和高大个就伤透了脑筋。

蘅县原来大概就百多个县兵,盔甲武器什么的年年用一直用,早就破旧不堪了,这是蘅县这么容易就被打下来的原因之一,这同样意味着,他们在盔甲武器上的缴获非常少。

除了几个校尉屯长们有个背甲,其他人都是无甲布衣,盾牌同样缺少,长/枪没有,短兵只有几把,甚至连最主要的兵器狼筅,赵明轩本来以为毛竹这种东西长在野外,想要多少就去砍多少,这总没有问题了吧,然后他赫然发现这里不是毛竹的产地,本地的竹子体形都比较纤细。

赵明轩不知道是他的霉运影响了高大个,还是高大个比他还要倒霉,反正他们想要什么都会遇上困难,这个世界再一次让他感受到了无限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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