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冬天,他被麦考夫的一个赌约拉回了伦敦。
他的硕博连读即将在五个月后结束,事实上他早在三个月前就向教授上交了毕业的论文,而他显然很满意。
他也能有自己的时间去研究他的演绎推理。
因此他回到伦敦,一部分也是为了这个实验。
他需要一个新的,陌生的环境。
221B,这是麦考夫安排他住进的公寓。
他住进去前看过所有的资料,那位哈德森的,和那位养女康妮的。
这是麦考夫给他的另一个礼物——他的说法。
而确实,这个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
康妮,12岁,一年前的冬天出现在伦敦街头,不久被哈德森太太收养。
大英政府所能查到的资料就是这些。
这个东方女孩,来历不明,也不知是如何来到伦敦的,磕磕巴巴的英语,胆小的性格。
就像一只仓鼠,一个风吹草动,都能吓哭。
他带着唯一的朋友,敲进了那扇门。
然后,他看见了一双无法形容的眸子。
至少那一刻,他觉得这个女孩的存在,显得极为不规则。
“请问,是来看房子的租客先生吗?”小小的清脆的声音,带着淡淡的甜美,好像夏天时吃过的喉糖,一进嘴里就融化,带着浓浓的清香与清爽的甜气。
那张小脸上似乎融杂着许多情绪,但是又十分显而易见。
而且,她似乎有些怕他。
——虽然时间一久,身边的人都是这样,但还从未有过一个人,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显露出害怕的神色。
这是个仓鼠一样的姑娘。
走进公寓,清新的薄荷香气充满屋子,一见便知道她花了许多时间打扫,衣服上还残留着清洁剂留下的气味,小手带着红肿,神情间也有一疲倦,但她笑得很亲切。
一如对接那些无用的小贩。
不过这样的笑容,不令人讨厌。
他对这里开始满意起来。
定下了房子,他的心情还算愉快。
临走前,他不知为何首先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这种毫无意义的自我介绍。
她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
似乎认识他——确切说是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
但她明显不知道福尔摩斯,只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
但她却又不认识他,他们素昧平生。
这种像是天塌了一样的表情,让他完全看在了眼里。
她以为自己离开了,他却将她的所有反应都看在眼里。
转身回厨房泡茶时,她甚至倒了一地的热水。
资料上写,她是个认真细心的女孩。
就如他刚才与她相处时所感知到的一样。
这确实是个细心体贴的人,很认真很耐心,甚至有着一般小孩没有的稳重。
或许她就和麦考夫说的一样,真的藏有什么秘密。
而这个秘密,他看不透,麦考夫也看不透。
不过他想,这个12岁的小女孩,会给他的伦敦生活带来无限的乐趣。
一切都很合他的意。
刚住下的第二天,伦敦就发生了爆炸。
康妮很安静,她从不打扰自己,也不会做一些无谓的思考。
她泡的咖啡不错。
他喜欢随时能喝到热乎乎的咖啡。
这个姑娘比一般人有可取之处。
不像苏格兰场里那群孱弱的绵羊。
因为地铁爆炸案认识的一群警官,大概只有一个雷斯垂德稍微好一些。
虽然愚蠢,但是有自知之明。
还有那位可可西里验尸官,她比一般人要聪明一些。
半夜,他很无聊。
然后康妮醒了。
事实上他只是下楼闲晃,她裹着被子走出门来,眉眼间还带着困倦。
一只发困的仓鼠。
想起爆炸现场的符号,他鬼使神差地说了出来。
总觉得她会给自己意外之喜。
事实证明他从不出错。
这只仓鼠的运气实在不错。
有些人就是靠运气和无知在活着,而她还有谦虚……也不错。
众多碎片里他只缺少了一片,而这一片恰好由她补上。
谁说不是运气呢。
或许他们会是不错的配合。
年纪从来不会是他考虑的问题,这位仓鼠小姐,或许有资格做他的助手,培养一下……对于十年之后的康妮,他相信他们会相处配合地十分愉快。
那么多未解之谜,她暂时看起来是最好的人选。
于是,观察她成了他每日必做的事。
毕竟未来她是会成为他的助手的人——谁说不是呢,他有必要挖掘她身上更多的优点与潜力。
她的刀工不错,一个12岁的女身,比起一些中餐馆里的帮工都要强。
“你的刀工不错。”
“谢谢。”她显然很开心。
“或许你可以帮我切一些大脑皮层。”
她的表情让他很愉悦,尽管她拒绝了他的邀请。
当然,她一定不知道这是在邀请她做自己的助手,没有经验的人总需要一定的练习。
刀工好和切脑片没有任何关系,但她不知为何把这两者紧紧联系在一起。
她的思维,真是有趣。他想。
他站在楼梯口,看她从烤箱里拿出土豆泥往嘴里塞。
那副蠢笨的样子让他皱了皱眉。
不过……厨艺不错,大抵算是另一个优点?
打定了主意要训练他的备胎助手,他将手机和电脑的使用权都给了她。
没人有过这样的特权,她应该感到幸运和荣耀。
但她的胆子变大了,居然敢给他递巧克力棒。
这种甜腻的东西。
他还是喜欢她的咖啡。
清晨里醒来闻着火药味他发了短信。
然后房子就爆炸了。
222爆炸就在隔壁,连带康妮的房间也被破了个大洞。
她的运气,还真好。
不知道她回来后看见会是什么脸色。
还有,他想喝咖啡了。
聒噪的绵羊们让他烦躁,他坐在沙发上开始发起呆来。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她终于回来了。
他的咖啡。
“一杯咖啡,两颗糖,谢谢。”哈德森太太泡的咖啡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愚蠢到往咖啡里加盐,怪不得康妮的厨艺这么好。
看见了破房子,她的反应却不让他那么愉悦。
她似乎很引以为常,并没有什么太大地失落,除了一开始的不能接受外。
心理素质很好。看,爆炸也是有好处的,他又挖掘出了她的一大优点。
那一餐他用地很开心。
不仅是因为她的手艺——尽管一大波人坐在一起用饭,这让他有些不喜欢。
太吵闹的环境打扰她思考。
不过看在她又好运气地用一斤鸽蛋补上了他缺的那一块碎片,他也就不计较了。
谁叫他聪明到足以湮灭这些凡人。
麦考夫来了。
“别忘记我让你来这里的目的。”这个快要秃顶的哥哥,还是那么惹人生厌。
来这里的目的。
是啊。
半个月了。
他从未着手一件案子这么长久。
一个谜题,他总之着急破解的,没想到康妮这一桩,他的耐心尤其地多。
他一向是没耐心的人。
“我的事,不用你管。”
结果,他还不是在一盘肉下就暴露了本性。
这个愚蠢的哥哥。
没有咖啡,不开心。
大家都在喝花茶。
雏菊?麦考夫这个丢人的。
他不喜欢玫瑰花茶,这会让他想到雷斯垂德那个蠢羊。
“我要的是茶。”没有咖啡就加糖好了,总比盐好。
不知道为什么,康妮又笑得很开心。
这是第一次,她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都歪了。
有这么好笑?
他又发现了她身上的一个问题——谜之笑点——或许她和别人不一样?
是的,他挑中的人,怎么能和那些愚蠢的人一样?
她和他和他们都不同。
这一点认知,让他感到新奇,还有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