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国庆长假刚刚过去两天。
备受瞩目的恒盛千金林敏娴大婚,也是在那天,恒盛现任的董事局主席、法人代表唐致远为贺女儿新婚大喜,宣布将名下的恒盛股权转让给女儿林敏娴,同时自己将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逐步隐退。
伴随着这个重大的消息,林敏娴婚礼前“捉奸”、以及唐致远并没有将名下全部股权转让给林敏娴,而是另有部分在同时让渡给自己私生子的消息就显得十分的微不足道了。
也就在那一天,在市场上一直未有太出色表现的创赢科技第二次举牌,通过这次,其持有恒盛公司股票已达18%,成为继林敏娴之后的第二大股东,因为其所持股权与第一股东林敏娴还颇有差距,不管是唐致远还是林敏娴当时都没有在意。
婚礼在城市最豪华的海岚国际酒店举行,现场名流云集,一路豪车相护,场面十分的浩大与郑重。
这么大的事,楚歌自然接到了喜贴,让她意外的是,楚卿居然也收到了。
楚卿的请贴是在婚礼前一天才送过去的,和新亿隆公司的一起,交到了曼文手上。
楚歌有些弄不清楚林敏娴的脑回路,和杜慕吐槽说:“她把前男友都齐集到婚礼上,是想要召唤神兽么?”
杜慕就知道她是把自己也算上了,特无语。
楚歌还解释:“你是真的可以算的。你不知道有一段时间都在传你会娶她,传得可真啦。”
杜慕也不和她争,只提示她:“说这话时你可以加点醋。”
楚歌点头,酝酿了一下,说:“我吃醋了,那会儿居然传出你会娶她!”
前面开车的秦坤闻言绝倒,杜先生倒是很满意,作恍然状说:“所以那时候你才对我特别好是么?”他微微笑,“让你醋了这么久,是我的错。”
“对啊,都酿成老成醋了。”楚歌随口叹,不过“酿”字一出口,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一下就把林敏娴和她的前男友们都扔到一边,有些可怜巴巴地说,“饿了,突然有点想吃美姐家的腌黄瓜了,怎么办?”
美姐是家私房菜馆的老板,她家做的腌黄瓜也算是一大特色——特别特别的酸,还辣,总之非常重口。
楚歌食量不大,很少有馋嘴的时候,见她这样,杜先生便问:“你确定?”
楚歌想想,点头。
杜慕看看时间,吩咐秦坤:“去美姐那。”
楚歌吓了一跳:“算了吧?会迟到的。我就是那么随便一说,并不是特别想吃。”
其实还是很想的,嘴里吧嗒吧嗒地直咽口水,抓心挠肺地想。
不过,她能忍住。
估计是看出来了,杜慕伸手在她头上轻轻一弹,淡淡地问:“迟到又有什么关系?”
楚歌:……
还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别人结婚他们又不是主角,连重要配角都算不上。只不过闲言碎语多少会有点的,内容她也能猜得到,无非是林敏娴得嫁金龟婿,她楚歌不忿故意迟到示威之类的。
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于是楚歌毫无负担地和杜慕转道去美姐那吃了腌黄瓜,黄瓜腌得恰恰好,又脆又香。楚歌“咯嘣”一口“咯嘣”一口吃得别提多欢快了。杜慕见状也有了食欲,想着她吃得这么欢应该是味道没那么重了吧?便提起筷子也挟了一条,送进嘴里一嚼,啧,酸得倒牙!辣得冒火!
足足喝了两大杯水,才把嘴里那股子辣和酸给解了。
杜先生看着楚歌特纳闷:“你怎么突然喜欢上这个了?”
楚歌正吃着,闻言一顿,却也没说什么,微微一笑后把盘里最后一条黄瓜吃尽,摸摸肚皮:“好好吃!再打个包吧!”
杜慕:……
他觉得他可能要娶的是个假太太。
楚歌拎着一盒腌黄瓜去了林敏娴的婚礼现场,他们也并没有迟到,只不过那会儿门口的人也不多了就是了。
林敏娴和一起并肩站在门口,她的婚纱设计得十分华美,长长的裙尾缀满了细小的水晶和钻石,据说那婚纱也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婚纱之一。
事实上林敏娴穿着还真是挺好看的,她今天的妆也很适合她,不浓不淡,恰到好处地修饰了她的五官,将她整个人衬托得特别的优雅贵气。
她本微笑着在和身边的人说话,看到杜慕牵着楚歌过来,不由自主地抬高了下巴,看着他们。
杜慕当她是空气,只看着说:“恭喜。”
见到他还有些不太自在,草草地和他握了握手,干巴巴地回应说:“同喜。”
楚歌没忍住,“噗”地笑出了声。
这才发现自己口误,不由得更尴尬了,瞄向她,却又忍不住呆了呆。
好像……面前的这个女人比之前他见到的更漂亮了,肌肤莹白剔透、粉色的红唇柔嫩如花,还有那双眼睛,黑白分明,仿若被洗炼过的碧蓝天空,纯净得让人心颤。
也确实觉得自己心尖尖都颤了一下,目光下意识地变得热烈。
杜慕对此感觉最是敏锐,见状立刻转过身去,不动声色地将楚歌拦到身后,冷冷地盯了面前不分场合“发情”的男人一眼。
摸摸鼻子,还不死心,瞅着楚歌的方向说:“楚小姐真可爱。”
楚歌&杜慕:……
这下连林敏娴也反应过来了,一时脸色铁青,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转回头看着杜楚二人说:“小歌还确实是越来越可爱了,看来卖掉新亿隆,你富家小太太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富家小太太,她这是在讥讽她进不得杜家门,只能被杜慕养在外面么?
楚歌笑,然后就见杜慕面无表情地和说:“昨天凤凰台的韦总还和我说,那两个女孩子还在痴痴等着你呢。”
走出老远,想起刚刚林敏娴和的脸色,楚歌还是忍不住好笑。
她笑了,杜慕心情也好了,捏捏她笑得生晕的粉颊:“就有这么好笑?”
楚歌点头:“不过,这是婚礼现场啊杜先生,这样揭新人的短,真的好么?”
杜先生还是那副高冷样:“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楚歌便又笑,深觉自己运气不坏,叹道:“还好你是我的男人,不是敌人。”
杜慕鼓励:“‘我的男人’这个句式不错,以后记得多说。”
楚歌:……
两人正说着话,楚歌看到曼文在向她招手。
便牵着杜慕走过去。
楚卿和曼文一起来的,他坐在轮椅上,看了看杜慕,又看看自己妹妹,问:“怎么来这么迟?”
楚歌说:“去吃美姐家的腌黄瓜了,哥你还没吃过吧?我打了包,就在车上,你要不要尝尝?”
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一副只要他想吃她就立刻去给他拿的样。
楚卿斥她:“你长点心吧!”曼文以为他会说这种场合大家都正襟危坐他们偷偷摸摸吃东西不像话什么的,结果某人来一句,“现在吃饱了,等下大餐你还吃得下?”
……
简直不忍直视。
他们聊了没两句,婚礼进行曲奏响,唐致远挽着林敏娴缓缓出现在入口处。不得不说她的情绪控制能力还不错,刚刚杜慕那样戳过她痛脚,这会儿出场,她已收拾好了心情,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娇羞与愉悦。
婚礼现场布置得十分温馨浪漫,走的是粉红梦幻风,置身其中,就像是身处在一场童话梦境里一样。
自表面看,这还真是一场完美的婚礼,英俊的新郎、美丽温柔的新娘、两人家世、人才样样都是顶顶相配的。
楚歌忍不住看向楚卿,后者察觉到她的视线,也望过来,轻声问:“怎么?”
神色十分平淡平和,没有不舍,更没有不忿。
甚至于,她也没有在他眼里看到半点回忆。
林敏娴给楚卿下请贴,大约是想向他炫耀她如今的“幸福”吧?只是不知道,如果看到这样的他,会不会觉得酸楚?
楚歌忍不住笑,“没什么。”她握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肩上,低低地说,“哥,我只是很高兴。”
楚卿知道她在高兴什么,就也笑笑,转过头,看着越走越近的林敏娴,无波也无澜。
他和她的过去,早在八年前就结束了,然后,在他刺向自己那一刀时,彻底地了结。
如今他看她,也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盛大的婚礼过后便是豪华的晚宴,主持人在上面说了n多新婚夫妇的浪漫事迹,别人听得或微笑或感动,楚歌却只觉得无聊。
她抬头看了看,这才发现安雅竟然没有来,倒是搜寻的时候看到了林安和。
像是早已经等着似的,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楚歌没什么表情地转开了视线,回过头来,杜慕在问她:“要不我们先回去?”
他觉得待这儿没意思,他最近忙,有点时间在家也只想和楚歌过二人世界。
楚歌就看向楚卿。
楚卿淡淡地:“给了不少份子钱的。”
楚歌笑:“也是,那就吃了再走吧。”
于是留下来吃大餐,不过这样的场合确实蛮无聊,尤其杜慕,特别忙,不时会有人过来找他说话。楚歌其实也不轻省,自辞任后她几乎没在公开场合露过面,这次难得看见,自然也有很多人来找她,问的也无非是新亿隆的那点事。
楚歌都一律以“已经卸任,所以没什么好说的”打发了,实在打发不掉的,自也有杜慕和楚卿、曼文帮她推掉。
后来嫌烦,她就拉着曼文躲去角落里闲聊,楚歌问她:“我哥在公司做得怎么样?”
曼文认真问:“我可以讲真话吗?”
“当然。”楚歌看着她笑,“我是无业游民,你可是新亿隆的二把手,现在还怕得罪我吗?”
说是二把手,其实曼文现在跟一把手也差不多。因为新任大股东兼负责人尤宇同志是个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货,除了重大决策,平素他几乎不怎么过问公司经营。
曼文想想也是,便放心吐槽说:“我以前一直以为你哥很温和很斯文很好讲话的,谁知道,啧,超级难伺候。你不知道吧?上上下下,他已经弄哭了我们的财务主管、业务部经理、还有,采购总监。”
一道凉凉的声音突然插入:“昨天,貌似你也哭了。”
楚歌望过去,见她哥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过来了。
曼文被呛了一下,板着脸反驳:“我没哭,是你眼花了。”
“哦~~”意味深长的调儿。
曼文很是羞恼,两人当即逗起嘴来。
楚歌被晾在一边,却也不恼,也不参与,只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两个。
后来吃饭,楚歌回头见曼文很自然地替楚卿捡起掉落在地的餐巾,另换了一块干净的后,替他重新铺陈好。
她低眉顺目的模样,很有些温柔贤妻的味道。
而楚卿,面色坦然地接受了。
楚歌笑,等曼文转身去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她凑到楚卿身边,蹭了蹭他的肩膀说:“曼文不错,我很喜欢她,哥哥你喜欢吗?”
楚卿闻言,挟了一筷子菜去堵她的嘴:“吃。”可他的耳朵尖,却悄悄地红了。
楚歌心情大好,整个用餐期间都在偷偷地乐,直乐得楚卿瞪了她好几眼,她才努力收敛了一点点。
兄妹两个正斗着法呢,新郎新娘过来他们这一桌敬酒了,楚歌才不想在这样的场合下找人不自在,所以她从善如流地跟着众人起身。
只是她不想惹人注目,不代表别人不想找她麻烦。
楚歌在外面是不喝酒的,不光酒,就是茶水饮料她也一律不喝,所以这会儿,她端着的是一杯白开水。
在一水儿的红酒中,她的白开水还是略有些显眼的。
林敏娴就看着她:“今天我结婚,小歌你都不愿意捧场喝杯酒吗?”
楚歌淡笑:“抱歉。”
林敏娴也笑着“哦”了一声,“我差点忘了,你不喝酒。喝了酒总会让你想起一些不那么美妙的事。不过这里有个故人,想和你碰碰杯呢,白开水他也不介意。”
她说着侧开身体,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男人走上前来。
他长得很胖,留着长长的头发,脸上坑坑洼洼的,帅气毕挺的伴郎服穿在他身上,给人感觉只有油腻。
林敏娴觉得特解气,这人变得越猥琐她越高兴,笑吟吟地说:“八年前,他有幸见识过你最美的时候,小歌,看到他,你欢喜吗?”
楚歌眸光幽深地望着面前的男人,记忆的碎片就像是刀子,一刀一刀在她脑海里挥舞,毫不留情地切割着她的神经。
她的唇色慢慢变得苍白,脸上虽在笑着,但所有人都能看到她眼里的绝望和愤怒。
席上其他人也渐渐感觉到不对,都不由自主地静默下来,看着他们几个。而杜慕和楚卿几乎是在那人出现的同时放下杯子,准备站出来。
楚歌拦住了他们。
那个男人眼里似乎没有了其他人,叫她“小歌,”油滑的腔调,非常露骨的眼神,“林小姐说得不对,你其实比以前更好看了。”
楚歌没有理他,在他说话时她转开脸望着林敏娴,手指轻轻一提,移开凳子,她走到她面前,微微倾身在她耳朵边很轻很轻地说:“林敏娴,我真佩服你,这种时候还敢挑衅我!你说,我要是现在泼你一杯水,或者,挠花你的脸,会怎样?”
林敏娴蠕动着嘴唇:“你不敢!”
楚歌笑,后退一步伸出了手。
林敏娴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因为退得太仓促,她还踩到了身后人的脚。
两人绊在一起,差点摔倒。
楚歌见状不屑地笑了起来,这才又看着那个莫名其妙跳出来的“故人”,语声冰冷:“抱歉,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可不能再做你们约会的挡箭牌。”说着,她还漫不经心地朝看了一眼,微微笑,“马先生心还真大,把自己的情敌请来当伴郎,一般人还真没你那肚量呢。”
席上人都面色诡异,马维远更是一张脸涨得通红,恨恨地瞪了林敏娴一眼。
领着新人过来的傧相见势不对,赶紧出面打圆场:“呵呵,楚小姐玩笑开太过了,什么情敌。真说起来,今天可是不少人的情敌,要知道他娶走的,可是大家心中公认的女神呐。”又示意伴娘伴郎们,“来来来,倒酒倒酒,今天日子好,大家吃好喝好。”
楚歌不紧不慢地出声:“等等。”
傧相闻言苦着脸,看着她。
楚歌才不介意自己搅和了什么,她回头取过曼文手中的酒杯,在众人各式各样的目光中,低头拈着杯子转了转,等转够了,才风情万种地抬眸微笑道,“一杯酒而已嘛,阿娴姐姐既然想,我喝了它又有何防?”说罢,她微一仰头,将那杯酒一饮而尽。
红酒染唇,衬得她唇色娇艳,目光清亮耀眼有如灼灼星辰。
她看着她,一字一句,缓慢而清晰地说:“这么多年来,阿娴姐姐对我一直多有关照。为了谢谢你的这份厚爱,我会为你的新婚送上一份大礼,还希望到时候,你不要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