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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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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董卿遇到谢谦的时候,正是这样的一个时候。

董卿是西州候一位宠妾的表侄,这般一表三千里,按理说是不能够住到侯府之中的,偏偏西州候年龄大了,有些混不吝,对这位宠妾颇为疼爱,侯夫人早就不在了,后院之中,再无人有那个资格管束这位宠妾,一时都退避三舍的,莫说是让个沾亲带故的男孩子入府中白吃白住了,便是想要认个女孩子当亲生的宠,西州候多半也要允了。

如此一想,来个男孩子,反而无所谓了,顶多一副嫁妆的事情。

董卿这位可能会在很多言情小说中出现的“表妹”就这样登场了,他身材瘦小,颇有几分弱不禁风的模样,一条暗绿色的腰带缠绕出杨柳细腰来,仅往湖边一站,便如荷花娉婷。

眼角一颗泪痣,更是平添多少忧愁,连看人的眼光,都似带了水光一般楚楚动人。

“董卿见过诸位公子。”

见到人来,董卿主动行礼,嗓音说不出的柔美动人。

“这是… …”谢谦本能地想要皱眉,这般娇柔风的男孩子还真的是不太符合他的审美,但想到日前所思,到底忍住了,面儿上没有露出什么来,轻声问了一句。

“董卿怎么也在这里?”西州候府上如今待客的是其长女的嫡七子贺棋,因着年岁与诸人相差不大,这才由他领路逛园子,再大一些的则由其未出嫁的兄长领取了别处赏玩。

贺棋问了一句,也不待董卿回答,扭头就对诸人介绍:“让大家见笑了,这位是祖母所爱的远亲子侄,如今正在府中作客,想是听到这里热闹,过来看看,勿怪勿怪。”

这一番话,虽没指斥“此位妾室子侄”却也不啻乎在表明对方无足轻重的地位。

一行几人,虽都是十来岁的男孩子,但自小生长在后宅,于此事上的敏锐度是一听就明,一时间,虽没人说什么,但眼神中都流露出一些不赞同和轻蔑来。

穷亲戚过来攀附什么的,在场的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多少都是见过听说过的,对这种人,自然容易心生不快,难免露出一些骄矜之色。

当下便有人说:“这种人,理他做什么,不是说要钓鱼么?快去快去,我还想着一会儿钓上一条午时吃呐。”

“瞧你心急的,谁短了你的鱼不成?”

“便是没有你钓的鱼,难道我们还吃不上鱼了?”

一种说笑着,簇拥着贺棋向前走去,没人理会一旁低头站着的董卿。

谢谦从来不是多事的人,但人么,或许总对弱势有一些怜惜,他的精神力又委实太好用了,能够发现董卿在无声饮泣。

跟着向前走了几步,想想,又退回来,抬手递出去一块儿手帕。

董卿深深地低着头,似乎这有这样才不会让人看到他落泪,继而嘲笑他,为了达到隐藏的目的,他连抬手擦泪也不敢,突然,一块儿帕子递到了眼前,泪水砸在素白的帕子上,霎时湿了一点。

惶惶抬起头来,正对上谢谦的眼,他又想起自己满面泪水,急忙低头,匆忙间拉过了对方手上的帕子,擦了两下,动作一僵,想到这不是自己的帕子,讷讷着,低声到了一个谢。

谢谦抬头看了看,跟着贺棋的那帮人已经走远了,一时间也没有几个发现他掉队,还是人缘儿不好啊!

没有继续跟上那支队伍,正好这里风景不错,他索性站定了脚,踱了几步来到湖边儿。

“哎,小心,那儿滑。”

身后传来小声的呼唤,带着些焦急。

谢谦回头,看见董卿讪讪地收回招呼他的手,又恢复成安静默立的样子,他笑了笑,到底是个孩子,心肠还好。

湖边生了薄薄一层青苔,看着没什么,一脚踩上去,若是不留意,很可能滑进去,这湖可是深着呐。

“你刚才说你叫董卿?”谢谦问了一句,也不去看董卿那副小家子气的样子,看着满湖的荷花,清风拂来,都似带着香气的。

“嗯。”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谢谦没有回头看也知道必是那位小步挪来,若是他此时突然回头,只怕又会看到对方静止不动的样子,如此,倒像是小时候无论男女都玩儿过得那个游戏,叫什么来着,啊,好像是一二三,木头人?

似乎还有着别的叫法,大江南北都有人玩儿,似乎所有的孩童,无师自通就会这个游戏,甚至长大了还能玩儿,在一些综艺活动上,也能看到明星们毫无形象地玩儿着这个游戏,差不多的规则,新的趣味。

“你,你叫什么?”

董卿小声问,此时,他已经站到谢谦身后错了半步的位置,抬手就能触碰到对方,但他不敢,手指紧张地绞着,似乎不把十指拧成麻花就不罢休的样子,连那指间的帕子都有了些细小的褶皱。

“我叫谢谦,谦人克己的谦。”

谢谦的声音有些沉,他想到了这一世的父亲,那位典型的女尊世界男子的教育,谦人克己,不过是一个“忍”罢了,这便是属于男子的礼教。

遵守世界的规则,克制忍让成就所谓的教养名声。

站在湖边,看着微波粼粼的湖面,谢谦对董卿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这个不怎么敢说话,甚至不认字的董卿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树洞,默默地听着谢谦倾倒他的那些心里话。

末了,谢谦觉得心情舒畅了一些,对着董卿一笑:“今天对你说的这些,你都忘了吧,想得太多的人总会觉得累,什么都不想,以后嫁个疼爱你的人,也许会更加幸福。”

拍了拍董卿的肩膀,能够感觉得到这孩子少和人如此亲近,几乎都僵直了,谢谦又笑了笑,摆摆手离开了。

“怎么又少了一根簪子?”

晚间休息,一头的东西卸下来,莺歌微微皱眉,每次出去赴宴都丢些小首饰,一次两次是偶然,三次四次… …莫不是有人欺负十六郎,专拿走他的首饰?

“少了就少了,这些个,值得什么,莫理会了,给我按按头,吹了一天风,头疼。”

谢谦找了个借口,不让莺歌纠结此事,怎么能够不丢东西呢?他收入空间之中,自然是要“丢”了才好。

莺歌无奈地笑,十六郎什么都好,就是这太不重视钱财的富贵病真的是没得治了。

那一根簪子,少说也要好几百两的银子,寻常丫头不过几百铜钱,那些个银子,能买多少人回来啊!竟是这般无所谓的样子。

等到谢谦睡下了,莺歌少不得出去把跟着的侍儿叫到眼前一一询问,没个结果最后也只能如此记下,待次日禀告上去,免得哪日发作出来,着落在他们身上。

将近年关的时候,老太君生了一场病,本就年龄大了,身体不太好,这一病,眼看着就有些不好。

女儿们不当值的时候都过来守着,还特意托了人情请了太医来看着,到底是不能好,眼看着要过年了,就这么去了。

于是这一年少了宴请来往,身上有差事的女儿们也不得不请假办丧。

古时婚丧都是大事,越是地位高越是如此,比起婚事的喜庆热闹,丧事另有一重热闹,便是要请了和尚来超度念经。

谢谦早知此世界亦有佛教传承,也曾跟着老太君去拜过几个山头,当时他都做出一副有趣的样子来研究了一下教义有没有随着世界不同而改变,事实上,改变确实有,但却不多,这便为他提供了某些方便之处。

七日停灵过后,一众家人披麻戴孝,随着棺椁出行,和尚走在两旁,边走还边念叨着,一路上哀乐不停。

老太君是侯夫人,跟着定北侯受过罪,享过福,又是高寿而亡,不少跟定北侯有旧的都来路祭,每过一个,亲人便要答谢叩拜一番,自有些繁琐礼节。

谢谦等小郎君也不能免俗,除了那等还在襁褓中的有奶公看着,他们这些个大了些的,都是自有站位,按顺序站了,跟着鞠躬叩头罢了。

出了城,一路遥遥若干个拜过去,谢谦悄无声息地借着出恭离开了人群,连家人带下人,浩浩荡荡一个大队伍之中,少了那么一个人,一时间竟是无人察觉。

等到了晚间,于家庙中歇息的时候,莺歌才发现十六郎不见了,急得白了脸,让几个侍儿找了一圈儿不见人之后,他才报了上去。

这一晚,灯火通明,家庙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翻了一圈儿,不见人影,三夫郎听闻消息当场就昏了过去。

十一二的男儿家,若是真的在外一晚上没个影踪,等到找回来,也是失了名声,哪里有什么好下场。

三夫郎苦了一辈子,只这么一个儿,原指望着他争气,嫁个好人家,他也跟着扬眉吐气,哪里想到竟是… …他隐约知道一些老太君的想法,如此这般,竟是病倒在床了。

谢母也急了,却是把这件事栽倒了诸位姐妹身上,说她们贪图家产,趁着父亲尸骨未寒,就要对她们一家子赶尽杀绝,可把几个姐妹气得倒仰,硬是被她逼得经了官府。

此案毫无头绪,人多眼杂,竟是谁也不曾留意到这样一个孩子走失,一群披麻的,哪个也无甚服色特殊,发现不了也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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