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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万家灯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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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飞虎的小楼,在整个银杏乡也是数一数二的,室内灯火辉煌不说,室外,也装饰得美轮美奂。

今年的卖鱼收入不错,妻子又怀孕了,可谓双喜临门。

只是圣林的事儿,让他耿耿于怀。好在凡奇没有回米国,而是在他这里过年,这让战飞虎和妻子晓琳都非常高兴。

凡奇刚刚和大洋彼岸的妻子通了话,并把自己在战飞虎家过年的视频发了过去,妻子则拍了他们母子的视频发了过来。

两人的酒已经喝了一个多小时了,边喝边谈他们过去的岁月。

正说着,钱多多的电话来了。战飞虎放下酒杯,接电话。

“你忙什么呢,多多,是喝酒吗?”

“喝什么酒,我正忙着等你开门呢。”

“什么等我开门,喝多了吧?”

“快滚出来开门,我在你家门口呢。”

凡奇、战飞虎以冲锋的速度下楼开门,果然看见一人一车正在门外,不是钱多多,还是谁?

“老爸老妈回乡下过年了,我没地方呆,到你家讨口饭吃。”

三人把车上大包小包搬上楼,重新开宴。晓琳则又到厨房做菜。

“嫂子,你就别忙活了,快来一起吃饭。”

钱多多说着,就要前去制止。

“让她做吧,我们这里的规矩,有新人上桌,是要加菜的,否则,就是不欢迎来人。”

“做菜也应该是凡奇做,他是餐馆老板,手艺都传到米国去了,我大楚文明在那里大放异彩啊。”

“那里做菜比较简单,咱们随便一个家庭妇女,到那里都是大厨。我老婆做那菜,没个吃,哪里有晓琳这般手艺。”

“不过,也幸亏她不会做饭,她若厨艺好,哪能天天到我那里蹭饭,我又怎能趁机娶她为妻?”

凡奇的妻子海伦,是希兰裔米国人。凡奇初到米国时,两人是邻居。海伦是市政厅的雇员,因为经常到凡奇家吃饭,相识相爱而结婚。如今已育有一子。

晓琳端上菜落座,用饮料敬了钱多多一杯。她对战飞虎的战友们,是非常喜欢的。

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人曾经在金钱上帮助过他们。而是因为,在她眼里,这些人才是铁血柔情的真汉子。

他们之间那种生死情谊,在如今这个金钱当道的社会,已经是稀罕之物了。

当初听说圣林出事,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肯定搞错了,圣林怎么会为了钱去杀人呢,这也太荒谬了。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地位高的人,见解不一定高这个道理,就连一个偏远乡村年轻的小学教师的见识,都为这句话做了佐证。

“唉,也不知道这会儿老大在里面吃些什么?不会是窝头吧?”

钱多多喝了一口酒,自言自语道。

“不用担心,我打听过了,里面吃喝好着呢。”

凡奇昨天去看守所给圣林送东西,见接见室挤满了前去送钱送物的人,又详细看了门口贴出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春节食谱》,得出了这个结论。

“老大的事情怎么样了?”

“过完年后开庭,其他的事情,你们别管。老大不让你们插手。我自己处理,就足够了。”

凡奇不愿意多说,钱多多和战飞虎也就不多问。

他们对凡奇的能力,从不怀疑。信任,是一组成员之间最宝贵的品质之一。

见凡奇春节都没有回去,今天又如此说,知道凡奇必定有所行动。他不说,必是有原因,也就不再多问。

午夜钟声响起的时候,三人替圣林喝了一杯。又来到阳台,祭拜了刘兴和宋阳。

想起当初纵横比亚湾和索马沙漠的六剑客二死一囚,三人不胜唏嘘,晓琳也躲到厨房,假装收拾卫生,暗地里偷偷流泪。

冯四海独自一人,坐在指挥中心的休息室里。

节前,在办公室安排节日值班表时,他象往年一样,把除夕夜的值班人改成自己。

不知情的人,以为这是局长体恤下属,把节日阖家团圆的机会让给别人。

实际上,这倒不是冯四海刻意为之,或是故意作秀。因为反正是自己一个人,在哪都一样过年。

就算自己不值班,议长、市长检查、视察、走访、慰问时,自己也得去陪着。

况且,有些事情做,又有下属们陪着,反而会热闹一些。

他的第一位夫人张教授,是他当年在军校时的同事,是顶级的情报分析专家,也是圣林他们的情报课教官。只是英年早逝。

那时圣林到冯家蹭饭,做饭的就是这位张教授。

说圣林他们是冯四海的学生,其实不完全准确。

冯四海并没有直接教过圣林他们,是因为张教授的关系,他才勉强地可称为圣林他们的老师。

要论感情,圣林与张教授的感情要比冯四海近得多。当年,他们刚上学时,都才十五六岁。张教授就是他们少年班的班主任。张教授在他们的眼里,其实就是另一个母亲的角色。

冯四海与张教授育有一女冯小小,冯小小与圣林、凡奇他们感情极深。

因不满父亲再娶,一气之下,去国外读书,毕业后入了外籍,嫁了个外国人,几乎不与冯四海有什么联系。

就连自己结婚,都没告诉冯四海。反而邀请圣林他们去参加了婚礼。

冯四海的第二位夫人,本是省教育厅的一位处长,小冯四海15岁,是他的钓友——教育厅厅长做的媒。

两人婚后又育一女,只是三年前就移民澳利亚了。虽然名义上还是夫妻,不过每年飞回一次,团聚个十天半月,拿些钱走而已。

当然,冯四海是不缺女人的。许多女下属和求他办事的女人们,均主动表现出了向他献身的意向,不过,在这点上,他起初还是守住了底线。

在他看来,兔子吃了窝边草,无疑是自毁长城,风险和代价都比较大。

倒不如在韩楚卫等老总们那里,解决饥渴来得划算。

一是有老总们买单,自己只管享用。而且是属于圈子外的人,不至于影响自己的形象,免受要挟,避免被官场上的对手们抓住把柄。

二是这些女人们更年轻,姿色更佳。不过,这一规矩,在遇到刘灵月时,被打破了。

除了孤独寂寞之外,除夕夜值班还是你很轻松的。主要工作就两个,一是防火救火,二是应对和陪同领导。其他的如治安,刑事,交通事故等案件,都很少发生。

心中排定从初二起要拜访的上司名单和所送礼物后,给刘灵月打了电话,约定明天上午轻松一下。

然后开门叫来几个手下打麻将。他决定,今晚要输几个钱给他们,让他们排遣一下除夕夜不能回家可能产生的怨气。

韩楚卫此时正在自己的别墅,身边是比他大八岁的、虽然过气但仍然姿色犹存的女明星东方紫薇。

东方紫薇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韩楚卫就是迷恋自己。

以他的家世、身价、学识、背景、年纪,即使是包养甚至是娶了更年轻漂亮的一线女星,也不是什么难事,何以会对自己这个韶华将逝的人情有独钟?

五天前,她就来到了这个别墅,这已经是他们第二年在一起过年了。

韩楚卫将保姆放假回家,又给了保姆一万元奖金。每天由东方紫薇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二人世界倒也其乐融融。

金志柏的父亲金忠,年轻时是个身高体壮的煤矿货车司机。

平常时,人倒也不错,只是一喝上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骂上司,骂同事,骂路上的行人。似乎天下所有的人都是错的,而对的,只有他自己。

只是他喝酒都是晚上收了车之后,在家里喝,他所骂的人,也都不在场。

于是,他的怨气、怒气就只能发泄在金志柏母子身上。

每当金忠发起酒疯开打时,母亲就用瘦弱的身体紧紧地护住金志柏,让暴雨般的拳头,落在自己的身上。

在金志柏的记忆里,父亲对他的全部教育就只有两个字:打和骂。

这让他从八岁起,就下定决心,将来一定狠狠地收拾他的父亲,为自己和母亲报仇。

他等待这个机会,一直等了八年,他觉得时机成熟,可以实行准备已久的计划了。

十六岁那年的一天晚上,金忠又一次喝多了,也又一次例行的打了金志柏母子。就在他睡着时,金志柏到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决定把金忠砍死。

脑袋上被砍了一刀的金忠被惊醒后,连一条短裤都没穿,就夺门而逃,边跑边喊:杀人了,救命啊。

金忠在前面跑,金志柏就在后面追。整个胡同的人都被惊醒,被这一幕惊的目瞪口呆。

也不知怎么了,金忠就跑到了金志柏的小学班主任家门口,那个已经退休的小老太太,瘦的似乎来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

可就是这个小老太太挡在金忠面前,对狂怒的金志柏说:要砍死你爹,行,先把我砍死。

金志柏再狂怒,也不会砍他的班主任。

这不仅因为她是他的班主任,还因为每当见到金志柏身上有伤时,她就会找到金忠把金忠大骂一顿,每骂过一次,金志柏母子就会过上几个月的好日子。

即使是她退休了,早已不再是金志柏的班主任了,也是如此。

这个小老太太连校长都敢骂,但是,奇怪的是,在她退休前的连续十多年里,竟然年年都是先进工作者。

就连被他骂了不少次的校长在表决时,每次都痛痛快快地举手赞成。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这位校长在一次酒后真言中吐露道:为什么我不反对?大伙都赞成,就我反对,让我当坏人,这种傻瓜我才不做呢。

小老太太能阻止金志柏砍他爹,但却不能阻止这对父子之间的谈判。

当着一百多个邻居的面,父子俩达成了协议:金忠以后不准在家里喝酒,在外面喝了,就不许回家。无论喝不喝酒,都不许再动妻子和儿子一个指头。

如果违反协议,金忠有两个选择:一是被金志柏砍死,二是金志柏如果砍不死他,就先砍死他妈,然后自杀,带母亲一起到阴间去,省得在阳间受欺负。

据人们后来回忆说,那天在场的几乎所有女性邻居在听到这条后都哭了。

不过,自从那天以后,金忠确实再也没有打过金志柏母子一次。只是金志柏的母亲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金忠酒也不喝了,只是烟抽得越来越凶。

他完全变成了一个好父亲,甚至多次谢绝了别人让他续弦再娶的建议,一直独身到现在。

据说,曾经有一个新来的社区主管,想把金忠树立为后进变先进的典型,金忠找到社区拒绝,并且留下一句话:你们真要把我树立成典型,我就再喝酒给你们看。

吓得原来知道底细的那些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反对,才把新主管的冲动打消。

砍自己父亲的那一刀,奠定了金志柏在学校和街头的威名,就连那些比他年纪大的混混们,都不敢招惹他。一个连亲爹都要往死里砍的人,岂会是好招惹的?

这件事,让金志柏明白一个道理:要想不被人欺,就要够狠。从那至今的十几年,他一直在坚定地执行这个原则。

只是在他读了EMBA之后,他把这个原则用优雅的语言进行了重新表述:若想成功,就得拥有比别人更强大的意志力。

总的说来,除了那一刀,金志柏对父亲还是很孝敬的。尤其在自己的儿子出生以后,对父亲表现得尤为孝敬。

他想在儿子面前做出一个好父亲和好儿子的榜样。

如果不考虑他在外面的所作所为,而是只看他在家里的表现的话,这个目的他完全达到了。

儿子今年虽然才八岁,但已经表现得很有绅士风度,在幼儿园和学校里,往往是得小红花最多的。

金志柏的老婆就算是在家里,也总是打扮得很得体,举止也文明高雅,或者说,尽力做到文明高雅。

在给孩子做榜样这一点上,她与金志柏表现出罕见一致的同心同德:决心不让儿子像他们一样,一定有一个好的童年和一个不断上升的将来。

从儿子这一代起,至少要做个中产阶层以上的人。

她早年到南方做小姐,捞了一笔钱后,回到兴阳,在火凤凰夜总会做领班和大堂经理,后来嫁给了在黑道上前途看好的金志柏。

如今,她与早年的生活、交际圈子早已脱离,每日与一帮阔太太们在一起,搓麻、游泳、美容、打高尔夫、打网球、到国外旅游购物。

早年身上的那股风尘味儿,已经不见踪影,渐渐变得优雅大气起来。

金志柏与父亲喝的是墨台酒,妻子喝的是红酒,儿子则是果汁。

父亲如今瘦得佝偻了很多,不过精神还不错。

他曾经和父亲谈过郁教授的计划,并且明白告诉父亲,这就是一个金蝉脱壳之计。

没想到,父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春节前,他带父亲到医院检查,结果让他很满意,再活个两三年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金志柏心里想着,不禁说出了声。

“还不够,爸爸和爷爷还得一人喝一杯。”

儿子说着,给每人又倒上一杯。

“爹,那就再来一杯?”

金志柏问道。

“好,我大孙子给我倒多少我都喝。”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传来,金志柏向窗外望去。天上火树银花,地上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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