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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英雄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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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奇自己其实也很清楚,塔玛拉的看法是对的。以自己这一方现在的实力,在战场上跟尤素夫正面作战,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我承认你们别无选择,那么,我们来假设一下,你们有多少人?”

“目前有四个,不过,我计划招募100人。”

“好,就算你有100人,那么,这100人经过训练吗?有实战经验吗?

要知道,尤素夫这些年可是一直在打仗。你要是弄一些菜鸟,就只有送死的份儿。”

“我会尽量招募一些好手,进行必要的训练。”

“好,就算你能够训练出来一批好手,那么,你的装备呢?我知道你们楚国人会功夫,但是,我并不认为,一群赤手空拳的人面对真枪实弹的军人会有什么胜算。”

“我有渠道搞到装备。”

“你的经费呢?装备,薪水,训练,日常运营,抚恤,消耗,后勤,这几乎就是一笔天文数字。”

“我可以搞到钱。”

“你有情报支持吗?”

“有。”

“什么渠道?”

“罗斯玫瑰。”

“啊!我的上帝。我不干。我不会跟着你这个蠢货去送死的。与其送死,还不如和醉鬼尼古拉在一起。跟你恋爱可以,跟你去送死,我可不干。”

“你会干的。这是你的机会。跟着我们干,你会有很多钱,‘罗斯玫瑰’的名字会再一次登上世界主要媒体的头条。

我找的人中,会有许多优秀的楚国男人,你可以从中选个好丈夫。有钱,有名,有个好丈夫,一个女人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

“你说的这些,都是空白支票。”

“所有的梦想都是从零开始的。”

“我承认,我有些心动了。我也知道,你既然来找我,就一定有所准备。

我答应你,认真考虑一下你的建议,我需要知道你的详细计划。

既然我是股东,我就有这个权利。我要自己判断,这个计划到底是否具有可行性。不过,这些问题不需要马上解决。现在,第一重要的事,是要考验你有多么爱我。

塔玛拉同意了凡奇的计划,立即开始了行动。其工作激情之高涨,敬业精神之诚挚,作风之悍练,手法之老道,效率之高,让凡奇刮目相看。

彻底颠覆了他以往的认为罗斯玫瑰只会**男人的看法,从内心里对塔玛拉产生了一股钦佩之情。

只是塔玛拉似乎对凡奇的想法毫不理会,总是寻找一切机会展示她“罗斯玫瑰”的本事。喜欢在纠缠中和凡奇探讨工作。

一番缠绵之后,塔玛拉开始通报她三天来的工作成果。

“我们这家军事服务公司的名字就叫做‘英雄阵线’,这是根据你的提议,由我最后敲定的。”

“注册地选在加里格勒,这是远离罗斯本土的一块海外飞地,注册程序比较简单,相关的文件我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就由我的律师提交。估计很快就会通过注册。”

“很好,塔玛拉,我们正需要这么一个公司。”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圣,钱,战,你,我各占20%。我出资100万米国金币,由我担任董事长兼经理。”

“很好,塔玛拉,我们正需要这么一个人来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当然,我做的工作远不止此。我对你的计划进行了完善,我坚决认为:我的这些完善工作很有必要,而且必不可少。”

“首先,通过我原来在联邦安全总局的关系,我为你们四人搞到了新的身份。”

“从监狱里救出圣林以后,你们的身份就会暴露,即使到了国外,你们也很快就会面临着国际刑警的通缉。”

“有了这个合法的身份之后,虽然不能保证你们百分之百地安全,但紧急时刻,你们跑到罗斯的大使馆和领事馆,还是会受到保护的。”

“你和圣林的身份是来自卡尔梅州的卡尔梅克人。战和钱是来自图瓦州的图瓦人。卡尔梅克人、鞑靼人和图瓦人,都是当年蒙古西征时,留下来的蒙古人后裔,这样,就为你们肤色、身份找到了合理的来源和依据。”

“很好,塔玛拉,我们正需要这样的身份掩护。”

“第二,我联系了几个朋友,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份名单,一共23人,都是退役的军人,都有过当雇佣兵的经历。”

“有的来自屈臣,有的来自印古什那,还有的来自沃克兰、克里西米亚,如果你没有什么异议,我就和他们接触一下。”

“很好,塔玛拉,我们正需要人手。”

“第三,国际上最著名的军火商罗亚尔,他有罗斯、米国和南阿菲里加国三重国籍,正在和弗朗西斯**火商谈判。”

“他准备购买一批‘紫石’防空导弹,据说价值达十三亿米国金币,最终买家可能是西利亚的**武装或者是外国圣战者或者是中东的某个国家。”

你知道,我们罗斯是支持巴沙的,不愿意看到他的对手越来越强大。

如果我们能够想办法把这批导弹搞到手,或者转手卖掉,或者拿它交换其他的装备,对于你们这些穷光蛋来说,就是一笔横财了。

“很好,塔玛拉,我们正需要钱。”

安全总局自己不好出面阻止这桩交易,但若是有什么人去抢了这批军火,他们还是很愿意提供情报支持的。”

“什么时候交易?”

“现在还只是刚刚接触,谈判,达成协议,经过弗朗西斯国政府批准,估计没有个几个月,下不来的。你们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我也会跟进关注。

若是可以,我们不妨劫它一票,成功了,我们的日子就好过多了。想拉起一支队伍,没有足够的钱是不行的。”

“是啊,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把装备叫做军火,战争叫战火,原来这个“火”就是特意为烧钱准备的。”

“你们楚国的文字和语言总是很有意思,那些方块字看着就像是一幅幅画,是不是楚国人每个人都是画家?

我有一幅三维立体画,很美的。如果把你说的八度空间作成画的话,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你已经见过它的样子了。”

“我见过?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样子?”

“就是现在,就在这里,就是我俩现在的样子。”

“欧!亲爱的,你真是幽默。好,现在我们就画一幅八度空间的激情画卷。”

塔玛拉又开始纠缠凡奇了。

第二天,“英雄阵线“军事服务公司注册成功,此时。战飞虎已经赶到罗斯,在圣彼得市和凡奇、塔玛拉会和,三人研究决定,由塔玛拉和战飞虎在罗斯负责招募兵员和筹办公司事务,凡奇则飞往南苏丹旺,招募人员。

阿菲里加州,南苏丹旺,法迈尔油田。

杨木林在法迈尔油田当保安已经两年了。此刻,他正懒洋洋地坐在大门口的彩钢房里,望着无边的沙漠发呆。

尽管空调已经开到了最大档,但屋子里仍然闷热难耐,汗水从钢盔下渗出,会和身上的汗水,把衣服湿透了。

那个黑人警察鲍尔已经抱着AK47睡着了,口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看着鲍尔那熟睡的样子,杨木林无奈地摇了摇头。

两人已经搭档一年了,私交还是很不错的。交情好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杨木林对鲍尔的宽容。

因为每到开资的时候,就是鲍尔开始旷工的日子了。拿了工资,鲍尔就去吃喝嫖赌,大约三天后,工资花光了,再回来上班。

在鲍尔吃喝玩乐的几天里,杨木林就得一个人承担起保安的全部工作。为了表示对于杨木林的歉意,每次鲍尔回来时,也不忘领来一个所谓“几个镇子里最漂亮的姑娘”来陪杨木林。

起初,杨木林对于和一个黑人女孩儿亲近有些抗拒,但是,鲍尔的怂恿,姑娘的热情和他体内荷尔蒙的驱使,使得杨木林把心里那点抗拒抛到了沙漠里。

有一就有二,有三就有四,从此后,杨木林就习以为常了。他发现,原来黑人姑娘和黄种人姑娘,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表现的要比后者更为热情、主动和率直。

就算是要价,也很合理。不象他在国内找的小姐那样,总是变着法多要钱,也不用把钱包藏起来,防止小姐从中偷走几张甚至连钱包都给卷跑了。

所以,杨木林对于黑人小姐的职业道德给予了很高评价。

若是论到他的搭档鲍尔的职业道德,杨木林则实在是不敢恭维。若是非要让他评价,他能用的,只有用两个字:太差!

在他的法迈尔保安生涯中,曾经遇到三次针对油田的攻击,每次只要一见到敌人的影子,鲍尔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扔下枪,溜之乎也。

鲍尔的理由是:他挣的薪水,不值得他用自己的性命去拼搏。

至于他扔下枪的理由,也很充分:我手中没有武器,敌人就不会把我当作威胁了,也就不会向我开枪了。

鲍尔的逻辑,和法迈尔油田楚国方经理的逻辑有些相似。

法迈尔油田是楚资控股的公司,从国内聘请了10名退役军人做保安。

由于法律上的限制,他们这些保安不能配备武器。但他们又要保卫油田的安全,所以,鲍尔扔下的武器,反而成全了杨木林他们。

每次,他们这些国内来的保安,都是捡起当地保安的武器,同那些入侵者战斗。

这让杨木林在对鲍尔鄙视的同时,又充满了感激。若不是鲍尔们扔下的枪,他就只能赤手空拳地和那些全副武装的入侵者战斗了。

战斗,杨木林也不害怕。作为西北军区特种大队的一员,他也是经过严格训练,百里挑一的精英。

他的梦想,就是能像一个真正的军人那样,在战火纷飞、枪林弹雨的战场上拼杀。

他尤其羡慕他的高中同学凡奇,能够到护航编队当特战队员,甚至还能够到比亚沙漠,和尤素夫那样的雇佣军们大干一场。

杨木林的名字是他的爷爷找一个算命先生给起的。

之所以叫杨木林,是因为他的命中缺火。

木能生火,“杨木林”三个字中,按照繁体字算,有四个木,一个日,日就是太阳,自然也是火。从这个名字的意象上看,一片杨木林,自然有许多木头,这么多木头,自然能够燃起熊熊大火。

从起名的角度看,这个名字起得是很成功的。其命理依据也是正确的。

但是,凡事过犹不及。命中缺火是不假,用木生火也对,但是,四个木再加上一个日,显然火就过了。

命理会影响名字,名字也会影响命运。

火一多,在日常生活在的影响就不知不觉地显现出来。先是杨木林莫名其妙地就想当兵,因为军人就是属火的行业。

然后,他开始吸烟,喜欢穿红色衣服。

在西北当兵的驻地虽然地处高原,天气不热,甚至还很冷,但是,那里却是一片丹霞地貌区,放眼望去,尽是一片赭红。

现在,更是如此,到了阿菲里加州沙漠,40多度高温是常事,犹如身处一个大蒸笼里,整天处在火热当中。

油田本身又是属火的行业。所以,他现在命中火气过旺,也就是必然的了。

这个名字要是圣林来起,就不会弄出那么多“木”来了。因为起名字的笔画,是以繁体字,尤其是以《康熙字典》为准的。

“杨”字中有一个“日”字,太阳之火,就足够强了,根本就不用在加“木”了。

可见,起名的命师虽然也通一些命理,却是个半吊子货。

“要是凡奇这个王八蛋在,就好了。他是海军,是水,我俩加一块儿,水火即济,也省的我成天上火了。”

就在杨木林无聊地胡思乱想之际,远远地开来一辆车。跟以往那些部落武装,**武装的皮卡不同,这次是一辆越野车。

车速很快,很拉风地在车后扬起一股连续烟尘。睡着的鲍尔竟然醒了,一如既往地扔下枪跑了,杨木林捡起枪,戴上钢盔、墨镜,开始警戒。

虽然他不认为这是一次敌人进攻,但他还是不愿意丧失警惕。

车停在油田门口,一个带着墨镜,风帽的人下了车。把嘴里嚼着的口香糖往地下一吐,嚣张地说道:“把杨木林那个混蛋叫出来,老子要和他打一架。”

杨木林一看,来人正是凡奇。于是把枪一扔老远。

“打就打,大沙漠是我们陆军的地盘,老子难道还会怕你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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