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清晨,龙城机场。
一队外国人从机场出口走出,他们一共有十人,其中两位是黑人,为首一人留着金黄的短发,脸上带着灿烂的笑意。
他们是国外某个公司的员工,据他们对空姐转述,因为出色的完成一笔业务,公司奖励他们来华夏旅游。
他们是一群对神秘东方文化十分热枕的外国人,这次能够来到华夏,亲眼目睹这个神奇的国度,都觉得很激动。
壶口瀑布,山海关,故宫,长城……都是他们这次要旅行的地方。
对于他们的开朗和热情,空姐报之以淡淡的微笑,多口问了几句,得知他们公司是做猎头行业的,公司简称是tkn。
tkn——thekingofnight。
翻译成中文是暗夜之王。而所谓的猎头,他们并没有谎,因为真的是猎头——只猎别人的头。
这是一群来自国外的雇佣兵,他们接受委托,执行任务,一半是窃取情报,绑架,勒索,当然,最擅长的还是暗杀。
暗夜之王,在地下佣兵世界,也有一定的名气。地下世界十大佣兵组织,暗夜之王排在第九,当然,他们自称是前三。
暗夜之王分为十二个队,按照十二星座命名,这次来到华夏的队是天蝎队,专门进行暗杀任务。
天蝎队队队长名叫莱恩*克列洛夫,有四分之一的战斗民族血统,在佣兵界有一个外号,大家都习惯称呼他为路西法。
路西法,坠落天使,由光明堕入黑暗的神圣天使。
手指敲击着键盘,路西法在电脑中调出这次任务的资料。
这次任务,是暗杀一所中学的校长,并带走两个女人。
关于影像资料,委托方已经给出,但关于其他资料,却不太详细,目前看来,目标只是一所普通中学的普通校长。
在电脑中输入中学的名字,搜索框里镶嵌着梧桐中学四个字,然后路西法击了搜索键。
搜索引擎给出搜索接过,排除前面几条不孕不育请到梧桐男士医院的信息,路西法的目光继续往下看着。
关于梧桐中学的新闻还颇多,路西法一一开,是和前不久一件恶**件有关,其他就没什么了。
看上去,的确只是一家普通中学呐。
身子靠在椅背上,路西法微微皱起眉头。
邮件叮咚一声响,从专门情报机构收集的资料也送达,所得到的情报不多,关于梧桐中学的,关于校长叶欢的,不久前去了东瀛一趟,然后就没有其他情报。
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
为了这么个人,出一亿美金的委托金,是不是有些题大做呢。
“队长,咱们什么时候去京城,据这个季节去香山看红叶最好。”外号叫做寒狗的人兴奋道。
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并没有撒谎,这的确是一群东方文化的爱好者,像故宫,长城等地这次都是要去看看的。
“认真些。”路西法道:“执行任务呢。”
寒狗道:“不就是一个普通中学而已,队长,需要这么题大做嘛,您今天晚上交给我,我一个人把任务完成了。”
寒狗曾经在西亚战区,一个人刺杀一位反叛军首领,这话,他有这资格。
“还是需要谨慎些。”路西法口中这么着,但寒狗的话,他还是听进去了,这不过是一所普通中学而已。
外号北极熊的男人道:“队长,咱们什么时候动手,要不要今天订飞京城的机票。”
路西法道:“我们的武器还没到,今天动手,太着急了。”
因为国内的管制森严,暗夜之王在国内也没有关系,所有的武器都要透过走私渠道进入。但是龙城并不是沿海地区,经过海路,再经过陆路,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
“那里等得了!”寒狗道:“等一周,京城的枫叶就落了,我们还看不看了!”
路西法叹口气,的确,寒狗虽然人生得粗鲁,但内心是极其细腻的,有种诗人的情怀。在他眼里,确实杀一个人,没有去香山看枫叶重要。
“队长,让我今天自己行动吧。”寒狗道:“只是一所普通中学,我今天把任务完成,明天咱们去京城看枫叶。”
“还是要一起行动的。”路西法想了想,确实也觉得没有什么要紧的,只是一所普通中学。寒狗一个人去,也有足够的把握把任务完成,而自己整个队一起出马,却也是对对方足够重视了。
毕竟,只是一所普通中学而已。
路西法深吸一口气,一挥手道:“今天晚上行动,明天去京城,乌鸦,订机票。”
“是!”乌鸦嘴角露出开心的笑,飞快的在电脑下了订单,想到明天就可以见识到神秘的故宫,登上长城,他心中愈发开心。
“检查武器。”路西法决定执行任务后,开始细致每一个细节。
寒狗几个人在路西法面前站成一排,亮出身上的武器。
一共十把军刀,因为有工艺品的证书,可以通过安检,进入国内。
路西法开始拆卸每个人的电脑,一堆藏在电脑中的零件倒出来,经过路西法的组装,一颗手雷成型,这是他们身上唯一的热武器。
将手雷贴身收了,路西法抬起手腕:“对表。”
时间卡在七一刻的位置,天蝎队开始为做任务之前的准备。
变色迷彩服,可以与周围的环境完美融合在一起。通讯耳麦,在五公里内,正常通话不受干扰,随时保持联络。通信干扰仪,却可以让对方的手机,电话,网络,监控全部失效……
这是一批专业的雇佣军,他们精通枪械,个人战斗力极强,分工明确,良久的配合,又让他们养成相当不错的默契。
他们是专业的,而他们今天的目标,却只是一所普通中学而已。
提起这一,大家都有些意兴阑珊,颇有一种杀鸡用牛刀,一身本事,却无法施展的感觉。
因为对方,只是一所普通中学呐。
九一刻,天蝎队从酒店出发,十开始埋伏,十二一刻,展开行动。
暂且搁下天蝎队不提,且叶欢那边,从下午六钟开始,直到晚上十一,仍然挣扎在韩听香与朱宝宝之间。
客厅内,硝烟弥漫。
韩听香盘腿坐在沙发上,双目如电。朱宝宝坐在她对面,面冷如光。
唇枪舌战许久,却也都是累了,单单上茶,唐溪月就已经给她们倒了三壶,二人倒是没有上厕所,大概是化作吐沫星子蒸发了。
此刻二人累了,只是以目光进行着交锋。叶欢蔫头巴脑站在一旁,那个也是不敢多看一眼。
朱宝宝与韩听香的斗争因叶欢而起,最后终究又得落在叶欢身上。
韩听香冷哼一声:“叶欢,今天我给你选,她留,我走!”
朱宝宝也立刻道:“叶欢,你来选,她走,我留!”
“凭什么我走!”韩听香道:“为什么总是你留!”
“你爱走便走!”朱宝宝道:“反正我不走。”
“叶欢,你选!”韩听香斗嘴不是朱宝宝的对手,目光转向叶欢:“今天有我没她。”
“你选!”朱宝宝瞪直双眼。
叶欢结结巴巴,不知该如何是好。这一刻若他心中有个轻重,也不至于如此为难。
他与韩听香相识相知相恋,一切水到渠成,顺其自然,叶欢偶然都会想,某种事情顺利得都不像爱情。二人相濡以沫,鱼水合欢,这种情感与身体上的共鸣,都是极其难得的。
而朱宝宝,从认识开始,就发疯了般喜欢叶欢。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就连叶欢都觉得诡异。他对朱宝宝的怕,就是因此而起。因为他知道这女孩,是真心真意喜欢自己。这世间,肯有一个人莫名其妙喜欢你,却也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
叶欢不是不懂好歹之人,怎会不懂得珍惜。
可现在手心手背都是肉,叶欢知道只有留一个,就会伤另外一个。他的为难,便是因此而起。
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听香不负宝宝呐……
叶欢左右为难,站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便是他这一犹豫,却是让韩听香悲从心头起,她咬着下唇:“好好好,我走!”
韩听香迈步就向外跑去,并且抹着眼泪。
“我也走!”
朱宝宝咬牙切齿,也向外奔去。叶欢一看这种情形,也慌忙追了出去。
三人连成一条线,叶欢在后面追着二女。叶欢事实上追上二人其实很容易,但确实不知该如何面对,也只能这么跟着。
到了学校门口,二女分别向两边走去,一个向左,一个向右,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叶欢僵在当中,追那个也不合适,放那个走都不忍心。
他心中明白,今日若是那个走了,这种伤会搁在她们心里一辈子。那句:哎呀,你那天竟然没追我的话,会让他们念叨一辈子。
叶欢咬牙切齿,突然隐龙寺绝学莲花步使出。先追上韩听香,把她扛在肩上,再追上朱宝宝,也背在肩上。
两个女人在叶欢背上又撕又咬,叶欢也是不管了,今天哪怕他们吵个天翻地覆,却也是比放走一个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