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慢挪动到另一个窗户旁,从缝隙窥探,屋内住着的雪儿已经倒在地上了,开窗进去,又换上雪儿的衣服,轻轻开门,就见地上倒了一片人,其他人都灰头土脸拿湿毛巾捂嘴,四处搜寻我。
我也趁势捂着嘴混出去,如入无人之境就进入了大厅,靠近大门。
说起来能这么顺利出来,还有一个原因,我发现很多人不容易注意到我,若不是有目标地看我,比如知道我今天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或者如果不是我主动和他们说话,他们总好像视我于不见。
一开始我以为他们都讨厌我,后来渐渐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好像我变透明隐形了,旁人常常被我的突然出现吓一跳,这很有意思。
所以昨晚又是这种情况,亲临了密谋谋杀的现场,窥伺别人的秘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呀。
天大地大何处不为家,就这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忍不住就回头最后看一眼我生活了十年的地方,欠你们的情,我句云姿改日来还。
“告辞……”那很霸气的“了”字还没出口,忽然有一个白色毛茸茸的的东西以极快的速度朝我而来.
我刚碰到门口守卫的石像就被扑倒了,不知道是磕到了什么,连痛都来不及就晕过去了。
虽然自我感觉三岁不死,福大命大没那么容易死,但是我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在这种时候醒过来。
迷迷蒙蒙的,就听见声乐四起,鸨娘的魅声震荡着我的脑袋,我已经被送上点灯台了?
明亮的花厅,人头攒动,第一次上大场面,我尽然也没有特别惊慌。
点灯台下众位公子老爷看着我流口水,台上美女们伴着琴声载歌载舞,弹琴之人正是我,却不是受我控制的。
这是一种极其奇怪的感觉,看着自己纤白双手抚弄瑶琴,每拨动一下琴弦,振动就顺着手指的触感流入脑中,仿佛我才是被拨弄的那一个,而后顺着曲调,我继续无知觉地接着弹奏下一个音节。
想停下来,但这想法不能传递到指尖,仿佛被梦魇住,明知自己在做梦,却怎么都无法从梦中醒来。
我擅长弹琴,但是并不是擅长歌唱,偶尔唱唱小曲,勉强能给姐妹听听,但通常都以大家的一笑而过结束,也就是说“你再练练吧”,若想在诸位宾客面前班门弄斧,却是不够火候。
今日是打金枝的重要场合,我自然只能展示最擅长的琴技,但其实我更擅长书法,可惜书法表演不怎么惹人眼球,写几个字也不够丰富多彩。
一曲结束,舞者纷纷退下,仅余我一人端坐在台上,继续弹奏和弦般的调子,如同给说书小生弹奏的背景音乐。
“我家女儿云姿的琴技在春归阁可是一等一的,年龄虽小却是秀色可餐。”鸨娘说最后四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
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来的人是为了什么来的,他们自然都已预先被告知,更有不少常客见过我这个小丫头,更是心中有数,不少咄咄的目光从我头顶打量道脚趾尖。
“今儿良辰吉日,此时时候也不早了,多余的话就不多说,就不知诸位客人谁有心单独与云儿一叙的,我们十金起价。”
鸨娘话一出,马上有人举牌,举牌的是常客之一,曾经动手动脚摸过我的手,然后我手一歪,满盆的鱼汤撒在他手上,烫的红一块紫一块,鸨娘赔了不少钱,我也被罚一天没有饭吃,于是郁闷的我顾自写字去了。
随后又有人跟着举牌,那人不是常客,但是我却有印象,那次他娘子举着擀面杖将他从雪儿的屋子里追出来,打得满地找牙,此后只来过两次,每次来都偷偷摸摸做贼一样,也不知今天出门有没有看黄历,要是再被他家母老虎发现,又有好戏可瞧了。
跟着举牌是一位衣着华贵的小客人,从来没见过的生面孔,才十五六岁,满眼玩味,想必是第一次进这种场所,来尝鲜来了。
叫价缓慢攀升,似乎都是来游玩尝个鲜的,基本上没有人叫价超过三次,也就是竞争一点儿不激烈。
鸨娘在一旁看着可着急了,养了那么多年一定要卖个好价格,才收得回本呀。
我依旧无知觉地弹琴,心中焦躁不安,却无力阻止,到底为什么我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就在叫价定格在二百四十金,大家都以为尘埃落定时,忽然冒出一个硬朗的声音,与之前那些带着欲望的慵懒声音不同,所以格外刺耳,“三百金。”
众人不由回头看去,那人带着半截纱网的兜帽,掩盖了半张脸,一席黑衣挺拔修长。
鸨娘喜上眉梢,虽然不及晚香当年的五百金,但也是不错的成绩了,毕竟谁会真的为一个风月女子一掷千金。
几乎毫无悬念,鸨娘报了三次价,敲定今晚我就是那位兜帽客人的了。
随着那一锤定音,我的心却悬到了嗓子眼,这他妈不就是昨晚的大侠吗?他搞什么名堂,有钱没处花?
我试图张口,却叫不出来,喉咙一阵干涩。
下了台,鸨娘就走近对我耳语道:“那厨房不值几个钱,我可以不需要你赔,不过,你让我不高兴了,亏我养了你十年,你放着好日子不过想逃跑,忘恩负义,过了今晚看我怎么收拾你,要是再不识相,小心你的皮肉。”
鸨娘的声音像鬼魅一样缠住我心口,同平时和蔼可亲的模样判若两人。
浑身汗涔涔,却只淡淡地说了一个“嗯”字,同样这声音不是我发的,话不是我说的。
走入一间事先安排好的点灯屋子,相较于平常装饰得格外妖娆,连香薰都带着惑人心神的味道。
思绪愈渐紊乱,不能集中精神,头脑沉重,精神涣散,我想我大概又要晕过去了。
直到门被推开,看到鸨娘将那位蒙面大侠送进来,七上八下的心像水桶一样浮浮沉沉,惊得我重新清醒。
“好生伺候这位爷。”鸨娘临走时嘱咐道。
我依旧是淡淡的应“是”,依旧不是我自己控制的声音。
巨大的震撼如闪电划过夜空,留下惊鸿一瞥,我终于不淡定了。
和蒙面大侠独处一室,我很想往后缩缩,身体却主动迎上去。
“呵!这么心急,怎么不怕我了?”大侠讪笑道。
“爷,您说哪的话啊!”很难想象这娇媚的声音是从我的身体发出的。
“我”翘着兰花指拿起桌上的酒壶,给大侠斟酒。
这位大侠哪里是来喝酒的,快跑。
然而身体不按我的意识自己行动,要么就是我疯了不能控制自己,要么就是邪灵附体,我能想到的就这两种情况了。
大侠一挑眉,拿下兜帽,倒是副俊逸的臭皮囊,他拉过我的手,坐在他膝盖上,道:“好,怎么着都花了钱的,就好好享受一番。”
瞧我这么幼小,坐在他膝盖上就像个草头丸子,你说他怎么就下得了手呢。
“我”端起一杯酒,送到大侠嘴边,大侠仰勃一口饮尽。
好,就这么把他灌醉了,或者直接拿酒壶把他打晕,我好溜出去,那个“我”好好干。
“我”纤腰摆动,坐到那爷身上,然后被抱上床……
慢着慢着,剧情不是这样的啊。
我摸不到自己的手,在他捏着我的脸的那一刻揍人的欲望极其强烈,但身体根本没按我的意识动,什么都做不了。
颓唐的我真的快疯了,到底发生什么事?难道我已经死了,灵魂出窍,而现在有个妖怪霸占我的身体?真的是邪灵附体?
大侠压在我身上有点沉,他硬朗的嗓音道:“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游戏?
“我”奇怪地看着他。
“你知道吗,我观察了你一天,确实非常与众不同……”他想了一下眼眸微眯,似乎在回忆白天的事情,道:“而且美味可口。”
这话听在任何人耳里都是甜言蜜语,一个俊美男子躲在暗处,目光始终追随一位少女,专注地观察她的一言一行,连挖鼻屎的姿势都不放过,这是多么美好的暗恋、爱恋,以及追恋。
唯独对我说是与众不同,却不是什么好事,充斥着危险的味道。
我经常无端端消失于众人眼前,无端端发现别人的秘密,又无端端化解一些阴谋诡计,对于我来说是件好事,但别人知道后,却是件祸事。
不过现在不受控制的“我”可并不知道,听在心头,甜滋滋嗔笑道:“能得大侠如此爱慕,真是句儿此生的荣幸,不知大侠姓什名何?”
“沈。”沈大侠只说了一个字,接着道:“晚上你如此淡定,倒是与白日里不同,我很好奇,你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溜去厨房点火,又是怎样躲过崔二姐的眼线,而后明明快要逃走了,却又折返回来……”
他说着停顿了一下,问道:“是什么原因呢?”
面对他不明意味的笑,“我”一脸迷茫,“沈爷,您拿句儿取笑吗?”
“哦?”沈大侠俊脸凑到我面前,鼻尖对鼻尖,眼睛对眼睛,能闻到他吐出的气息,“打马虎眼可不能蒙混过关哦!来,游戏是这样的,现在你我独处一室,只要今夜你能逃出我的眼皮子,我就放过你,如何?否则就陪我四处游山玩水,可好?”
“游山玩水”四个字,我自动翻译成“作奸犯科”。
沈大侠眼眸深邃,从深邃的眼珠子,我看不出他打的什么主意,但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我”呵呵冷笑一声,大概是觉得遇到奇怪的人了,略一思忖抬眼,面色戚戚道:“沈爷若是对句儿无意,那又何必花重金打金枝,现在夜深人静,又要赶人家走,是何道理?存心戏弄人家吗?”最后一句话语气转为撒娇般的嗔怒。
夜深人静?外面歌舞升平,纸醉金迷,哪里静了,明明比白天还吵好吗!
这话说的,沈大侠反而觉得奇怪了,这丫头是装作不记得昨夜的事了吗?
然而他料定我只是装腔作势,便假意顺从道:“那就是打算陪我游山玩水喽?”
但此时“我”似乎已经不淡定,或者说是不耐烦了,呼吸有些急促,“嗯嗯”了两声,一张嘴就扑上去,嘴唇擎住沈大侠的嘴,迫不及待地吸允起来。
艾玛,非礼勿视。
我想闭上眼睛,但结果肯定还是无力的。
沈大侠愣了一下,但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哪有来风月之地做君子的道理,更何况他是付了钱的。
既然如此,他忽然眼神安定下来,似乎便打定主意,先享用一夜,再直接带走作奸犯科算了,试探什么的,白天不都试探过了,手上一用力握住我的腰,夺回亲吻的主动权,肆意而霸道。
天,现在他们俩搞上了,我要怎么办?
不是,是他和我的身体搞上了,可是我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现在要怎么办?
我觉得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跟这个控制我身体的东西讲道理。
没错,我现在除了思想交流什么都做不了。
“那个谁啊,你看咱们打个商量不?”我开始进行尝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位大侠不是什么好人,你最好赶紧逃走,真的。”
酝酿了一下接下来的话,“昨天晚上我不小心听到了这个大侠和他同伴,密谋杀人的事,所以他其实是来杀我的。”
我停顿一下,想看看“我”的反应,但她依然没有什么反应,啃着沈大侠欲罢不能。
“好吧,你不怕他,可是我怕他,他武功高强,图谋不轨,只是想拉上你一起去作奸犯科,不是什么好鸟。”
沈大侠****正深,她也配合的天衣无缝,亲吻落在脖子上,发出呻吟。
她想回吻沈大侠的脖子,可惜被强有力的手捉住不能动弹。
哎呦妈呀,捂上眼睛……额,捂不上。
“你看吧,他力气这么大,如果跟他一起作奸犯科,保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
她不为所动,眼神迷离,沈大侠横打抱起,三两步往床榻走去,丢进床里,再次扑上去。
我去,又要长针眼了。
“好吧,你是不是看上人家英俊潇洒?既然这样饥渴,还是待在春归阁好,有钱赚又安全。当然如果有人对你耍小动作,你要多个心眼防着些,比如陷害你衣服没洗,摔坏碗碟,再比如偷了客人的东西嫁祸给你,又或者心情不美丽找你毛病,诸如此类,等等。不过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躲得过的躲,躲不过的顶多被鸨娘打一顿,不是什么大事,总比被拉去送死的好。”
而后“我”忽然不耐烦地捉住停在胸前的大脑袋,两片唇再次交叠,吻上他的嘴,脸颊,脖子。
但脖子似乎也是沈大侠的敏感区,只碰了一下,他就霸道地扭头反啃她的脖子——好吧,明明是我的脖子。
“你看,占有欲这么强的男人,以后你们俩要是一言不合,你可打不过他,对不!我告诉你,这个时候意乱情迷,正是用瓷枕头砸他的好时候,好时机过时不候。”
说到这,“我”好像有了反应,显得烦躁不安了,我赶紧加强攻势。
“你现在才十三岁,身体尚未发育完整,太早行房事并不利于身体的成长,还没有葵水,胸部也是平平的没有发育,屁股更是平平的,以后要是长残了怎么勾引男人。做人,尤其是做女人,不能只看眼前利益,眼前痛快,得往长远了去想,现在万一落下什么妇科病,既对身体不好,又影响接客……”
尚未说完,“我”突然怒吼一声道:“你太吵了。”
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管不顾,抓住沈大侠的脖子,一口咬下去,咬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我瞪大眼睛,看着眼前汩汩冒出的血和喷涌的气管,沈大侠前一刻还云里雾里,正解我的内衣带,下一刻他以快得看不见的速度抽回手,想阻止“我”的攻击,却不敌“我”一口猛虎似的尖牙,快准狠。
他大掌一挥,就将我拍到地上,痛的五脏六腑错位般。
不可置信地捂着冒血的脖子,却无法制止红色液体涌出,他的身体比头脑快一步做出应对,但是这应对没来得及阻止悲剧的发生,他没想到,我这口没长齐的嫩牙,能破开他深厚内力的保护,像野兽一样直接咬开血管。
但是不管如何得不能相信,惊恐地瞪大眼珠,大口大口呼吸空气已经无法阻止空气从气管流失,捂着的伤口仍是不断冒血,丝毫不见停止,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我”伸出舌头,舔一口嘴唇上鲜美的血迹,爬起来,张牙舞爪朝那个将死之人走去,准备下第二口。
但江湖人士可不是省油的灯,即使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他掏出一枚飞镖,直直向我射来,以“我”灵巧的身手,自然是轻易躲掉了,而后沈大侠渐渐就不能动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戒骄戒淫戒骄淫是保住小命的必要品质。
“我”很满意这个猎物,走过去对那个尸体,再次下口……
吃尸体?!
满眼恐慌的我,在接触到尸体的一瞬间,再次晕过去,晕过去时耳边传来破门的声音,可惜这声音没能把我惊得清醒过来。
人在受到惊吓后会忘记一些细节,危险闪过的那一瞬间,好像上天给我们的眼前遮了一面白纱,于是命运降临了。
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因尸体而变得可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