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信、花笛脸色都是一变,群雄神色也十分难看,白影儿的酒要是喝了,最轻也是上吐下泻吧。
溪云应道:“我喜欢呀,你要肯给我喝我便喝。”转而对花笛道:“我自下山来老听别人问‘敢不敢?’,到底为何不敢?”
周义信三人愕然,都觉得小和尚傻愣愣的。
要是以前,花笛肯定也不理解这个问题,现在却知道溪云是心无恐怖,所以无畏,却也哑然无语,不知如何解说。
朱丽珍道:“小和尚,不要喝,听说那人会用毒。”
“不错,不错,我毒死的人可不少。”
这声音就在近侧,朱丽珍吓一跳,转头就看到白影儿已在一丈之内。
白影儿看着溪云,“小和尚,你真的要喝?”
“我想喝桃花酒,你正好有酒给我喝,不是很好吗?”
白影儿目光奇异地打量着溪云,不再接近,抛过去一个一尺高的酒葫芦,“敢喝你就喝吧。”
溪云接过,揭开壶口。
周义信等见他没有丝毫犹豫,都觉心惊。
白影儿则面带冷笑。
花笛忽然压住葫芦,道:“我先喝。”
溪云一怔,有些不解,却也不与他争,说:“好。”放开手。
白影儿见花笛接过葫芦,不由目光闪闪,更觉有趣。
群雄也怔怔看着,花蛇真敢喝不成?
花笛盯着白影儿,迟疑了一会儿,忽然吸口气,道:“多谢。”
白影儿阴测测地说:“喝了再谢不迟。”
花笛当即抓住葫芦,仰头咕噜噜喝下三大口,狠狠赞道:“好酒!”一时还不觉有异,心中却不免惊惧。
后方群雄看得一呆,他真喝了!这花蛇不要命了?
溪云接过葫芦。
白影儿道:“有些毒一时半刻发作不了,却能在半个时辰后令人暴毙。”
溪云好像没有听到,仰头也是咕噜噜三大口。
白影儿哈哈笑道:“有意思有意思,和淫贼混在一起的喝酒的小和尚。”
“小和尚,给我也喝几口。”
这个声音一起,除了溪云外,其他人齐齐露出惊异之色。
张芬桦惊道:“小师妹,你胡闹什么!”
朱丽珍稚气未脱的脸庞满是英勇豪迈之态,“我没胡闹。小和尚,你给不给我喝?”
溪云道:“酒是那位白兄的,你问他吧。”
白影儿道:“想喝你便喝。”
花笛道:“朱姑娘,你还小,喝酒不好。”
群雄远远看着,都觉不可思议,有人被朱丽珍英气所感,竟不畏白影儿之名,道:“小姑娘,我这也有酒,喝我的吧。”
白影儿随即哈哈哈大笑三声。
朱丽珍“哼”一声,瞪他一眼,从溪云手中夺过酒葫芦,仰头咕噜噜三口下去。她这几日也喝过一点桃花酒,但都是小口饮啄,这三大口灌入喉咙,顿时连连咳嗽,呛得满脸通红。但其英勇之状却深入人心。
白影儿又是哈哈笑,对朱丽珍竖起一个大拇指,道:“好!”转而对周义信、张芬桦道:“两位是否也要喝几口?”
周义信道:“我们不好酒。”
白影儿也说“好。”转身对群雄道:“你们有谁要喝我的桃花酒?”半响无人应答,白影儿回过头来,道:“小和尚,看到没有,就是这么多人‘不敢’。”原来他功力深厚,却也听到溪云问花笛的问题了。
周义信和张芬桦脸色都是微微一沉。
白影儿对朱丽珍道:“姑娘,葫芦给我。”
朱丽珍手一抖,将葫芦平推过去,手劲也是巧妙。
白影儿接住,赞道:“青云剑派,名不虚传。”
朱丽珍不由咧嘴一笑,豪气大增,甚感骄傲。以前也听哥哥说过白影儿的名头,下山这么多时日,也就今日此事值得在哥哥面前一提。
白影儿仰头将葫芦里的酒喝得一口不剩,一副痛快样子,“小和尚,我回去再打酒,你还喝不喝?”
“喝。”溪云答应。心想:你们一个个真古怪,不想喝的喝了,不能喝的也喝了,你这个给别人酒喝的反而自己喝得最多,我都没喝几口。
群雄大哗,这怎么回事?不杀剑给他们送饭,白影儿给他们送酒。
白影儿道:“你要什么下酒菜?猪头肉、羊腿肉、牛臀肉、百叶、鸡胗、鸭肠?”
溪云忙摆手,“这些东西我吃不来,给我带点花生、豆子吧。”
白影儿一愣,“吃素?”转而道:“好,随你。”又问朱丽珍和花笛。
朱丽珍兴高采烈地说:“额,我喜欢鸡胗。”
花笛笑一下,道:“我都可以。”
白影儿这便展开身法,疾奔而去。
群雄却傻眼了,这样使唤白影儿好吗?那可是青面白影儿,不怕被他毒得脸青血黑!?
张芬桦和周义信面面相觑,难以索解。
花笛大觉奇异,这白影儿到底是敌是友,意欲何为?
白影儿一走,朱丽珍还是兴奋不已,让白影儿打酒买菜,哥哥也没这般威风吧。
群雄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白影儿去给他们打酒,这时候能不能打?万一把和尚打死了,白影儿回来会不会拿他们开刀?
没等他们商量多久,白影儿很快就回来了。左手提着四个酒葫芦,右手挽着一个素菜食盒,提着一个荤菜食盒,这累赘形象与农妇给田里劳作的丈夫公公送饭送菜亦无多大差别。
白影儿放下葫芦和食盒,对周义信和张芬桦道:“两位不喝便请退开吧。”
张芬桦顿时一怒,“你……!”
周义信却扯她一下,摇摇头,淡定笑着退到另一张桌子旁坐下。
白影儿、花笛、溪云、朱丽珍,四人沿桌坐了,酒菜摆上,就在群雄注目下施施然干葫芦,碰筷子,吃得坦然自在。
群雄在五六丈之外议论纷纷,半响没结果,郭达终于忍不住,大声道:“喂,还打不打了?”
白影儿扬声道:“酒饱饭足,随便你们打。”
郭达这才满意。他们一群英雄好汉昨晚回到镇里,商量怎么推出十场决斗代表。花笛那是白影儿的菜了,谁也不敢夺,小和尚这口嫩肉,却是大家都想吃。这小和尚籍籍无名,却打败了不杀剑,其中定有蹊跷,但不管如何,只要打败小和尚,那就是间接打败不杀剑,无疑极有名声。
所以大家争先恐后要出战,为此差点斗起来,还是几个老成持重的将众人安抚了下来。这十名人选里,白影儿占了一个,不杀剑日间一意迫使小和尚出战,应是有心雪耻,故而也要让一个名额给他。大家对此都没意见,尽管这两人压根没掺和商量,但还是定了下来,所以就只剩八个名额了。
大家到此一心对付的是淫蛇,自然不能因为淫蛇一句话而自己内斗起来,所以商议之后,自觉有实力的都可以报名,报名者需演练武功给大家瞧上一瞧,大伙公平裁断,是否够资格作为代表。
郭达一棍砸碎五块叠起来有两尺高的青砖后成功获得第一个名额,童千斤没新意,便效法于他,却一锤砸碎了六块青砖,惹得郭达“格你老子,格你老子”的骂,当场就要与他一战,好不容易被众人劝下来。
有这两人先出手,武功弱者也就不敢乱出头了,最后竟然只有七人想要登场,剩下的人面面相觑,谁也不觉得自己的武功可与郭达等人相媲美,第八个名额便不了了之。
这一晚闹得厉害,喧嚣了大半夜,群雄都十分激动,不少人说了,咱们这规模,这么多高手,这绝对是一次英雄大会了。
江湖中如果遇到关乎全武林气运安危的大事总会召开武林大会,广邀全武林豪雄俊杰以商对策。
最近一次武林大会是五十年前,那次为了对付滥杀无辜,猖獗逆天的魔门,全武林聚结起万人大军,在盟主万剑灏的带领下与魔门决战于落水河谷。
那一战惨烈无比,两日一夜砍杀下来,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血气直逼天穹,遮天蔽日。最后武林盟主万剑灏以一己之力斩杀两大魔门护法,与魔门门主商波询同归于尽,终于令同盟大军攻破魔门,凯旋而归。胜,却是惨胜,活着回来的豪杰只剩两千余众。
时过境迁,前事早已蒙尘史书,现今穆兰镇这些人不过数百之众,年龄最大者也不过五十出头,当年还是穿开裆裤的孩子,哪里晓得当时的盛况和惨状。一群人自娱自乐,陶醉其中,贻笑大方而不自知。
吃喝了半个时辰,溪云放下筷子。
郭达早等着他,见状立即喊道:“小和尚,吃好了吗?”
溪云回道:“我吃好了。”
郭达铁棍一挥,呼一声风响,“那就快来一战!”
此时场中已空出一块六七丈见方的决斗之地,外围用桌椅拦起来,花笛在靠溪边这一端,武林群雄在靠镇子那一端。
溪云说:“好。”轻轻一跃,跳过一张桌子,飘然入场。
郭达一跳,重重落地,牛般威猛,铁棍往地上一搥,插入土中,以洪亮的嗓门喊道:“小和尚,你要是自动认输,我就不打你了。”
群雄一看场中两人,也是咋舌,这一个雄壮威武,体形几乎是另一个的两倍,武器是三十六斤重的铁棍对一根竹子,这……
童千斤大是气恼,昨晚就该争取第一个出场的,这小和尚轻功看起来不错,但这干瘦的身体能受郭达几棍?都是混蛋老鼠,说什么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你奶奶的哪里轮得到黄雀,想到这里,就愤怒地瞪向身边的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