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中州的土鳖们,以为弄一头鹿烤熟了,再装模作样的给客人一一分食,就觉得倍儿有面子了,可看看人家半坡豚的鹿,上菜时需要四个大汉抬着一个巨大的木架,招摇过市的直接抬到主席之前,一头巨大的鹿烤的焦香扑鼻,身上洒满了香料,头上簪着一朵大红花,口里衔着一枚通红的果子,呈跪拜状伏在案子上,单是这卖相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了,可这头鹿,竟然不是这道菜的重点!
胖巫如同变魔术一般,从这头烤鹿里面掏出一只烤全羊,放在另一个案子上时,所有人就已经傻眼了,等烤全羊里面掏出烤乳猪,烤乳猪里面又掏出一只大雁时,所有人如同中了定身法一般,呆呆的看着摆满了三个案子的食物。而这,还不算完……
胖巫手起刀落,竟然又从大雁的肚子里掏出一只烤野鸭,烤野鸭肚子里则是一只肥嘟嘟的烤鸡,最后,从肥鸡的肚子里掏出一盘金灿灿,圆滚滚,香气扑鼻的王八蛋!而这盘王八蛋,才是给最尊贵的客人们吃的,案子上琳琅满目的肉食,竟然全都是配菜!!!
唐歌再次笑的肠子打结。毫无疑问,这道菜是出自他的恶搞。
按他的设想,以三套鸭的制作工艺,应该把真正的六畜加上一些野味,整合九头牲畜塞在一起才够大气,不过厨师暂时还没有这份厨艺,只能退而求其次,从一开始的烤鸡开始,一层层的往上尽量套更多的牲畜,效果也非常的显著,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半坡豚的族人,都被这份俄罗斯套娃一样的大菜给震惊的无以复加。
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王八蛋,胖巫神态高傲的朗声解说道:“这道菜,不说准备材料,单是想要烤熟,就要三天。为了这道菜,我们还特意建了一个烤房。三天时间,不停的烘烤下来,里面的这些猪羊鸡鸭已经不是烤熟,而是焖熟的,各种味道已经融在一起,连骨头都是酥得。不过虽说这些东西都是美味,但最珍贵的,却要属这些……蛋!”
说到这里,胖巫狠狠的瞪了面色古怪的唐歌一眼,这才继续说道:“最珍贵的食物,自然要给最高贵的客人,今天,我半坡豚,就以这一道六畜,来款待多年不见的亲人们!”言毕,将手中的盘子递给身边的侍女,侍女将金灿灿的王八蛋分装在几个小碗中,然后分给前十席的客人。
王八蛋大小不一,圆滚滚的用筷子很不好夹,好在每个席位上都配有刀叉汤勺之类的,给那些不习惯用筷子的客人。姜离叉起一个小小的王八蛋,放入口中慢慢的咀嚼,细细的品味,然后满意的点点头。
不得不说,这些从甲鱼肚子里掏出来的王八蛋虽然大小不一,但每一个都非常的圆,金黄油亮的,色泽非常的饱满,卖相一流,吃到嘴里更是香糯之极,十分的鲜美,的确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抬起头,唐歌打量到那些没分到蛋的客人们羡慕的眼神,脸色再次变的古怪起来。不晓得这些人得知事情真相之后,脸色会是何等的精彩。唐歌竟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胖巫原本一直拿眼睛瞪着唐歌,不过她尝过这些王八蛋之后,脸色缓和了不少,甚至还暗自怀疑,自己是不是错怪唐歌了?或许这道菜本身就是要用王八蛋来做?
“呸!”想到这里,胖巫狠狠的吐了口口水,再次思付道:这玩意再好吃,说出去也不好听,这个小王八蛋绝对是在故意使坏!
解说完这道霸气的烤六畜,剩下的自然不需要胖巫动手,几个厨师上前,娴熟利落的把案子上的烧烤分解成薄片,装在盘子里,配上各种蘸料,由侍女分发到各个席位上。
宴会上觥筹交错,气氛非常的热闹。几杯酒下肚,一开始那点生分就全不见了,远近的族人之见开始攀起亲戚来,还别说,七扯八扯的,还真有不少人发现,身边的人竟然是自己小时候的玩伴!
“原来是你啊!”“我当然记得!”之类,惊喜交集的感叹声络绎不绝,互相提及小时候尿尿和泥的糗事之后,原本还有些隔阂的心情一下子就变了。互相倾诉了自己这二十年的生涯之后,剩下最多的,便是对时光变幻,世事无常的感叹。
二十年啊!如此的漫长,又如同一个瞬间。再见面时,昔日过命交情的伙伴,竟然对面不相识,怎能不让人唏嘘感叹!
这一顿酒席,吃到很晚很晚,很多人都喝醉了,更有一些多年不见的好友,甚至兄弟抱头痛哭,甚至酒席结束时,有不少客人都被族人请到了家里,要抵足夜话,同榻而眠。
少雷依旧没能跟族人待在一起。酒席结束时,他又被胖巫带走了,晚上就歇在胖巫家里。胖巫对自己这个侄子喜爱异常,哪儿看哪儿顺眼,开心得一整天嘴巴就没合拢过,这让唐歌咋舌不已,胖巫可是很少露出这种小儿女姿态的。
不过也难怪,少雷人长的俊,又懂事,又礼貌,说话得体,做事大方,哪怕是陌生人,也难对他生出恶感,更别提胖巫这个正牌的姑姑了。更何况,她这个做姑姑的却从没见过这个乖侄子,更没尽过一点做姑姑的责任,此时好不容易见了面,自然要好好疼爱一番。
唐歌很早就离席了,宴会上的种种事情他压根就没注意过,因为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祭祖时出现的那团神秘的黑雾。那团黑雾实在是太怪异了,来的突然,去的突然,根本无法用常理来解释。
可就是这种神秘事件,除了他竟然再也没有一个人觉得奇怪!胖巫说先祖降临,所有人就接受了这个说法,如此的自然而然,甚至这件事根本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事后唐歌询问过许多人,这些人都声称没见过甚至没听过这种事情,可他们依旧觉得这件事理所当然,难道这就是有信仰和没信仰的体现?回想自己上辈子,也曾见过听过许多不合常理的事,即便是在那个科学十分“发达”的年代,也总结不出合理的答案,只能归纳到所谓的“神秘事件。”
唐歌不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于是,才苦苦思索了短短三天,他就把这件事放下了,决定等以后有空了,再继续钻研
其实唐歌是不得不放下,因为这一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小老虎亚当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可以和剑齿虎打的势均力敌,而大石头更是断言,这次战斗,亚当必然能轻松取胜,而这一天,正是亚当和剑齿虎一决胜负的重要时刻。
本来,按唐歌的意思,有外人在时,斗兽场是不能开放的。他十分了解人类的创造力,如果让中州的族人们看到斗兽这么好玩的事情,他们回去之后必然会模仿,要不了多久,就能传的满世界都是。如果这些人只是让野兽相斗,娱乐一下倒也罢了,怕就怕,在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中州,那些酋长大巫们为了寻求刺激,必然会让他们手下的奴隶上场,而且肯定是场面越血腥越刺激,他们就看的越开心。
唐歌不是圣人,但通过他的手,把这个血腥游戏散布出去的话,依然会让她觉得恶心。他可以接受人们为了生存而战,为了荣耀互相残杀,但为了一部分人的消遣,就让其他人送命的行为,他是接受不了的。
一个人可以死在守护家园,甚至侵略别人的战斗中,但不能死在无意义的游戏上唐歌是这么认为的。
可让唐歌无奈的是,小老虎亚当一大早就暴躁异常,围着兽笼不断的嘶吼,唐歌怎么劝都没有,而亚当的举动,也吸引了大半个部落的注意力。
亚当早已按耐不住,它失去自己的王者地位太久了,虽然它每次都努力战斗,想要夺回自己的荣耀,可无奈每次都以落败告终,而每次战斗时,族人们在旁边小心翼翼的保护行为,也让它感到耻辱。
当它感觉到自己终于可以打败那头夺去它地位的敌人时,它简直一刻都忍耐不了了。和故事里说的不同,亚当和那头剑齿虎并没有在战斗中取得友谊,也没有惺惺相惜的那一套,而是都在想方设法的杀死对方。如今,亚当觉得,是时候用对方的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重回自己的王者地位了。
虽然唐歌十分的不乐意,但在族人们的劝解下,亚当如愿以偿的迎来了它的荣耀之战。这一战,惊动了部落中的所有人,就连万年死宅的胖巫,都难得的出了门,陪她的宝贝侄子一起观看亚当的精彩战斗。
中州的族人们已经了解了亚当的身份,以及它和那头剑齿虎的恩怨,此时他们把斗兽场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却丝毫不显嘈杂,因为所有人的交谈都刻意压低了声音。
远来的族人们都知道了,在这种时候,那个小少巫会异常的暴躁,而且完全没有道理可讲,说不定哪句话就会触怒他,而后果,半坡豚族人的原话是不堪设想!
这一次亚当的战斗唐歌没有让人看顾。亚当失去的荣耀,需要它独自去夺取。如果此时依旧让人在旁边照料它的安全的话,这场战斗也就没有意义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