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慎,闪了腰,不耐久坐。勉强凑足三千字,证明此书未完,作者也不是太监。)
胖巫拿手捻了一撮黑白丑示意道:“拿回去,每天一份,给他熬水喝。”
小男孩的母亲点点头,把黑白丑收了起来,胖巫又让小男孩坐在火盆边。
“难道所谓的巫术,就是中医?”唐歌对巫术的兴趣立刻大增,聚精会神的盯着胖巫接下来的举动。
胖巫从架子上拿下来一根奇怪的小木棒,木棒很短,一头绑着一大撮五颜六色的羽毛,随着胖巫的抖动,羽毛上散发出一股奇怪的味道。
看到胖巫的举动,小男孩的母亲竟然非常的吃惊,甚至有些欣喜若狂。
“这又是做什么?”唐歌好奇的往前凑了凑。刚才胖巫拿出来的中药材就已经够让他吃惊的了,他很想知道,胖巫接下来要做什么。
胖巫把一把不知名的粉末丢到火盆里,火焰“轰”的一下腾起老高,把小男孩吓了一跳。
“噼啪噼啪……”火盆里不时的传出微弱的爆裂声,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松脂味,诡异的气氛下,小男孩紧张的坐在那里,动都不敢动。
胖巫开始用鸡毛掸子一样的木棒在小男孩头顶不住的画圈,嘴里念着颇有韵律的莫名话语,神情专注而凝重。
“一群愚昧的原始猴子!”
大失所望的唐歌在心里骂了一句之后,便饶有兴趣的看胖巫如何装神弄鬼。
胖巫用小木棒上不停的绕着小男孩的头顶画圈,时而在小男孩头上轻轻拍打一下,嘴里的音节,如同唱歌一样,极富韵律和节奏感。
羽毛上挥发出的味道,似乎有安神的作用,没多大会,小男孩竟然也一脸安详,再也没有一丝的紧张情绪。
唐歌啧啧称奇,却又不敢弄出太大的动静。他可是知道这种神秘仪式在族人心中的神圣地位的,可以说,这种巫术仪式,代表着族人的最高信仰。要是自己一不小心打断了仪式的话,保不齐愤怒的小男孩母亲就会挠自己一脸血道子。而且这个可能性还很高。
胖巫折腾了足有十几分钟,才拍了拍小男孩的脑袋,略微有些喘息的对小男孩的母亲说:“好了,我已经为他祝福过了。以后先祖之灵会保佑这个小家伙的。”
小男孩的母亲欣喜若狂,拉着小男孩,对胖巫千恩万谢之后,一脸满足的带着小男孩离开了。
胖巫送走两人之后,得意洋洋的坐回自己的位置,摆出一副等着唐歌询问的卖弄表情。
唐歌倒也没让她失望,直接开口问道:“你刚刚给他们的二丑是做什么用的?”
“二丑?”胖巫一脸的疑惑:“你说的是姜姜籽吧。”
唐歌很无语的点点头。他突然醒悟到,黑白丑,牵牛花,二丑还是喇叭花这类名字,估计现在还没出现吧!反倒是姜姜籽这个名字,在唐歌看来却颇为怪异,不知道这名字从何而来。
“姜姜籽有毒。”胖巫貌似随意的说道。
“有毒?”唐歌颇为惊讶。这点他还真不知道。
“是的。不过毒性不大,那些姜姜籽可以杀死他肚子里的虫子,但不会伤了他的身体。”说起姜姜籽的功效,胖巫一脸的自信。
唐歌恍然大悟。原来牵牛花的种子竟然是打虫药!上辈子跟着二姨采药,也采过不少去中药店换钱,却一直都不知道这东西原来是有毒性的。
“你别看有些东西有毒,用对了同样是救命的好东西。”胖巫说这话时,一脸的孤芳自赏,语气中还有一股蛊惑之意,做出一副只要你求我,我就教你的样子。
唐歌不屑的撇撇嘴,心说就中医的理论知识来说,恐怕我比你了解的更为深刻,只不过,真正在治病抓药,却一窍不通而已。
“那后来呢,你又对他做了啥?”唐歌继续问道。
提起这个,胖巫立马来了精神,神采飞扬的说道:“我是在为他祈福!我为他祈福之后,他就有了先祖的庇护。能帮他抵挡妖魔鬼怪的攻击,还能保佑他成为部落里最勇敢的战士!他将会在先祖的荣光里永生,因为就算他死去,也能重回先祖的怀抱。这就是巫术最厉害的地方。我们不但能治疗人的身体,还能安抚人的灵魂……”
“我想学医术!”唐歌冷冷的打断了胖巫的慷慨激昂。
“什么!?”滔滔不绝时,突然被打断话语的胖巫难受至极,嗓子眼里咯喽一声,难以置信的问道。
“我说,我想学治病的医术,不想学巫术!”
胖巫困惑的说道:“可是医术,也是巫术啊!”
唐歌道:“那我就只学治病抓药,不学装神弄鬼那一套。”
胖巫闻言鼻子都气歪了,指着唐歌骂道:“你才装神弄鬼呢!不知好歹的小王八蛋!给我滚出去!今儿老娘我还不教了!”
唐歌撇撇嘴,拍拍屁股就走。眼看着就要走出门口的时候,却又回头对胖巫说道:“既然这样,我看你还是赶紧再找个传人吧!要不然哪天你嗝屁了,咱们部落连个会看病的都没了。”
“咣!”
一个陶碗贴着唐歌的脑袋飞了过去,撞在墙上,摔了个稀碎。唐歌见机不对,赶紧落荒而逃,跑出去老远之后,依然能听到胖巫的叫骂声。
和胖巫的战斗,唐歌大获全胜。虽然感兴趣的医术没得学了,不过依然影响不到他的好心情。
“有一只蜘蛛真呀真辛苦,雨打又风吹破了网再补。等太阳出来,风雨不再摇摆,勤勉的蜘蛛,一切从头来……”
唐歌愉快的哼着歌,脚下踢着一快小石子,神采奕奕的朝斗兽场走去。时间还早,心情也好,去斗兽场看看猎人们精彩的表演也是不错的选择。
离斗兽场还远着呢,进出部落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锣声。这种锣声代表着有紧急情况发生,但尚在可处理范围之内,如果说是敌人来袭,或其他危急情况,则是众锣齐鸣,一通嘈杂,而部落的猎人们也就要立刻备战了。
听到锣声,唐歌心中一凛,赶忙往部落门口赶去,等唐歌快跑到地方,这里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的猎人。大石头则处在最前方,正在跟一个人交涉。
唐歌离得远,看不清此人的身形,却能看到这人脚边有一头奇怪的动物。这头动物似虎非虎,似狮非狮,等唐歌再近一点看清楚之后,双眼瞬间瞪得跟铜铃一样。
“剑齿虎!”唐歌不由自主的惊呼出声。
剑齿虎,是荒原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动物之一。这种猛兽通常生活在山地,所以在荒原上很少能够见到。而且这种动物是群居性,出则成群结队,和狮群狼群一样,依靠集体的力量捕猎,但单独的个体战力却同样强大,而且它们从不挑食,只要是活物,抓到什么就吃什么。可以说,荒原上的任何动物,从豺狼虎豹,到猛犸兕兽,甚至是人类,都在它们的食谱上。
剑齿虎因牙齿而得名。它们那锋利粗大,且带着血槽的一对犬牙,是所有生物的噩梦,即使是兕兽那铠甲一样的皮肤,也经不住它们的撕咬,如果被他们锁住了喉咙,粗大的犬齿会造成恐怖的伤口,只需要极短的时间,就能让猎物死于失血过多。
正因为这种生物太过强大,所以只要有人能够单独猎杀一头剑齿虎,就可以成为一辈子的荣耀。大石头的父亲,就曾经和一头剑齿虎死斗,最后杀死了那头剑齿虎,从而拥有了一对剑齿虎的虎牙。有了这对虎牙之后,不管他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尊为最勇猛的勇士。
可唐歌远观这头剑齿虎,发现他皮毛凌乱,双目无神,虽低头耷脑,却野性犹存。表面上似乎俯首帖耳,却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也不知经受过何种折磨,竟让这头罕见的猛兽怯懦到这种程度。
正因为剑齿虎太过罕见,唐歌才对剑齿虎尤其的感兴趣。可这半年来,别说活的剑齿虎唐歌没见过,就连一张剑齿虎的兽皮和虎牙都没收到,此刻终于见到一头真正的剑齿虎,唐歌的心情颇为激动,于是脚步不由的又加快了几分。
到了地方,唐歌发现气氛有些紧张。半坡豚的猎人们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甚至就连大石头,都不着痕迹的按着刀柄。这种情况可非常罕见,不说大石头一向自信,战斗方面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单说半坡豚这一帮子猎人,可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滚刀肉,混不吝,要不然,半坡豚也不可能以区区百来口,却依旧占据着荒原上三巨头的名头。而此刻,这些族人们人多势众,却屏气殓息,剑拔弩张,似乎生怕来人暴起伤人一般。这让唐歌不由自主的,对此人的身份也好奇起来。
唐歌仔细打量这人的模样,只见此人三十多岁,披头散发,头发乱蓬蓬的,却很干净。虎目虬髯,看起来威风凛凛,一身上等的丝绸和麻布,胡乱的缠在身上,仿佛对这些珍贵的布料浑不在意,此刻已然入冬,刚刚化雪,天气酷寒,此人一身单薄布装,却没有丝毫畏寒的样子,不由的让人啧啧称奇。
此人明明只是随意的站在那里,却给人一种桀骜不驯,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威武霸气之感。而那头巨大的剑齿虎,则遍体鳞伤,如同一只小猫一般在这人的脚边来回徘徊,脖子上系着一根绳索,绳索的另一端则被此人轻轻握在手里。由于人多,剑齿虎非常的紧张,想要咆哮示威,却又硬生生的忍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