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殿之内瞬间安静下来。
福至长老的离世,那是举族痛心之事。
玄天族之中谁家日子艰难了,首先想到的便是福至。
福至在族人心中没有长老之位,那就是一个大善人。
有求必应,有若一尊神灵,在族人心中高高竖起。
在坐的有那个孩子没进过福至的园子里偷过东西?
便是那些平日里嘲笑鼓鼓做尽坏事的孩子也是毫无顾忌的翻墙进到福至的果园之中偷过果子。
便是现在正在沉默着的鼓鼓也有一段令他不平静的记忆。
那次,他也随众人一起去偷了果子,在翻墙而出时他落在了最后,他知道福至看到了自己,却装作视若无睹。
在他很是无所谓的回到家里时,被爷爷一顿训斥,结果等到他来到正厅之中却看到桌案上摆着一篮子的新鲜灵果。
后来爷爷告诉他,福至,娃娃们都喜欢吃些果子,便每家都送了一些过去,当然也不能少了少爷的。
想到这些鼓鼓眼眶红了,他看着窗外却侧身向先生拱手道:“先生,学生身患隐疾,现在要去看大夫,望能允准!”
先生看了看他红肿的眼睛道:“所谓隐疾为目力所不能及也,你得的并非隐疾。”
“先生,学生胸中隐痛,可否算作隐疾?”鼓鼓理直气壮道。
“当然算,那么所有胸中隐痛的皆可去看大夫,分开去岂非太过麻烦了大夫?”老者会意的笑道:“快去快回,莫误了接下来的课程”
众学生一哄而散。
……
这次课程为识草,坐在首座之上的还是那位老先生,这令云歌诧异不已。
难道,这位老先生对识草之事也精通?鼓鼓在心中暗暗嘀咕着。
那老先生沉声道:“千年前,族中一位深谙酿酒之术的炼丹师发明了一种草药烈酒,此酒口感至醇,却也至烈。于无知无觉之间便可令人大醉不醒。那丹师曾亲自品尝此酒——”
老先生顿了一下,手指矮桌之上的墨绿色的瓷瓶复言道:“此酒名为忘忧解。
酒名来历很是简单。只因那丹师只喝了一口,便醉卧三日,三日酒醒而顿悟,他发现自己很是伤心。
因为数年前去世的妻子而伤心,为离别的朋友而伤心。
有酒仙曾言,何以解忧,唯有忘忧,忘忧有解,故名忘忧解。
所以,自千年前始,我族中之人,凡入人间境必饮忘忧解。
因为,这并非是酒,而是一种可暂解这咒天之术的良药。
那么,我下面要提问的是,有谁知道血芒根这味草药?”
云歌道:“先生,弟子略知一二。”
“此时谦逊,显得一文不值。若非如此,你便坐下吧。”先生已见惯不怪,未入其门下怎可自称弟子?
因为这云歌的胡闹搞的有些学生叫得乱七八糟。
索性,什么师父、老师;什么弟子、晚生、学生,随它去吧。
“血芒根是一种草药。”鼓鼓抢答道。
“这个我已经过。”先生摇了摇头道。
鼓鼓想了想又道:“《玄天草典》之中有载,血芒根淬后以汁煮沸入药,为忘忧解主药之一。血芒草分为十年、百年、昂贵的价值连城。千年血芒草可续命百年、甚至举世难寻的万年血芒草据传闻续千年命并有举霞飞升的可能。”
“可我问的是血芒根。”先生纠正道。
“血芒草不多见,血芒根在忘忧山中却可多见,可以百步之内必见其根。有些根十年生一株血芒草,有些百年,甚至千年、万年——先生,我也只知这么多了。”鼓鼓不知什么样的答案才能让先生满意,于是打算放弃了。
先生状若无意的问道:“血芒根深藏地下,那么你以何种方式才能快速的寻到那血芒根呢?”
“土狸鼠看似生性狡猾,可幼鼠却憨傻愚笨,就是因为它们的巢是筑在血芒根附近的。可用土狸鼠最喜欢吃的灵獐液炼制成丹丸。再用引丹丸诱出土狸鼠,这样就可以找到它的洞口,然后再顺着鼠洞就可以找到血芒根了……”
先生头道:“方法倒是不错,不知是否每次都能成功呢?”
“七成希望可找到草药。”鼓鼓谦虚道。
“很好,族中丹堂血芒根近来略有不足,即然你言那血芒根如此轻易便可寻到,择日,你便负责挖掘血芒根,以百株为限。”先生暗笑不已。
“啊——”鼓鼓暗骂,你我怎么这么多嘴,这不是无故的找事儿做吗?若是没有咕噜兽,以自己的速度,百株血芒根怕是要找了许久。
“那么,瞑见草呢?有谁知道?”先生扫视着众学生。
一位身形微胖的学生站起,结结巴巴瓮声瓮气的道:“回先生,瞑见草,故——名思议,只有死了——才能见到这种草。学生还活的好——好的。所以,学生没见过。”
老者目光严厉的扫视了一眼又微笑道:“你就不担心,下次你见到了便会真的死去了而不自知?”
那学生肃然道:“学生定当——铭记先生之教——诲,回去便将——药典熟读三——千遍。”
“不必熟读,你便只是读上三百遍怕也要百年方可。”
“即便如此,学生也不——急,那时正好是鼓鼓——开始修炼之时。”令这弟子意外的是,他没有如愿的听到笑声。抬头望去,先生正冷着一张脸沉默不语。
“瞑见草,虽剧毒却可中和血芒之烈。”鼓鼓心一横又道:“听人,忘忧崖上便有此种草药,只是学生毫无修为不曾登上去过。不过,学生曾见一只巨鹰幻化成人形落在那个悬崖之上。有城外之人入慈水偷鱼时被那巨鹰吓跑过。”
“你的是那只神鹰,这万年以来都在那忘忧崖之上等待它的主人归来,它的名字叫云鹰,他算是妖族的前辈,以后见到他时定要以礼相待。”
“学生谨记。”鼓鼓正色道。
“你答的不错,那么你可知鬼獾髓?”
“鬼獾为鬼族一种游离于鬼域的夜寒城以南,处于蚀心沙漠边缘的林海中的一种食魂生物,鬼獾髓可加强天心果的药效三层。因鬼獾天生以天心果为食,故而浑身是宝。”
“背诵的得倒也流利,那墨葵樱壳呢?”
“葵樱是精灵族地域内的一种花树,可结果实的品种甚少,在人族认知中仅有墨葵樱可入药,在精灵族看来葵樱花仅具观赏性,有些精灵族人会在夏中之时将其花朵晒干后制成花茶亦或酿酒。至于他的样子,《玄天草典》中有载——向朝似葵,迎风如樱。”
“的好,那天心果又如何?”
“天心果是天心树的果实,生而服之,令人五体通明,也是忘忧解主药之一。先生,若配制的忘忧解,还缺少一味天堂草,其叶状若利剑,又名天剑草。望天而不得见,故世人寄望于仙,或寄望于举霞飞升,故又名仙见草。”
“我玄天族的藏之中有世间最为丰富的典籍,却无人问津。
想这万年来,族人都因咒力而迷失心志,欢乐的种族向来都是懒惰的,众多纸境族人也只是工于杂学。
在这个封闭的空间中,族人勤劳于生活却无心圣人之学。这是很令人伤感的事。
但这伤感觉醒了也不过千年而已,一切只因这忘忧解。
咒穹之下,忘忧解无疑便会成为族中至宝。
诸位弟子若有闲暇,便随云歌前去忘忧山里寻药识草为族中解忧,岂非一件妙事?”
众弟子齐声应是。
鼓鼓暗道,这苦丁看来是被老白毛抓定了。
又想起在那藏之内的众多书籍之中,魔修典籍更是世间保存最为完好的。便问道:“先生,学生请问为何我玄天族的藏书中会有那么多的魔修典籍?”
“那些书籍本是我与一位师兄从魔族——借来一阅的。”老者的神情显得很不自然。
鼓鼓很是意外道:“魔族真是大方,但据学生所知,我玄天一族与魔族向来水火不容,魔族怎会对先生那般大方?”
见先生不语,鼓鼓又道:“若是借的,那必然是要还的。若是要还,我们必然要令族中精于抄印之人,将那些典籍抄印一份才是。至于识草寻药之事,依我看还是往后拖上一拖为好。”
“你不必忧心此事,那些书,本就不必还的。”
“借了不还?数日前有位先生言,借了不还无异于强盗?我玄天族自然不可能担此污名,先生,你我的对也不对?”
先生摇了摇头又了头道:“也对也不对。”
“学生不明,请先生明示?”
“那些书籍本就是魔族献于我族,所以,你不必操心此事。”
“怎——怎么会呢?若如此,那魔族岂非我们的朋友?”鼓鼓忽然间发现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这个结论彻底颠覆了自己从到大建立起来的是非观。
“非也,道不同不相为谋。我所修乃是求仁之道,与魔族之道的冷血、暴虐、弑杀大相径庭。怎可与其为友?今日起,族学之内,不得谈及此话题!”着一道威压从头一压而下。
鼓鼓闭嘴了,所有学生都闭口不语了。因为他们想些什么都没那个力气,怕一张嘴漏了气,被那绵绵不绝的威压压得崩为齑粉。
鼓鼓心道:看来,力量便是话语权,弱者是永远没资格谈条件的。他边想着边勉强的抬眼皮向上望去,他发现先生变得高大起来,那枯瘦的身躯如同巨山一样压迫而来,而族学之中的所有弟子包括自己在内,都象是被压到了尘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