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清代,城墙外的居住区进一步扩大。康熙时,据孙嘉淦所见,‘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语其繁华,都门不逮’(注释6)。不仅如此,阊门外的商业区已与枫桥镇连成一片,延绵0里之长(注释6)。当地的虹桥毁坏后,‘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注释64)。”[1]
他这一段话是说满清时期的苏州比明代更繁荣了,居住区和商业区进一步扩大了。孙嘉淦这段话的出处注释6是孙嘉淦著的《南游记》,关于阊门和枫桥连成一片的出处,他文中对应的引文注释6:“康熙(松江府志)卷54遗事:‘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虹桥这段的引文注释64是:《同治苏州府志》卷三三桥梁(实为津梁)。
表面上看真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一个是引用清人《南游记》的话,一个是引用康熙时期的《松江府志》,再一个是引用清朝同治时期的《苏州府志》。
当然如果了解一点时代背景,就会有些纳闷。孙嘉淦是康熙二十二年出生,康熙五十二年中进士,他的《南游记》写于其母死后丁忧之时,其文中自叙时间在庚子秋,那就是康熙五十九年(170年),而康熙《松江府志》是在康熙二年修的。
李伯重把康熙五十九年的记录放在前面,康熙二年的记录放在后面,两者之间用“不仅如此”来连接,以表明更进一步的关系,这确实蹊跷得很,难道时间在这里居然倒流了?最后一个同治苏州府志,似乎时间顺序还对得上。
我们再去查一下康熙二年的《松江府志》,结果大吃一惊!原来“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这句话的原文明明是记载明代苏州时期的情形,和满清半点关系都扯不上,却被李伯重张冠李戴到了清朝头上。
其原文出自卷五四《遗事下》。我把其相关背景摘录一下:
“崇祯乙亥(也即165年,崇祯八年),好事者倡议扩城(指扩大松江府城),方知府岳贡,锐于有为,欣然从之,遂命衙官破土,民皆以为不便,……钱机山龙锡贻书止之”
这钱机山龙锡,就是赫赫有名的袁崇焕后台,曾经担任内阁大员的钱龙锡,机山是他的号。《明史》中说他崇祯四年后就“戍定海卫。在戍十二年,两遇赦不原。其子请输粟赎罪,会周延儒再当国,尼不行。福王时,复官归里。未几卒,年六十有八”。
把他说得真是可怜兮兮的,崇祯死后才回故乡。然而从《松江府志》的这段记载来看,这厮分明早就潜回家乡松江华亭了,要不然也是在戍所待遇几和上宾无异,根本不是流放犯的处境,这才可能任意通信,甚至对家乡地方官员指手画脚。
康熙《松江府志》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崇祯八年的时候,有人提议要扩建松江府城,当时的知府方岳贡,也欣然采纳这个建议。结果触犯了当地一大批人的既得利益,钱龙锡就成为了他们的利益代言人,给方岳贡写了一封书信要求终止修城计划。
“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这句话就出自钱龙锡给方岳贡这封书信里的内容,其上下原文是这样的:
“且市井商贾托业不同,水次贸迁,城外为便,使西城果筑,又当移居以就之。苏郡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未闻别议兴筑,何独敝郡偏于民穷财尽之时,倡此劳人动众之说?如民居必在城内,则自东关至华阳桥,阛阓亦四五里,南北两关,亦复栉比,又何独惜于此,而忍于彼乎?”[]
钱龙锡反对修城的理由有三个,一个是修城就要花钱,钱从哪里来,当然是从大户出。“即持议者之心,亦必知必及于大户也夫。此兴无故之役,以竭其膏髓,大户既穷,小民立槁,固不可为矣”。
怕要大户掏钱是一个理由,但最主要的理由还不是这个,而是城外居民实在太多了,几乎每一寸土地都已经被开发利用
一旦要扩建城池,城墙所经之地的那些居民就要拆迁,这是他们坚决不干的。
还有一点就是涉及苏州的这段引文里说的了,城外从事商业贸易的市民这么多,你就算扩建了,你有办法把他们都包括进去吗?如果根本不可能都包括进去,那为什么要厚此薄彼?扩建城池又有什么意义?
正是为说明这一点,钱龙锡才拿苏州做例子,他说苏州城外的商业区,从吴阊到枫桥,绵延二十里,都没有扩建城池,凭什么我们松江就一定要扩建。
从这段记录来看,倒是可以看出明代晚期,城市人口大量溢出到城外,范围甚至比城内要大两三倍之多,已经是普遍现象了。那些扩建城池的固然是原本城内人口达到饱和,就是那些没有扩建城池,其市民溢出城外的数量甚至规模更为巨大,以至连扩城都无法包容进去,只能破罐破摔,索性不扩城了。
任何心智正常的人,只要他查阅过康熙《松江府志》原文的人,都不可能搞错。所谓苏州“吴阊至枫桥,列市二十里”只能是指的明朝时期的苏州,和满清时期的苏州连半毛钱的关系都扯不上。
李伯重对康熙松江府志内容既然是如此造假,把一清二楚明代苏州的情形安到了满清的头上,那么他引用的那个同治苏州府志又如何呢?
《同治苏州府志》卷三三《津梁一》里确实有关于虹桥的记述,虹桥在苏州城外,若按“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城外人口密集达到这样的程度确实令人惊叹。
但问题是这段记述是谁写的,是描绘哪个时代的?
《同治苏州府志》中同样清清楚楚记载着这段话是明朝的牛若麟写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