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发生了怎样的事情,里面才会是这样一番景象。
地板上一道长长的血迹,不过屋子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也不显得凌乱,不过有很多灰尘在,显然长时间不居住了。
透过门外的光,地板上有些脚印,不过看的不是很清楚。
萧慕白注意着司机大叔,看着他一脸不可置信,很快意识过来,赶紧拨打报警电话。
萧慕白没有阻拦,相比于警察,他们做起这些事情来轻车熟路,更多的蛛丝马迹他们会发现。
萧慕白在司机大叔打电话的时候,注意着屋子内的情景。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布莱尔过来没多长时间,然后今天才发生这件事。
布莱尔家并不富裕,也就是说绑架的可能性很低,抢劫的话人应该没事,但是为什么会有血迹呢。
难道是谋杀,萧慕白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司机大叔打完电话,一个人怔怔的站在那里。
萧慕白四处走着看着,很小心的避开血迹,鲜血现在已经凝固,只有长长的血迹,一点也没有沾染上血迹的脚印。
很显然,带着人走的人很小心,一点也不想留下东西。
但是为什么不全清洗干净,要留着这些血迹呢,难道是故意留下的,萧慕白这样想着。
蹲下身,萧慕白在附近开始搜索,他相信,如果被人抓走的人是布莱尔的话,他绝对会留下一些信息。
从一看到血迹开始,萧慕白想过会是布莱尔的,但是从没有认为布莱尔已经死了。
果然,萧慕白发现一个东西。
在一个沙发下,萧慕白发现一个黑色的纽扣,这个纽扣如果没记错的话,就是离开马赛时,布莱尔穿的衣服上面的。
另外令萧慕白感到不妙的是,纽扣上明显有血迹,而且纽扣里的白色线条也沾染着,线条被暴力拉扯断,显然时间很急。
萧慕白想到一点,如果纽扣是被布莱尔扯掉的,那时他可能受伤,但显然还保持着清醒。
也就是说,发讯息的时间,很可能是在此之前。
地板上的血迹里,迎着耀眼的阳光,可以看到光洁的地板,上面有处地方被折断。
是一根头发,头发就像是破坏了整体的整洁,要不是阳光照射进来,逆着光线还不会被发现。
一根头发有什么用呢,当然有用,可以发现人的DNA,当然地上的血迹也可以。这样的话,就可以进行对比,血迹是谁留下的,头发又是谁留下的。
还有纽扣上的指纹,地板上的脚印,很多种方式都可以找到痕迹。
只要是想找到,那就需要有足够的手段和设备,警察很难靠得住。
除了这个之外,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地板上也没有写什么,类似于杀人凶手是谁的符号。
萧慕白脑海里几乎勾勒出一幅画面,拿着手机的布莱尔躲在角落里,看着一个个拿着武器的人走进来,在紧张的给萧慕白发讯息。
然后布莱尔被发现,被注射致昏迷药剂,然后倒在地上被放血,在紧急之时,布莱尔强忍着疼痛扯掉扣子,然后人被抓走。
但是这里面很显然还有疑点,为什么要放血呢,难道悄悄地离开不行吗。或者说,既然没有打斗的痕迹,那布莱尔又是如何被抓住的。
如果都不是,难道说血迹不是布莱尔的,那么布莱尔在哪里,血迹又是谁干的。
萧慕白努力地思考着,在这时门外警铃大作,很短的时间,警察就赶到这里。
警察都拿着枪,萧慕白双手抱头举着,他显然不想被当做匪徒。
司机大叔解释着,然后警察过来,开始查看现场的情景。
萧慕白以为警察会取证什么的,但是他显然错了,警察并没有这样做。
“抱歉,这件事我们无权处理,没有法律依据,不到法律规定的时间,我们无法立案调查。”当警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萧慕白几乎懵了。
用他们的话来说,只是一滩血迹,这并不能证明什么,除非找到人的尸体。或者等时间过了四十八小时,他们才会立案寻找失踪人。
也就是说,即使发现血迹,他们并不能当做谋杀或者其他的处理。
听到这个消息,萧慕白几乎想要骂娘。
司机大叔昨天才看看到布莱尔,时间上并不充足,萧慕白虽然有紧急联络信息,但是他没法相信警察,而且警察对那些代码也不知道。
“虽然感到很抱歉,但是我可以提出一点建议,你们可以去别处看一下,或者寻找私家侦探,我私人可以提供一点帮忙。”
比较亲民的老警长,他人比较胖,但是看起来和蔼可亲的样子,很乐意提供帮助。
“我对奥本比较熟悉,可以发动一些居民寻找罗伯茨。”老警长略显无奈的说着。
“感谢!”
司机大叔有些手足无措,他显然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不过作为在场第一个发现的人,同时又是罗伯茨的邻居,他留下来处理这件事。
不多的时间,警察来了又走,警车呼啸而去,留下徒然感到无奈的司机大叔。
“大叔,你觉得你说的罗伯茨,他会在哪里?”萧慕白表现得略带好奇,但是恰到好处,似乎就是一个游客的身份。
司机大叔想了想,没想一个地方,但是又觉得不靠谱,只能推掉。
地面上分明有血迹在,很鲜艳很刺眼,时刻提醒着司机大叔,这里似乎出现杀人案了,但是没有尸体。
“他应该还活着吧。”司机大叔呢喃着,说出了这番话,连他都很难相信。
“罗伯茨他一定还活着。”几乎是司机大叔刚说完,就被老警长一声打断,老警长这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萧慕白诧异于他的激动,似乎布莱尔是他的亲人一般,为什么警长会留下来呢,莫名地,萧慕白想到布莱尔说的话。
奥本这座城市的人并不多,只有五千多人,但是市政府各个部门都是齐全的。
作为唯一的警察局,它只有几十名警察,老警长只是其中的一个头头,上面还有局长作为领导。
警长留下来是私人上原因,按照公事进行的话,他完全没必要留在这里。
老警长显然认识罗伯茨,事实上,如果不是和没有存在感,奥本本地居民应该互相都认识。
老警长对罗伯茨比较熟,所以他才留下来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