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妖拿着手稿,皱着眉头,问:“完了?”
卫良说:“完了。”
女妖感觉分外压抑,又十分愤怒,那股愤怒无法发泄到楚辞身上,只好把卫良当作替罪羊,骂道:“什么狗屁故事!”
卫良微笑道:“只要能引起人强烈情绪共鸣的就是好故事,你的愤怒是对它最好的评价。”
女妖抗议道:“这是个无头无尾的故事,不够精彩!很多你都没有交代。”她关心的问:“小白究竟怎么样了?”
卫良说:“这不是无头无尾,而是开放性结局。这种故事才有意思,如果作者将一切都设定好,就会扼杀读者的遐想空间。至于小白怎样,全取决于你的想法,你可以想象她沦为海公子的玩物,悲惨一生;也可以想象楚辞善心大发,将她救了出来;还可以想象小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失忆,被海公子刺激后恢复记忆,变成绝世强者等等。这样很有趣,不是么?其实《心魔》那个故事,我就想设定成‘我’举起刀,那就是结局,至于究竟有没有砍下去,全凭读者怎么想。”
女妖说:“我不喜欢这样,感觉很压抑。”
卫良耸耸肩,道:“创作源于生活。生活中总是充满太多无奈,所以压抑是正常的。平平淡淡的故事不是好故事,而是日记。”
“好吧,我不与你争论。”女妖说。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她已经没有最初那么古怪,而是平易近人了许多,就像个爱提意见的读者,如果那张脸再漂亮一些就更好了。她道:“总体来说,我对这两个故事还算满意。但是,我希望你第三个故事能写出不同的风格。”
“比如说?”
“能不能欢快一点?”
卫良不太擅长这些,只能尽力试试。
……
第三个故事——《暴力史》。
我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看新闻。
看着看着,我捧腹大笑。这是新闻,不是笑话,按理说不该笑,但有些新闻比笑话还好笑。
这是个迷奸未遂的案子,原文是“杨某因自身原因没有得逞”。
还有另外一篇强奸未遂的案子,原文比较长,大致意思是刘某将女子拖到野地,准备实施暴行,一陌生男子猥琐观望,迟迟不走。刘某大怒,骂男子,男子回骂,刘某穿上裤子、抄起砖头就追,女子得而逃脱。
微信上来了一条语音。是坟哥。
坟哥姓韩,名士文。他字写的难看,士文总爱挤在一起,和坟字差不多,所以大家称他为韩坟,后来为了表达尊重,就叫坟哥。
小-逼,快下来,跟我去干架。坟哥的语气就像一只犀利的哈士奇。
我和他是初中同学。那会我个子小,就被大家亲切称为小-逼。现在我长大了,一米八的个头,还专门练过肌肉,除了初中那帮老同学没人再这么叫我。
我问,怎么回事?
我媳妇被人非礼了。
严不严重?
没带套的那种,你说严不严重。
噢,那挺严重。
别他妈废话了,赶紧下楼。
我穿上带尖儿的大皮鞋,拿起弹簧-刀就下去了。
刚出门,我又回来了,忘了拿烟。
我和坟哥十来年的交情,我爸和他爹三十多年的交情。摊上这种绿事儿,我不能袖手旁观。
我是个仗义的人。
下了楼,坟哥蹲在地上,正抽烟,一口接一口跟吸毒一样,面色红的像个关公。
我问,谁干的。
老三。
老三?
是的,老三。
他不是你拜把子兄弟么?
妈的,家贼难防呐。
我本来还以为这是强奸,听他这么一说,原来是通奸。我早就觉得他儿子和他长得不太像,上次喝酒还提过一回,坟哥差点没和我急眼,现在看来应该是没错的——那说不好就是老三的孩子。
我问,那咋办。
还能咋办,阉了他。
我的意思是,嫂子咋办,离婚?
离他妈个逼。还离婚。孩子都三岁了。当初娶你嫂子前后花了二十万,哪里离的起。那婊子被我狠揍了一顿,回娘家了。妈的,让她去告状,我不怕老丈人骂,这事儿我占理,谁也说不了什么。
我觉得他真窝囊。他以前不是这么窝囊的男人。结了婚就变了。我没结婚,所以还是那么有血性。要是换了我,先杀了男的,再杀了女的,哪管他那么多。
来到老三家,我掏出弹簧-刀。
坟哥吓了一跳,小-逼,你带刀子干嘛?
你不是说阉了他么?
我就是随口一说。我知道你愣,可千万别当真。咱俩揍他一顿就行,别弄个残疾,你懂不懂?
我觉得好笑,本来坟哥才是受害者,我来帮他出头,结果他倒劝起我来了。
我收起刀子,一脚蹬开门。
那响亮的声音就像二踢脚爆炸。
一男一女吓了一跳,从床上跃起,赤条条的,就像两只黄皮蛤蟆。
男的是老三。
女的是嫂子。
我对坟哥投去疑惑的目光,嫂子不是回娘家了么?
坟哥对嫂子投去疑惑的目光,你不是回娘家了么?
嫂子顾不得解释,慌忙穿衣服。
老三脸上阵红阵白,一幅死了妈的样子,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兄弟,老三说,你来了也不敲个门。
我噗嗤一声,笑了。我知道这个关头不该笑,可老三太他妈逗了,还敲门,你以为找你斗地-主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