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良巴不得现在就传回猩红之塔,可惜塔灵有规定,必须要脱战一小时之后才能回归。他刚被光明王伤害过,算是进入战斗状态,还得再等五十多分钟。
他在房间来回踱步,犹如困兽般焦躁不安。幸好有着强大的情绪掌控力,很快便平静下来,开始思索一整套拯救殷无涯的计划。只有梦长空有可能帮忙,而且他也只能接触到梦长空,低层冒险者不能去高层,他还没有通往第九层的资格,但愿梦同学还在第二层。
假如梦长空肯帮忙,能不能打得过光明王还两说。对方起码是和道公子一个级别的人物,又得到诸神之章,威力再升一个档次,梦长空的胜率实在渺茫。但转念一想,也不能这么衡量,道公子之所以能封印梦长空,是因为小道士有凝固时空的能力,先天克制。光明王却未必有那种神通。梦长空能穿梭空间,只要不被限制,任由光明王本领滔天也奈何不得,到时候拉着殷无涯就跑,光明王有八条腿也追不上。
说起穿梭空间,殷无涯也有破界仙符,只是那玩意需要一段时间引导,战斗中毫无用处,远不及梦长空变态。
在卫良的观念中,想要让别人替自己做事有两个最直接的办法,第一是威胁他,第二是用利益打动他,说白了就是威逼利诱,这是个地地道道的贬义词,却最实在,恐惧与利益是人大脑最为原始的驱动力。虽有丁丁那层关系,他可不敢说高枕无忧,人情往往是廉价的,尤其在猩红之塔。
必须还得多加一些筹码。
对了,诸神之章!
这逆天神器哪怕对第九层的大人物诱惑也很大,冒险者去异界做任务的本质就是掠夺,有便宜不占的人早就被淘汰了,活下来的都是唯利是图之辈。光明王是很强大,没人愿意招惹他,可加上诸神之章这个筹码就不一定了。
梦长空能踏上第九层必然不是省油的灯,起码不会是没一点血性的怂蛋——虽然他曾经懦弱过,但人是环境的产物,被猩红之塔熏陶这么久早就不是昔日那个男同学,只要利益足够,哪管你什么光明王,估计脑门一热就干了。
这么一想,就不能对梦长空说拯救殷无涯,而是说来蒙特奇抢劫一件逆天神器。同样的事换一种说法成功率就会提高许多,这是无数推销员总结出来的经验。
卫良思路渐渐清晰。问塔灵查了查时间,还有三十分钟,时间紧迫,他本想争取早点传送回去,但这不是塔灵本尊,仅是一缕死板的意志,毫无商量余地——三十分钟就是三十分钟,少一秒都不行。
剧烈空间波动传来,房间里突然多出一头鹿。睿智且高贵,沧桑的目光似乎能看穿一切。
这是老院长的坐骑,深浅看不出,想来定是高等兽类。
“威廉,希望你没有受到惊吓。”麋鹿口吐人言,声音无比熟悉,与老院长一模一样。
卫良稍稍吃惊,在圣拜伦待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知道它能说话。并非所有高等魔兽都能口吐人言,巨龙仅是另类,其他诸如黄金比蒙或双头奇美拉等等,都因为身体构造不同说不出人话,没想到这头鹿倒是例外。
“谢谢您的关心,我没事。”他恭敬说出这句话,并未因对方是兽类就心生轻视,而是流露出面对老院长一样的尊重。
“那就好。”
“我该怎样称呼您?”
麋鹿咧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一个慈祥笑容,道:“刚才你也听到了我的名字,我叫迪夫,你也可以叫我老迪夫。”
卫良怔了怔,问:“院长?”
麋鹿点头。
“你……”
“我一魂二体,那具人身是我,这头鹿也是我。”
卫良从未见过这样怪异的生物形态,颇感奇异,但眼下不是问东问西的时候,他恳求道:“您精通空间魔法,能不能将我传回猩红之塔?”
老迪夫本领高强,年轻时还打破空间壁垒去过修真世界,如今魔法造诣更深,将他传回去不在话下,时间紧迫,能快一分是一分。
麋鹿道:“我可以试试。将猩红之塔的空间坐标给我。”
卫良嘿然不语,他哪里知道猩红之塔的坐标。看来只能等待时间结束了。
麋鹿宽慰道:“不要烦躁,不要焦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愿如此。”卫良对老院长行了个礼,道:“多谢您出手相救,否则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
“您救我肯定另有原因吧?”卫良问出这句话。仅是出于圣拜伦的校规就得罪光明王,这未免太鲁莽了些,他不信世上有如此正直的人。而且自打来到蒙特奇,圣拜伦就流露出超常的善意,这是不合情理的,非吾族类其心必异,真不怕养了个白眼狼?
麋鹿微笑道:“说的不错,小威廉,我救你的确有其他目的。”
“不妨说说看,我有什么利用价值?”
“你来自猩红之塔。”
“所以?”
“我活了近四千年,对猩红之塔略知一二。那是个拥有无限可能的位面,不是么?你心智不凡,魔法天赋又出奇的高,说不定能拯救蒙特奇。”
“拯救蒙特奇?恕我愚昧,如今蒙特奇歌舞升平,异族臣服,正是一片繁华景象。”
“这只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麋鹿长叹一声,道:“异族虽被降服,但最大的危机却隐藏在人类之中。”
“你指谁?”
“亚历克斯。”
卫良愈发不能理解,光明王一直是救世主般的存在,承担着人族守护神的角色,怎会成为最大的危机?
麋鹿眼帘低垂,带着深沉的忧虑,道:“亚历克斯已经疯了。他过度追求完美,乃至于达到病态的程度,三百年前的一次畅谈中,他不经意流露出自己的想法,简直令人心底发寒。他说,肮脏丑陋的蒙特奇应该得到净化。”
卫良还是没理解,“净化”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应该是个褒义词。
“不,小威廉,你别想的那么简单。”麋鹿无比睿智,早已看出他的心思,叹息道:“亚历克斯的世界观是病态冰冷的,他认知中的完美世界对蒙特奇所有生灵而言都是灭顶之灾。我尝试说服他,却不欢而散,他的病态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他一定会净化蒙特奇的,那只是时间问题,三百年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一直想找出解决之道,却无计可施。亚历克斯太强大了,强大到蒙特奇所有强者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当灾难真正来临之时,没人可以阻止他。”
卫良终于理解老迪夫的意思了,失笑道:“您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
麋鹿凝重点头。
“抱歉,我恐怕有心无力。刚才的情况您也看到了,光明王一个手指都能捏死我。”
“但你来自猩红之塔,拥有无限可能。”老院长叹息道:“没有接触过亚历克斯的人,永远不知道他有多么天才,魔法造诣前无古人,蒙特奇的原住民不可能在魔法道路上超越他,差距反而会越拉越大,只有你这位异界来客才有希望,现在你的确很弱小,可时间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可以令嫩芽长成参天大树,也能令小鸟变为翱翔雄鹰。”
“事实上,哪怕我成长到足够的高度后也未必是光明王的对手。他太强大了。”卫良没敢把话说的太满,光明王本领滔天,又得到诸神之章,恐怕塔灵亲自出手才能将其镇压。
“曾经的绯垩因更加强大,全盛时期堪称无敌,还不是被猩红之塔的强者给杀了?既然你的同类能办到,你也有可能办到。”
卫良一直对绯垩因之死很好奇,那可是屠戮天使与恶魔的无上强者,将黑暗纪元生生终结的亡灵君主,怎么说死就死了?这太过蹊跷。如今听老院长一席话才明白过来,原来是被猩红之塔的大人物狙杀。
可谁有那个本事杀掉绯垩因?全盛时期的亡灵君主强大无匹,远比光明王宰掉的那个残魂凌厉千万倍。如果两人来一场公平对决,光明王多半是要输的。
卫良凝重问:“那个冒险者是谁?”
老迪夫想起三千年前在遗址中发现的残破古籍,想起上面记载的瓦内瑟大战役的真相,沉声道:“先驱者。”
先驱者……很陌生的名字,卫良从未听说过,问道:“他本名叫什么?”
老迪夫摇头道:“古籍上关于先驱者的描述很少很少,没人知道他的真名。我只知这是个强到无解的男人,甚至连所向披靡的亡灵君主在他面前都毫无反抗之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