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卫良成为了明星,其实他不喜欢这种感觉。骨子里,卫良是个低调的人,不爱炫耀,不爱装逼,只想着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喜欢的事。
但明星也有明星的好处,他收获了太多热情,信息获取的相当容易,不到一天,就大致了解了蒙特奇的历史与格局,这对接下来的发展是有利的。
有了明星光环,他又顺理成章“借了”许多紫耀魔法石,但塔灵不傻,给他标定了兑换上限,最多五千,他本就兑换了四千五,搜刮了那么多,最后只得到五百点猩红币的奖励。
卫良有些惋惜,却可以接受,无论如何,这五千猩红币类似于捡来的,知足常乐。单凭一个小任务就成长到凡迪那样的高度,也不现实。
他觉得该强化一下实力了,猩红币不着急用,回到猩红之塔再花也不迟,正好在圣拜伦,不如提升下魔法修为。
想要成为一名强大的法师,仅有天赋肯定不行,还得修炼精神力。什么是精神力?说的简单一些,类似修士的神识,却有本质差别,毕竟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
至于如何锻炼精神力,只有一种办法,冥想。
这点卫良无须发愁,蒙特奇拥有漫长的魔法历史,冥想法门数以万计,他只需随便挑一篇就可。
冥想法门有强有弱,但圣拜伦可是魔法圣地,对他这位天才应该不会吝啬。
次日,卫良正式上课。普通学员都有魔法底子,老师讲什么,一点就透。他不同,在魔法上近乎一张白纸,自然要区分对待。圣拜伦很重视这位天才,特意派遣一位大魔导师前来教导,还是一对一的那种。
圣拜伦只有两名大魔导师,寻常学子半年见不到一面,能说上两句话都感觉十分荣幸,更别提一对一教学了。但卫良并没觉得受宠若惊,这一切都是用天赋换来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大魔导师名叫布兰德,就是最初考核时露面的那个家伙,这是个相当内向的人,惜字如金,没有西方人那么多感叹词,说话口吻反而像文言文,简洁有力。最初听闻卫良没有魔法底子时,他很抵触,教这样的学生无疑会很麻烦,费时费力。遗憾的是,另一位大魔导师去冰霜之海了,短期内不能回来,如果派一般人教导这位绝世天才,又怕不够细致,只好赶鸭子上架。
布兰德不世俗,什么天才,什么转化率百分之九十五,他不在乎这些,所以不给卫良好眼色。换做一般人,刚被众星捧月,又遭遇冷眼,肯定受不了,说不定师徒俩还会反目成仇。亏得卫良思维也异于常人,从不在乎态度好坏,只看利益,别管布兰德如何,起码自己实实在在受益了,所以很满足。
光阴似箭,转眼十天。
布兰德没有急于教卫良冥想法门,而是将魔法的发展,咒语的结构,战斗的经验一一阐述。这里面门道很深,真要细说,一年也讲不完,所以只是粗略概括一番。卫良是个聪明人,举一反三,大致能明白,自己有时间再慢慢琢磨,迟早会吃透。
经过十天接触,布兰德对这名学生较为满意,师徒俩的关系也融洽许多。
“年轻人,你很有耐心,不轻浮,不冒进,这是难能可贵的。”布兰德低着头,面无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自言自语。这是他的风格,天才往往是孤僻的。据说这家伙曾是蒙特奇最年轻的大魔导师,当然,现在被恕法森取代了。
“只是我对魔法很有兴趣而已。”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的家乡人也经常这样说。”
“今天准你半天假,明日开始学习冥想。”
“不用,现在就教我吧。”
布兰德微诧,死板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道:“你不仅天赋高,还很勤奋。”
“勤奋算不上,只是比较珍惜时间。”卫良说。他的时间确实不多,在这已经耗了许久,天知道下场游戏什么时候开始,多学点本事,也有几分保命资本。
“但我要休息。”布兰德起身,大步离去。
卫良耸耸肩,同学们说的没错,布兰德大人的确很怪。他百无聊赖,便回到住所。
圣拜伦面积大,但学员少,算是地广人稀,资源分配充裕,每个学子都有独立的房子,没错,是房子,不是屋子。至于卫良的待遇就更好,还有个一百多平米的院落,里面栽着花草,种着树木,环境清幽,有益修心。
在法马古斯,这算奢侈的事。许多乡下人与小城镇的人,为了梦想而来,干着最苦最累的活,拿着最微薄的报酬,挤在最狭小的房间,毕生夙愿就是能融入这里。与他们相比,卫良简直太幸福了。
但没办法,谁让他是魔法天才?庞大的资源永远掌控在少数人手中,展现天赋之后,他已得到上层社会的重视,并且融入其中。
爱丽丝端来热腾腾的饭菜,笑颜如花。
她天赋一般,高不成低不就,本来测试过后就该打道回府,踏踏实实做富家小姐,再嫁个小贵族,这辈子也就那么回事了。但卫良谎称她是自己的仆人,要带着陪读,圣拜伦一开始拒绝,后来想了想,又同意了。当然,爱丽丝只是负责伺候卫良,并没有听课的资格,饶是如此也受益匪浅,毕竟这里全是天才,一个人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很大程度取决于她的社交圈子如何。
卫良不是烂好人,这样做也是出于私心。毕竟是穿越者,对于蒙特奇有诸多不解,一些小问题请教别人也麻烦,不如随身带个亲信。
他胃口不佳,随便吃了两口,便放下餐具。
爱丽丝关切问:“今日的饭菜不符合您的胃口吗?要不我再去换换。”
最初相见,她犹如一直高傲的孔雀,现在则如卑微的麻雀。卫良不嫌她市侩,这是人之常情,很多人讲尊严,又穷又没本事,精神病才会尊重你。尊严不是靠别人施舍的,而是自己挣来的。
卫良摆摆手。与面包相比,他更喜欢吃米饭或面条,可惜这里没有。忽然想起储物袋中还有一块狮鹫肉,准备烤了吃,拿出来已经臭了,大感晦气,就地掩埋。
“您说加百列究竟去哪了?”爱丽丝问。她对于那个仆人有些上心,并非对他有意思,而是在蒙特奇的观念里,仆人属于私有财产。
“不知道。”卫良道:“据说是被光明王召去了。”
“不可思议,伟大的光明王为什么要召唤他?”
卫良懒得思考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反而对光明王本人更加感兴趣,问:“光明王是蒙特奇最强的人?”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哪怕三岁孩子都知道答案。爱丽丝并不惊讶,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早已见怪不怪。威廉大人在魔法上很有天赋,但在许多常识上,又无知的像个傻子。
她点点头。
“有多强?”
爱丽丝犯了难,不知如何形容,她只在书中看到过光明王的丰功伟绩,却没有见过本人,哪里知道对方有多强,总之很强就对了。
卫良只好换了个提问方式,道:“他算不算苍穹大法师?”
爱丽丝又点点头。
苍穹大法师是魔法的最高荣耀,“光明王”三字仅是世人对他的尊称,但严格来说,他仍是一名苍穹大法师。
爱丽丝补充道:“苍穹大法师有强有弱,差距非常大,光明王是其中最强的,没有之一。”
卫良有了底。之所以问起光明王,就是想了解下将魔法修到极致能达到什么程度。很显然,光明王便是最合适的范本。
粗略比较,殷无涯实力相当于苍穹大法师。光明王被誉为最强苍穹大法师,肯定碾压她,应该是和道公子一个级别的猛人。道公子虽天资出众,却修道年月尚短,光明王可是修炼了几千年,真要实战,说不定还会占据上风。
卫良不是无聊的人,从不想没有意义的事,之所以拿两人对比,是在揣摩将魔法修到极致,究竟有没有可能战胜道公子那个怪物。
答案是有可能。
卫良很振奋,更加坚定了修炼魔法的决心。
殷无涯与道公子不合,他知道。任何男人都不愿看到心爱的女人被欺负,所以他想替她出头。凭借恶魔之力,凭借钢铁之躯,遥遥无期,但魔法给予他新的希望。
次日,布兰德来的很早,且破天荒的给卫良带了一份早餐。他匆匆吃过,便迫不及待的开始学习。
今天要学的是基本冥想法,属于入门级,适合三级及以下魔法师修炼。卫良没有心生轻慢,天资再出众也得一步一步来,博尔特跑步之前,也是先学会的走路。
与修真一样,冥想也是个繁琐的过程,类似于自我催眠,又类似于佛家的禅定,总之需要一个前提,心静。卫良情绪掌控力极佳,很容易就做到了,逐渐进入冥想状态。
布兰德面无表情,淡淡道:“做的不错。”
事实上,卫良做得非常好,第一次冥想就获得了成功,成绩完爆大多数天才。但布兰德是个怪人,不善于表达,发自内心的称赞看上去像敷衍。
就这样,日子又一天天过去。
卫良各方面资质惊人,又有大魔导师教育,修行可谓一马平川,数月晋升一级,速度恐怖,短短四百天,已成为三级魔法师,胸前挂上了蓝色徽章。
在某一天,他感受到猩红之塔的召唤。
“新的游戏即将开始,请提前做好准备。”
塔灵的声音淡漠,空洞,毫无感情。卫良猜测,真正的塔灵又陷入了沉睡,眼下这个仅是个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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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