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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某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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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是被一阵饭菜香熏醒的,打开窗帘,外面已经天黑,她走出门,外间传来女人的笑声,春水轻轻的走出去,看到程露坐在沙发上没心没肺的大笑,也不知看的是什么没营养的节目,真是一点形象也没有。

“你怎么来了?”春水坐到她对面,看着电视那韩国的娱乐节目。一群男女不要脸的乱搞,这也看得出东西,还笑成那样!

程露还在笑,捂着肚子,“笑死我了……春水,你怎么睡了一下午,我等你很久了,成空都不让我叫你。”

当然不让你叫我,不在我还能睡吗?伸长脖子看了看厨房里的人,却不是成空,小玉满脸笑容地出了来,“春水姐,你醒来了,快洗洗,准备吃饭了。”

春水闪着眼光,“小玉,怎么是你?”

过了会儿,小玉才说,“成空被叫回焦家了,他说可能有几天不能回来,让我们来看看你。”

春水看着桌上满满一桌菜,“那你还做这么多菜!”

程露就不高兴了,“什么嘛,他在就可以一桌,他不在就不成了?”

“那是。”从春水的表情上根本就看不出她的想法,“那是他的钱。”

“得,得!”程露气得举手,起身拉起小玉的手,“这人驴肝肺,我们走,让她一个人吃,不吃他的钱!”

程露把他的钱三个字咬得紧紧的,眼睛也盯着春水,春水却一个字也没有,扫了一圈,才问,“千奇呢?”

“也跟着去了。”小玉赶紧说,“听说焦家出了点事,所以都回去了。”

春水面无表情,转身进卧室,拨了个电话给成空,却是关机状态,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弄到关机?又拨焦娇的,竟是一样!

莫非真的出事了?

摇摇头,甩甩脑袋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到洗手间梳洗,不想让她们等,回到餐桌上,小玉小心地问,“没事吧?”

春水摇头,“没事,吃饭吧。”

程露叫了一声,“听饭了,嘿嘿。”笑得要多奸有多奸,如果不认识她还以为她饿了多久了……

吃完饭,三人商量着去唱K,路上小玉说,“春水,那天陈楚来找我,说想让我去给她的一首歌伴音,你说行不行?”

“什么是伴音?”春水心不在焉。

“就是背景音乐部分。”

“哦。”春水抬起头,“会打出你的名字来吗?”

小玉还没回答,程露先笑了,“歌曲都只有作词作曲原唱好不好,哪有个人打出来的。”

“那……报酬怎么样?”春水问。

小玉伸出两个手指。

“二千?”

“二百块钱一个小时。”

“呃……”看来不低,春水想,“不过,一首歌大概录不了几个小时吧。”

“一般来说,要看录的效果怎么样。”

春水笑笑,把手放在小玉的肩上,“你呢,想不想去,或者你有没有想过进娱乐圈?”

小玉一脸茫然,她当初来城市也不过是为了养家糊口,那时她甚至不知道她在酒吧跳舞,别人会看不起她,她以为同样是用手艺吃饭,并没有丢脸一说。

进娱乐圈,对于她来说也不过是一份工作。

现在她在酒吧唱歌,收入已渐渐稳定,家里的情况也稳定下来,她不再有更多的想法,至于娱乐圈,她本能的害怕。

那种害怕,是一种对于陌生领域的不安。

春水叹了口气,“或者,进去混两天,也许会适合你。”

都说娱乐圈里如何黑暗,但在春水看来,这世上没有一个职业是纯洁的,都是人踩人,娱乐圈不过是放大了这种丑陋而已,如果说事实,并不见得比别的行业干净。

如果要闯,自然要先一个自己有把握的行业。

小玉长得惹人怜爱,与其在酒吧里任人瞧,还不如走上一个更大的舞台,或者全白或者全黑,灰色最危险。

但是,她能出道吗?

这是春水担心的问题。

抿了抿嘴,“小玉,你想不想成为陈楚这样的人,在电视里出现,唱歌给更多的人听?”

“不知道……”小玉还是摇头。

“那,喜不喜欢唱歌?”

小玉点头,想了会儿,又道,“也喜欢跳舞。”

春水笑着摸了一下小玉的头,这孩子!

“去吧,反正又不会少跟头发。”春水上下打量着小玉,“嗯,小玉怎么看怎么好看,去了好好学学,就算不行也没关系,反正夜色的老板这么熟了,怎么也不会炒了你。如果觉得更适合你,留下来发展也不错,你才二十岁,有大把的时间奋斗。”

程露挤进两人中间,歪着头看春水,“春水,你好像我刚见你的时候。”

“嗯?”

“什么事都有主意。”

春水轻笑,自己不拿主意难道等着别人来拿?

程露搂住她,“这样就好了。”

以前,程露看到春水打架,打得鼻青脸肿,会大笑,因为觉得这个女孩子不错,这个世界能随心所欲的人不多,后来听她说打人的原因更是忍俊不禁,竟然是因为某个男人摸了下她的手……

再后来,她得罪的人多了,打架也渐渐出了名,城北一带有一群小混混老跟着她,她不耐烦,一个一个打,那些小混混合起来围攻她,她理也不理他们。

后来,她要打人,在城北,她要打的那个人会被人拦劫,在城北的任何一块地方。

那时候,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女孩子,很少看到这样的孩子,穿得规规矩矩,却经常打架,春水的衣着,向来中规中矩,冬天穿外套,连扣子都一粒粒扣得整整齐齐,围巾也是打好结,不会让人觉得轻浮。

那样反差的孩子。

春水包了一间可以容纳三十人的包厢,进屋,迎面而来的就是一个巨大的屏幕,春水看着直笑,“献唱吧献唱吧。”她坐在沙发的背靠上,两条腿在空中晃啊晃的。

程露看得称奇,里面还有一个吧台,上面坐着一个DJ,春水指着他,“想听什么就唱啊,这是宋雨明的场子,不唱白不唱。”

程露恍然大悟,她就说嘛,这个百年铁公鸡怎么会舍得大出血,原来是别人的钱。

“春水,你怎么又和宋雨明在一起了?”

春水斜她,“程露你说话注意点,什么叫在一起了,我和他一直有联系啊。”

“你不是说他向你求婚么?”

“那又怎样?”

“你应了?”

春水眯起眼,头顶的花灯还是一闪一闪的,照得她的脸明明灭灭,有那么一刻,程露觉得这个孩子转瞬即逝。

她轻轻笑了笑,“还在考虑。”

小玉点了两人首歌,先唱了起来,春水不落后,也点了一首,程露对唱歌没有特别的爱好,来也不过是凑热闹。春水唱完一首,走过来吼她,“喂,想喝什么,捡最贵的拿。”

程露笑她,“你明知道这是他的,然后让你来玩,你这样拼命叫东西他也不见得心疼,真不知道你是怎么了。”拍拍腿,站起来,“好吧。我叫。”

转过头,对站在门口的服务员,“拿两瓶干红,年代越老的越好,另外,拿些反季节水果,谢谢。”

春水看得嘴巴张得老大,“你上班的时候就这样?”

程露朝春水微微一笑,春水仰天大呼,天哪,饶了我吧!

竟然,竟然这样的严肃,还有职业!

三人唱到午夜,都是睡觉早的人,也撑不下去,春水先失守,倒在沙发上睡了,程露和小玉一左一右扶住她,“猪,睡了一天还不够!”

第二天,春水是被门铃吵醒的,看看闹钟,还不到七点,打开门,先看到花,春水接过签了名,以为是成空送的,随手放在桌子上,接着回去呼呼大睡。

程露那家伙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去上班的,春水再次睡来时,只有小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的是陈楚的记者会。

“想好了没?”春水问她。

小玉不解,迷惑地看着她。

“要不要进娱乐圈。”

小玉嘿嘿两声,最后说,“累吗?”

春水挖了挖耳朵,“你是问我累不累吗?还好啦,就是有些饿。”

小玉脸一红,把花中的卡给春水,“诺,给你的。”

春水白她,不是给我的难道给你的?这是我家好不好……那个,暂时是我的家。

打开卡一看,下面的大名占了半页,宋雨明三个字张牙舞爪,春水撇撇嘴,接着看下去,“春水,吃我的喝我的唱我的,也要报报恩吧,今天下午五点(我知道你休假)昨天的KTV见,我请你吃饭。”

靠!春水将卡往地上一扔,强买强卖呀。

一抬见,却见小玉眯着眼微笑。

春水没好气,“你看过了?”

小玉红了红脸,却还是点了点头,小小声地嗯了一下。

春水叹一口气,倒在沙发上。郁闷呀,遇到小玉这样的人,怎么样都舍不得,如果是程露一定是气壮壮地说,看了又怎样,谁让你……(中间一大堆)地说一通,但是小玉,眼睛一垂,脆生生的委屈,像个瓷娃娃,让春水什么怒气也飞走了。

啊啊~春水郁闷,怎么会这样,这个宋雨明平时躲得比乌龟还深,一出壳就惊世骇俗,又请唱歌又请吃饭,一定不安好心。

最后还是去了,春水四点四十六就到了那个唱吧门口,宋雨明一身西服,看来也是刚下班。两人相视一笑,宋雨明就问,“去哪里吃?”

春水耸肩说随便,反正她什么都吃。

宋雨明看了春水半晌,忽然说鸿门宴吃不吃?

春水不解地看着他,他发动车子,不再说话。

路上两人都很安静,放着苏蔓的歌,有种说不出的宁静。

春水却还在想鸿门宴那三个字,心中没来由的感到心慌。

车开到目的地,春水见识多了,也不感到奇怪,随宋雨明进去,进去后才发现并不是吃饭的地方,而是一个办公的地方。宋雨明注意到春水的疑惑,轻轻道,“楼上有餐厅。”

是了,好的公司都有员工餐厅,不过——不都应该设在一楼吗?

这个疑问春水并没有说出来,电梯上到二十七楼,春水看了一下数字健,二十七楼已是顶楼,如果按电视里面放的,顶楼应该是顶级的娱乐场所,或是一个公司老总的专有地带,这个二十七楼……

鸿门宴!

春水苦笑,自己太过敏感了吧。自己既不是刘邦,也没有争天下的野心,谁会把自己看得这么重要?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随宋雨明朝左转,左转处有一个玻璃门,未走上前,门自动开了,春水跟着进去,里面是一个大的套间,进入房间,首先看到的是一幅大的壁画,春水不太懂西方画,却也知道上面那胖胖的女人就是西方人口中的美女或是圣女一类。

上面的女人虽然暴露,却不会引起人的一丝不快,那及脚的长发不由得让春水想起年轻时候的妈妈,那时她也有那样一头长发,每次洗头,都要去河边冲洗,一洗就二个小时。洗完后就编成辫子,挽起来。

房间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脚踩上去便是暖暖的感觉,春水再不识货也知道价值不菲,而宋雨明虽然有份好工作,但若要住这样的房间,还是不能的。

她又想起了那三个字,莫非……

摇摇头,不让自己多想,反正……要来的都要来。

淡淡的菜香传过来,春水先自一闻,是湘菜的味道,她微微一笑,心底浮一丝喜悦,朝里紧走了几步,就见一张长长的餐桌上已放满了菜,除了菜,桌了还摆着烛架和花朵,旁边,是红酒。

桌子边上,还坐着两个人,一个她看着很熟悉,却想不想来,另一个她根本没见过。

宋雨明站在她身后,春水回头看他,他的脸已变白,过了会儿才道,“焦情和她老公查尔斯。”

春水的脑袋嗡的一声,五年前,也是在饭桌上,焦情晴天霹雳,把春水推到冰窖之中,不知道五年后,她回来,又是为了什么。

果然……是鸿门宴。

宋雨明已将椅子拉开了,春水前走一步上坐,正对着焦情。

从始至终,焦情都是一脸笑意。

是因为掌握了一切,所以笑吗?

有一句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估计讲的情形和现在差不多,对于一个未知者,他在已知者面前做的一切,都很好笑,那些探索,都是那样卑微而可怜。

估计春水在焦情面前的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但是春水还是想笑,因为焦情这个名字。

焦情……矫情

虽然她并不如此。

笑笑坐好,焦情已经站起身来,给春水倒了一杯酒,然后举起自己的杯,轻笑道,“莫小姐,想不到五年之后,我们还能见面。”

春水并不举杯,也不理她,她拿起筷子,朝看好的一块鸡块上夹去。

吃完了,还问宋雨明,“雨明,你不吃?”

完完全全朝对面的两人视作无物。

宋雨明的脸已变青。

焦情也不自然起来,只有查尔斯,却是一脸兴奋地看着春水。

春水与他目光相接,举了举杯,小小的抿了一口焦情所倒的酒,笑道,“你不喝?”

查尔斯摇摇头,指了指杯子,“没酒!”

春水皱眉,心想焦情不是笨蛋呀,怎么会嫁这么一个人,没酒不知道倒,亏得年纪那么大。这一腹诽,春水才发现,焦情和查尔斯两人站在一处,实在不像一对夫妻,焦情比之五年前,已将头发拉直,大耳环也已取掉,一身合身的春裙,看上去像个二十来岁的人,而身边的那个男人,却似五十来岁。

当然,也许是外国人比较显老的缘故。

焦情给查尔斯满上酒,想了想,才道,“莫小姐,我和查尔斯今天来找你,是想谈谈成空,他毕竟是我弟弟。”

“我没有否认。”

“但是他的有些身份是多余的,比如,和你的关系。”春水听得眉头微皱,正要反驳,却听她又说,“你应该知道,他是有妇之夫。”

春水放下筷子,笑着看着查尔斯,“不介意我叫你查尔斯吧?”

老男人摇摇头。

春水接着说,“也许有些唐突,我想请问一下查尔斯先生,你为什么会和焦情小姐结婚?是为名,为利或是贪图她年轻漂亮?”

“莫春水!”焦情被她说得双颊飞红,不禁喝道。

春水却只作不理,两只眼看着查尔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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