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轩翻看着《大长今》的摄制计划书,厚厚的一沓,几十张,好几万字。
包括投资规模,演员阵容,幕后工作人员,剧组需要的各项器材,拍摄场地的选取,每一部分的时间点,各个环节具体的负责人。
这无疑是一份周详的计划书,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需求,实用稳妥。
公司的规模越大,工作流程越正规,这么做的好处是减少失误和风险,坏处则是没有任何的惊喜。
那种拿着两页剧本就敢开机的年代渐渐远去。
影视剧的制作成为一种工程项目,这是追求影视产业工业化的必然结果。
林子轩说不上哪种创作模式更好。
粗犷和自由或许能带来艺术上的灵感,精细管理保证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既然两者不可兼得,作为影视公司的老板,他希望公司的影视项目正规化,在保持一定艺术水准的情况下,获得收益。
不能说一边要搞艺术,一边还想着赚钱,没有那么好的事情。
林子轩看到了演员表,孙丽出现在女主角的位置上。
新人挑大梁的现象不是没有,但不普遍,尤其在一部上千万投资的影视剧里。
等看到赵莉颖也有出演,他稍加琢磨就明白了怎么回事,这是一种资源交换,经纪人和导演达成了协议。
林子轩清楚公司内部存在着竞争。
明星之间,经纪人之间,团队之间都是如此,在竞争中用些手段相当正常。
有竞争是好事儿,说明大家都很努力,这家公司就有希望。
如果没有竞争,那这家公司离破产也就不远了,只要不是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竞争,他都能容忍。
小叶利用手里的资源无可厚非,可若是孙丽的水平不过关,演砸了,那就有损害公司利益的嫌疑了。
就算林子轩不说话,其他经纪人和演员也会有意见。
管理公司讲究的是平衡,赏罚分明,不偏不倚,让大家信服,才能稳定人心。
这次小叶把孙丽捧上女主角的位置,林子轩就要给其他演员分配相等的资源,否则会让人觉得他在偏袒小叶。
实际上,早就有人在私底下这么议论了。
光是一个赵莉颖就让小叶走上了国际舞台,这个外挂开的有点大。
随着公司演员数量的增加,一个个的出名,这种竞争会愈发激烈。
比如年会时每个人所站的位置,角色的争夺,化妆间的大小,走红毯的先后顺序,在公司里的待遇。
娱乐圈就是个你争我夺的名利场。
媒体上经常提到好梦公司的“一姐一哥”之争,公司内部没有这种说法,但大家心里都有数,名气和片酬是主要标准。
国际的,亚洲的,国内的,国内的还分一线、二线和三线。
林子轩从不参与这种话题,他希望一切都在变化之中,可能这部戏你是主角,下部戏就不是了。
主要看这个演员的能力和上进心,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他不愿意在这方面耗费太多精力,以他目前在公司的影响力,还能管得住这帮演员,可五年或十年后呢,人数太多,管不过来。
这不是影视公司的老板应该干的活。
所以,他才想把经纪部门独立出去,演员分流,走专业化的路线。
好梦已经是内地最大的民营影视公司了,未来怎么走,没有可以借鉴的道路,林子轩还在不断的摸索之中。
一个月过去,《英雄》的票房接近两亿人民币。
即使在盗版的影响下,在二三线城市的第二轮上映也异常火爆,这部电影似乎一下子点燃了国内观众观影的热情,超出圈内很多人的意料。
有人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首先是大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以前看电影的票房主要看第一轮,集中在像京城和沪城等几座大城市。
二三线城市的电影院数量不足,观众缺乏进影院的意识。
如今二三线城市同样成为票房的主要来源,这说明大家有钱了,有了钱才能消费,才能进影院享受。
其次国内院线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进展很快。
影院逐渐普及,出现了豪华影厅,看电影代表着一种档次,一种生活质量。
特别是大都市里的小白领,每个月不看场电影都不好意思和同事聊天,年轻男女成为了其中的主力军。
再说,《英雄》打着第一部国产商业大片的旗号,宣传做的到位。
不管是称赞还是痛骂,都把话题给炒了起来,媒体愿意大篇幅的报道,观众因为好奇也会到影院看上两眼。
最后一点,时势造《英雄》。
在这个时间点上,国内观众期望有这么一部国产大片出现。
看多了好莱坞大片,经过一遍遍的冲击,幻想着国内也能拍出同样的电影,《英雄》或许有缺点,但它迎合了观众的心理期待。
只能说,它出现在了恰当的时间。
好梦公司在友谊宾馆举办了一场小型的庆功宴,冯晓刚和姜闻等人来到现场,还邀请了京城几家影视公司的老总。
众人在媒体面前举杯庆贺,开怀畅饮。
两亿票房并不能让《英雄》收回成本,不过加上出售海外版权和音像版权等收入,这部电影略有盈利。
它证明了大投资也能赚钱,为其他影视公司带来信心。
王钟军端着酒杯,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同样想和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合作,制作类似的商业大片。
除此之外,他注意到好梦公司正在四处收购影视剧的网络版权,他做过了解,这个网络版权只能在网络上播放。
国内的网络环境不太好,与其在网上看电影,不如用DVD在电视上看光碟。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王钟军想的更长远,难道以后在网上看电影会成为潮流?
事实上,已经有手机商家推出了在手机上看电影的服务,技术革新日新月异。
不仅王钟军这么想,其他公司的人也是如此。
林子轩低价收购那些影视公司的网络版权,人家当然要考虑为什么,这个版权有没有前景,价格合适不合适。
还有人提出收购可以,不过要有年限限制,十年后版权还是我的。
不得不说,这个世上聪明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