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知道。”秦姝含笑点了点头,她一点都不担心佑安会不认自己,“对了,我还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
说着,秦姝走到自己床边,从帐子里捧出一把黑色的长刀来。
这把长刀,是用高碳钢手工打造的,经高温热处理和刃纹处理,硬度高,表面精细抛光过。外面的刀鞘是黑色,硬木里芯夹刀,外面是金属外壳。外表美观只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它的刀刃极为锋利,是秦姝的收藏品之一。
佑安迫不及待地将刀接了过来,先是惊叹地打量了一番,接着,就慢慢把刀抽出,放在眼前细细欣赏起来。
“好俊的刀!好锋利的刀!”佑安赞叹地说道你,欢喜之情溢于言表。
比起防刺服,佑安显然更喜欢这把刀。
男人天生就喜欢武器,佑安显然也不例外。
而且,比起防守,他也更喜欢进攻。
见到佑安这么喜欢这把刀,秦姝也很高兴。
“好了,这把刀已经是你的了,留待以后慢慢欣赏吧!”秦姝说道。
佑安这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了刀,只是一双手依旧在不住地摩挲着。
秦姝让欧婶送早饭过来。
佑安这才把刀放下,大口大口地吃起了早饭。
吃完之后一抹嘴,拿起刀自信满满地对秦姝说道:“有了娘给的这把刀,儿子简直是如虎添翼,这次出战肯定会十分顺利的,您就在家安心等着儿子回来吧!”
“好,娘等你凯旋而归。”秦姝欣慰地说道。
临走之前,佑安对秦姝叩了个头,这才起身走了。
秦姝没有去送他,离别时反添伤感。
佑安出了房门,此时,东方已现鱼肚白,天色已经微微发亮了。
赵笙和万雄正在外面守着,他们也已经吃过饭了。甚至万雄这个吃货,还背了个包裹,里面全是他央求孙小红给他烙的肉饼。
顺便说一句,孙小红的厨艺十分不错,已经得了欧婶七、八分的真传。
万雄喜欢打仗,喜欢冲锋陷阵,在知道秦昭成要去攻打邻县时,便主动请缨,秦昭成答应了。
那当初是佑安占据主导的话,他是不会允许万雄跟去,他更希望万雄留下来保护秦姝。
但是,既然秦昭成已经答应了,他就不能出尔反尔。
朝令夕改,反反复复,最要不得。
毕竟在外人眼中,他跟秦昭成是一个人。
“走吧!”秦佑安说完,就率先走了出去。
秦佑安三人到的时候,四千士兵已经在村前广场上集结完毕。剩下两千人马要留下来保护村子。
他打量了一下自己这些士兵,里面均是统一的灰布衣裳,外面穿着普通而的简陋的皮甲,手中拿着长矛,或者大刀,他们身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服从性和纪律性,精气神跟那些普通的家丁打手,有很大的不同。
这些皮甲,大多数都是抢来的,有的是他们自带的,还有一些是山上那些女人急急赶工出来的,十分简陋。
但这支有些寒酸的队伍,却是他争霸天下的资本。
这次,他打算抢一些盔甲回来。他还要带一些将人回来,专门打造武器和盔甲。至少在朱错打过来之前,士兵们的装备要再升一个等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