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依依不舍
名将只找名将决斗,普通的小兵根本挑不起黑虎格斗的兴趣,所以他的目标就是小母狼踏雪。
黑虎扑过来的时候,踏雪正在低头饮水,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放哨狼也没有发现黑虎的存在。
首先是黑虎隐藏得很好,四周的杂草遮掩了它庞大的身躯。
其次,它躲在被风的角落,站的是下风口,下风口的位置可以将獒狗的气味迅速吹走,短时间不容易被狼鼻子闻到。
猎狗依靠自己的聪明跟勇猛将小母狼瞬间征服,一张簸箕大的嘴巴,闪电般将小母狼的脖子给衔在了口中。
这时候,只要它的上下牙齿一合,踏雪的大动脉血管就会被咬断,不到一分钟立刻窒息而死。
小母狼的眼神里露出了死亡前的无奈跟恐惧,剧烈嘶嚎起来。
黑虎的突然袭击将所有的狼全部吓坏了。其它的狼禁不住打起了寒颤。然后瞬间缩成了一团,像一阵阵黄风,纷纷夹起尾巴飞身就跑。
短短数秒不到,四周的狼群就散了个干干净净,一条不剩,统统冲上了对面的山梁。
前半夜的时候,因为玉珠被机关吊在了半空中,黑虎为了保护女主人的安全不敢离开,所以放不开手脚跟这些狼搏斗。
现在玉珠被人救走了,失败的耻辱让黑虎义愤填膺,正是它复仇的大好时机。
没有那条狼不害怕獒狗的,它们都知道黑虎的厉害,所以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
小溪的旁边只剩下了踏雪,而踏雪的脖颈已经进了猎狗的嘴巴。
踏雪知道自己跑不掉了,小母狼眼睛一闭,不再挣扎,任凭黑虎将它一口毙命。
但是让它感到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黑虎的牙齿并没有咬下去,只是撕裂了它脖子上几根狼毛,然后将它松开了。
踏雪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从獒狗的嘴巴下逃生,它迷惑不解了,颤颤抖抖爬了起来,眼神闪烁。
狼王都不是黑虎的对手,小母狼连逃走的勇气也没有。
黑虎不但没有咬死踏雪,反而围着小母狼的身体转悠了一圈,伸出舌头,舔了舔踏雪光滑的皮毛。
它的样子不像是在对付敌人,反而像是在安慰相好,眼睛温柔多情。
踏雪不知道黑虎要干什么,还是在颤抖,身体不住哆嗦,眼神中闪过一丝凄楚,嘴巴里呜呜着,好像在求饶。
黑虎摇了摇尾巴,用硕大的獒头噌了蹭小母狼的脑袋,踏雪吓得赶紧后退,嗷地一嗓子打算将猎狗撞开。
可猎狗的身体太庞大了,它的力气小,黑虎纹丝不动。
忽然,黑虎伸出健壮的四蹄,再次把小母狼按倒在了地上……一身的蛮力将它死死裹紧,踏雪动弹不得……就这样,在山林的小溪边,王海亮家的獒狗,将大梁山狼王的爱妾给非礼了……。
天渐渐亮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地都变得开始清晰,山林里弥漫起一层薄薄的晨雾。
远处的太阳像个圆圆的皮球,一点点跳上了山梁。
猎狗终于放开了小母狼,而小母狼也抖起一身的狼毛站了起来。
黑虎的眼睛还是温柔多情,看不到一点凶狠,反而在小母狼的皮毛上用牙齿轻轻撕咬,
踏雪似乎对黑虎的动作有点迷惑不解,感到不可思议。为什么猎狗没有咬死它?反而给自己带来了快乐?
尽管这种快乐有点短暂,在生命的长河里只是短短一瞬,但已经在踏雪的心里留下了永久的记忆。
黑虎在踏雪的身上爱抚了一阵,然后巨大的头颅一摇,身体腾空而起,跳过了对面的山涧。
走出去老远,它还一步一回头,朝着踏雪的这边眺望,恋恋不舍。
踏雪晃了晃脑袋,扑扇了几下耳朵,同样躲进草丛不见了,离开的时候,它还冲黑虎这边瞟了一眼。
它发现黑虎就像一株傲然挺立的青松,威风不倒,屹立不动。
黑虎是强壮的,也是柔情的,在体魄上,它跟白鼻子狼王不相上下。在智慧上,它比白鼻子狼王有过之而无不及。
它智慧出众,头脑灵敏,领着山村里三百多条狗跟大梁山的狼群整整对峙了好几年。
它是最后的胜利者,不但打败了狼王,还夺走了它最宠幸的爱妃。
这是一段狗跟狼之间的孽缘,再后来,王海亮也想不到自己家的爱犬,竟然喜欢上了白鼻子狼王的媳妇。并且小母狼踏雪还为黑虎生下了一窝狗崽子。
尽管那些狗崽子没有成活,统统被白鼻子狼王咬死了,但是猎狗跟小母狼之间却播下了爱情的种子。
狼王跟小母狼踏雪还没有洞房,就被黑虎抢了先,这激起了狼王对黑虎深深的愤恨。
它们之间的仇恨又加深了一层。
…………
玉珠的受辱,张二狗的逃离,猎犬黑虎跟母狼踏雪之间产生了爱情,这所有的一切身在Z市的王海亮完全不知道。
那时候也没有电话,大梁山地处偏远,山路崎岖,邮递员也进不去,消息完全阻隔。所以大家唯一的渴盼就是重逢。
大梁山的每一个女人都在翘首期盼,盼着男人赶紧归来。
城里打工的男人也在日夜思念女人,归心似箭。
终于,眼看着到年底了,工地上的民工都开始放假过年。大夯,建军跟建国他们早已迫不及待,只等着老板将工资结算以后,回家过个肥年。
王海亮这段时间一直没事做,他几乎跑遍了Z市所有的商场,包括农贸市场跟花鸟市场,一只在寻找商机。
进入腊月以后,他胸有成竹,心里有了打算。
这段时间,他跟张喜来一家人成为了莫逆之交,不单单张喜来喜欢他,素芬姑娘喜欢他,张喜来的媳妇也喜欢这个年轻后生。
张喜来喜欢下棋,王海亮也是个臭棋篓子,每天晚上吃过饭,张喜来总是摆开棋盘,跟王海亮杀几盘。
有时候只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鸡叫三遍才各回各屋睡觉。
对于这个隐身的女婿,张喜来是十二分地满意,他暗暗观察王海亮很久了,发现这小子不但心眼好,人勤劳,而且知道疼人,自己女儿玉珠嫁给他没有亏。
张喜来一直保守着自己的秘密,不敢对海亮提起自己是孙上香的前夫,玉珠的亲爹,也不敢提起他是他的老丈人,只是在默默照顾着他。
当然,直到现在为止,海亮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只知道他的名字里有个来字,非常亲切地称呼他来叔,管张喜来的老婆叫来婶儿。
终于有一天,王海亮过来跟素芬和张喜来告别,海亮说:“来叔,来婶,素芬妹妹,我要走了,准备回家过年,讨饶了你们几个月,真不好意思。”
张喜来跟素芬都是恋恋不舍,素芬说:“哥,你这就走?多住几天呗。”
海亮说:“不了,必须要回家,家里还有很多事儿呢。”
张喜来也说:“是啊海亮,回什么家?在叔这儿多好,过年的时候咱们在一块,吃个团圆饭。”
海亮脸一红说:“不了,我想……我媳妇。”
张喜来跟他女人就笑了,知道海亮刚成亲不久,小夫妻小别胜新婚。
素芬的脸猛地耷拉下来,问:“那你走以后,还回来不?”
海亮说:“可能不回来了,我不想在城里跟人打工,我想回村去发展,改变大梁山的贫困局面。”
素芬就不再说什么了,赶紧为海亮收拾东西。
经过半年的相处,王海亮完全把这儿当做了自己的家,张喜来两口子也把他当成了干儿子。
海亮如数给了他们房租,并且为张喜来两口子买了好多营养品。
他还偷偷把素芬叫过来,说道:“素芬,闭上眼,哥送你点东西。”
素芬脸一红问道:“什么?这么神神秘秘的。”
海亮说:“你闭上眼就知道了,闭眼啊。”
素芬就闭起了眼,海亮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盒子里是一个精致的发卡,他帮着素芬戴在了头发上。
素芬睁开了眼,猛地看到了发卡,女孩惊呼起来:“哇,真漂亮,海亮哥,谢谢你。”
海亮憨憨一笑:“不客气,谁让你是我妹。”
素芬的心里兴奋极了,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男人送她东西。
八十年代,发卡是很流行的,特别精致的发卡非常贵,不要说是山里姑娘梦寐以求想要得到的东西,城里的女孩也巴不得有男人送。
王海亮将这个发卡当做了纪念物,送给了妹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多久能回来。
这个发卡在海亮看来没什么,但是却在素芬的心里引起了无限波澜。
海亮哥送东西给我,这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喜欢我?哎呀羞死人了。
晚上,素芬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了,女孩的心里思来想去。
海亮哥明天就要走了,这一走或许三五年,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了,这样好的男人让他白白流走,岂不是很可惜?
女孩子长这么大,第一次真正喜欢一个男人,跟海亮相处的半年里,男人的样貌在她的心里日渐清晰。
他的强壮,热情,勤劳,勇敢,还有一身的腱子肉深深吸引了她。
这是个大山里出来的男人,他有着大山一样的胸怀,也有着大山一样的臂膀,当然,也会给她大山一样的依靠。
跟着这样的男人,你不必担心风雨,不必担心伤害,他会随时随地保护你,一旦遭遇危险,他必定第一个站在你面前,为你挡去一切危险,为你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
可惜啊,海亮哥成亲了,成为了别人的男人。
素芬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嫉妒,也升起了一股依依不舍的贪恋。
该怎么把海亮哥留住呢?让他变成自己的男人。
不如,我跟他去大梁山吧?但是这个念头只是在脑海里闪念了一下,立刻就打消了。
她知道海亮的为人,不可能因为她而移情别恋。
再比如,俺把身子给他吧……只要留下他的根,玉珠的男人早晚会变成我的男人。
想到这里,素芬的脸红了,觉得自己很下流,也有点龌龊,只骂自己不要脸,竟然思……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