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几里路,已无人烟。
他已经进入了这座名叫厉鬼山的山脚。
晴朗的天气,声凉的蝉鸣,偶尔传来的几声异响,总让人不寒而栗。
据凤阳镇的人讲述,曾经有两名一星二星的武者,自信进这山寻找珍贵的药草,许多人劝阻,这里有妖兽,两人不以为意,扬言遇见妖兽更好,可以将其身体上的许多东西拿去卖出高价。
妖兽的皮可以做衣或者鞋,再坚固的能做软甲,牙可以做兵器,肉吃了可以补身体,所以一只妖兽从某种意义上来的确是种财富。
没有人能改变他们的想法,镇里的人无奈也将希望寄与他们,不定他们真的可以消灭妖兽。
然而两位武者结伴入山后,却再也没有回来。
于是关于厉鬼山的可怕故事又多了一个。
这座山从此被真正意义上的化为禁地,无人涉足。
景阳脸上却没有太多的忧虑,因为他已经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上这座山了。
因为没有人来,所以这座山没有路,还好山并不是悬崖峭壁组成,他走得稍微慢了些,但还是一直在向山颠靠近。
扯着一根树藤,走在一个斜坡上,空出的另外一只手还在不断地撑着身旁的树。
不知过了多久,他已到达山腰,翘首望去可以看见身下的一片郁葱葱,是一片树的海。
虽然是冷清了,他却并没有有遇见什么野兽。
凤阳镇的传言厉鬼山野兽妖兽纵横,其实并不正确,只是对于自己所畏惧的食物进行的猜想,因为上了山的人都没有回去过,然而在兽类这种生物中,当然是实力为尊,谁强谁为王,一座山里如果有一只强大的妖兽居住,其他动物自然臣服,退避三舍。
所以这座山里,只住着一只妖兽。
那只妖兽就住在山腰的一个洞窟里。
它是一条巨大的白色蟒蛇。
此时,它嗅到了人的味道,还有某种肉的味道。人也并不是山上的那位可怕的人,它很兴奋。
它化成一道流光,冲出了洞窟,扭着长长的身躯穿过树林,很快就到达目的位置,然而当它见到来者时,狭长的双眼中的激动贪婪尽数化为失望。
“老家伙,不认识我了?”景阳看着不远处它,生出一丝亲切感,平静地道。
巨蛇吐着鲜红色的信子,不想理他,调转方向压得草木簌簌作响,悻悻离开了这里。
它横行这带许多年,至高无上,然而十年前这里来了一个男人,从此它的君王生活被彻底破坏。
拥有灵智的它,虽然不会话,但是听得懂他们之间的话,男人一脸的冷漠,告诉它它杀了太多人,杀人本无过,但是作为人,他有责任杀了自己,想要生存的唯一方法就是不准再吃人,所以它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景阳少时的陪练。
一只可以轻松杀死二星武者的妖兽,从此沦为一只男孩的玩物。
它受到了无数掌的拍打,剑的割划,几年如一日,后来男孩长成了少年,离开了这里,它才有了太平的日子。
其实也并不太平,因为少年时不时会过来一趟。
它并非打不过,只是不能怎样打,还手还必须注意分寸,因为那个男子只需平淡地看他一眼,他便会被骇得生不出丝毫反抗念头。
所以难免它此时心情不愉快。
景阳见它离开,不由笑了笑,现在自己没时间,不然一定要跟它练练。
路还要继续,于是他接着朝上走。
一路藤蔓缠绕,野草种子粘满衣服,当他见到一个被改造过洞窟时,他看起来已经很狼狈了。
洞窟外面用木材做了地方的一扇简单的门,门外坐着一个男子,在盘膝打坐,能够让一只妖兽畏惧如此,自然就是卫剑了。
有人不理解究竟要怎样一个人才能忍受在山里寂静生活十年,当初年少的景阳同样不理解,他曾经让卫剑同他一起到镇里去生活,只要谨慎些未尝不可,但是卫剑摇头拒绝了。
年少的景阳看不懂很多事,于是他问难道不无聊吗?
不爱话的卫剑毫无表情地用他冰冷的声音道:“活着本身就很无聊。”
如今景阳明白了为什么,不单单担心被人认出,祸及自己,还有他本身不喜欢喧闹,或者……不喜欢生活,觉得人生没有意义。
这也是他好像对所有事情冷漠的原因
景阳知道,他一定经历过什么。
景阳很熟练地清理掉了衣服上的脏东西,走到洞窟处,将背篓放下,把背篓中用麻袋装着的菜取了出来,从卫剑身旁走过,向着洞窟一旁的一口泉走去,景阳只是看了他一眼,没有打扰他。
其实更准确的这里是一个水塘,一道泉水缓缓不断地从山上流淌下,又流进水塘中,最后又流到山下。
水塘一旁有两个人工挖成的坑,从坑内的些许黑灰以及坑内壁乌黑的灼烧痕迹可以判断出,这是两个简陋的灶。
景阳走到水塘边,将菜和肉认真洗干净,然后将其放在顺手带过来的麻袋上,自己跑到洞窟里,从里面拿出一个木板,一口炒菜的铁锅,一个煮饭的锅以及一个水瓢,还有一口剑。
将木板和锅认真洗干净,再把同样从洞窟里带出来的米洗干净,把锅架在坑上,再倒进去干净的米和水,把火烧旺,然后开始切菜。
菜板就是那块木板,菜刀就是那把剑,剑虽然是普通的剑,但是用来切菜也太过大材用,而且样子非常滑稽,但是他切得确很娴熟,看起来还是好笑,可是也不笨。
他切得很快,很快就完成了,蔬菜和肉都切得很整齐,精湛的剑功如果用来杀人也一定很厉害。
为防止菜凉,他静静等候米熟,过了好一会,米才熟了,他灭了火,让米自己再在余温上热热,同时他开始在另一个灶上烧火炒菜。
同样没什么佐料,但是闻起来好香。
至少巨蛇是这样认为的,即便它相距得很远。
当然也有它嗅觉太灵敏的原因。
它很生气,不断地吐着信子,狭长的眼睛里满是贪欲,但它知道自己吃不到,因为它根本不敢往上走,于是它又出了洞窟,准备去旁边的山里找找食物。
景阳把菜端到洞窟里,放在桌子上,又把米饭端了过来。
洞窟的洞口比较宽,光线比较好,当他把门敞开后里面很明亮,同样很凉快,单纯只考虑这方面,这里是个很适合居住的地方。
景阳走到男子身旁,并没有开口,而是看了看天,稍微松了口气,现在吃午饭刚好。
然后他低下头,看着盘膝打坐的男子,轻声道:“卫叔?”
卫剑的双眸缓缓睁开,然后缓缓站起身来,十分平淡地瞥了他一眼。
“先吃饭吧。”景阳清楚他的性格,也不多什么。
卫剑头。
于是两人沉默着吃着饭。
感受着洞窟里的凉爽,看着卫剑不急不缓的吃着菜,景阳感到了一些满足,他现在没有亲人,这个冷冰冰的男子在他心中已经有了几分父亲的地位,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所以他很满足现在的和谐,因为至少活着。
卫剑毫无表情,至少没有菜难吃,这也是他满足的原因之一。
很难想象一个身份高至太子,如果没有动乱甚至要成为皇帝的人,会对粗茶淡饭满足,会女子才该擅长的东西这样熟练,如果让追查了他十年的武朝权贵看到,不知会感到悲哀还是钦佩。
终于有人开口打破了沉默。
景阳吃了两口饭,淡淡道:“卫叔,昨天毛枢领告诉我一个消息。”
卫剑依然毫无反应。
景阳很自然的继续道:“南宫蝠原来一直在中州,现在他要回南炎。”
卫剑微微一怔。
南宫蝠真正名传中州是十二年前济安陵中那次神功残篇引发的暴动,无数豪杰争锋,轩逸也曾派去高手与军队。
绝世神功,多么可怕的一个词,无数人向往,因为无数典籍中都有记载其可怕,
得神功者化神明,便是最直接的解读。
所以可以想象那一次暴动的可怕。
即便是残篇,也让济安陵血流成河。
最终神功残篇的得主,便是南宫蝠。
一年之后,南宫蝠领导的起义军——南宫军——这一所谓的乌合之众崛起,生死决第一篇赤血化魔这一强大武学现身战场,南宫军成为对抗大寅王朝的彪悍之师。
南宫蝠又偶然大战当时的天下第一强者冰蝉子,最终获胜,成为天下人敬仰的第一强者。
最后大寅王朝镇北大将军李林生攻陷翰伊城,一个月后翰伊城外决战南宫军,南宫蝠败于通天派掌门古凌之手,南宫军士气大跌,最终兵败翰伊城,最后无奈南下,兵退其创建之地——南炎地区,自命南炎国。
自此,武朝基本上统治中州。
南宫蝠依然是一代传奇,失败无法磨灭他的光芒,因为他二十岁便成为天下第一,被冠称百年第一天才。且南宫军虽败,但实力依然可怕,不然也不会十年安稳。
这也是景阳想结盟的原因。
有传言称南宫蝠并不在南炎,事实上的确这十年里他从未出现过,然而如今情机处又有情报他在中州,要回南炎,那自然就是一个机会,和他见面商谈的机会,一个错过了就不会再有的机会。
“知道他在何处?”卫剑终于了今天的第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