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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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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张家巷的院,卧室里。

两具身体正激烈的交缠着,很快就传来了一声长吟,随即室内陷入了短暂的平静,但没过几分钟,那种让人听了脸红心跳的声音再次响起,而且这次持续的时间比较长,眼看着外面露出一丝鱼肚白才消停下来。

“林默,我要死了!被你折腾死了!”白雪在林默的身下气若游丝的哀鸣着,她的肌肤泛着玫瑰红,娇躯还在轻微的颤动着。

林默伏在白雪的背上喘息着,身下的香软让他又有些蠢蠢欲动,可想到白雪已经是疲不能兴,于是只得带着一意犹未尽的翻身下来。

修长的手在白雪的背臀处抚摸着,让她从刚才的蚀骨中慢慢的回复过来,刚才的这场战争实际上是白雪引起的。中考结束后的林默悠闲的无所事事,于是乘着白雪休息的机会来过两天安逸的日子,情人相见当然是热情似火,本来俩人白天就啪啪了好几次,可就在白雪起夜后,回来后的她情不自禁的把林默给弄醒了,于是激情就一发不可收拾。

“让女人美死就是我的天职。”林默的手在白雪的缝隙处一拂而过,让她再次浑身一震,嘴里发出不满的嘟哝。

“还早呢,让我们再睡一会儿。”白雪艰难的爬到林默的怀里,靠在他的胸膛上喃喃的着,几丝秀发划过林默的皮肤,痒痒的让人心动。

“睡吧。”林默轻拍着白雪的玉背,自己也平息着内心的躁动,很快就沉沉睡去。

……

同样是凌晨,从江饭店的客房里。

施国华被膨胀的膀胱给刺醒了,他睡眼迷糊的起身,有些踉跄的走到了卫生间里,痛痛快快的撒了一泡尿。

昨夜他和乔家辉一起喝酒,两人一边喝酒一边抱怨着伍晓霞的不知趣,明明美食坊的生意越来越好,可她老是纠结于亏本的问题。

“你懂什么?先亏本再赚钱嘛!”施国华站在床边,呆呆的看着床上的伍晓霞。

此时的伍晓霞已经没有了白日的骄横,她侧身而睡,露出了一大截白生生的肌肤在外面,在室内半明半暗的环境下更显诱人,施国华只觉得一股邪火直冲脑门,这几天自己可是天天被她指责咒骂,是人都有三分火性,何况还是被自己的未婚妻责骂。

伍晓霞在熟睡中被折腾醒来,施国华有些粗暴的动作反而让她有些兴奋,于是她难得主动的翻身上马,就像是个女骑士一样的上下颠簸着。

就在伍晓霞觉得畅美难言的时候,身下的施国华一声闷哼,随即就软塌下去。

现在又没有那种蓝色的药丸,所以关键时候的拉稀摆带已经是施国华的难言之隐,伍晓霞刚要发作,随即想到这几天自己是不是对他太凶了些,导致他的压力过大。

“嗯!国华,哦!你今天太厉害了,我都美死了。”伍晓霞用自己都想作呕的腔调,娇滴滴的赞美着未婚夫的能力。

“是吗?”施国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伍晓霞居然满足了?这可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

心中志得意满的施国华就想乘胜追击,可惜他自己在下面鼓捣了半天伙计都没有一重振旗鼓的迹象,于是只得安慰自己来日方长,下次再证明给她看。

施国华在美滋滋的想着自己能力的提升,而伍晓霞却在想着怎么打破他和乔家辉的关系,不然自己就执掌不了美食坊的大权,这对于雄心勃勃的她来实在是太失败了。

……

相比于伍晓霞和施国华的同床异梦,林默和白雪这一觉睡的是神清气爽,起床后两人在浴室里呆了接近一个时,出来后的白雪气色非常之好,肌肤几乎能掐出水来,眼里的水波荡漾,娇媚可人。

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可这对于在江浙呆过很长时间的林默来只是意思,夏天最高温度才三十二度的从江市简直就是避暑胜地。

两人都是t恤和短裤,收拾完毕后清清爽爽的出门闲逛,一出夫子路白雪就像个孩子似的拉拽着林默的手,非要去赶集不可。

赶集是西南省的叫法,在南方就是赶圩,这是由偏远地区的农户们约定成俗的买卖日子,这周六在楼楚区的城区,而楼楚区的城区下周赶集就是在星期天,以此类推。不少个体商户都追着赶集的日子在各地奔波,卖些皮鞋衣物等东西,一个集市下来他们的利润可不低。

今天楼楚区从大十字到十字这个区域已经被各种摊给挤满了,林默看着这个人潮涌动的场面有些想打退堂鼓,可白雪整个人几乎都要挂在他的身上,不给他逃跑的机会,于是林默也只得硬着头皮挤进去。

“老鼠药,老鼠药,老鼠吃了跑不脱。”卖老鼠药的贩在卖力的吆喝着,他的面前铺着一张塑料纸,在后面摆放着一包包的药,前面整整齐齐的放着几十只老鼠的干尸和尾巴,这就是广告了。而且他还很有营销的头脑,在纸上写着只要是买了他的老鼠药,那么你就可以把被毒死的老鼠尾巴割下来,下一次赶集时可以买给他。

“他这个老鼠药为什么能毒死老鼠呢?”白雪有些不解的问道,时候家里也有老鼠,而且个头都挺大的,那时候就全靠捕鼠夹了。

林默目测了一下那些干掉的老鼠,最大的连尾巴最少有六十厘米长,估计一般的猫都不敢去触碰这等老鼠的鼠须吧!

“这是毒药,和那些大米伴在一起就能诱杀老鼠了。”这应该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了吧?林默看着一个赶集的老者在贩的劝下买了一份,贩自己也不去碰这些有毒的大米,他用一个木勺舀了一份大米给老者,而且还详细的把怎样使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都解释的清清楚楚的,比后世的某些客服强多了。

“走吧。”空气中散发着某种让林默不舒服的味道,于是他拉着白雪离开了这里。

前面就是两派长长的摊子,全是卖衣服鞋子的,还有些电器,林默两人当然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于是脚步匆匆的在人缝中钻了过去。

过了这段路就是饮食区,各种吃和食品都琳琅满目的堆放在摊子上,让白雪有些垂涎欲滴,她拉着林默一家家的逛着,不时娇媚的让林默给些意见。

“红薯糖吧。”也只有这个玩意的卫生能让人放心些。

“老板,来一斤。”白雪有些雀跃的看着老板处理红薯糖,此时的她不像是一家公司的老总,而是一个俏皮的女孩。

红薯糖是用红薯制作的,选用那种含糖量高的红薯,而且还要去筋,最后才能出糖。

老板用豆面把红薯糖包裹成一缕一缕的,最后用秤一称,嘴里吆喝着:“看好,看好,旺旺的啊!”

所谓的旺旺就是指秤杆尾部的上翘角度,老板先把秤砣打到一斤的位置,加上货物后,如果秤杆下坠,那就是不足一斤;如果秤杆和地面平行,那就是‘平平的’,这种情况一般老板都会主动补上一货物;最后就是这种‘旺旺的’,秤杆上翘,上翘的角度越大,老板的吆喝声就越大,以示自己的慷慨大方。

红薯糖咬在嘴里感觉很有嚼劲,而且还实在,前世林默参加工作后最喜欢的零食就是红薯糖和牛肉干,两者都有嚼头,而且还回味无穷。

白雪费力的吃着红薯糖,不时还喂林默几缕,有时候喂的离嘴太近了,林默就会猥琐的舔一下她的纤指,让她马上就左顾右盼,生怕被人看见,最后才白了林默一眼,只是那秀目中的欢喜大过羞恼。

“盖浇饭,分量足,厨师还是从邻里出来的哦!”前面的一家卖盖浇饭的也在吆喝着,现在还不是他们生意最好的时候,等到了中午时分,那些从远处来赶集的人都会在这里吃中饭。

“邻里出来的?”林默觉得有些不解,邻里有厨师出来吗?而且还跑到这里来做饭。

“别听他的。”由于面临着中考,所以林默近期很少去公司,于是白雪就给他着这里面的猫腻。

“这些都是老板的噱头,邻里的厨师待遇那么好,哪会有辞职的?”

白雪的话让林默不禁失笑,他对自己的敏感有些自嘲,后世某些公司不是吹嘘着什么高科技、专利产品之类的,最后揭晓不过是挂着羊头卖狗肉而已。

所谓的盖浇饭就是一碗米饭,米饭上面堆着菜肴,汤汁也跟着浸入饭中,吃起来味道不错,当然,你要是觉得菜不够好,那么边上还有大盆的卤肉,切好后浇上一些佐料,再要上一碗包谷酒,那真是生活美滋滋。

林默前世今生都没有吃过这种盖浇饭,因为父母总是不干净,而且老板为了节约成本,很多菜都是用心肺炒的,林默最是讨厌这两样东西,从来都不愿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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