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总结0
如果说千珏的失忆是一个意外,那么被我无意间捡回家,也可以说是命运帮他走回正轨,因为我的职业,我是一个摸金校尉,我的职业会让我接触很多这方面的人,而瀚海公司在国内的势力也正是地下文物交易。
一次又一次的机会让千珏的造价作品出现在了瀚海公司的堂主办公室里,而相关资料也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了专案组的办公大厅里,很快,也出现在了千渝的秘密邮箱里。
一时间,潘家园出了一个顶级造假师的传闻就传播开来。
当时的江沅正在寻找千珏的下落,而这个善于造假,而且还技术精湛的郭书明,让他想到了什么,所以才有了他出现在我店里的那次情景。
江沅当时并不知道他的背后还有一双眼睛盯着,所以他找了李老四,想通过中介的方式和我接触,以买卖古董的方式让我帮他寻找金凤昭文玉璧,因为他肯定我如果答应了去云南,我身边的造假师也一定会跟上,到时候大家见了面,就能知道郭书明是不是瀚海的副堂主千珏了。
然而随着我的答应,江沅的计划顺利进行,而江沅背后的李老四所牵扯的那股势力也在秘密布置一切,同时,千渝的大网也在慢慢撒开。
云南金鳞星墓中发生的一连串意外,让郭书明恢复了记忆,然而让他明白一切的时候,却选择继续伪装,因为他发现了李老四他们的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金凤昭文玉璧最终被李老四背后的那帮人拿走了。
为了这个,江沅继续追查下去,然而瀚海总部已经察觉到了警方的异动,他们选择弃车保帅,所以很多核心骨干全部撤回美国总部,然后抛出一部分人作为警方追捕的对象,这样一来,就很合理的解释了为什么瀚海总部会忽然对江百川下手了,弃车保帅,很不幸,江百川是被总部选中的车。
当然,张扬作为瀚海公司的情报中心,他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他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但他没有证据,所以暂时保密,只是暗中制造一些事件,让我们朝某些方面去查。
落水洞的发现,让我遇见了千渝,其实按照千渝如今的说法,他看到我们的时候,心里也是非常震惊的,但是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破绽,同时也为了混交试听,所以他故意弄出一些事端,然而这些并没有逃过张扬的眼睛,不仅如此,似乎还有一股势力盯上了我们,为了不让警方的这张大网提前曝光,千渝选择自杀,让自己死亡,人死了,一切线索就都断了。
然而假死又不是真死,所以,尸体必然是不能被发现的,也正因为这样,千渝躲过了那股暗中行动的势力的监视。
从落水洞出来的一些事情,根本就是我们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的衍生,很多都是顺其自然的发生,那段时间,我们做什么,警方根本没办法监视,一直到后来关樾的出现,警方的视线再次回归。
千渝换关樾,然而目标还是我,这不仅仅是因为黄泉冥祭与我的家族有关,更关系到一个问题的关键,那就是黄泉密文,那些黑势力想要得到黄泉冥祭的信息,首先要有一个通晓黄泉密文的人,而我就是这个合适的人选,但因为我这个人比较不合作,所以他们一时也没有什么太好的计策。
在之后警方一直都是暗中观察,只要我在出现,他们就想方设法的把我身边的人弄走,而弄走的方式就是失踪,意外等等,他们的目的,就是等我身边出现他们要找的人,一条最值钱的大鱼。
一直到张世阳的出现,警方再次锁定了我为目标。
张岳岩,这个地下组织的最后一位领头人,本来他们是想直接一网打尽,可就在这时候,顾少陵找到了他们,声称他可以往帮忙,让张岳岩落网,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先把我放了,不能抓我。
为了安全起见,顾少陵易容成了耗子,然后主动去找张岳岩,跟他说了一些楼兰古国考古发掘的内幕,让张岳岩觉得自己就是来搭伙的,正是用人之际的张岳岩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看着一脸无害的年轻人,会是一个身怀绝技的年轻道士,而且还是个跟警方合作的进步青年。
顾少陵算准了天气,他要利用这场沙漠看着很凶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杀伤力的龙卷风来设计陷阱,然而我还真的中招了,主动从那条挖好的通道跳了下去。
然而后面的事情就真的完全出乎意外,顾少陵自己也没想到,我们掉下来的地方居然和其他地方相同,原本只是把我们分开,单独抓捕张岳岩,可是没想到,会出现岔路,好在顾少陵精通五行玄学,这才确保我们一路平安,然而出口却是国中之国,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几次实验之后,最终没有办法揭开国中之国所创造出来的幻境,无奈只好卸去伪装,让千渝的人来求救,毕竟楼兰区域并非真正的无人区,直升机还是可以到达的。
根据千渝的说法,这张渔网的卧底除了牺牲的同志之外,基本上已经回归大本营,他们都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生活,等待的就是出庭作证,可就在所有人期待开庭的时候,一封密电出现在了局长的个人邮箱里,这里面所涉及的内容就是千渝这次冒险出山的终极任务。
他说道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了一句,“是不是跟江沅有关。”
千渝犹豫了下,还是点头,“他是必须要抓到的人,但是现在的他已经开始另外一部的计划,他不再是你和我认识的那个人了,哥,大局为重,帮我行吗?”
我知道警方一定不会放过江沅,想想也明白,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瀚海堂主,光是我看着的就有不下十几条人命在他手里,我不知道还有更多,瀚海那几年的交易,基本上都是他经手的,细细想来,用罪大恶极其实也不为过,但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