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之后两人相拥着睡了一会儿,但或许是因为初次的缘故,赤身搂在一起的两人在迷糊中忍不住抚摸着,摸着摸着感觉又上来了。
梅开二度之后的林雪菲非但没疲倦,精神头反而足了。再看看帅兵,虽然有些累的模样,但却不萎靡。
“我还要……”林雪菲窝在帅兵的怀里,恶作剧般地来了一句。
“噢,好……”帅兵没什么废话,侧过身就准备“上马”。
“别!我开玩笑的!”林雪菲吓了一跳,连忙道,“再来一下我今天就别下地了!那边第二层抽屉里头止疼药和消炎药,拿过来?”
“很疼?”帅兵立刻关心地问道。
“还行吧,”林雪菲撇撇嘴道,“不吃药的话要休息一阵子,我总不能赖在床上不起来吧?反正现在动一下就疼,我可不想等会儿下地之后走路姿势怪怪的。”
帅兵依言下床给林雪菲拿来药片,然后穿上衣服悄悄开门穿去倒了热水进来。
林雪菲吃过药,抹抹嘴角的水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帅家的儿媳了,以后我的任务就是生孩子,生一堆的孩子……”
帅兵脑门儿上顿时就是三条黑线:“你就是为了生孩子?”
林雪菲道:“你连续两回都射在里面,又没任何措施,我也没什么嘛!我躺到这会儿,一儿都没流出来,运气好的话,咱们的大儿子或者大女儿就在这里面了。”
“呃……”帅兵有些尴尬道,“你的意思……像芸那样挺着肚子结婚?”
“抱着孩子结婚也行啊!”林雪菲满不在乎道,“我是你的,一辈子都是,计较那么多干嘛去啊?何况有些地方的风俗就是这样,一定要等孩子能打酱油了才结婚呢……”
“那……不好吧……”帅兵支吾道,“其实我就是想着那个……婚纱照吧,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拍,然后等你怀孕之后还要拍……其他的我就随便你了。”
“原来是这样啊!”林雪菲道,◆▽◆▽◆▽◆▽,m.★.co↑m“其实怀孕的概率很低的,因为这两天‘那个’就要来了。”
“这样啊……那好!”帅兵了头,“不是我不想生,而是我连怎么做个男人还没弄清楚呢,就要开始学着怎么去做丈夫了……在学会做你的老公之前,我是不敢再去学着当父亲的。”
“我也是啊,刚刚才明白女人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可没功夫学着当妈!”林雪菲也笑了,“过两年再吧!”到这里,林雪菲看了看乱糟糟的地面,提醒帅兵道:“帮我把衣服都捡起来……先别捡了,天凉,你就只穿了这么,先进来暖和一下。”
帅兵动作快,趁着林雪菲话的功夫,他都已经把衣服都捡起来堆在床头了,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钻进了被窝。虽然打了空调,可南方人的空调多半都是留着夏天用的,冬天根本指望不上,睡觉保暖基本靠多盖两条被子。
钻进被窝之后,帅兵立刻觉得舒服了许多。林雪菲也适时地钻了过来抱住了帅兵。
“抱着你,暖和了没?”
“暖了。你还疼么?”
“好一些了。”
“再睡一会儿吧!看你这想动又不敢动的样子,睡一觉兴许会好。”
“不能睡了,再睡,晚上又睡不着了,”林雪菲抱着帅兵温存了一会儿,伸手探出被窝拣出自己的衣服又缩回被窝,把衣服放在被窝里捂了一阵,等衣服暖和一些之后开始在被窝里慢吞吞地穿。
一开始的时候因为疼痛而动作有些不方便,但习惯之后就渐渐好起来了。
“去健身房吧!”穿好内衣的林雪菲提议道。
“呃……你能动?”帅兵不信道。
“我就是……想洗个澡而已,上午回家的时候刚看见我妈给太阳能上冷水,今天肯定没法洗澡,”林雪菲道,“不去健身房也行,区外面就有公共浴室,不过……健身房那边有常备的换洗衣服,这边的话,就要买新的了。”
“买就买吧!”
两人商议了一阵之后起身,穿好衣服关了空调,在收拾床铺的时候,床单上的血迹和污迹让两个人有些发窘了。
“怎么办?”帅兵有些尴尬,“要不扔了吧……”
“扔?你以为扔掉了我妈就不知道我们俩在这里干什么了么?”林雪菲没好气道,“住客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再了,我这个身体好歹也是你的,这是你的第一次啊!守了二十几年的膜就这么交待在这张床单上,你好意思就这么扔掉?你就那么不在乎?”
“呃……收起来?”帅兵换了个提议。
“折好,给我妈!”林雪菲果断道,“从今天起,我既是儿子又是女儿还是她的儿媳。”
“呃……”帅兵有些窘,“太不好意思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林雪菲劝道,“不论站在什么角度,这都是你的骄傲。站在女人的角度,这张床单能证明这二十几年是个老实本分的姑娘,没有打着爱情的旗号随随便便就把自己交给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作为男人,你用流血的方式征服了一个女人,一个完完全全属于你的女人。就这理由,走到哪儿都不丢脸,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把床收拾好就行了,我妈这聪明劲儿还是有的。”
“嗯……好吧!”帅兵了头。
林雪菲立刻动手,把床单抽出来,折好,折叠的时候特意把那块血迹和斑驳的污迹露在最上面。叠好之后平平整整地放在了床中央。
两个人出门的时候,高桂枝正在厨房准备各种调料。再过些日子就要入腊,腊肉腌鱼咸菜香肠的腌制卤水要提前准备好。看到两个人穿得整整齐齐地出来,高桂枝下意识地问道:“你们要出去啊?”
“啊……妈!我们想出去洗个澡。”林雪菲解释道。
高桂枝显然看出了林雪菲别扭的走路姿势,愣了片刻之后眼角就满含了笑意,头道:“噢,晚上早回来吃饭。今天晚上该吃汤圆,图个团圆。”
“哎,好嘞!”林雪菲爽快地答应了。走到门口,林雪菲给帅兵披上大衣,再围上围巾,拍拍帅兵的胸口,笑着道:“现在看看,还是挺帅的嘛!”
帅兵亦是替林雪菲穿上短外套,不过林雪菲就不止围巾这么简单了,毛线织的帽子、手套,还有口罩,全都戴好。两个人这才出了门。南方的冬天阴冷,北方的冬天干冷。盖因南方水多,空气里湿度比北方重,不管穿多厚实,衣服里总有些水气,水气散发的时候吸热,人反而觉得比在北方更冷。
帅兵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林雪菲亲昵地挽着帅兵的臂弯,两人就这么靠在一起慢慢地走着。区里时不时地有人走过,看到帅兵之后都远远地打招呼,可眼睛却忍不住朝林雪菲瞟。没办法,林雪菲从来都是素颜,素颜状态下的林雪菲虽然谈不上惊艳全场,但也是中上之姿,比起庸脂俗粉要耐看得多。
然而此时林雪菲带着口罩,只有两只眼睛露了出来,给了人很大的想象空间。本来这个想象是可正可负的,不过林雪菲的身材实在是“惊艳全场”了。无他,海拔高。本身林雪菲有和身材中等的男人一般高,如今还穿的厚底战术靴,紧身牛仔裤把本来就很长的腿显得更长,这还不够残忍,最让那些靠高跟鞋撑身高的女人不能容忍的是,这货的上衣居然是一件短外套,外套一短,更显得腿长。
别旁人了,就连林雪菲自己在给自己选衣服的时候都很自信的认为,如果自己还是当初那个男人,单凭这腿,就够自己玩一辈子了。更何况这张“五官端正、只欠淡妆”的脸?只不过化妆太耽误时间,而且整太漂亮了也未必是什么好事,夏天的时候被咸猪手摸了一下屁/股,让她恶心了好久。为了不给帅兵添麻烦,林雪菲倒是宁可不化妆。
尽管如此,这身材已经足够让一路上的人对帅兵羡慕不已了。
帅兵先是拦下一辆出租,两个人到了市中心之后钻进了商场。摘下手套和口罩,两个人手牵着手在里面闲逛。
“这件挺好看的,买给穿穿看?”
“不要不要!好贵!就我身上这样儿的最好!”林雪菲不断摇头。这让同样在配老婆逛街的其他男人表示羡慕嫉妒恨。其实只有林雪菲自己心里最清楚,漂亮衣服她是挺喜欢的,但她更怕麻烦。好衣服就要花时间保养,从部队里带回来的轻微强迫症又使得她不愿意做把衣服随便乱丢的懒女人,权衡之下还不如整天穿这些一两百的某宝爆款,平时也就是塞进洗衣机搅和搅和完事……
总之,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怕麻烦。
宅男都这德性。一般外卖或者泡面能解决的问题,坚决不下馆子,更不可能自己去买菜下厨。即便是不得不去购物一次,那也是先盘算好清单,然后到了超市推着车直奔自己要买的东西,买了东西直接走人,“行如风”是也;路上基本不听,除非偶尔看到穿着清凉的妹子……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只要不是死到临头,我还是不动。
这就是宅男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