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扬还有些犹豫,毕竟毛冬雨除了长得不如楚天鸽漂亮,其他方面都可以算得上相当可爱的女孩子,在之前,这样的女孩他只敢晚上做梦的时候**一下罢了。现在,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对着他笑,对着他撒娇,让他在心理上的满足感空前膨胀,他觉得,他是真的有些喜欢上她了。
“怎么的?拿了老娘的钱就想不听话了?”楚天鸽一句话将王鑫扬打回现实,是啊,没有楚天鸽,他王鑫扬什么也不是,至于昨天到手的那五十万,他真的很没出息地摊开在床上数了一遍又一遍,恨不得吃饭睡觉干什么都抱着才好,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想想藏在床底下那五十万,再想想楚天鸽承诺事成之后的另外五十万。有了这笔钱,他想要毛冬雨这样的女孩根本易如反掌。
去他大爷的公理法律,没有钱全是扯蛋!
王鑫扬狠狠咬着后槽牙,颤抖着用手去解毛冬雨的衣服。一件件剥落,直至一件不剩。毛冬雨静静地躺在床上,双臂向上张开被缚住。楚天鸽满意地打开DV,开始录制。
地下室内没有空调,比客厅要阴冷得多,深秋的寒意透过墙壁传递进来。毛冬雨喝下的奶茶中只加入了轻量的安眠药,经过一番折腾,又被冻了一会,毛冬雨幽幽醒来。
恍惚一阵后,她回过神来,才发现王鑫扬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神再不见以前的温柔,而自己身上好冷,她想起来,才发现根本动不了。
“鑫扬,你干什么?快放开我!”毛冬雨此时已经发现自己双手被缚,一丝不挂的事实,她觉得有些难堪,虽然她也想过,两个人都是成年人,发生些什么情情爱爱的事也算正常,但是将她绑成这样羞人的姿势,根本已经是不正常的范畴了好不好?毕竟两个人还没熟到可以赤裸相见的地步,更何况还带着些**的色彩。
毛冬雨此时有些后悔自己被王鑫扬的外在条件吸引了,没有及时醒悟,这个世界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自己并非十分优秀,他王鑫扬条件这么好,干嘛会对她一个刚入职场一清二白的小职员感兴趣,敢情是因为这货爱好有些变态!怪不得一直没女朋友,是个正常女人碰到这种变态都要退避三舍吧?果然网上认识的人都不靠谱!
毛冬雨还在那腹诽今天怕是要吃亏,得想个办法让王鑫扬放了自己才行,就听到一个陌生的女声响起:“你还等什么?还不快上!”毛冬雨循声望去,才看到楚天鸽。
这个女人长得真漂亮,精致的五官,得体的衣着,耀眼的首饰,这是毛冬雨的第一感觉。她为什么会在这?看向自己的目光为什么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为什么她的身前还放着部DV,那上面显眼的红点表示着DV正在工作,而自己呢?像将死的鱼似的被人扒光放在床上,在明亮的灯光下一览无余,正被录进DV!
“王鑫扬,你个死变态!快放开我!不然你就等着我回去告你吧!等你的公司知道了、你的上司属知道了,你的朋友都知道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看你还怎么在这混下去?”毛冬雨奋力挣扎着,狠狠咒骂着王鑫扬,连被绑着的手腕磨出血丝也不觉得疼,她的心里满满是被侮辱的委屈,只想快点回家,狠狠地哭一场。
“没看出来啊,挺温柔的女孩子也有这么野性十足的一面,不过我喜欢。接下来,该看你表演了。给你。”楚天鸽拿着个套套递给王鑫扬:“小心别在她身上留下你的DNA,不然到时候被警察找到证据,可就不好玩了。”
王鑫扬内心的挣扎早已经输给100万巨款,没有钱,连人格都没有,哪里还配去善良仁慈?所以他顺从地接过,一步步向着毛冬雨走去。
毛冬雨吓得连哭腔都变了味,也不再说狠话了,开始求饶:“大哥,大哥我错了。你们放了我吧,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真的,什么也不说。大哥,我不喜欢这样啊,求求你饶了我吧。”直把王鑫扬说得心烦。
作为一个人,当另外一个同类在你面前苦苦哀求时,都会有些不忍,毕竟哪怕再恶毒的人,心底总会有那么一丝丝叫做良知的东西,何况是第一次做这种坏事的王鑫扬。在争得楚天鸽的同意后,他狠狠心,堵住了毛冬雨的嘴,开始做他该做的事。
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面对着DV镜头和楚天鸽的注视很不好意思,总之很久很久的时间过去,楚天鸽的细脚高跟都有些站不住了,王鑫扬依然软得像面条一般,怎么也硬不起来,当然更不可能侵犯毛冬雨了。
楚天鸽抚额,怪她准备得不够充分,对上王鑫扬乞求又尴尬的目光,只得先放过毛冬雨,拉着他灰尘溜溜地逃出屋子。
“你怎么这么笨!连个女人都搞不定!到底是不是个男人啊?”楚天鸽指着王鑫扬的鼻子骂。王鑫扬忍了又忍,终是什么也没敢说,只低着头,任楚天鸽骂了好久。
“出去买药,快去快回!”楚天鸽甩给王鑫扬几张毛爷爷。
买药?王鑫扬只愣了一下,便明白过来。
于是一个小时后,地下室内,楚天鸽与王鑫扬再次回来。让原本松了口气的毛冬雨又害怕起来。
嘴一直被堵着,身上还冷,毛冬雨觉得从小到大都没这么难受过,可是她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些呜呜的叫声并一直流着眼泪来提醒两人她有多可怜。
这一次,王鑫扬视而不见。从来没有服用过这方面药物的他反应很激烈,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那一点上,迫不及待地扑将上去,根本不在意还有旁观者在场。
楚天鸽满意地看着王鑫扬的表演,毛冬雨的更夫虎挣扎越痛苦,她就越开心。
“很好,现在,掐死她。”
原来是想要自己动手的,但是现在楚天鸽改变主意了,旁观他人给了她足够的满足,动不动手已经无所谓了。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只要不自己动手,那么她就不算杀人犯。
谁让她一直以来专攻民法,刑法学只是低空飞过,应付考试用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