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佐没有说假话,这一刀确实是朝孙元的脖子上割来,借着战马和人体的重量,这一刀却不是孙元所能抵挡的。他手中的苗刀虽然锋利,乃是步战利,可却不足以破开孙元身上的软甲。如今借着战马腾空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兵器的不足。
孙元没想到刘良佐有这么高超的马术,也没有想到这匹花马竟然神骏到如此程度。这已经不能用一头牲畜来形容了,这就是一头恶龙啊!
他甚至能够看到那头战马眼睛里的狂躁和凶悍,嗅到它口鼻中喷出的白沫的气味。
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离死亡这么近,孙元知道即便自己提起斩马刀将敌人的苗刀架住,那巨大的力量也会瞬间将自己压倒在地。
一旦落马,在如此凶险的恶斗中,他再没有机会站起来了。
这只是可能之一,最大的可能是自己手中的刀柄和脖子会被刘良佐一刀砍成两截。
难道就这么死了,死在胜利的前夜?
不!
烟雾弥漫,火星满天飞舞,燃烧的松树明亮而狰狞。刘良佐跳得实在太高,头盔上的红缨瞬间被松树点燃,形容恶鬼。
孙元动了,手中的斩马刀反横着朝旁边扫去,一刀将那颗海碗粗的松树砍倒。
“刷!”
“轰!”
正在熊熊燃烧的松树猛然倒下去,直接砸到刘良佐身上。
那颗松树何等茂盛,刘良佐和那头如同恶龙一般的战马被直接盖在下面,时间竟脱身不得。一人一马同时大声嘶吼,在下面挣扎不停。
可惜,这火是如此之大,转眼,就烧成了一团。
惨烈的叫声从浓烟中传来:“啊,啊,啊!”
“就这么结束了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孙元从战马上跳下来,脚刚一落地,就一个趔趄摔了下去。
撑在地上,灼热的地表瞬间在他手心烫出一串水疱。
“孙太初,孙太初,给我一个痛快的!”刘良佐的声音在火堆中传来:“是好汉,就给我来一刀,啊……啊,来吧!”
定睛看去,刘良佐全身都是烈火,破碎的铠甲缝隙里有烟不住渗出,身体已经开始蜷缩变形,显然是活不成了。
“若非是我要借君头颅一用,还真不想动刀子。”孙元苦笑一声,“刘良佐,你是某生平第一个害怕的人,不得不承认,孙元小看你了。对于你这样的猛兽,我是离得越远越好啊。”
“过奖,啊……快动手!”
孙元:“不过,你今天的表现确实值得人尊重,且借君头颅一用。”
火光中,刘良佐的声音传来:“谢谢!”
“嚓!”刀光闪过,斗大头颅跃上半空。却没见到半滴血,难道都被这烈火烤干了吗?
……
软甲已经被砍得不能用了,数了一下,身上至少有六条伤口,也就是说,自己至少和刘良佐交手六回合以上。
孙元光着已经被纱布裹满的上身,苦笑着看着眼前的战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如果不是自己在关键时刻灵光一动砍刀那颗松树,如今被切下头颅的只怕就是他孙元了。
好在身上有两层铠甲护身,伤口都不太深,只破了一层皮。就是血流得有些多,让人感觉身体发飘,脑子不太够用。
“武艺这种东西实在没什么用处啊,在战场上,关键是防具要好。”孙元忍不住感叹一声,他倒有些想叫工匠打造一套犟驴子那样的板甲,将自己弄成机器人模样了。
那种中世纪骑士铠用来虐轻步兵最好不过,一般的刀剑砍上去基本没有任何用处。所以,欧洲骑士手中的武器大多是沉重的大剑、连枷、钉头锥和大斧,而不像东方有那么多花样百出的刀剑。
……
“太初,可还能骑马,你可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啊!”傅山在身边笑眯眯地问。
孙元气得笑起来:“青主你没看到某刚经过一场血战吗,这么急就叫我赶路了?”
“血战,哪里,我怎么没看到?”傅山翻了个白眼,故意一脸郑重地说道:“禀将军,此战,我军伏击刘良佐中军,大获全胜,共歼敌一千有余,俘虏两千,贼酋刘良佐授首。自此,寿州军已经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我军阵亡十二,烧伤三十,都是轻伤。乃是一场空前大捷,恭喜将军了。”
孙元知道斗嘴不是傅山的对手:“懒得同你说,缴获如何?”
傅山指了指前方的原野,笑问:“太初你说呢?”
“我说什么呀,给我一个确切的数字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眼前全是蠕动的牛羊,一直铺到了天边。
没错,就是蠕动。无边无际,一眼也看不到头。一片黄,一片黑,一片白。黄的是黄牛,黑色的是水牛,白色的则是羊群。
傅山:“这个花马刘还真能抢啊,一路从北方抢到江淮,共抢了一万头水牛,两万头黄牛,至于山羊、绵羊,实在太多,也没办法计算,怎么着也是三万多头吧,真不愧他花马刘才绰号,这厮怎么就那么喜欢牲口呢?至于战马,有三千匹。将军你大约还不知道,他冶山老营附近几十里地已经被牛羊吃得寸草不生了。”
孙元惊得抽了一口冷气,然后狂笑起来:“发了,这回是真的发了,也不枉老子身上受了这么多伤。青主,将牛羊都带回扬州,分发到各地卫所,马上就要开始种植冬小麦,正缺大牲口呢!”
“是,将军。”
孙元:“牵一匹好马来,点上一百骑精锐,某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班。”
傅山担心地说:“将军身上的伤还撑得住吗,这么点人马是不是少了些?”
“一点皮外伤,算得了什么。就是血流得有些东西,喝碗羊汤就好。一百骑不少了,我又不是去打仗。而且,看管俘虏,押运缴获的牛羊也需要人手。这么多大牲口得来不易,得好好看管,一头不落地带回去。况且,扬州那边的形势说不准会有什么变化,有骑兵在,对高杰和黄得功也是一种威慑。”
傅山点点头:“确实,如今将军已经威震江北,谁人敢惹?”
一个亲卫将一具软甲取来,套到孙元身上,又要在外面套上一具铁甲。
孙元一摆手:“不用了,太重,不舒服。某这次去见刘泽清有不是打仗,犯不着如临大敌。江北战事至此已然结束了。”
没错,他这次是去天长找刘泽清,挟大胜之威,逼他投降。
这也是傅山和孙元的计策之一,刘泽清此人一向胆小懦弱。上次战役,这老小子一箭未发全军撤退,可以说已是彻底怂了。
现在孙元又砍下了刘良佐的头颅,正好用来威吓刘泽清。
兔子一死,狐狸那么聪明,自然知道害怕。
若他敢于不从,等待他的就是刘良佐那样的命运。以孙元对真实历史的认识,和对刘泽清的了解,知道,只要将刘良佐的人头王他那里一亮,这个刘总兵就会投降的。
“抓紧时间埋锅造饭,吃饱了某也好去天长,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呢,某没多少时间了。”
一口接一口的大锅支了起来,原野上到处都是肉香。
这日子好象过年一般,除了不能饮酒,牛羊肉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就连俘虏也不例外。
连续多长血战,骑兵军出现了一些伤亡,急需补充。
骑兵是技术兵种,一个合格的战士,需要训练许多年。并不像长矛兵和火枪手,直接从征召军户,简单地练上几个月就能像流水线上的工业产品一样被生产出来。
花马刘的骑兵都非常精锐,这些军士骑术了得,都是打老了仗的,简单整训之后,择优充实进骑兵军,立即就能拉上战场去。
依孙元看来,这两千俘虏中,除去伤员和不能用的老兵油子,至少能选拔出一千。单就这一点来说,这一战自己赚大了,非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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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已经熄灭,黑烟滚滚而起,就连天上的太阳也被这厚重的烟雾笼罩了。
光线变得阴暗。
此刻,高杰正骑着马站在山冈上。
眼前的原野上到处都是涌动的牛羊,一队队宁乡军骑兵整齐地移动,手中的鞭子响亮地在空气中炸响。
一辆辆青铜炮被挽马拉拽着,平稳地在路上行使。没有套上炮衣,青色的炮管闪烁着狰狞的光芒。
炮兵、马夫背着辎重,哗啦啦地走着。
实在太多人马了,都滚滚向东,看起来如同扫荡一切的狂风。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将,他自然能够轻易地清点出宁乡军人马的数量。三千,扬州镇出动了他们手头所有的骑兵。再加上那些垂头丧气的俘虏,和几万头牲畜,组成一支庞大得让人绝望的军团。
一面接一面黑色的大旗竖起来,在烟雾和阳光的衬托下如同黑色的火苗猎猎飞扬。
高杰身后三百多骑兵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没有人发出一丝声音。
“将军……已经问清楚了,刘良佐大军在此遭到孙元伏击,已全军覆没,刘总兵官被孙元斩首。”一个士兵满面惊慌地跑过来,他们在来的路上抓住了两个侥幸逃出包围圈的刘良佐士兵。
“什么!”低低的喧哗在队伍中扩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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