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孙元在徐州元字营所在军营的校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誓师典礼。
元字营、健锐营、骑兵军及镇相关机构都有出席,就连甘辉也做为嘉宾站在孙元身边。甘辉以前也在宁乡军教官手下受过训,可对于宁乡军究竟是什么模样,又强大成什么程度,一直没有认识,站在孙元身边,他瞪大眼睛,惟恐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宁乡军军容之盛,器械之精良自不用说。当铁甲洪流在纷飞的雪花中排着整齐的队型,一队队从眼前经过时,甘大侠才真正感受到什么是寒光照铁衣,什么叫不可阻挡的力量,身上禁不住爆出一层鸡皮疙瘩。
已经不需要任何动员了,孙元和军中大将们甚至没有发表任何演说,举行完仪式之后,只将大手一挥,就命令部队出发。
但是,这场典礼还是出现了一桩煞风景的事情。按照朝廷的制度,大军出征之前要杀一头牯牛誓师。
孙元如今身份尊贵,动手杀牛的事情也轮不到他,自有侍卫代劳。于是,孙元就请出弘光皇帝赐下的尚方宝剑,侍卫提起宝剑,一连刺了那头牯牛好几刀,不但没有将那头大畜生刺死,反戳得它浑身是血,狂性大发地尥蹶子。
看到牯牛乱跳乱叫,观礼台上的文官们一团混乱。而武将们则都拔出身上的腰刀,大叫:“保护君侯!”
“不要乱!”
孙元心中一阵好笑,这弘光皇帝赐下的尚方宝剑质量实在是太差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钢火,也就是个装饰品。那还是扬州大战之后,自己升任曹国公、太子少保时,朝廷才派人随圣旨一起送到徐州来的。孙元一看,就不是太喜欢,随手就挂在书房里,从来没碰过。这玩意儿,就不是上阵杀敌用的。
这次誓师,筹办这个仪式的人为了将典礼办得热烈,选的牯牛极为健壮,比起一般的黄牛高上半个头,往那里一杵简直就是一头巨兽,想必生命力是极其顽强的,难怪这么不好杀。
见闹出这么个乱子,黄佑最重礼节,气得直打哆嗦:“怎么搞的,怎么搞的……”
“奸细,一定出了奸细。”梁满仓满面都是杀气:“要彻查!”
“没那么严重。”孙元哈哈一笑,一把推开身前的卫兵,抢过那把宝剑,对着牯牛后颈处就竖直地狠狠刺了下去。
他方才看得明白,杀牛的那个卫兵的杀法不对。像这种重约千斤的牯牛,你要想几刀将之杀死,根本就没有可能。杀牛誓师,并不一定是一定要将牛杀死,只需让它瘫痪在地就可以了。
在后世,孙元也从电视里看过西班牙斗牛士的表演,见卫兵的思路出了问题,也知道放任这头牛折腾下去,确实有损失士气。当下一个冲动就扑了上去,一剑刺下。
也是运气不错,感觉到自己手下的宝剑顺利地从牛颈椎的缝隙处戳了进去,瞬间就刺断了牯牛的中枢神经。
“轰隆”一声,巨大的牯牛倒下,腾起一股小小的烟尘。
喧哗声突然停止,千万士卒都张大嘴巴看着威风凛凛的孙元。良久,同时发出山呼海啸的呐喊:“万岁,万岁,万岁!”
眼睛里全是狂热的崇拜之色。
那是我们的统帅,我们不败的统帅!
万岁!
而孙元猛地抽出宝剑,朝北方一指,大声呐喊::“士兵们,我是孙元,我命令你们,向北,向北,向北,直到碰到敌人,消灭他们,杀死他们,夺取我们的荣耀,我宁乡军——”
“我宁乡军——威武!”
……
等到部队陆续开拔,黄佑才松了一口气,在后面追着孙元叫道:“曹国公,杀牛的事情是你能做的吗?若是有个好歹,堕了我军士气,又该如何?”神情中已经是出离的愤怒了。
孙元一看,脑袋顿时大了一圈。还是罗如意乖觉,急忙拦在黄佑身前,不住赔笑:“黄先生,黄先生,我的黄老爷诶,下官有紧急军务禀告,可否借一步说话。”
这才让孙元顺利地脱了身,骑上了战马。
后面传来黄佑的怒喝:“罗如意,你拦住我做什么,你这也算紧急军情,起开……”
孙元心中更是畏惧,将头一缩,夹了夹马腹,走得更快。
好不容易让侍卫将自己团团护中,心中才安稳了些。旁边,傅山抚须不住地笑,让孙元有些不好意思。
“君侯今日就要出征,末将已经将李教官的骨灰安葬,算是完成了当年对亲家的承诺。马上就是北伐,军务在身,不克久留,这就告辞。”甘辉拱手向孙元做别。
他也看得出来,孙元对自己极为看重,有笼络自己之心。
对此,甘辉内心中是十分感激的。只可惜,他是一个忠义之士,所谓一仆不事二主,既然是镇海军的人,自然要对郑成功尽忠。改换门庭,投到孙元麾下,不符合他的道德观。
孙元笑道:“甘将军这是要去哪里?”
甘辉以为孙元还要强留自己,有些微微不悦:“君侯恩情,甘辉永世难忘,无奈我身为镇海军的带兵大将。大战在即,自然要归队为国家效力。这就拜别君侯,去南皮向靖远伯报到。”
孙元:“某虽想留下将军,无奈将军是个忠义之人,若强留,反不美。不过,你现在去南皮,怕是见不着大木。扑空了不说,反耽误行程,只怕这场收复京畿之战都要错过了,岂不是一场天大的遗憾。”
甘辉一呆:“末将不明白。”
孙元微微一笑,对身边的傅山道:“青主,你同甘将说说。”
傅山骑在马上,一边走,一边同甘辉将大运河上冻,镇海军后勤给养不足,且天津卫那边因为受到地形限制,不利于大兵团展开。所以,郑成功只能改道去保定,从那个方向攻打北京的推测大约同甘辉说了一遍。
又道:“甘将军,说不定此刻健远伯已经带着镇海军的主力改道去了保定了。我军也要去那里,不如咱们做一路。”
甘辉知道傅山乃是诸葛再世,顿时就信了,点头道:“如此,只能在叨扰君侯了。”
孙元大喜,一把挽住甘辉的手。看了一眼远处的孙天经和甘凤瑶,笑道:“甘将军,我家孩子天经和贵公子好象很谈得来,大军从这里开拔去保定,至少也得十来日,也好让他们多多亲近。我儿天经性子孤僻,难得有个说得上话的朋友。”
顺着孙元的目光看过去,却见,远处曹国公孙元的嫡长子孙天经和甘凤瑶都骑在高头大马上,两人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都小声地笑着,显得很是开心。
说起来,甘凤瑶今年已经快十五岁了,比起孙天经要大上许多。不过,大约是继承了母亲的高个子,孙天经看起来和甘凤瑶一样的体形。
二人身上都穿这一件制作精良的全金属胸甲,头盔戴得端正。鞍上斜插着一把米尼枪,腰上除了一把手铳,还悬着一口柳叶刀,看起来当真是威风凛凛,英气逼人。
在他们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大孩子也做同样装扮,不过,却没有说话,嘴唇紧抿,竭力做出刚毅的模样,人正是高杰的儿子高元爵。
周围,以朱玄水、俞亮为首的重甲士将三个孩子团团护着。
一直以来,甘辉对自己的儿子都是恨铁不成钢,这小子实在太害羞了,不像个男子汉。这么下去,将来如何得了。
现在,却见儿子一脸的开朗,威武雄壮,却是痴了:我儿终于长大了!
良久才道:“君侯,小公爷少年英雄,犬子能够在他麾下效力,实是无上荣耀。”就恭敬地一施礼。
孙元道:“军队是个大熔炉,只要放进去,就能锤炼成一块好钢。”
甘辉由衷地说:“君侯说得是,对孩子,真不能太惯着,是得放战场上好好锤打锤打。”
他心中顿时一动,暗想:甘辉这样的勇将军既然落到我手头,自然是不能放过的。郑成功虽然同我私交不错,可这样的人才放在他手里,却是耽搁了。镇海军打完这一仗之后肯定是要还镇福建的,那边又没有什么仗可打。倒是我宁乡军拿下北京之后,无论是向西收复山陕,还是进军东北、蒙古,或者朝鲜,都需要大量的军官。甘辉在我手下,也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或许,傅山这头老狐狸说得对,要想留下甘辉,还真要着落到天经身上。
这个甘将军别的都好,就是太看重,太溺爱他儿子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是独生子。只不过,他一个豪杰,不知道该如何教育孩子。估计平时管束时也非常严格,倒将甘凤瑶个管教出懦弱害羞的性子来。
如果天经能够将小甘给留下来,甘辉自然是哪里也去不了。
到时候,大不了写一封信给郑成功要人,郑大木想来也不会不给这个面子的。
实际上,这一时间的甘辉在郑成功那里并没有什么分量,也就是一个普通军官。甘大侠后来的赫赫威名,是在战场上通过一场接一场与建奴的血战中打出来的,最后终于成为“国姓爷”手下的中流砥柱。
大军行动,速度自然快不起来,加上又是风雪天。当日,宁乡军主力只推进到砀山,准备从那里的朱旺口渡过了黄河,进入山东曹县地区。
然后再改道去保定,同犟驴子的威武营、韶伟的伟字营和冷英的金雕军汇合。当然,那个时候,郑成功的镇海军也应该早就到了。
孙元大概估计了一下,接下来还要走上十来日光景。他也不急,这种大决战,急不来的,能够不出纰漏,按步就班走下去,就能获取最后的胜利。堂正之师,实力碾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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