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徒派通往大会客厅的草甸上,没有任何嘈杂的声音,只有一阵阵清亮悠扬的声音响起。陵乐坐在草地上,微偏着头,随着拉奏着二胡身体也在随着律动摇晃。在弹奏的时候,她神情专注,表情随着曲子的内容发生着变化,整个人的气质和平常的她发生了截然不同的变化。
这个时候的她,虽然还是那个胖胖的妇女,但却温柔、优雅、感伤、愤怒、哀怨、痛苦……种种情绪都在她的脸上浮现出来。
顾长风站在一旁,听得极为认真,完全就是一种享受的状态。
陵乐弹奏的是他从就在家里经常听到的曲子,这首曲子很多人都会,他母亲程婷出生书香世家,自然也会。
这首曲子名曰《秋江花落晚清舟》。
一曲作罢,陵乐稍未停歇,立马再奏一曲,正是人们更加熟知的《笑傲江湖》。
当陵乐拉出第一段音乐后,人们的目光就朝杨必琴望去了。因为这首曲子,便是杨必琴和陵乐当年合奏的成名曲。陵乐现在演奏这曲,显然就是在邀请杨必琴了。
是规矩大,还是兴致大,看杨长老你自己选了。
然而杨必琴没有让人们猜测多久,也没有让人们失望,将竹笛放在嘴边,缓缓的走到了陵乐的身边。
下一刻,玉笛声和二胡声相伴随行,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一天。只不过那一次是琴瑟,这一次是胡笛。但这不是重,重要的是人还是原来的那两个人。
只要是这两个人,那便就是高山流水。只要是陵乐遇必琴,那便就是天籁之音。
秋风遇音而止,落雪遇音则停,天必须还是这个天,地也必须亘古不变,唯如此,天地间才能全是他们的音乐。
一时间,人们都已是看醉了。
而陵乐和杨必琴也是越来越尽兴,《笑傲江湖》结束后,他们又开始合奏另一曲。杨必琴甚至发出指令,将那一队由他训练,准备等陵乐进入会客厅才开始演奏的乐队召了过来,为他们的演奏配乐。
两人一时的尽兴,似乎已将欢迎仪式提前。
陵乐的万晓银驹马车后面,那辆万晓金驹马车上前,和银驹并排,一个年轻人从里面钻了出来,就那么靠在马车门上,一副慵懒的模样,手中往嘴里送着吃食,身旁还摆着一瓶酒。
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也就十六岁左右,模样长得十分俊俏,眉眼很干净,但嘴角却仿佛时时刻刻都向上翘着,给人一种坏坏的感觉。
他的装着很朴素,全身上下也没有一件首饰,就连系在腰上的吊住看上去就是一块普通的木头。
但他却很不普通,因为他的坐骑是万晓金驹马车。
他朝离自己最近的顾长风望去,然后从嘴里掏出一颗东西,朝顾长风扔了过去。
顾长风微微皱眉,朝地上望了一眼,那是一颗枣核。
然后顾长风望向了那辆马车。
望向了他。
他也望着他,嘴角仍然上翘。
这是顾长风和他的第一次对视,第一次相遇。
许多年以后,史学家们和家们在描述那一段历史的时候,都喜欢拿他们这一次的相遇做文章。因为他们的相遇相识相交,改变了历史的进程,将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甚至于有些严谨的史学家把这一次的相遇定性为历史的大事件,并严格的将此称为‘顾万之交’。
然而此时作为当事人的双方都没有这样的觉悟,一个随性的扔着枣核,一个发自本能的对一个不友好的人投向不悦的目光。
终究还是那坐在马车上的少年先开口道:“你这个-煞-笔很有意思,你过来,哥完成你的梦想,给你手臂上刻字。”
听见煞-笔这两个字,顾长风有些惊讶,已经有多么没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啊!
“煞-笔叫谁呢?”顾长风立马道。
闻言,那少年竟然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我会煞-笔叫你啊?哈哈哈,真是煞-笔!”
“咦?遇见高手了!”顾长风暗自警惕,却真的朝那少年走了过去。他打量着万晓金驹马车,冷笑道:“人们常母凭子贵,子凭父贵,我这还是头一回亲眼所见,人凭畜生贵。”
少年脸上笑容不减,但眼睛已经微微眯起。
顾长风的话却没有停:“看这辆马车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既不是宝贝,也没有灵气,但就因为这一对畜生,便成为了最好的马车。坐在这车里面的人,不过也就是一黄毛儿,难道也因为这一对畜生,就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了?”
顾长风本就善于辩喜于辩,当初拜大龙女为师,虽觉得对方不靠谱,但平常斗斗嘴也是极为有趣的事,可后来到了登徒派,全派上下无一敌手,本就无穷寂寞。此时突然遇见了主动挑衅的对手,马上便激发了他的战意。于是他开口便不饶人,尖酸刻薄不留余地。
少年的眼睛眯的更厉害了,道:“敢这样和我话的人不多。”
顾长风毫不胆怯,心想无非就是遇见了我爸是李刚之流,道:“这样话的人都是装-逼-犯。”
少年道:“我不需要装,就已经够牛-逼。”
“那玩意你有吗?煞-笔!”顾长风终于把这两个字还给了他。
出乎顾长风意料,少年却没有和他继续对骂,也没有再出言讥讽,还是大笑道:“那玩意我是没有,但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我刚才叫你,就是想问你,欣赏如此动人的音乐,身边却没有美女相伴,岂不是太无聊了?”
“你想要美女陪,找我干什么?”
“你不是门派真传吗?”
“你也清楚啊,我是真传,不负责拉皮条。”
“身为真传,连几个陪客的师妹都找不到,你混得真的不好。”
“你把这里当妓院了?”
少年仰起头,以极其豪迈的姿势将酒瓶往嘴里灌,爽朗的道:“只要心中充满爱,人间处处是妓院。”
“你……有些变态。”顾长风忽然觉得这个人肯定很对酒剑仙的脾胃。
少年将酒瓶拿在手中晃荡,道:“你眼力不错。变态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
顾长风道:“我没有你不妥。”
“看来你一都不惊讶?”少年倒是有些惊讶。
“这有什么惊讶的?”顾长风心想我遇见的奇葩比你变态多了。
少年对顾长风微微一笑:“看来陪陵大家来到这里,也不是完全无趣。”
顾长风见少年又往嘴里灌酒,问道:“你酒量很好?”
少年看了看已快空的酒瓶,道:“不知道,没喝醉过。”
“你很喜欢女人?”
“我是个充满爱的人,我喜欢有爱的事物。”
“好,等这里结束了,我带你去我那里。”
“你那里有什么?我为什么要去?”
“我那里有你想要的东西。”
“比如?”
“酒,和女人。”末了,顾长风补充一句:“还有火锅。”
少年双眼一亮,道:“吃着火锅,喝着酒,搂着美女唱着歌?”
“是这个节奏。”顾长风淡淡的道。
“哈哈哈!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少年提议,兴奋的大笑起来。
顾长风朝还在演奏的陵乐和杨必琴望了一眼:“这里还没结束。”
少年冷笑道:“刚对你有兴趣,可别让我把你看扁了。你对陵大家兴致比规矩大,可你自己却要守规矩?莫非是怕掌门责罚?没事,你们掌门多少要给我面子,我可以帮你话。”
“哈哈哈!”出乎意料的,这次轮到顾长风笑了起来。
“掌门师尊那里,还需要你这个外人来话么?去便去,但我们可好,你这马车可不能去,登徒派不允许酒驾。”
“嗯?”
“怎么?怕停在这里不安全?既然担心受怕,又何必开这种豪车?”
“笑话!”少年狂笑一声,竟在顾长风诧异的目光下,将套住金驹的绳索解开,然后在两匹金驹上一拍。金驹受惊,向外开始狂奔。
“陵大家,杨长老,我与你们的真传弟子有要事要办,先走一步。为了弥补对登徒派的不敬,这两匹金驹你们若是能追的上,就归你们所有了!”
着,少年一步跃到顾长风面前,嘴角一翘,道:“还等什么,走吧!”
顾长风还没晃过神来,痴痴的问道:“那两匹金驹,真不要了?”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你还是君子?”
“以后你就会知道的。”
“可是,那两匹金驹是万晓堂都不卖的东西,全球限量,价值无法估算,不要就不要了?”
“我家老头钱多,我替他随便花,你管得着?”
这一次,顾长风是真被噎住了。
这尼玛妥妥的富二代啊!
过了良久,他才问道:“我,你到底是谁啊?”
少年脸上依然是那种坏坏的笑,道:“问别人姓名前,自己要先报家门,这是礼貌。”
“我叫顾长风。”
“我叫万一。”
顾长风微微一愣,因为他作为官二代,听过这个名字。
万家的大少爷,万晓堂的未来东家,从到大就是个极不安分而且天不怕地不怕连皇亲国戚都敢得罪,敢骑在王爷身上踹龙屁股,敢掀开公主裙子的霸王。而人们在谈论到他时,都会在他的名字前加上八个字。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