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低垂,魔气汹涌。
黑云以极快的速度自天边而来,几乎眨眼之间,村庄便被黑暗所笼罩。
没多会儿,就有一个个摇摇晃晃的人影从村外僵硬的走了进来。
由于有秦奋在身边,小猫妹子倒是不怎么怕,眨着一双萌萌哒大眼睛,满是好奇问:
“诶,这些僵尸怎么没有穿官服啊?”
“……”
不穿官服才是正常的吧!
首先那是清朝的官服,这是汉朝,时间就不搭嘎,而且衣服乃是亚麻纺成,就算僵尸因为某种原因而肉身不腐,但衣服也会烂掉的吧!
眼前这种身上破破烂烂,仿佛从灰土里扒拉出来的农民工,才是僵尸的真正模样啊!
秦奋虚着眼睛,不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篇娱乐帖子。
为什么自小我看的僵尸片里面的僵尸,都穿着清朝的官服?为什么就不能穿其他的服饰呢?而且,我们进入这个恐怖世界中所见到的的僵尸,也都是穿着清朝官服的,这,又意味着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困扰过很多人,比如像我和你的这一代年轻人,都很无法理解,为什么电影片中的僵尸,都穿着清朝官服。经过某人深入浅出的探索求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僵尸,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香港电影中是很受欢迎的题材。
在电影中,僵尸总是身穿清朝官服,双手伸直,双足并拢如麻雀般一蹦一跳,以人之呼吸辨别方位,另外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用符贴在僵尸的前额可以让僵尸定住。因为僵尸总是跳跃前进,所以在中国建筑的风水惯例中,通常在大门下会装一块约15厘米高的门槛,用来阻挡僵尸跳进家中。
可是为什么僵尸总是穿清朝的衣服呢?这可以从很多角度来分析。
第一,经济学角度:清代的戏服多,便宜。僵尸片一般又都是低成本电影,为成本考虑,所以制片们让僵尸集体换成了清朝的衣服,而且一些清宫剧什么的。也可以跑过去借衣服,兴许某个清宫剧内的朝臣穿得官服在昨天还被僵尸穿在身上蹦跶呢。
第二,时间角度:死亡时间小于100年成不了精,死亡时间超过500年就成了魔头了。或者说直接化得骨头都没了,所以只有死亡时间在100~500间的才可能成为僵尸。
如此算来只有出生在公元1600~1900年的人才可能成为僵尸,而这个时间段出生的人差不多都是清朝人。而且传说清朝人下葬的时候都穿着官服,体面。照这麼估计,若干年以后影视作品中出现的僵尸应该是穿着中山装、西装或nike,带三块手表,使用牙防组推荐的牙膏的形象了。
第三,民族感情角度:在清初,满人入关时,大肆杀戮,很多平民百姓死在他乡,于是出现了运尸人的工作,将尸体运回老家安葬。后来传说出现了四川、湘西的赶尸人,尸体会自己跳着走。
并且,反清复明一直是香港的主流思想,很多人都同情反清复明的志士,贬低满人,因此这些会跳的尸体就被安上了满人官员的样子。
而且香港是在清朝手上被英国割据的,因此香港人心里有怨恨,于是拿清朝调侃,这是香港文化的一部分。至于为什么选择官服,则是因为民间反清、反贪的表现,是士大夫文人的想像和社会寄托。
第四,影视学角度:
清朝的官服从拍摄效果上比较符合僵尸的形象,因为清朝官服比较直统统的,顏色较深,加上官帽的外形,整个服饰与汉服不一样,有一种压抑、沉闷的味道,所以用于拍僵尸最合适。如果用唐朝、明朝、汉朝的服装来拍,也不是不可以,但因为汉服顏色可能较浅、比较宽大,拍僵尸没有清官服合适,反而会有一种飘逸的仙气在裡面。
所以拍漂亮的女鬼一般穿的都是古代汉服,才有等一系列经典女鬼。试想,让聂小倩穿清朝官服,那该是一种什麼效果?
第五,民俗角度:
清朝有种道士叫‘训尸人’,他们具有引导尸体行动的一种法术。有很多有地位的以及有钱的人,在死去以后,希望落叶归根,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这时候就需要做尸体处理,道士一般会用他们的手艺把尸体做得僵硬,以便行走。然后打扮一下,这时候给它们穿上官服也是很摆谱的事。
赶尸人被称为‘赶尸匠’,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昼伏夜行。天亮前投栈,揭起符纸,尸体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还有一种说法,指赶尸者其实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第六,文学史角度:
僵尸之说盛行于明中叶以后及清朝。清朝一方面是对于僵尸事件的记载更多,对于僵尸的研究更多,更重要的是,清朝的小说和读本等文学形式兴起了一个高超。民间通俗文学对于这类身边的怪事会做出不同的鬼怪等等的解释,僵尸就是其中一种。
这些东西也被更多的书籍和民间传说记载,被用到现在的一些电影的取材上了。清代笔记载僵尸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及纪晓岚的。此二书可以说是‘僵尸大全’。香港的僵尸电影大都来自这些书籍,因此很自然的僵尸穿的都是清朝的衣服。
这是秦奋曾经在酒馆中听过的戏言,当时只是一笑置之,不过仔细想想,却也有几分道理。
除此之外,还有相似的是西方的吸血鬼起源,比较靠谱的解释是卟啉病。
卟啉病是一个用来描述血液中血红素生成不正常时症状的术语。某些这种疾病,比如皮肤生血性卟啉病,这导致毒素在皮肤上沉积这种疾病的患者通常对光很敏感,因为光能激活皮肤中的这些毒素。当毒素被激活时,皮肤会被侵蚀而导致毁容,包括嘴唇和牙龈的糜烂。这些因素可能导致了患者有着像尸体一样的腐烂的外表,同时他们还惧怕阳光。
而狼人的起源也很简单……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狂犬病。
狼人变身后,喜欢像疯狗那样乱咬人,你能说他不是狂犬病患者?
“糟了,怎得来了这么多僵尸?”这些村民胆小怕事,很快慌乱起来。
“就是,这些僵尸力大无穷,逮人就咬,被咬伤的人也会变成僵尸……咱们打不赢的,还是躲开吧。”
“没错,等太阳一出来,这些僵尸就没法动弹了……”
眼见着冒起了慌乱的苗头,秦奋眼神一冷,当机立断道:“都闭嘴!”
“现在高人正在乱葬岗斗僵尸王,我们如果不牵制住这些小怪,被那僵尸王召唤了去,到时候高人落败,咱们一个个都得死!”
“你们死也就算了,孩子们怎么办?”
“……”
人群顿时沉默了。就算是再老实巴交的农民,在涉及到孩子的问题上,也绝不会有半点儿犹豫。
护崽,这是所有哺乳动物的天性,写入基因里的本能。
村民们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孩子,脸上的神情很快坚定下来。
“拦住他们!”
“跟他们拼了!”
“没错,孩子一定不能出事!”
士气这玩意儿虚无缥缈,但却真实存在着,两只力量差不多的军队,胜者往往是气势如虹的哪一方。
随着僵尸逼近,秦奋首先动手,一包糯米便是天女散花式的砸了出去。
这些糯米砸到僵尸的身上,顿时就是一股白烟冒出,腐蚀的皮肉兹兹作响。
随着两把撒下去,顿时就有一头僵尸面无全非地倒了下去,浑身颤抖抽搐,显然是爬不起来了。
人群爆发一阵欢呼,只要破了害怕的心理,发现这些东西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村民的力量自然就能发挥出来。
小猫妹子站在秦奋身边,一边扔糯米团,一边兴奋的道:
“感觉好像植物大战僵尸诶,身后的村庄就是农夫的家,我们就是豌豆射手,在这里负责狙击僵尸,好有趣!”
有趣你大爷!
你的心也太大了啊!
如果被那僵尸扑倒,保准你不会再说什么植物大战僵尸了!
秦奋皱了皱眉,道:“咱们人虽多,但实在是一群乌合之众,只要有一头僵尸冲破防线,那么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心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你在这里待着,我去将那些僵尸引来。”
“诶?”
不得小猫妹子说话,秦奋就迅速冲进了旁边的院子,捉了只两个月大的羊羔,用刀在羊羔的腿上割开了一条伤口,开始引怪。
这些僵尸眼珠子都已经烂光,寻找猎物靠的显然不是视觉,因此嗅觉的几率相当之大。
果不其然,随着温热的羊血洒出去,这些僵尸顿时狂躁起来,至少有一多半被血腥的气味所吸引,跟在秦奋身后跑动起来。
而秦奋选择的方向是……地主老财贾员外老宅的位置。
祸水东引,就是这么简单。
“天杀了泼皮!居然将僵尸引了过来!”贾员外满头大汗,恨不得把秦奋拨皮抽骨,只是这时候由不得他骂人。
旁人已经满头大汗去搬糯米,毕竟比起一个秦奋,这一大波僵尸才是真正要命的东西。
等僵尸潮好不容易熬过去,宅子毁了大半,气息奄奄的地主老财寻找秦奋的消息。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查无此人。
贾员外一怒之下,吐血三升,暴毙而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