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吟诗作赋好时光
湖光山色,人杰地灵,黄飞龙状态极佳,很快就将兔肉和湖鱼烤好了,并且还很有耐心地为每人都烤了一种喜欢的口味。
好在原始森林里的兔子,个头都比外面的发育得完全,十多个人虽然分而食之,不能吃饱,但也基本尝出了味道,吃过兔肉后,几人又开始品尝肥美新鲜的湖鱼。
黄飞龙最后才帮自己烤了一条原味的,大家围成一个大圈,每人吃过一条后,兴致也是高涨,看着余下的一堆烤鱼和野果,生活活泼的许梦甜突然提议道:“要不我们一边吟诗一边吃鱼,仿效古人集合,如何?”
“可以啊,借鉴原创都行。”赵天宇也来了兴趣,毕竟大家都是天大的高才生,能进天大的都是各省的高考状元,背几句诗作几句词,自然也不算难事。
熊哥和桃姐没有反对,皆是面色平静地吃着,黄飞龙见他们也没有反对,于是赞同道:“也是该放松下神经了,大家就怎么舒服怎么吃,怎么开心怎么玩吧。”
为避免尴尬,大家对诗句并没什么严格的要求,主要是为了聊天解闷,乐不凡这家伙,一向沉默少语,此时也不例外,大家还没开始,他已经悠悠地拉起了自己的武器兼乐器——那把老得掉牙的破二胡。
不过,不知怎的,在这样美妙的意境里,二胡的声音似乎也被抹了蜜沾了糖,变得如同清脆灵动的清泉一般动听,很快就填满了这一片区域,并且出奇地没有向四周扩散。
“我先来。”赵天宇十分积极,他看了看在场的众人,酝酿了一下情绪,清一清嗓子,郎声吟道:“透明的风里,有甜美的香气,天真的少年,睡在自己的梦里,我有一颗诗心,愿在这万丈红尘,寻一轮明月,共筑一个诗意的江湖……”
赵才子出口成章,优美的词句,低调的激情,让大家也颇感意外,没想到这个瘦弱的身躯里,埋伏着如此诗意的灵魂。
木系通灵者金峰,坐在他左手边,赵天宇吟罢,目光柔和地看向他,金峰沉默片刻,张口道:“我对木情有独钟,吟一首和木相关的,如何?”
“你完全可以在这原始森林里,选一截上好木头,娶了,天天抱着它睡,运气好,还能造出一片森林,岂不更好?”王武和他关系最为要好,见状,开起了他的玩笑。
大家爆笑,金峰不以为意,笑道:“这主意不错,我一定要选一段最好的木头。”说完,他顿了顿,突然无限深沉地吟道:“此木恋生,心分三段,一木为林,春吻细雨冬吻雪,不知寒暑,岁岁求安;此木惜义,心分三段,一木向阳,朝饮晨露夜饮霜,不知冷暖,天天念安;此木重情,心分三段,一木向心,左手江山,右手家眷,不知对错,时时难安。”
金峰的诗吟完之后,大家有过短暂的沉默,这位帅哥借诗咏怀,水平不俗,实在是将大家生生震住了,都忍不住细细品味了下,情绪也被一同带落了下来。
“好诗,好意,大家鼓掌。”黄飞龙为了不冷场,带头拍了起来,一时之间,掌声如潮。
“服了你了,好好的,怎么生出如此多感慨?好了,到我了,我没有前两位那么大才,就随便整几句吧。”
王武不满地瞅了金峰一眼,然后张口道:“其实,诗只是给优美的词句,披上一件华美的衣。其实,写诗只是一种情感的宣泄,没有好坏,只关爱憎。其实,诗只是青春的标签,但我们都将老去。其实,我的诗往往胎死腹中,不成人形。其实,我相信大家可以写得比我更好。其实,诗人都是孤独的,天天走在心灵的荒原上。其实,诗都是用来欺骗小姑娘的道具,省力又省钱。其实,我不是诗人,我只是想光明正大地混几条鱼吃……”
王武说完,冲大家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这首颇有趣味又略带调侃的打油诗,让现场沉重的气氛,又活泛起来,自然又赢得了大家的掌声。
王武之后,是孙坚,孙坚看到大家一脸期待,直接开口道:“你落寞的脚步,响在谁的眼眸。你唇边的笑意,印在谁的心头。迷失的季节,你成了谁刻骨的相思,谁又成了你隐秘的守候。请将某些忘记,幸福是你的彼岸,我只是一条曾为你摆渡的小舟。或许,流浪是我的全部,或许,我会悄悄地停泊在新的渡口……”
居然是首小情诗,大家自然一阵吆喝,孙坚说完,就到任逍遥了,这家伙看了看大家道:“天长路远魂飞尽,梦魂不到找谁诉?多情自古伤离别,无情不若多情苦。若问此情都几许,恨花开尽恨水流。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小遥子,你可真是李白转世,柳永附体啊。一首诗里居然窜起了这么多前世大家的名句,窜得跟冰糖葫芦似的,还窜得如此鬼斧神工的,实在是让人佩服!”如果不是许梦甜当众点评,大家几乎就要被他修修改改,疯狂盗用前贤词句的手法,给彻底整晕菜了,不过,一道诗里用了好几位诗人的句子,也间接表明了他在这方面的积累,确实十分深厚。
对于许梦甜的当众挖苦,任逍遥十分坦然,侃侃而谈道:“佩服吧,其实,换个角度,这样做虽然有点不敬中国先贤,可也算活学活用啊,试问,最早的词语,四字成语,还有大量的歇后语,刚开始估计也都是古人灵光一闪,创出来的吧,然而,慢慢地被人引得多了,就成了没有冠名权的公众词语了,我想,现在窜烧的这些诗词佳句,总有一天,也会像它们一样,成为后人文学创作或说话的表现手段,并且被收录到字典词典之中。”
任逍遥这番鲜明大胆的言语,让大家也觉得见解独到,反正能自圆其说,于是大家也不再计较,很快跳过,将更多表现的机会,留给他人。
任逍遥旁边坐着的,是熊哥,熊哥看着大家,道:“我粗人一个,比不了你们,不如就背一首自己喜欢的诗吧,这首诗相信大家都听过,岳飞的《满江红》……”
虽然大家都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但此情此景之下,熊哥的声音又是如此具有穿透力,还是将在场的众人都震撼了一把,让大家有种如临战场,渴望奋勇杀敌的豪情和冲动。
熊哥背完,看了一眼身旁的桃姐道:“好了,别浪费精神力了,这些小家伙境界都不低,你何苦为了我背诗,刻意去用幻术来加强感染力呢?”
桃姐听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道:“还不是为了给你这傻大个保留一点颜面?”
熊哥背诗的时候,桃姐刚一运用精神力悄悄布置幻境,黄飞龙就敏锐地察觉到了,毕竟他和雪白老头打过交道,有了一些这方面的警觉和经验,不过,感知到她没有恶意后,他也很快放弃了抵抗,陪同大家一起沉浸到她刻意营造的意境中。
其他几人听了,虽然有点无语,可也没有多说什么,许梦甜这丫头直接说道:“桃姐,到你了,有什么好手段全都用上哦,就当我们看一场有声电影。”
桃姐妩媚一笑,道:“你这死丫头,当大姐的精神力是自来水啊,想用多少用多少,我就随便来一首吧,大家别笑话我就行。”说完,当众吟了一首词,虽然桃姐借用的是李清照的词牌,可是却全属原创,自然让大家赞不绝口。
桃姐之后,就到许梦甜了,今天吟诗的建议是她提出来的,大家自然对她的表现十分期待。然而,这丫头却开口道:“再好的美味,吃多了也会腻的,不如我给大家跳支舞吧,给大家换换口味。”
“好啊,我还不知道你会跳舞呢,你是准备跳钢管舞呢,还是钢管舞呢,还是钢管舞呢?”任逍遥寻得机会,终于决定报他拆穿自己的“一诗之仇”,出语就故意为难她。
黄飞龙听了,马上出语维护道:“钢管舞她当然会,不过,只会跳给我一个人看,哈哈,小甜,你就给大家来段最普通的就行了,这家伙境界太低,也欣赏不了高水准的舞蹈。”
大家哈哈大笑,自然也不会在这种时候太过较真,任逍遥装模作样地抗议了几句,许梦甜就站到了圈子中央。不过,问题也随之而来,乐不凡的二胡,一直是当作吟诗的背景音乐的,可是,要和舞蹈搭配,却是太为难他的。
黄飞龙见了,道:“没事,让不凡歇会儿吧,我来吹哨子,给她伴奏。”说完,从脖子下的衣服里,取出生命之哨咬到嘴里。
生命之哨的妙用,许梦甜不知道,柳寒焉隐隐知道一些,在场的其他人就知之更少了,在大家正常的认知里,哨子曲调单一,怎么可能给人伴奏呢,于是,都一脸好奇地看着他。
这个哨子是许梦甜和黄飞龙一起在九龙湖得到的,许梦甜吹不响,但她信任黄飞龙,既然他说能配乐,就一定能,于是,她很快就摆了一个舞蹈的起手势。
下一刻,黄飞龙的哨子也吹响了,宛转空灵的音乐刚一响起,大家就很快安静下来,而许梦甜的舞蹈,也十分优美,伴着美妙的曲调,她翩翩起舞,如天仙临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