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形势完全呈一边倒的午膳过后,陌殇理所当然的做主替郑国公世子郑天佑指了一门婚事,全然不顾郑天佑的意见,他决定的事情又岂会因郑天佑愿或不愿而改更。
在陌殇看来,如果郑天佑当真愿意娶,他不会让他如愿;偏偏郑天佑一百个不愿意娶,如此,陌殇必会让郑天佑不得不娶,哪怕是死也都得娶他为他指定好的女子。
因此,不管郑天佑怎么挣扎,他这一生要明媒正娶的女子,除了陌殇指定的这一个之外,再也不会有第二个。
郑国公府在未曾与相府断绝来往之前,郑国公就与庞太师走得极近,可以说郑国公府与太师府是穿同一条裤子的,郑天佑自然而然也是太子一党的人,行事处处与太子为首。
郑天佑与宓妃的婚约没退之前,是握在庞太师手里的一枚棋子,只可惜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如今这盘棋已经乱得没有任何的章法,发展的局势完全超出了庞太师的掌控。
任谁也没有想到,被退婚之后的宓妃会有那样大的际遇,不但拥有了庞然大物一般的药王谷作为背景,更习得一身的好武艺,甚至就连哑疾都痊愈了,身份越发的尊贵,娶她为妻能得到的好处也越来越多。但,偏偏这样的一个人,却已是不能为己所用。
为此,谁敢说郑国公的心里没有记恨庞太师,要知道他虽然与温老爹不和,也一直都知道宓妃哑了,但那么多年来各种嘲笑议论他也听得多了,纵然心里有过想要与相府解除婚约的想法,可他都没有拿定主意,仍是想着遵守老郑国公的遗愿。
别人的话信不得,可老郑国公是郑国公的亲爹,即便老郑国公再怎么看不上自己的这个儿子,却也绝对不会害郑国公府。是以,老郑国公的任何一个决定都不会有错,必然都是在为郑国公府考量。
怪只怪郑国公自己立场不坚定,最终还是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当初郑国公夫人一天到晚拿着各家姑娘的画像给郑天佑相看,要他挑个无论是人品还是家世都配得上郑国公府或是能助郑国公府更上一层楼的姑娘为妻,没少数落宓妃的各种不是,不管是心里还是眼里通通都是瞧不起,郑国公想到朝中同僚那里明里暗里的挤兑,他也就放任了自己的妻子。
再后来又得了庞太师的那番保证,终于让得郑国公下定了决心,再三告诫郑天佑尽快退掉他与宓妃之间的婚事,然后迎娶庞太师说的那位姑娘为妻,如此郑国公府便能更加的荣华。
没曾想郑天佑会有明月湖闹出那样一场几乎捅破天的风波,相府与郑国公府的婚事的确是退掉了,可是郑国公府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郑国公也被皇上训得狗血淋头,里里外外他也穿了温老爹给的各种小鞋,很长一段时间他的日子都过得很凄惨。
只因当众退婚之事闹得太大,即便事后宓妃就离开了星殒城去往清心观静养,事情也一天天平息了下来,可是郑天佑的名声到底还是坏了,庞太师有意让郑天佑迎娶的那个女人的家族,毫无疑问直接拒绝了与郑国公府结亲。
为此,表面上郑国公府与太师府还是一如既往的友好,但郑国公的心里却是恨毒了庞太师。
要知道如果不是庞太师对他说的那番话,他的儿子跟宓妃之间的婚约就不会解除,宓妃身后的一切都会属于郑国公府,何愁郑国公府不能一代又一代的享受富贵与荣华。
就算没有其他的世家与郑国公府交好,但只要有相府在,那么郑国公府哪怕什么也不依靠,形势不说比现在更强,却也没有可能会衰败。
罢罢罢,这一切大概就是命。
既然是命,又岂是人力可以更改得了的。
“三哥,你还好吧!”不容拒绝的决定下郑天佑与第二月桐的婚事之后,陌殇就再也没有开口,而是举止优雅的用起餐来,哪怕是太子开口与之周旋,都没能起到半点作用。
对于陌殇要郑天佑迎娶第二月桐为郑国公府的世子妃的这件事情上,不管谁开口,陌殇都没有松口的意思。
说白了,郑天佑就是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
华王与靖王打小就是以太子为中心,视太子为老大的,眼见太子开口维护郑天佑,意欲让陌殇松口,不做主替郑天佑指婚,可他们俩也不看看自己是谁,就连太子在陌殇的面前都讨不到便宜,又更何况是他们。
明王与武王与太子原本就是对头,对于皇位他们三个人是争得最厉害的,虽然不明白陌殇为何要替郑天佑指婚,不过常言道莫管他人瓦上霜,各人自扫门前雪,郑天佑又不是他们的人,他们自然也不会为郑天佑出头。
毕竟,陌殇此人还是不得罪的好。
“我能有什么事。”郑天佑浑身无力的呆坐在地上,整个人儿都恍恍惚惚的,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出生在他们这样的家庭,自懂事之日起就明白,他们的婚事是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可当他被陌殇强势指婚的时候,难免还是气得浑身发抖。
“地上凉,三哥先起来。”郑天娇梳着云鬓,乌发间斜插着一支金镶玉蜻蜓簪,柳眉轻拧面色微微泛白,身着一袭水绿色的漩涡纹纱绣裙,脚上穿一双云烟如意水漾红凤翼缎鞋,衬得一双莲足异常的小巧。
她伸手扶住郑天佑的胳膊,拖着他坐到椅子上,整个雅间里都静悄悄的,只有他们兄妹两人,伺候郑天佑的随从和伺候她的嬷嬷都守在门外,谁也没有冒然进来。
用完午膳之后,陌殇就领着宓妃登上了理郡王世子的画舫,温家兄弟与穆家兄弟自是紧随其后,太子因陌殇替郑天佑指婚之事还在气头上,又怎么可能拉得下面子再跟着,明王与武王也不是没有眼力劲儿的人,最后都聪明的选择了退让,没有送上门去找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