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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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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段历史,巩凡还有些记忆。赵家两父子是怎么作死怎么来,断送自家的军马竟是唯恐不快,根本就是嫌自己性命太长了,恨不能拿刀子去割上大半的样子,两头畜生眼中,强大的女真那才是他的真爹娘,真的比亲爹都孝顺。

那是卖国卖得唯恐不彻底,对这个女真爹叫得唯恐不亲热,要什么送什么,连人家没想到的,都得替着想起,赶紧搜刮能搜的,一股脑儿送过去,还得要求带上笑脸,“莫脑了女真”——这是两个皇帝的原话。

汉家儿郎这般来自是贱如猪狗了。把自己的国门敞开,把自己的武力恨不得快死,几下解散,解不散的几下调个七零八落,让其再不成个样子,以为这样就讨好了女真爹,这种脑障真的不知如何在想,而这个朝代也真的不知在想什么,这般的事,无人反对!

以致女真复来,那位皇帝竟想不通,朕待女真这般好,举国之力以呈欢,人家仍是不满足!事到临头,只会喃喃道:“女真竟是这般,怎会这般!”然后昏倒再不理事。

也只有到了这刻,他才明白这位比狼凶残险恶得足有百倍的女真爹是喂不熟的。不过那时,早已迟得积重难返,他也只有去五国城去给他女真爹爹跳舞去了。

拱拱手,巩凡对郭伏威道:“将主,无须这样忧急。你想啊,从广州去汴梁,何止千里迢迢?等走上几个月去,什么事也是事后,黄花菜也凉了。知府大人也不过是作个姿态,表给朝中各位大人看看而已,真要几百号人起什么作用,怕是他们自己都不信的。”

似乎有道理。郭伏威一把抓住巩凡,“所以是怎么?”

“放手!再不放我不讲了!”巩凡惨叫起来,手上被铁手套抓出几条血印出来。

待郭伏威讪讪收手,这才又道:“所以嘛,这个事不是个急事。将主可以多多的表表心迹,有多么愿意去京城和朝**患难,只是困难也要解决不是?你看这水军,连个陆上器械也没有,是不是置家当才成?就算是作个样子,他们也得划下来粮草器械罢?一来二去的,两个月过去,再静观时局变化就是。”

众人顿时了然。观什么变化?要么就是变好了,跑与不跑已经没了关系,自是可以不论,另一个是坏了事,那时也由不得人不出头了。覆巢之下岂有完卵,这个道理谁都知道。

不过这种事心知肚明就好。这下郭伏威立刻神清气爽,再无半分愁容。

商讨大会结束,众人也基本有了个满意的结果,郭伏威和任若海要回广州,正好作个伴顺路,巩凡和泰迪则回去看看自己的游船如何了。

盐厂那边已经没什么大事了,就施工来都已经是熟练工,再加上那个干瘦的李老头,不当村长当个工头那还是满合格的,李村的人个个兴奋得洋溢,恨不得巩凡给指座山挖倒它来表忠心,根本不需要去监视着干活儿。

“巩,这里的铁矿你真的知道吗?”走在广州的大街上,泰迪很奇怪他一个潜水员怎么会懂治炼的事,甚至连矿的位置也明白。

“哦。当年的日本可没在这少折腾。也别,人家是勤快,这里几个大铁矿都是他们建的。而且这里的铁也算是中国国内比较好的,属于从印度那里的矿脉,要再好就得去越南找矿了。那里好,煤也是无烟煤,铁也是好铁,娘的迟早去占了它。”

“那是。”对这种侵略者理论泰迪大表赞同,“不能让那些猴子去长久占据还不干活,太浪费了。不过现在别想那个了,我需要你陪我去广州城一趟,我听那里有着很多的阿拉伯人居住在那里,哦,现在叫大食人,我得去看看。”

“他们又不是你的同胞,去看什么看?”巩凡有不解。

“啊,废话,你不知道他们那里离我们非洲比较近嘛。”黑人耸耸肩,

“近乡情怯——这是我刚刚学到的一个词儿。到了这里,虽不能回去,找个人去打问一下总是要的。这些阿拉伯大胡子我实在有些不放心,好像这个时段老去非洲烧杀抢劫的,我得想办法不能再让非洲受到阿拉伯人的毒害,你知道,他们都是些原教旨主义者。”

“拜托,现在还没有什么原教旨主义好不好?”巩凡很有无可奈何,“吧,他们又怎么惹上你的?”

“那些王八蛋。”看得出黑人是真的愤怒了,“别人告诉我最好不要去他们住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着大量的黑奴,他们怕我被人误会,从而被抓住关起来!混蛋,法克,他们最好是祈祷不要落到我手里!”

巩凡很无语。从民族感情来,人家这个是没错,可是这是十一世纪,整个世界都是处在蒙昧无知的状态里,整个欧洲现在一到晚上,就是一片死亡一样的黑暗,连文明的火花也还没有出现,你能怪人家去养几名奴隶么?

两人吵着嘴,在这个充满了古色古香,又或者是充满了异国情调的古代之街,是很些感觉的。这条路却是宋代时专供外番海商居住和经营的所在,各种各样腔调充满了人的耳朵,叫卖的,跑买卖的,应有尽有。

黑人边走边看,大发感慨。“想不到,真的想不到。古代给我的印象,那就是贫穷,穷到骨子里那种,他们吃不饱,也因为交通的缘故离不开故乡,人人枯瘦如柴才对。……可是现在我看到的是什么?波斯的地毯,这种二十一世纪也要一万多块一平方尺的贵重家伙,在这里却是地上摆着摊在卖!”

何止是波斯的地毯,好几个摊子上摆着的,明明就是印度才会有的佛像造型,这些家伙统一闪耀着银色的光芒,就是巩凡吃不准是真的纯银,还是加杂了锡土的那种玩艺。

几乎亚洲的国家里,能有些特,在这里卖得上钱的东西,几乎全能找得到。路过一家卖**的摊子,连巩凡也忍不住买了一把的用来赏玩。

黑人依旧在感慨。“太豪华了,太奢华了!巩,我不能相信,这么发达的国家,会像你的,明年就得立即烟消云散,再看不见往日的文明和繁荣!这没有可能的,是不是你在骗我或者记错了时间?……唔,我的上帝,mygod!”

巩凡不知道他又怎么了,就看到黑人一个箭步冲上去,对准一个人拳打脚踢,几下把人家的背包抢了过来。

这个人显然十分惊恐,不停在号叫,而跟前的人一看出事了,手脚麻利的人立即把自家的摊子收起,要是等一会乱起来被人顺便摸走那可没地儿去追。

“你疯了!”巩凡又惊又怒,“你以为这里就没有警察的吗!而且这里的人最是团结,他们会把咱们揍到站不起来的!你抢他一个破帆布包干嘛?……帆布?哦,我的天!”

老天,是帆布!巩凡立即激动了。中世纪的现在,这东西应该还在欧洲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他记不得了,但是中国大地应该没有才对啊。

不管那么多了。只要有,那怕真的是撒旦把它送来的,巩凡决定,,也就笑纳了。有了它,俺们的克拉克,盖伦,飞剪船,那就有了翅膀了!

“喂,你别叫了!一百贯,这包是我的,我买了它!……不不,我买这个布,……不,不是这个破包裹的皮!我要布,很多的布,多到你想也想不到的多,明白?”

被抢的那个人不明白。不知道他是不会汉语,还是惊到神智不清,总之巩凡的话白讲了。黑人不再跟他客气,一把捏住脖子,这个个子不算矮的家伙立即像只鸡般被从地上提了起来,也发不出那打呃式的惊叫了。

街上已经乱得不成个样子。有人挤着来看热闹,也有人怕受到牵连,立即从这里离开,远处已经有大批的脚步声在向这里赶,不用就是捕快什么的角色。

“闪!”两人提着这个倒霉蛋,仗着到处是人,藏匿之处非常容易找到,几拐之下两人自己都不明白到了那里,追兵自是早没了影子。

放下这个快被捏死的可怜虫,几串国际通用的东西,铜钱在他眼皮子下面只晃了几晃,就看到这人眼睛渐渐有了焦距,恢复了神智。

这被吓坏的可怜虫认为自己已经逃不出魔掌了,当他弄清楚这两个人并不想伤害他而只是对那个包感兴趣时,这一下人就再不是吓成半死不活的模样,立即精神了起来。很快,十贯钱的代价,用来买这块布的制造的地,交易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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