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玺少爷柔和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光芒,他一点也不在乎林株的抢白。轻声说:“株儿,临来的时候七哥特意交代如果见到你,就提醒你离那个什么定远侯世子远一点。小生这也是受人之托,也恰好去都城办事儿,看到你进了那个质子府。”
说的好听,让她躲着金小光离他远一点。怎么躲怎么远?总不能凭空消失吧。
再说了只是让她离金小光远一点。也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她没好气的说:“金公子也没对奴婢做出什么出格之事儿来,有什么好躲的,本来就离得很远,再远就要离开地球。”
她说这话有点心虚,有没有出格只有她自己明白。
金玺少爷好脾气地说:“株儿,我也只是好心提醒你,别的分寸你自己把握就好了。刚才怪我多嘴。”
这一句怪我多嘴让林株感觉怪怪的。
其实她也是刚才一时生气,金玺少爷的提醒很有道理,这个金小光确实要离他远一点。这个人高深莫测,走得太近就算自己再怎么保持清醒的头脑也会被他卖了还帮着数钱。
知错就改,她低头小声说:“金九少爷,其实你提醒的都对。奴婢以后一定多加注意。只是只是,金九少爷,奴婢记得您上次说过我大姐的那个畜生公公不会再找她麻烦的。奴婢今儿看到他了,他就在镇子附近的人家打短工,他说一定要守着。奴婢害怕万一被他发现我大姐在金少爷家里藏着,会不会对金少爷不利。还有,我大姐都在这里藏了这么久,眼看着就要生产了。的快点帮她找个地方先安顿下来。”
金臻少爷对她是真关心。只要她有什么事儿说出来或者不说出来只要他知道了,一定帮着解决。金玺少爷应该也一样。这件事情对他说说,也许能帮得上忙。
金玺少爷温柔的同金臻少爷如出一辙的眼睛顿了顿,闪过一丝寒光,说:“怎么,他还在啊。他倒是敢等。株儿,这件事情你也不用发愁。反正七哥暂时估计也回不来。院子空着也是空着。如果你大姐安分守己的话,就让她在后院住着吧。不过不能给她找老妈子,也不能让人来伺候月子。你回去想想吧。”
这么大气?可是能么?生孩子得有人伺候月子。的有人帮着照看。还有孩子是会哭的,他一哭起来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了么?
她说:“金九少爷,你的好意我们领了。可是这样做估计不好,孩子生出来会哭。对金臻少爷不好。”
金玺少爷说:“有什么不好的。反正七哥还有我都不是这里的住户,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啊。株儿。这事儿不勉强,你要是觉得能找到更好的地方给她坐月子,最好不过了,万一没有好的。就让她在这里吧。只要你觉得好就行。”
七哥这个院子买下来本来就是为了林株,他不知道林云曾经对林株做了什么。看林株为了林云的事儿伤神动脑的,以为她们姐妹关系好。他也是从小东奔西走的。没那么多的讲究。
金玺少爷人不错,哪里像是金镇少爷的堂弟。简直就是亲弟弟。
不管接下来有何打算,这些话很暖人。
金玺少爷又同她说了一会闲话,还告诉她林云差点自残,亏的屈伯懂点医术,帮她配了几服药才保全了她和肚子里的孩子。
原来还有这一出,林林顿时惊出了一身汗。这万一一林云真的一失两命,岂不连累了人家。
她下意识的吐了吐舌头,说:“金九少爷,奴婢真的不知道大姐会想不开,给屈伯添麻烦了。奴婢会好好开导大姐的。”
林云一定是想到肚子里造孽的孩子,想到自己的处境,未来的日子,一时想不开。不,她根本就不会自己想死,而是想让肚子里的孩子死。
这个林云真是无知的可悲,快要足月的孩子,怎能说不要就不要呢,。
金玺少爷亲自送她出了门,林株小声说:“金九少爷,屈伯不在么?要不要奴婢将门反锁了。”
如果他们都在的话儿应该不用反锁了吧?金小光书墨都已经走了很久了。
金九少爷说“反锁起来吧,给你说实话,我身上有伤,得静养,,不想人知道”
有伤?哪有伤?林株下意识的抬头看去,身体挺拔,说话有力,浑身上下没看见有哪里不舒服。
她也没问,也许是内伤,也许是情伤。
便说:“那金九少爷请回吧,奴婢就将门反锁了。”金玺少爷并没有进门的意思,轻声说:“株儿,我是一定要将你送回去的,你只管锁上门就是。”
还真有绅士风度,果然同金臻少爷很相似。
她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点可笑,只是一堵院墙怎么能拦得住这个金九少爷,应该就像挡不住金臻少爷一样。
月光不是很明亮,金玺少爷说:“株儿,你走前面吧,我在后面跟着。月光不错,“
分明是朦朦胧胧的,那里就不错了。不过既然金玺少爷说不错,那就不错了,只当是月下散步了。
她慢悠悠的走在前面,斜庄坑的住户都睡了,不宽的巷道很幽静。
走过几户人家的门前,远远地看见一个影子下了斜坡,向这边走来。
一定是谁家的男人晚上出去喝酒或者赌钱了,林株放慢脚步,向一侧移了移。顺便回头看了看。这个时候回家的人除了实在有事儿的,就是不误正业走歪门邪道的,如果是她一个人还真有点害怕。
还好,金玺少爷就在身后。
那个人下了斜坡,就向这条巷子走来,慢吞吞的,还贼头贼脑的。
该不会是小偷吧。林株心里有点害怕放慢脚步同金玺少爷并排。
眼睛再次很仔细的看向那个人。虽是不常来,但是里面的住户也就这么多,一般人家的人说不说话也都认识。
而且前段时间林大梁才成亲,街坊邻居的都来祝贺,该认得人基本上都认下了。
这一仔细看,吓了一跳。
这个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的猥琐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老畜生姚老实。
这么晚了他来做什么?一定是想探听林云的消息。
距离他们还有点远。林株侧过身子压低嗓门对金玺少爷说:“金九少爷。我大姐的那个老畜生公公来了,你看那个贼样。”
金玺少爷微微抬头看了看,说:“株儿。你也别抬头,我先送你回去。”
话音刚落,林株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功夫,只觉得脚下像滑冰般的就到了斜坡下。那个姚老实已经到了身后。
她猛地回头看过去,姚老实似乎也吓了一跳。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边看。
金玺少爷又将她胳膊一拽,林株便觉得自己被提起来般的很快的就到了坡顶菜园后院墙。
金玺少爷将她送到大门口,看着菜二打开门,才告辞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菜二就带着林株去镇上送林大梁,他天不亮就去集合了。
燕无忧这次召集的敢死队员并不多,也就一百个左右。全都是二十左右的壮实小伙子。由威风凛凛的教官武师傅亲自带队。
这些小伙子大多数是燕府老家人的孩子,对于能够追随无忧少爷都感到十分的自豪。
很多人相送却并没有看到离别的伤感。倒是很高兴。
尤其是那些个小伙子,一个个精神抖擞,雄赳赳气昂昂的。
看着都让人精神鼓舞。前来相送的除了菜二林株还有李氏林大栋,林大栋的新媳妇儿有了身孕,没有过来、李氏是百感交集满眼含泪。不停地对菜二说:“他二叔啊,我家大梁终于有出息了,他走了以后,家里就要靠你了。哎,。也不知道你那个死鬼大哥,在燕府的作坊里干的好不好。”
“好的,干得挺好的。”菜二目送林大梁远去说:“铁管家前些天还说起,工钱都给娘了。大嫂,要不有机会我去求求铁管家,让大哥回家住上几天。”
李氏忙摇头说:“他前些天回来过,算了。不管在燕府怎样都比在家里每天找茬儿的好。他二叔,你说铁管家已经将你大哥的工钱给了娘,有多少呢?“
李氏问完眼睛看着菜二,胖胖的脸上带着笑意,心里的气都冲到了脑门。
这个婆婆,都七老八十了,还攒着家里的那点经济大权不放。
这大儿子都成亲了,小儿子也已是十多岁了,家里现在除了死鬼男人,还有四口人。这一个个的都得穿都得有点别的事儿。儿媳妇还是双身子。可是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钱。不管有什么事儿,都得伸手向婆婆要。以前是一家人就靠林张氏厚着脸皮从菜二那里连抢带拿,她只能是跟在林张氏身后看她的脸色。现在自己男人也去挣钱了,却都被婆婆一手拿了去,竟然给她说也没说。
有点很不像话。
而且现在唯一的女儿还生死不明。她还想有点钱万一女儿生了孩子还的帮衬着点。
她有种强烈的预感,女儿就在附近。
她这一问,菜二吓了一跳。
他以为娘只是掠夺自己的,不会这样对大哥三弟他们。所以刚才将铁管家说的事儿告诉了大嫂。
现在这么一听,大嫂好像是不知道。
他忙说:“这个,大嫂,我也不是很清楚。的回去问问娘,对了大嫂,千万不要说是我告诉你的,免得娘又来骂我。“
他人老实说的是实话。万一大嫂回去要银子,林张氏推辞不给,大嫂一着急将自己出卖了,岂不是又要被狠狠的折腾一番。
李氏忙说:“不会的他二叔。你说咱娘也是的。既然当家的挣了银子,怎么也得给大嫂一点你说是不是。你看看大梁媳妇儿双身子,大贤也大了,用钱的地方多了。说出来不怕二弟你笑话,你大嫂身上一钱银子都没有。“
这个菜二绝对相信。娘会掌管这一大家子人的吃喝拉撒睡,却不会给他们一点银子、
他低头很为难地说:“大嫂,这事儿我也是知道的,不要说大嫂了,就我这样的,身上也没银子。娘每个月像是能掐会算,不但将我们三口人的月俸全拿走了,粮食也全拿走了。你也别生气了,娘就那样。”
其实对于娘的这种行为他深恶痛绝的,只是敢怒不敢言。
李氏便将肚子里的苦水向菜二吐了一遍。
林株不想听他们说这些是非话,都是萤火虫的屁股背后放光,有本事自己去找林张氏说!便自己在镇上转悠,想看看有什么需要的。
边走边看就走到一家粮行,这家粮行的店铺就在自家临街的屋子里。不算大生意却很好。这家店的主人在天门镇有十几亩地,也算是个富裕人家。
到了店门前她先探进头去,想看看店里那位好看的老板娘在不在。
这个老板娘同戚掌柜的有生意上的来往,每次林株想买点粮食,戚掌柜的就会带她来这里、
这个月的粮食又没了,新麦子又进了仓。她想看看有没有新麦子。
那新麦子蒸的馒头透着一股麦香,很有嚼劲,就是没有菜也能吃两只。
她刚刚将头探进店里,就看到最不想看到的姚老实的脸肿得馒头般的,一双眼睛比熊猫还青。
他一个劲儿的对着老板娘作揖,说着好话。老板娘的身边站着两个赤臂大汉。
怎么了?她很快地将头收了回去,贴着墙站着偷听。
听了一小会儿,听出了点眉目。原来姚老实就在这家做短工。昨儿晚上他偷偷的潜入这家店想要偷走一麻袋的新麦子,刚好被这两个看店的伙计发现,给打成了这样。
今儿老板娘非要将他扭送报官。他正在苦苦哀求。还一再解释自己并没有偷麦子,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进到店铺的。
林株站在门外,听了一会儿抿嘴一笑,离开墙面,脚步轻盈地走了,走了一会儿看周围没人,一蹦一跳起来。
刚才她已经很清楚的听明白了,姚老实被抓到的时候同她回家相差没多久。
很明显,这是金玺少爷的杰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