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八章大势已去
“哎呀,不!”
随着温莎的一声尖叫声出口,不远处也立刻传来了一个有些气急败坏的声音,原来却是不远处的罗德里格斯自从见到王越一口吸气,直吸得前胸贴了后背之后,便一直在暗中关注着这边战局。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王越和温莎之间的交手,兔走鹰飞,电光火石,分出胜负的速度竟然会这么快!温莎的年纪虽然比他小的多,但却是整个国内最年轻的一位格斗大师,功夫到底有多厉害,他心中早就有数,所以之前虽然眼见着她落在了下风,罗德里格斯也并没有立刻上前支援。
一来,是因为他对温莎有足够的信心,认为她就算最后打不赢王越,却也不至于支撑不下去。二来,则是他心里恨极了苏明秋,一心一意想要在此役中借助唐艾尔几个人的力量,杀了对方。如果这时候,转移战场,他自己心里都不愿意。
不过,罗德里格斯老奸巨猾,也深知苏明秋的可怕,因此便一直在外围游斗,心中打定了主意,要兼顾两个战场,只要苏明秋这边一分出了胜负,王越那边自然也就没了任何悬念。一切都要见机行事。
但是,他根本想象不到,温莎这边居然败得这么快,须臾之间就被王越以身作饵,一把捏碎她的一只手掌,当下不由大惊失色,连忙气息一转,身形有若一道黑风,前来救援。
两边战场,相互牵制,固然是他们这一方人多势众,看似占据优势,但只要一方率先决出胜负,那对整个战局的影响肯定就是致命的。刚刚王越一记杀招“虎扑三势”劳而无功,在占据上风的情形下却仍旧被温莎成功化解,身子掉转,侧对对手,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这种姿势是根本无法形成连续的进攻的,非要把脚先落在地上之后,才能转身对敌。
所以,目睹于此,罗德里格斯心中一松,还以为温莎终于有机会扳回一局,可以顺势反击了。
大凡练功夫的人,功夫到了一定程度后,最忌讳的就是背对敌人,因为大家都是高手,生死搏杀,胜负只在一瞬之间,转身掉头总是要浪费一点时间的,谁也不知道你的对手会在这个时候用出什么杀手来。
可是王越那一记虎尾脚横扫之后的变化,却顺势而下,将腰身做轴,整个人竟是单脚站地凌空一转,就把上半身翻了个儿。然后扫腿变直踢,如高手运枪,拦完了就是扎,去意刚猛,无法抵挡。
而事实上,**拳的虎扑第三式,在原本的功夫中也的确是决定胜负的一脚,如猛虎扑食,一扑不中,然后一掀,再不中,就掉起钢鞭似的尾巴,拦腰一剪,其势之快,简直无与伦比。你要躲不过去,拦腰一脚就扫段腰身,死的不能再死,可要是挡住了,躲过去了,那这一招就从杀招变成了自己的取死之道。一连三势的变化到了尽头,都奈何不了你的敌人,那力道过猛之下,当然也就没了反应变招的余地,很容易就会为人所乘。
但是,王越的**拳虽然学自苏明秋,却也绝非照搬照抄,而是在练习之中,已经逐渐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风格和打法。同样是一招虎扑,别人的第三式过后,不是敌死就是我亡,到了他这里却竟然又生出了一式变化,置之死地而后生,翻身一转,出腿如枪,却正是苏家拳法中的另一招腿功“穿林腿”。势如鹰隼腾空,夜鸟归林,一脚前踢,顿时将虎尾脚的劣势化作了优势,再无半点遗憾。
不过,像是这种突然硬生生扭转腰胯九十度的动作,也就只有那些功夫入骨,体力异常强横的人物才能成功的用的出来。否则换了一般的高手,哪里可能在发力用尽之后,还能新力骤生,然后转骨如轴,把自己的身子硬生生的凭空扭转过来。
这样的一种动作就好像是常人在走路时,不回头,把脸突然间转到了脑后一样,几乎是完全违背了人类正常的生理特性的。
所以说,这一招的功夫也只有王越这样,身体经过剑器青莲改造的人才能轻轻松松的用出来。换别人,就算是苏明秋那样练了一辈子**拳的绝顶大高手,也很难做的像他这样上下衔接,宛如羚羊挂角,天衣无缝。
而也正是因为这一脚的缘故,彻底绝了温莎反击的最后机会。再然后,王越脚一落地,便是上步紧跟,变成了连环崩。这就好像是,一头老虎,扑杀猎物,突然化形成人,双手挽弓如满月,拳发如箭,连珠射来。
崩拳起落如波生,身如弓弩手似箭,崩拳发力时,蓄劲隐蔽,短距急发,猝然冷动之下最擅长就是透劲,尤其王越这一路连环崩就好像传说中连珠箭,一拳接着一拳,力道层层叠加,练到最高的境界据说可以叠加到九重。崩打发力,就算是温莎功夫再高,能接下一拳两拳,可三拳四拳过后,也必然体力衰败,无以为继。
所以温莎根本也不敢硬接,最后只好拼尽全力,行险一搏,抓住王越的手腕,要卸了他的关节,却不想这又中了王越的圈套,故意引她上钩,反手便捏碎了她的手掌和腕骨,把这个强势的女人彻底变成了残废。
而这一次交手之中,王越的打法多变,也不再拘泥于从前的一味刚猛,劲力内含,出手虽然迅猛如雷,但发七收三,发力用劲每每都给自己留下了几分余地,所以交手时,反倒显得更加的灵活,连贯自然。也正是因为如此,温莎才接连失手,落得了个如此下场。
不过,虽然废了一只手,但显然事情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王越一把捏碎了温莎的手腕,不过是让她致残,却还并没有要她的命。
立时间,温莎口中尖叫不绝,猛力一挣,竟是将碎裂的伤处生生扯断,如同壁虎断尾求生,身子只往下一缩,人就肩背着地,一溜跟头翻滚了出去,去势之快就好像一个皮球满地乱滚。这是她最后用来保命的功夫,人在地上滚便如同游鱼入海,动作虽然难看了一点儿,可却是不折不扣的脱身妙招,一下就避免了被王越乘胜追杀。
而与此同时,和他们相距?远的地方,苏明秋刚刚一枪逼得唐艾尔和朱立夫,狄更斯三个人慌忙后退,正要起身再出手,眼角余光就看见了王越瞬间弄残温莎,不由得眼神一亮,大叫了一声“好”。不过是十来天的功夫,王越此时的拳法武功,就已经进展到了这个地步,连温莎这种高手,都在他手下讨不到任何便宜,饶是苏明秋已经手刃了两位格斗大师,此时见到王越出手,却也连连点头。
只觉得自己平生之中,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莫过于代父收徒,把王越收入了自己苏家门下。然后,紧接着温莎一声尖叫,直冲云霄,尖锐的惨叫声几乎震得在场中人,人人都是耳朵骤然一疼,好像被烧红的钢针扎了一下。
苏明秋目光一闪,立刻就纵观了整个局势,温莎在那一边一阵翻滚跌扑,王越虽然暂时被拉开了距离,但却仍旧紧追不舍,双脚趟地,人如狂风,一路追逐。
温莎在翻滚中猛的一起身,退向的方向却正是自己这一边。
也就是说,眼下这局面,他和王越两个已经从一开始被七个人包围,逐一分割成两个战场,一下变成了他和王越反过来包围对手这几个人了。温莎这些人虽然人数仍旧占据优势,但已经从群殴,变成了被围殴,苏明秋和王越两个人围殴他们几个人!
不过,不得不说眼前的唐艾尔,朱立夫和狄更斯,这三个人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好了,明明听到了温莎在身后的一声惨叫,却仍旧是头也不回,只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苏明秋。
只有在最外围的罗德里格斯,一见不好,立刻就冲了上去。
而面对着王越这样的一发威,苏明秋也受了影响,一声大喝过后,顿时哈哈大笑,豪气冲天,竟是二话不说,脚下发力,踩踏地面!只一个震脚,便啪的一声,踏的脚下路面就此凹陷下去了三分,一应碎石立刻碎裂如粉。
瞬间,苏明秋人往前扑,脚下地面就好像是变成了一大块柔软的橡皮泥,所过之处地面上啪啪啪,留下了一行整齐的脚印!
他脚下发力,如同烈马,身子一动,力从地起,只是一个冲刺竟然就在坚硬的路面上生生踩出几个脚印来,却又不像是王越那般一发力便震裂整个地面,龟裂如同蛛网一般,由此可见他对于自身的力量实在已是掌控的精细无比。如非必要,甚至连一丝一毫都不会外泄。
且他的动作又是如此之快,几个大步过后,人就扑到了三个人面前,嗤嗤嗤!短矛一展,也没有任何花俏的变化,就是简简单单的那么一记前刺,连出三枪,直刺三个方向的三个人。
**枪是杀人的功夫,所以反而没有太多的技巧,最基本的动作无非就是一拦一拿一扎,但也正是这三个基础动作,练到高明处,却足以成就一个人在古代万人敌的美名。用大枪杀人,原本就没有那么复杂,拦枪向左划弧,以拦截对方由外侧攻来的招数,拿枪向右画弧,以截拿对方内侧攻来之器,而一拦或是一拿之后,往往一记扎枪就能要了人的性命。
当然了,枪术中的拦拿扎还只是基础的动作招式,里面还有一些秘传的涨功夫的发力方法是需要一辈子去练习参悟的。苏明秋练拳几十年,自然深谙其中的道理,一枪在手,就算是面对着这样的三个大师级的高手,却也能轻易的占据上风。人过枪出,无坚不摧。
是以,此时此刻,眼见着苏明秋一声长笑,突然起身刺枪,他对面的唐艾尔三个人,竟然连挡都不敢挡,不约而同,齐齐一闪。
顿时,就将正面的道路让了开来!
速度之快,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只是这么一来,却让他们身后正赶着去救援温莎的罗德里格斯,彻底暴露在了苏明秋的眼前。而面对着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片黑色雾气中连影子都看不见一丝的罗德里格斯,苏明秋居然也是毫不犹豫,一头就冲进了雾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