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你个臭丫头还敢丢我,有你这么恩将仇报的吗?”
我捂着脸就要冲上去收拾苏麦,她赶紧关上房门,这丫头虽然脚上不利索,手上的动作倒还挺快的,一道紧闭的防盗门便让我再也无可奈何。
“开门!开门!”
“你个姑娘也太不讲究了,有把拖鞋往人脸上扔的吗?”
“开门,是个爷们儿你就把门打开,我保证不打死你!”
“……”
我话刚出口就意识到自己傻逼了,苏麦水灵灵一个大姑娘,本来就不是什么爷们儿,这种威胁对她毫无用处,本以为她会隔着房门跟我斗几句嘴得瑟得瑟,可她倒好,愣是没有再吭一句声儿,这让在门外叫嚣的我像是在演一出低俗的独角戏,索然无味。
“喂,你拖鞋还要不要了?”
我捡起地上她刚才扔我脸上的拖鞋又喊了一声,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百般无奈的我只能捡着她的拖鞋回了自己的房间,总不能就把她的拖鞋丢门口吧?
苏麦的脚很小巧,只比巴掌长一点儿的拖鞋撑死了三十六七码,我将其顺手搁在了墙边的鞋架上,准备明天找时间还给她,想来我的脾气也实在太好了,她用拖鞋丢了我,我还得替她免费保管一晚上……这特么叫什么事儿嘛!
简单洗漱之后,我躺在了床上准备入眠,可奇怪的是,我明明困得要死,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搬了新家认床的缘故。
反正睡不着,我干脆爬起身靠在床头点了一根儿烟,深深地吸上一口,通红的火光隐约映照出这个陌生的房间,借着这微弱的光亮,我环首四顾,总觉得这个房间的家具、电器,甚至是床单被褥都是冷冰冰的,窸窸窣窣的烟草燃烧声,衬得这个夜愈发的安静,安静得甚至有些死寂。
而我不得不在这个死寂的夜里直面我目前的境况:首先,我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是等到这阵儿风声过了之后,继续在夜场混迹,还是回归正道,彻底告别以前的生活;紧接着,我当下必须找到一个赖以生存的工作,总不能一直靠田小维的接济生活!
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无外乎就是两个选择题,前者二选一,后者多选一,可是这逼养的生活总是给我们太多的选择,反而让我们无所适从,并且不是所有的选择题都有正确答案的,比如媳妇儿和妈同时掉进了河里,你只能救一个,你要救谁?
这种选择题特么无聊么?有正确答案么?
真特么操蛋!
我越想越混乱,越想越混沌,就像是浓雾天站在一个多岔路口,看哪儿都看不清楚,我最终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脑子昏昏沉沉,不知道什么时候,终于睡了过去。
……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起来,出去吃午饭的时候,看见一楼的门脸房门是开着的,里面却不见苏麦的那辆Jeep牧马人,恰好又见梅姐正在不远处和几个中年女人纳着鞋垫聊天儿,于是走过去向她询问。
梅姐告诉我,早上的时候,苏麦已经打电话叫保险公司的人将车拖去维修了,我这个无车一族才幡然醒悟,原来很多事情是不需要亲力亲为的,我尴尬笑笑,自嘲无知。
随便在外面吃了个午饭之后,我再次回到自己的房里,全然忘记了还苏麦拖鞋这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和苏麦的关系也并没有因为这两天的事情而变得熟络起来,即使住在彼此对门儿,却也没有任何的交流,跟这栋楼里所有冷漠的住户没有任何区别。
其实说到底,我和她原本也就真的不熟,撑死了算见过两面,指不定她还对我这个“绑匪”心存芥蒂呢,而我也不会上赶子地去找她,于是,闭门养伤的她和宅家颓废的我接下来的几天都是零交流,甚至连面都没有再见到过。
两道防盗门,隔着的是两个世界的人。
时间无法阻拦地往前流逝,我的生活枯燥而乏味,每天睡到中午起来,然后去小区门口随便吃完拉面,下午浑浑噩噩地发呆半天,晚上再去吃碗拉面,回来的时候备足香烟和啤酒,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便一个人尽情地颓废,不让任何人看见,也没有任何人想看。
这种颓靡的生活,我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至少在我思考出那两个选择题的答案之前,我阴暗的生活决计是透不进一丝丝阳光的。
这几天里,我给田小维打过几次电话,想找他喝喝酒聊聊天儿,可田大爷忙着拉货、收货款、陪客户,压根儿就没时间来欣赏我的颓靡,倒是李十三打过几次电话邀我出去喝酒唱歌,可自从离开飞虹之后,我便不想再出入夜色场所,更不想聊起那时候的事情,可李十三跟我就是在飞虹认识的,跟他一起不聊那些糟心事儿,还能聊什么?
于是,我只能孤独地守着自己一个人的世界,好在有烟酒相伴,聊以安慰。
我全然模糊了时间的概念,记不清今天几号或者星期几,只能分得清白天和黑夜,家里已经被我糟蹋成了狗窝,烟盒、烟头满地都是,啤酒瓶也在墙角堆积了一大片……我才猛地发现,没有了靳薇的收拾,我特么连生活自理都困难!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如抛开百年孤坟一般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着窗外温煦的阳光,心情终于稍稍开朗了起来,这才想起前几天都是阴天,难怪觉得暗无天日的,于是决定不要辜负了这难得的阳光,把狼藉的屋子收拾一下。
烟盒和酒瓶我没有丢掉,反而将它们整整齐齐地堆积在客厅电视柜的两边,左边摞着高高好几层烟盒,右边鳞次栉比地摆放着一大片啤酒瓶……是它们,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这段颓靡的岁月,它们是最忠诚的朋友!
细数烟盒和酒瓶的数量,我竟然升起一股可笑的成就感。
打扫完房间之后,我不经意间瞥见了鞋架上苏麦的那只拖鞋,于是准备将它还给苏麦,刚刚把拖鞋拿在手上,手机却是响了起来,我以为又是李十三打的,可掏出来一看,却是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归属地是成都本地。
“哪位?”我将拖鞋放回鞋架,接通电话问。
电话那头沉默良久,然后传来一个我熟悉的声音:“阳……阳哥,我是冬子!”
“冬子?”
我心中大喜,冬子名叫李冬,是我在飞虹手下的一个兄弟,按理说他现在应该还在局子里蹲着,可他现在给我打电话,想必是已经放出来了!
“你是已经出来了吗?”我赶紧问他,“其他人呢?”
“差不多都出来了!”李冬的声音并没有我想象的那种喜悦,“阳哥,我听说出事之后,黑白两道都在找你,担心死我了……你现在在哪儿?”
“我在……”
我不想将现在的住址和以前的人或事扯上关系,于是跟他说:“冬子,要不这样,现在也快到中午饭点儿了,你在阿贵饭馆等我,我马上过来,咱哥俩儿中午好好喝一个!”
“好,阳哥你小心点儿!”
挂上电话,我在衣柜里随便扯了件外套就往阿贵饭馆赶去,这是近段时间我最高兴的一天,以前手下的兄弟终于出来了,即使以后我不在夜场混了,这些曾经共患难、同荣辱的兄弟,我还是希望他们都好好的!
这个好消息横扫我心中阴霾,愈发地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灿烂,真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阿贵饭馆的老板是个瘦小的成都本地人,虽然满嘴跑火车,但心眼儿还算实诚,身板儿单薄的他却讨了个彪悍的东北娘们儿,老板娘那叫一个豪爽,喜欢跟我们讲一些荤段子,我也经常带着兄弟们去他们那里聚餐喝酒。
我打了个出租车赶到阿贵饭馆的时候,李冬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一段时间不见,冬子瘦了一大圈儿,脸上还有一些已经结痂了的伤痕,估计在局子里没少遭罪,我快步走了过去,伸手就在他胸口锤了两拳:“好兄弟,出来了就好!”
李冬傻笑着给我发了根烟点上,然后和我一起走进了阿贵饭馆,这时候刚到中午饭点儿,饭馆还没有开始上生意,老板阿贵在收银台的电脑上斗地主,见到我们,主动迎了上来:“骚羊子,可有段时间没见你了!”
“我这不是来了嚒?”我笑着开玩笑,“你可不要说你想我了,我特么嫌恶心,如果是嫂子想我了还能接受……对了,嫂子呢?”
“你嫂子回东北老家了,得几天才能回来!”阿贵笑着走近我,神神秘秘地将我拉到一旁,压低了声音,“向阳,我听说飞虹俱乐部出事儿了,现在黑白两道都在找你,你小子还敢出来瞎晃悠,找死呢?”
“这不是在你贵哥的地盘儿上嘛,谁特么敢乱来?”
“臭小子,我一个开饭馆的可罩不住你们!”阿贵笑着给了我一拳,“好了,给你们安排一个最里面的包间,我在外边儿给你们望着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