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两年◎美丽的邂逅
对于新生的军训在全国各地的大学也都是一个月的时间,其目的就是让这些学生明白,光是学习好是没用的,要想真正成为一个人才,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也是不行的,而且军人的一些生活习惯实际上对于散漫惯的学生来说,还是有着很大益处的。 开学以来,大一新生的借书证便已经办理下来了,杨浩天这一天亲着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可干,便溜达进入学校的图书馆,而这图书馆就在后面的大操场边上,而这里也正是那些军训的大一新生,正在操场上踢着正步,整齐地喊着“一二三四”的口号声,倒也颇有几分气势。 杨浩天也只是笑了笑,不由得想起自己前世读大学时的军训,虽说也是一个月,那还是记忆犹新的,大学生的军训是可以让刚刚离开父母的学生们迅速成熟起来,学会照顾自己,对于那些依赖母习惯的人来说,不管怎么说都会有一种脱胎换骨的变化。 当然在大学里,除了一般大一的新生由于脸上的稚嫩也是极为容易地认出来之外,而老生通常是看不出是大几的…… 杨浩天一脸沉稳冷静地坐在阅览室里,面前放着一本英文版的《飘》,像这本书前世之时,一直就没有好好地读过,当时买回去,也是因为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大名在当时的大学生当中很有威力,也就是用来传说当中的“束之高阁”,而这一世再一次坐在大学宽敞明亮的图书馆里看着这着本书,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凌晓雨这时也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看书,偶尔抬起眼瞅一眼自己对面那个大男孩,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大男孩的身上好像有一种特别成熟吸引人的气质,更是让人忍不住去关注他,不由得偷眼看了一下那个大男孩所看到书,居然是英文版的小说《飘》。 凌晓雨本身英语就挺不错的,这也得益于她出身的家庭,父亲则是江南省的省委书记,而且还有比她年长近二十岁的大哥大嫂,而大哥大嫂也都高等学者,也是专门搞野生动物研究的,一年到头也难得回家几次,更是在全世界转悠,拍回来的照片更是让凌晓雨羡慕不已。 也就是因为这些,凌晓雨从小就能接触到很多国家的语言,而后又在哥嫂的帮助下学习,她上了高中后,虽说因为学业的紧张,便开始很少有时间去看那些国外的名著,不过大部分英文原版的书,她都是看过的。 可是就目前国内的教育现状来看,凌晓雨也有些不怎么相信这个大男孩能完全看懂,看他那认真的模样,倒也不像是在假装看书,而真实的目的就是为了泡图书馆的女生。 他是大一的新生吗?应该不可能吧,整个大一的新生里面,应该没有几个能像自己那样不参加军训的,而后还可以明目张胆的在图书馆里看书。 如果是大二以上的学生,如此帅气的男生却没有女朋友,反而跑到图书馆看书,可是看他的穿着,家里应该是很有钱的,也不像是那种泡不到女孩的那种人呀? 凌晓雨就连自己也都没有发现,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的大男孩会有如此大的兴趣,假如有人告诉她,你这是在暗恋的话,恐怕凌晓雨肯定会笑掉大牙的。 虽说她成熟的很早,看多了国外的名著,自然对男男女女之间的情事了解的也很多,这就有点像少女思春的感觉似的,不过凌晓雨也觉得自己很难会爱上一个人的,那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那就比一些放弃心爱工作更加的难以想象,这也是她在十六岁的时候,应对父母担心她早恋之时的答复。 杨浩天这时也察觉到有人注视着自己,说实在的,他对这种眼神已经很熟悉了,不管是刘诗荺、白芸、许梦岚、叶晓舒,就包括也就只是认识两三面的赵思韵也都是这样的眼神看过自己,那眼神就像男人看到漂亮的女人会心动似的,女人见到英俊帅气的男人也会多看几眼的,谈不上什么喜欢,但至少不会在第一印象不会有恶感。 杨浩天虽说前世之时英语很过硬,可是看这方面的小说多少还是有些吃力的,其实就是上面不少的俚语,或者就是那些类似国内的一些方言,杨浩天也都的似是而非的,于是便站了起来,跑着去拿了一本英文字典回来了。 也会偶尔翻开字典认真的查找一下,实在打不到才会放弃。 而凌晓雨看到这里可就有些吃惊了,这个家伙真的是在看书呀,虽说看他拿字典的举动,不过她并没有嘲笑杨浩天的意思,反而更加佩服他了。 那也是因为原著里面确实存在很多难以理解的俚语,而有些英文字典也查不到的,当年她看到这里的时候,也都是直接跳过的,或者是胡乱地翻译一下的,没想到还真的有人捧着一本大部头,而后还有查字典的毅力。 想到这里,凌晓雨的心里突然之间升起一股恶作剧的心思来了,拿起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着:“你看那本书的英语,我大部分都知道,要不要请教我一下呀!”她写完之后,揉成一团扔了过去。 杨浩天正翻着字典,冷不防间,一个纸团飞了过来,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朝那个模样清秀的女孩看去,就见她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杨浩天打开纸团,也只是微微笑了一下,拿起笑在这张纸条上写着:“谢谢了,不过我觉得还是自己查找一下,印象会更深刻一些。” 凌晓雨看着那龙飞凤舞、颇有大家风范的行书,不由得愣了一下,自己的字就写的不错,非常的娟秀,可是却被父亲评介是小家子气,不过在学校里一直也算是写得一手好字的人,可是看到杨浩天所写的字后,她本能的感觉到了惭愧,好像是一个小学生看到一本书法字帖那样的感觉,高山仰止了。 不过马上就感觉到丝丝的羞愤! 她可从来没有做过如此出格的事情,当从与一个男孩子扔纸条?要是让爸妈知道了,还不是被笑死的呀,真没想到这个男生居然如此不识抬举,却给拒绝了。 这人呀,就是这样,赵是得不到的,就是越觉得好。 凌晓雨在小纸条上写着:“小气鬼,我叫凌晓雨,你叫什么名字呀?大几的?你不知道这样拒绝一个女孩子是很没有风度的事情吗?” 杨浩天又见纸条又飞了回来,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不过当打开纸条之时,不由得愣住了,表情也有着说出来的怪异,凌晓雨?叶晓舒!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她与叶晓舒只是姓不同,不过名字却有着极其相信的地方,虽说凌晓雨没有叶晓舒长得娇憨可爱,不过却多了一点清秀可人的模样,不过这样的事情也太巧合了吧。 凌晓雨见杨浩天看到纸条时的表情,猛然间心里更是升腾起丝丝缕缕的羞怯:他……他会不会,不会以为我……我在追求他吧?完了,这一下事情可就大条了。我,我对他他可真的没有那个意思,千万别误会,千万不要误会呀。 说实在的,杨浩天还真的没有往那个方面去想的,他就是有些纳闷,为什么这个女孩与叶晓舒中的字居然是一样的,不过说起来,就像那个“晓”字,叫什么晓什么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等着以后网络上的搜索引擎的发展壮大了,只是随便搜索一下,叫这个字的人简直可说多不胜数。 实话说,杨浩天从心里,倒是有一种由内到外的亲切感,而这样的感觉,就像是遇到晓舒的亲姐妹似的,也是下意识的,就想与她把关系搞好。 杨浩天想到这里,本分地把回来的纸条写好了:“你好,我叫杨浩天,纯粹的大一新生,另外,我觉得我并不是拒绝你的好意,只是想让自己能更好的学习英语,仅此而已。” 凌晓雨看了后,俏丽的嘴角更是弯起了一轮新月,俏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明明媚了很多,而后深深地看了一眼杨浩天,莫名其妙地写下自己的班级的名字,而后又把纸条传给了杨浩天,心里忽然之间多了一份期待,也觉得心情特别的舒畅,能够在入学之初就交到这样的一个好朋友,这也让凌晓雨对将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期待,一定会特别的精彩。 杨浩天把凌晓雨的纸条折叠起来,放进口袋里,实际上只是不愿意伤害一个情窦初开少女的的心而已,像凌晓雨现在的状态,如果是同龄人,也许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只能觉得这个女孩挺好的。 以杨浩天两世为人的心里来看,凌晓雨显然是对自己非常的感兴趣了,他并不是感觉良好到一定程度的那种人,不过经验告诉他,这个女孩对自己非常有好感。 说实在的,这已经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了,作为一个男孩子,喜欢美是天性,但总不能见到美女都往自己的怀里揽吧。 杨浩天则是礼貌的冲凌晓雨点点头,而后出了图书馆,而凌晓雨一直目送着杨浩天离开,猛然感觉间她感到周围的人看着自己的眼神都有些奇怪了,这才感觉到脸上有些发烧,暗想这有什么呀,在图书馆就不允许交朋友吗? 当杨浩天的背影完全消失在凌晓雨视线当中,她才豁然想起,自己居然还不知道这个男生是大几的学生,学什么专业,这……这简直就是太失败了。 杨浩天回到家里,看见大花喵喵地叫着,小跑着上来蹭着自己的裤腿,他伸手摸了几下大花柔顺的毛,便走进屋里了。 本書首发于看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