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他较之时,已大是不同,单是那股独特气质,就鲜有人能够视若无睹。
灯芯渐长,亮光越盛。
四周的环境再也无法逃过光线的照射。
落入眼帘的是一条条仰首挺胸的细蛇,最大者都不过竹筷大,看上去倒像是一群刚从土里爬出来的蚯蚓。
倘若谁的家里破天荒地爬进这么一条像蚯蚓的蛇,那家人最好的办法就只有有多远滚多远,因为经过它们爬过的地方,纵然十年后,毒性亦不会减弱半。
就好如曾经的父亲娶了一个染有瘟疫的二房,到了孙子那代,大家都还在提放这事。
沈苛好整以暇的望着这些细蛇,手中捏着一颗浑圆的绿色丸,叹道:“家伙们,老师把你们驱赶进来,想退不敢退,想打又打不赢,这几天难为你们了,不过现在大家放心,我马上就要离开,大家好聚好散。”
言罢,他将目光落在手中的绿色丸上,一些就宛如树叶般的纹络生动地刻在上面,格外美观。
沈苛嘴角一笑,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捏着丸伸到了灯火上,在两者接触的刹那,一缕绿色轻烟渐渐从丸上飘出,不一时,丸不见,只剩下绿烟在洞穴中飘浮流动,在晦暗环境之中,似乎如梦如幻。
沈苛持着油灯,站起身来,适才那一条条仰首挺胸的细蛇,眼下已困倦地睡下。
他掸去衣襟上的灰尘,大步朝外走去,口中喃喃道:“终是八年呢!”
洞穴的入口,隐藏在一片飞瀑之后。
瀑布落下,隆隆有声,声势壮阔,滚滚跌入下面的水潭中,白条条的水浪激起晶莹的水花,泛着欢快活泼的光泽。
水潭清澈,在其边缘颇为宁静的水中,鱼儿自由游畅,五颜六色的鹅卵石下躲着蟹,更远处的宁静山岭,有几只清灵的鸟雀鸣叫,仿佛此间本置身于世外,令人心生陶醉。
深逾十丈的潭底,蜡烛正赤身行走其中。
一步一步在水中来回迂回踱步,每行上一步,便打一拳。
一拳之下,贯彻力极强,潭面都因此打着漩涡。
书生坐在潭边的草皮上,手中拿着一根笔,身下摆着一本墨迹已干的纸张,纸上写着一行一行的隽俊字体,笔画间浑然自若,毫不拘束。
他的笔端停着一只蝴蝶,显然他已许久不曾动笔。
现在他正在花耗巨大心神,自创毒术,一门超越他从前最极端的毒术。
事实上,自从他在毒术一行勘破宗师之境时,便一直在苦苦摸索更高深的前道,所以他现在所做的事,也不是一天二天。
直到前些年,他双目失明之后,曾经从未松动的谜题,又才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蜡烛自水中走出,来到书生的身旁,看了一眼纸上墨字,穿好上衣。
然后他随意躺下,目光投向上空,嘴角挂着一丝笑容,整个人看上去,果然愈发潇洒。
片刻后,沈苛从瀑布后跃出,从水潭游上岸,看了一眼神游天外的书生,对蜡烛笑道:“今天打出多少拳?”
蜡烛抬头看着他,就像是看着自家兄弟一般,笑道:“一万。”
沈苛咂砸舌,叹道:“你现在恐怕能跟雷离先生一较长短了吧?”
蜡烛苦笑道:“你也太瞧得起我,我比他还差的远呢。”
沈苛摆起架子,招手道:“来,我给你掂量下到底差多少!”
蜡烛摆摆手,道:“不来。”
沈苛道:“真不来?”
蜡烛头。
沈苛慢慢从怀中掏出一个瓶,用询问的目光望着蜡烛。
蜡烛憋嘴,目光若无其事的瞥了一眼瓶,叹道:“又是这招。”
沈苛问道:“来不来?”
蜡烛纠结半响,终于站起身来,叹道:“来吧!”
他与沈苛的身高相仿,沈苛稍微欣长消瘦一些,而他则略显结实,一个看似放荡不羁,一个却又潇洒倜傥,实在各有各的魅力。
沈苛收回瓶,望着他口角微动,像是有话要,突然间,他却一指出。
蜡烛微微一笑,身形一偏的避过,同时右拳自下对着沈苛的腋下击去。
沈苛像是早已预测此招,右手不再进攻,食指向下去,正是他的手肘部位。
蜡烛身形一退,开口道:“这么打没什么意思!”
沈苛笑道:“我倒想到个有意思法子。”
蜡烛问道:“什么法子?”
沈苛对着老僧入定般的书生努努嘴。
蜡烛立马头。
接着两人同时对着书生一拳一指击去。
书生的一动不动,目光盯着身下的纸张,蝴蝶被他俩带起的劲风惊扰,扇着翅膀翩翩飞起。
两人就要击中书生,可见他依旧不动于衷,不仅有些泛迷糊,难道他果真神游天外,对自身的处境一无所知了么?
突然,两人均感手上一痛,犹如蜂蛰一般,然后整条手臂立马麻木起来,软软垂下,不见知觉。
这一下可将两人吓到了,完全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后还是沈苛最先领会过来,苦笑道:“我们中毒了!”
蜡烛一听,惊叫道:“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沈苛叹道:“那只蝴蝶飞起的时候。”
蜡烛溜目四顾,蝴蝶已没了影子,心问道:“你有没有解毒的办法?”
沈苛道:“有倒是有,不过我倒宁愿不解!”
蜡烛疑惑道:“为什么?”
沈苛道:“因为解毒比中毒还痛苦十倍,中毒最多一个时辰便会复原,可解毒却要尝试一遍毒虫噬咬之苦,那滋味可不好受?”
蜡烛没有再问下去,他对那毒虫也没有兴趣,垂头丧气的坐下,苦着脸道:“那还是等等吧!”
沈苛也只有苦笑。
不多时,书生忽然从干枯中清醒,他嘴角逸出一抹笑容,拿着笔在纸上沙沙写起来,边写边笑,就像是初次谈情的伙子,正在给心仪的姑娘写情书一般。
一盏茶后,书生终于落笔,他虽然眼睛不能视物,可依旧展开纸张仔细将首尾瞧了一遍,又才心翼翼的将其揣回怀里,然后‘看着’沈苛二人,问道:“你们做了什么?”
沈苛与蜡烛交换一眼,心想他果然毫不知觉。
然后两人同时道:“将才喂招不心弄伤了。”
书生蹩眉道:“你们的任务都完成了?”
两人又同时笑道:“所幸不负。”
书生不置可否,独自思忖了一下,道:“那我们便动身回去。”
两人又头道:“好。”
...
中庸帮,山峰巅,宫殿中。
宁欣欣端坐大殿之上,老人随意的卧在右旁石柱下,手中挂着一个酒葫芦,一脸懒惰之情。
大殿下,左边立着嫩竹,右边立着单闯,彼此身后还站着三五人,他们都是中庸帮的骨干人员。
宁欣欣前些年为了能使中庸帮与其余三帮分庭抗礼,在长时间的征伐中,自身不可避免的滋养出了一丝煞气,但自从与沈苛待了两年后,一切皆已消弭而去。
至于书生盲目的情况,沈苛也知晓了。
现今距离黑袍人口中所的八年之约已掐指近来,尽管大家并非常人,但一颗心却不免有些活跃。
宁欣欣用手托着香腮,目光落在下面白玉砌成的地板上,脑海中的景象去了远方。
她的远方,就是当年。
当年的往事如烟似水,微微渺渺,但只要稍一想及,便就像是突然跌入芬香的花海,一花一草,都是令人欢喜的颜色。
那时在北国,正值寒冷季节,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天地都如同画入白色的世界中。
她穿着一袭白色的貂毛绒皮,漫无目的地行走在茫茫雪山中,谁知在那种罕无人烟的地方,偏偏躲着一座人气甚旺的城,她鬼使神差般走进城中。
刚一入城,一座高达七层的酒楼便映入眼帘。
那座酒楼正是此城最高最雄伟、背景最硬的七罪楼。
七罪楼的背景确实很硬,纵然在赫赫大世界中,也属于那种屈指可数的势力。
有人过,世间的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七罪楼,而有七罪楼的地方,就能找到各式各样的人。
比如,黑隶大狱是世间公认的最安全最可怕最万无一失的犯人梦魇地,而似黑隶大狱的掌控者、黑隶王朝这等超然大国面对七罪楼,也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有史事记载,很久前黑隶王朝曾有一位以民生为己任的好帝王,认为七罪楼乃是真正的罪欲发源地,会使人民陷入无穷无尽且世世代代的**深渊中,这位帝王刚一坐位,便召集黑隶赫赫有名的黑衣卫达数万之多,以迅雷不可掩耳之势的铁血手段将各座大城城中的七罪楼血洗而尽,那三天之中,可是黑隶有史以来阵容排名第二的大事件,乃至至今,也是在其辉煌的历史上狠狠镌下一笔无法抹去的痕迹。
而黑隶王朝第一大事件,便因此接踵而来。
来的很令人耐人寻味。
在七罪楼消失不久后,黑隶王朝的子民居然渐渐暴动起来,各处占地为王、战乱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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