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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的散队,因为无力成立公司,所以他们的主要资源对象是星兽。猎杀星兽,能获得高额利润,运气好的话,干上几年,就能一辈子吃穿不愁。
当然,高利润,意味着高风险,每年死在星兽爪下的探险者不计其数,但也阻止不了探险者的脚步。
蓝瑟的探险队,属于第一层次的政府级别。每年,银河机甲学院都会组织一批学生,以实战锻炼为目的,进行星际探险。
探险队有经验丰富的老师带队,还有军人护航,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什么问题。而蓝瑟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和队伍失散,还被封在冰球里,最终落到千萌手中。
&n≈←,£ans$↖站在高岗上,远远望着浩浩荡荡由一片片帐篷搭建成的临时基地,千萌问蓝瑟:“都是你们学院的?”
“当然不是。”蓝瑟回道,“这是探险者基地,来极地冰原探险的,大都在这里安营扎寨。”
一行人步行进入基地,说是基地,其实是片无人管理的区域,里面人不少,熙熙攘攘,忙着各自的事情,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交换物品的集市。
四人因为容貌气质出众,吸引了不少目光。不过探险者们都把他们当作某个大家族出来历练的子弟,知道不可招惹,所以四人一路畅行无阻。
千萌很是好奇,经过集市时,东看看西瞧瞧,最后目光落在一株金灿灿的植物上。摊主见来了贵客,立刻满脸堆笑地推销道:“这是冰雪星的珍稀植物金梅树。富贵吉祥,正好配小姐你。价钱非常公道,只要两万星币。若是运到中央星,起码能卖十万星币!”
千萌听着,好像确实很划算,她小爪子摸了摸空空的口袋,乌溜溜的大眼睛望向洛旭和华景天。
若是在平常,别说这颗树价值区区两万,就是两百万。两千万,看到她那么喜欢,两人就是抢破头皮也要给她买回来。可是现在。两人都是逃难之身,口袋里只有联邦的信用卡。且不说地摊上能不能刷卡,就是能,也不能拿出来啊。因为一亮出来。就会暴露他们是联邦人的身份。
洛旭和华景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露出尴尬之色。蓝瑟见状冷笑了一声,讽刺道:“没有钱,还想泡妞?”
四道杀人的目光齐齐刺向蓝瑟。洛旭和华景天都觉得,对这小子太仁慈了,嘴贱的家伙,就该狠狠地抽!
眼见四人磨蹭了半天。也没人拿出钱来。摊主暗道难道自己还看走眼了?他敛了笑容,满脸不耐烦地说:“不买就算了。不要挡住我的生意!”
千萌的小爪子忍不住痒痒了,她真的好喜欢那株金灿灿的树啊,怎么办,没钱买,那就动手抢吧!
洛旭及时按住了她蠢蠢欲动的小爪子,低声道:“如果你实在喜欢,就拿黄金和他换吧。”
黄金?千萌是有很多黄金,她每晚都拿黄金铺床,可问题在于,黄金龙吃下去的黄金还能吐出来吗?
不能!千萌摇头,坚决拒绝。
洛旭无奈,只得劝道:“这周围都是他们的人,我们刚到,先熟悉情况再说。”
好吧,就听小旭旭的吧。千萌被洛旭牵着小手,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金灿灿的树,恋恋不舍地离开,那眼巴巴的样子简直令人不忍心再看下去。
洛旭和华景天如芒在背,只觉周遭一片谴责的目光,人家小萝莉明明那么想要那株树,你们却不给买,吝啬的令人发指!
好容易走出集市,两少年松了口气,都是锦衣玉食惯了的人,被钱所困,还是平生第一回。而且还是当着千萌的面,两人心情都有些低落。
人离乡贱,流亡出来的日子,果然没有那么容易。
千萌大度地拍拍两人,宽慰道:“没事,卖了这小子,我们就有钱了!”
蓝瑟哼了一声,很不爽地别过头去。他现在带路算什么,找个地把自己卖了、再帮这个小丫头数钱吗?
蓝瑟哼了一声,很不爽地别过头去。他现在带路算什么,找个地把自己卖了、再帮这个小丫头数钱吗?
他觉得自己简直倒霉透了,想在中央星,自己也是呼风唤雨的人物,自从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霉事一件连着一件。
事实证明,他的霉运还没到头。等好不容易找到银河机甲学院的宿营地时,却发现营地空空,只留下几顶标示地界的帐篷,不见一个人影。
望着空荡荡的营地,蓝瑟呆了呆,这是怎么回事,整个世界都要抛弃他的节奏吗?
洛旭找了个人询问情况,原来银河机甲学院的探险队昨晚进山了,估计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原地休整,一是赶了几天路,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二是这里鱼龙混杂,适合隐藏身份,也适合打探消息。
洛旭和华景天动手收拾屋子。和千萌一起,洛旭早已习惯了干杂活,而华景天身份尊贵,却也一声不吭地打扫卫生。
反观蓝瑟,像个大爷一样,一动不动。千萌扭住他的耳朵,威胁道:“干活去,否则晚上别想吃饭!”
淫威之下,蓝瑟只得委委屈屈地拿了个帕子擦灰尘。他养尊处优惯了,何曾干过这种粗活,就是在条件艰苦的星际探险队里,也都有同学帮他干活。
他在心底大吐苦水的时候,却不曾想到,身旁默默干活的华景天,论起身份来,只有比他尊贵,绝不比他低。
简单收拾出两间营房,千萌的魔法厨房开工,四人美美吃了一顿,然后休息。蓝瑟本以为他会和两个少年睡一个帐篷,却没想到被安排单独住。他禁不住睁大眼睛打量三人,这三个家伙是什么关系?雪原上没有条件挤一个雪屋倒也罢了,现在有地方住了,居然还要住在一起!
他并不清楚三人的名字,只知道两个少年叫小丫头小萌,而小丫头则叫他们小旭旭和小华华,而两个少年之间,则从没听他们呼过对方名字。
见蓝瑟疑惑,洛旭咳了一声解释道:“我们是兄妹,咳咳,堂兄妹。”
就是堂兄妹,睡在一起,相亲相爱的也太过了一点吧!蓝瑟也有十六岁了,禁不住往一些邪恶的方面想去,难不成这两个少年是那小丫头的禁裔?两男共侍一女,想想就令人兽血沸腾啊!
不过小丫头多大了?可以吗?蓝瑟表示深深疑问。他自己一直被视作离经叛道的不良少年,现在才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算不了什么,那三人才是真正的惊世骇俗!
蓝瑟莫名地感到一丝失落,翻了一个身,唉,长夜漫漫,寂寞孤枕,还是睡吧!逃是逃不掉的,因为小丫头在他脖子上挂了个细细的金属项圈,警告他说,如果他逃,项圈就会放电。
另一个帐篷里,洛旭和华景天找到一个大浴桶,放好热水,让千萌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
帐篷里设施齐备,甚至还有一个壁炉。洗完澡的小萝莉慵懒地坐在壁炉前的绒毯上,像只吃饱魇足的猫儿,那红扑扑的小脸蛋,湿漉漉的大眼睛,看得两个少年一阵口干舌燥。
趁着洛旭去洗澡的空档,已经收拾完毕的华景天来到壁炉前,看见千萌正在翻看一本大概是某个前宿营者留下的诗集。
古老泛黄的纸质书,在这个年代极为珍贵,书页的余白记着笔记,足以见前主人曾细心研读。
“在读诗?”华景天在她身边坐下,微笑着问。
“嗯。”千萌应了一声,却又摇头,把诗集递给华景天:“看不懂。”
“那我读给你听。”华景天的声音温柔地出奇。
“好的。”千萌把头靠在华景天的肩头,因为这样,两人就能一起看书。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静止,在她的小脑袋靠上来的瞬间,华景天捧着书的手猛然抖了一下,呼吸被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攫住了,窒息了一秒,然后是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似乎,一切的付出都值得了,只要她能这样静静依偎在他身边。
华景天翻开书扉,目光驻足在第一首诗上,开始低声吟诵,跳跃的火光在他英俊的脸上投下明灭的影子。
“走进莎莉花园,我和我的爱人相遇。
她踏着雪白的纤足,穿过莎莉花园。
她请我轻柔的对待这份情,像依偎在树上的群叶。
但我是如此年轻而无知,不曾细听她的心声,
……”
富有磁性的男低音带着些许忧伤,恍若穿越遥远的岁月,在千萌的耳边萦绕回响。她并不能理解诗中的深意,但本能地喜欢这种优美的韵律,喜欢此时的氛围,喜欢读诗的少年。
洛旭出现在门口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幕,千萌靠在华景天的肩头,聆听着他读诗。两人背映着壁炉里温暖的火光,这一幕看起来是如此的温馨……和刺目。
他站了许久,直到千萌抬眼注意到他。小丫头脸上漾起浅浅的梨漩,向洛旭招手:“小旭旭,快过来!”(未完待续……)
ps:感谢幻辰dy的香囊和平安符!